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法治思想论文-沈剑红

江泽民法治思想论文-沈剑红

导读:本文包含了江泽民法治思想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江泽民,法治思想,依法治国,以德治国

江泽民法治思想论文文献综述

沈剑红[1](2016)在《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江泽民的法治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性发展。江泽民的法治思想在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发展史上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在我国如何运用法治方略来治理国家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并逐步在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贯彻和运用新的思想和观点。深入研究江泽民的法治思想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全文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阐述了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深入分析了国内外关于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阐述了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和形成过程。从江泽民法治思想的形成背景出发,阐明了江泽民法治思想形成的历史必然性和紧迫性。从西方有益的法治思想、中国传统优秀法治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叁个方面出发,阐明了江泽民法治思想形成的理论来源和理论基础。以时间发展为线索,阐明了江泽民法治思想经历了萌芽、形成和发展叁个历史阶段;第叁部分主要阐述江泽民法治思想的内容。江泽民的法治思想是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本文主要从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依法执政等叁个方面归纳和总结出江泽民法治思想的内容;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理论意义主要从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两个方面得到体现。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现实价值主要从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不断进步,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断实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等四个方面得到体现。(本文来源于《东北林业大学》期刊2016-04-01)

[2](2014)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党在世纪之交的关键时刻作出的重大决策。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江泽民同志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1997年9月12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报告,首次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郑重提出。他明确指出:"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本文来源于《中国审判》期刊2014年08期)

杨爱玲[3](2013)在《论江泽民对邓小平法治思想的丰富与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邓小平和江泽民作为国家领导人,在法治思想方面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邓小平和江泽民的法治思想体系是一脉相承的关系,江泽民的法治思想在继承的邓小平法治思想的同时,也有发展和创新。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学习和研究邓小平江泽民的法治思想,对我们依然有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世纪桥》期刊2013年07期)

沈志先[4](2011)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新成果——江泽民法治思想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是伴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而实现的。党的十叁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继承并发展了邓小平法制思想,提出了许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作为"叁个代表"重要思想组成部分的江泽民的法治思想。江泽民的法治思想,体现在江泽民大量的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论述之中,涉及法理、宪政、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各个领域,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新成果。深入研究江泽民的法治思想,对于当前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与理论意义。(本文来源于《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期刊2011年07期)

殷金[5](2011)在《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服务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法学,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法治就是依法治国。江泽民的法治思想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上,结合了中国当今的国情对其进行的丰富和发展。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思想。关于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文章有很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力求通过法治和法治思想,再到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层层深入,探讨江泽民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深入分析从马克思、恩格斯到江泽民的法治思想发展的规律,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以更好的指导我国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第一章导论,主要对研究背景、意义及研究内容、方法进行简单的概括和介绍。第二章探讨研究了法治和法治思想的历史渊源和涵义,对和法治、法治思想有关的几个概念进行了比较分析,为进一步分析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第叁章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从狭义和广义的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分别进行了概念上的阐述。狭义的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指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观点、法治理论。广义的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包括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到胡锦涛的法治思想。第四章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这章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主要分析了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概括了法治的涵义、提出了“以德治国”思想、阐明了依法治国的基本途径、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战略目标、阐述了民主政治的社会主义本质、指出了打击犯罪和反腐倡廉的思路。第五章主要介绍了江泽民法治思想的历史贡献和江泽民法治思想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中国的指导作用。从历史贡献和对当代社会主义法治化中国指导两方面探讨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本文来源于《山西财经大学》期刊2011-03-15)

陈仲,廖冲绪[6](2009)在《论江泽民同志法治思想的特色》一文中研究指出江泽民同志的法治思想博大精深而独具特色,具体表现在界定的独特性、构架的科学性、实现的彻底性、应用的广泛性等四个方面。(本文来源于《毛泽东思想研究》期刊2009年05期)

缪世淮[7](2009)在《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江泽民法治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民主与法制紧密结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立法工作;加强经济法治;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加强法制教育;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设政法队伍;认真学习法律和法学知识,加强法学研究和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等十叁个方面对江泽民法治思想作了概述。(本文来源于《四川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1期)

陈根强[8](2009)在《论江泽民法治思想的价值目标》一文中研究指出江泽民是中国共产党第叁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从十叁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其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法治理论和法治思想,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法治思想体系。江泽民法治思想和所有的法治理论一样,都有自己的价值目标。总的来说,江泽民法治思想的价值目标包括规范和控制公共权力、创造和维护有利于人类发展的社会秩序的价值目标,保障公民权利、实现人的自由发展的价值目标和促进社会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价值目标。(本文来源于《喀什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1期)

