机构观论文-叶小琴

机构观论文-叶小琴

导读:本文包含了机构观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英国酷刑及虐待国家防范机制,总体监管机构观,“看守所法”,“社区矫正法”

机构观论文文献综述

叶小琴[1](2017)在《总体监管机构观、社会开放度与“看守所法”——基于英国酷刑及虐待国家防范机制的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被剥夺自由人员的人权保障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中我国国家报告高度关注的人权议题。“看守所法”强化人权保障的核心在于强化外部监督而非转隶。“社区矫正法”“看守所法”与监狱“治本安全观”的管理体制改革都属于依法推进禁止酷刑工作的重要举措,应该从法治与人权的高度整体考量。首先,对我国剥夺公民自由场所的分类研究表明,应将《刑法》第248条规定的“监管机构”界定为基于公共权力机构命令剥夺公民自由的地点,并采纳该概念,统一各类法律与规范性文件。其次,对公安监管机构及监狱社会开放度的定量分析发现,监管机构的社会开放程度非常低。最后,对英国酷刑及虐待国家防范机制的比较研究显示,我国可以借鉴其预防监督理念,树立总体监管机构观,推进刑事执行与监管机构综合立法,强化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人民监督员对全部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本文来源于《刑事法评论》期刊2017年02期)

杨亦民,叶明欢[2](2016)在《目标观:深化农村金融组织变革的应然选择——基于机构观和功能观的实践演进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纵向观察新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变革的轨迹,基于"机构观"的变革主要按照"结构→功能→行为绩效"思路,围绕金融机构自上而下从微观上进行强制性变革,虽然初步形成和完善了农村金融体制,但后期存在视角、方式与方向上的局限。而基于"功能观"的变革则是在"机构观"基础上以金融功能为中心,按照"需求→功能→结构"的思路,以多样化的组织结构增进了对市场多元化需求的适应能力,却存在底层设计局限和改革成果复制困难等诸多不足。根据机构观和功能观的实践演进和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组织改革应基于"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目标观",坚持功能发挥与机构建设并重,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良好金融生态为保障,为最终实现普惠金融提供保障。(本文来源于《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1期)

吕轩昊[3](2016)在《浅析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问题探讨与体系重构——基于功能观和机构观的双重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运行的核心动脉和发展杠杆。二元化经济结构背景下,以"机构观"为导向的机构改革路径无法解决农村金融市场效率和农村金融机构效率的偏离,农村金融资源流出,形成农村金融空洞;以"功能观"为导向的功能改革路径无法弥合农村金融市场监管和农村金融服务实现机制的裂痕,农村金融产品单一,形成农村金融黑洞。建立以重塑金融功能为基础、以改革金融机构为手段、以服务"叁农"为目标的多层次、分重点、有补充的商业化农村金融服务新体系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方向。(本文来源于《新经济》期刊2016年06期)

陆智强[4](2015)在《基于机构观与功能观融合视角下的村镇银行制度分析——以辽宁省30家村镇银行的调查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辽宁省30家村镇银行的实地调研,从村镇银行建设的"机构观"与"功能观"视角出发,深入剖析了机构路径下所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及其派生的限制村镇银行发展的"叁个枷锁"。在当前的机构路径中,村镇银行的设立并没有考虑到农村地区的信息、文化和经济特征,因而不具备向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功能。村镇银行建设应遵循"机构观"与"功能观"相融合的制度思路,将自身金融功能与农村金融需求相匹配,实现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来源于《农业经济问题》期刊2015年01期)

罗来武,刘玉平,卢宇荣[5](2004)在《从“机构观”到“功能观”: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就当代中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矛盾来看 ,基于金融“机构观”的改革道路已走到尽头 ,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 ,需要拥有一种新思路和选择一条新路径。创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整体思路 ,是金融“功能观”。据此思路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 ,应注重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的协调 ,在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重新定位的基础上 ,着力推进农村资本市场建设 ,完善农村金融竞争机制。(本文来源于《中国农村经济》期刊2004年08期)

林广明,谭庆华[6](2004)在《金融资源论:对金融功能观与金融机构观的综合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金融资源论的提出是对金融基础理论研究的一次重大挑战。从金融机构观向金融功能观的演进是金融理论对现实世界变化的一种回应,金融资源论的提出同样是如此。金融资源的叁个层次其实可以分为实体部分和功能部分,这两部分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思路分别与金融机构观和金融功能观相对应。由此可见,在金融资源论与金融机构观和金融功能观之间存在着某种逻辑联系,即金融资源论是对金融机构观与金融功能观的一种综合,具有更为开阔的理论研究视角。这既为金融资源论构建了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也为金融资源论的进一步完善拓展了空间。(本文来源于《金融论坛》期刊2004年06期)

李富有[7](2002)在《大型金融机构能否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兼评“金融机构观”》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认为“金融机构观”对解除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无补。无论从国外还是国内、从理论还是实践、从金融电子化发展还是行业特征看 ,目前我国不缺少中小金融机构 ,尤其是小型金融机构 ,而缺少的是大型银行。大型银行依其众多的分支机构、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等优势 ,完全有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本文来源于《当代经济科学》期刊2002年06期)

机构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纵向观察新中国农村金融组织变革的轨迹,基于"机构观"的变革主要按照"结构→功能→行为绩效"思路,围绕金融机构自上而下从微观上进行强制性变革,虽然初步形成和完善了农村金融体制,但后期存在视角、方式与方向上的局限。而基于"功能观"的变革则是在"机构观"基础上以金融功能为中心,按照"需求→功能→结构"的思路,以多样化的组织结构增进了对市场多元化需求的适应能力,却存在底层设计局限和改革成果复制困难等诸多不足。根据机构观和功能观的实践演进和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组织改革应基于"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目标观",坚持功能发挥与机构建设并重,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良好金融生态为保障,为最终实现普惠金融提供保障。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机构观论文参考文献

[1].叶小琴.总体监管机构观、社会开放度与“看守所法”——基于英国酷刑及虐待国家防范机制的比较研究[J].刑事法评论.2017

[2].杨亦民,叶明欢.目标观:深化农村金融组织变革的应然选择——基于机构观和功能观的实践演进视角[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3].吕轩昊.浅析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问题探讨与体系重构——基于功能观和机构观的双重视角[J].新经济.2016

[4].陆智强.基于机构观与功能观融合视角下的村镇银行制度分析——以辽宁省30家村镇银行的调查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15

[5].罗来武,刘玉平,卢宇荣.从“机构观”到“功能观”: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J].中国农村经济.2004

[6].林广明,谭庆华.金融资源论:对金融功能观与金融机构观的综合研究[J].金融论坛.2004

[7].李富有.大型金融机构能否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兼评“金融机构观”[J].当代经济科学.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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