陈根强[9](2008)在《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建立在民主政治基础上的一种治国策略或原则,它与法制有着严格的区别,后者是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本文正是在这一区别的基础上把江泽民的治国思想界定为法治思想,并对其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探讨。江泽民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叁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从十叁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在其十叁年的任期内,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法治理论和法治思想,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法治思想体系。江泽民法治思想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形成的,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法治层面上的集中体现,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过程所作的法治形态的概括和把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创新成果,是毛泽东、邓小平的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的理论形态。对其进行系统地研究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本文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导论部分着重阐述了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理论框架与理论体系,解释了江泽民法治思想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的原因。第一章主要讨论了江泽民法治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江泽民法治思想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国内背景和国际背景,国内背景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伟大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总结;政治、经济、文化条件的生成。国际背景主要有:苏联治国模式的危机;西方法治模式的借鉴;世界政治经济发展新趋势的要求。第二章主要提出了江泽民法治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江泽民法治思想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它的形成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其中西方法治学说是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理论借鉴;我国传统法治思想是江泽民法治思想的重要渊源;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理论源泉;毛泽东法律思想是江泽民法治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础;邓小平法治思想是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直接理论渊源。第叁章主要探讨了江泽民法治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轨迹。江泽民法治思想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成因,江泽民主持中央工作是江泽民法治思想形成的重要前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是江泽民法治思想的形成的实践基础。江泽民法治思想不是一天形成的,它经历了萌芽、形成、发展等阶段。笔者在论文中以江泽民法治思想是零散、粗略还是完整、系统,以江泽民对其法治思想是否单独提出并进行阐述还是与其他问题一并提出为标准,把江泽民法治思想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萌芽阶段,该阶段从1980年到1989年党的十叁届四中全会召开:第二阶段为初步形成阶段,该阶段从1989年6月24日到1993年3月31日;第叁阶段为形成和确立阶段,该阶段从1993年3月13日到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召开;第四阶段为逐步发展和完善阶段,该阶段从1997年9月12日到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闭幕。江泽民法治思想在每一阶段都有其鲜明的特征。第四章主要阐述了江泽民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其核心和精髓——依法治国思想;宪法思想、刑法思想、经济法思想、科技法思想和军事法思想。第五章主要论证了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理论特色。主要有: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系统性与科学性的统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时代性与开放性的统一。第六章主要剖析了江泽民法治思想的价值目标。江泽民法治思想和所有的法治理论一样,都有自己的价值目标,其价值目标和其他法治理论和思想的价值目标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既体现了法治理论的共性,又具有自身的显着特点。江泽民法治思想的价值目标主要有:规范和控制公共权力、创造和维护有利于人类发展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权、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促进社会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第七章在分析了我国法治的现状后,指出了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地位。结语部分对我国21世纪的法治建设进行了展望。坚持以江泽民法治思想为指针,大力推进中国21世纪的法治建设,就是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法治的国家。法治国家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民主立法、法制完备、党的领导、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权利本位、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本文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期刊2008-05-01)

侯东坡[10](2008)在《邓小平江泽民法治思想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一种治国理念和治国方略,法治以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力分立与制衡等为特征。法治的核心是国家权力的行使和运行必须依照法律和制度进行约束。尽管从我国春秋时期和西方古希腊、古罗马时代起,已经有思想家探寻到“法治”问题,但是现代意义的法治思想和理论,则是伴随资产阶级革命而产生,并以资产阶级宪法的诞生为标志的。旧中国历史上没有法治的传统,缺乏现代法治精神的土壤。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法治建设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为标志有了良好的开端。但是,由于国内外形势发展的复杂化,特别是“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和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之风在党内外日益蔓延,一浪高过一浪的政治运动践踏了法治的萌芽,十年“文革”的历史悲剧将“人治”演绎到登峰造极之地,法制和法治荡然无存。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以来,在以邓小平、江泽民为领导核心的第二代、第叁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在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邓小平、江泽民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智慧,开创了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事业。他们的法治思想,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对他们的法治思想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既有利于我们认识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也有利于我们深化认识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付出的不懈探索与努力。本论文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通过对历史资料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政治学、法学、历史学等学科研究的相关成果,从不同角度对邓小平、江泽民法治思想进行比较研究。论文共分六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本论文研究的选题意义及研究现状,笔者认为近年来学术界对邓小平、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研究,存在两个不足:一是偏重对邓小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对江泽民法治思想的研究涉及较少。二是关于二者之间关系的系统的比较分析的论着还较少且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广度,可以说是这方面研究的一个薄弱环节。第二章“邓小平、江泽民治国方略比较”共4节。以邓小平治国方略为出发点,论述了江泽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形成过程及在此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第叁章“邓小平、江泽民法律秩序观比较”共4节。分别从政治秩序观、经济秩序观、文化秩序观、社会秩序观四个方面论证了邓小平、江泽民法律秩序观具有的继承性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性。第四章“邓小平、江泽民法制教育思想比较”共2节。第1节分别从叁个方面论述邓小平、江泽民法制教育思想的共同点;第2节着重从法制教育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具有的基础性地位,以及法制教育目标实现所具有的阶段性特征两个方面论述江泽民在法制教育思想方面的开创性创新。第五章“邓小平、江泽民法治思想总体比较”共2节。第1节分叁个部分,着重从全局的角度梳理江泽民对邓小平法治思想的继承与创新:第2节在把握论文全局的基础上,从微观层面论述了邓小平、江泽民对社会主义法治认识的不同侧重点。第六部分是论文的结束语。这一部分主要从宏观上论述了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历史地位及它所具有的具体功能。(本文来源于《陕西师范大学》期刊2008-05-01)

江泽民法治思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党在世纪之交的关键时刻作出的重大决策。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江泽民同志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1997年9月12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报告,首次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郑重提出。他明确指出:"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江泽民法治思想论文参考文献

[1].沈剑红.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16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J].中国审判.2014

[3].杨爱玲.论江泽民对邓小平法治思想的丰富与发展[J].世纪桥.2013

[4].沈志先.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新成果——江泽民法治思想初探[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1

[5].殷金.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1

[6].陈仲,廖冲绪.论江泽民同志法治思想的特色[J].毛泽东思想研究.2009

[7].缪世淮.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09

[8].陈根强.论江泽民法治思想的价值目标[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09

[9].陈根强.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8

[10].侯东坡.邓小平江泽民法治思想比较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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