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论文-卢晨

国际海洋法论文-卢晨

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海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海洋法学,国际公法,中国政法大学,现场表现,法律实务,国际刑法,国际人道法,竞赛

国际海洋法论文文献综述

卢晨[1](2019)在《模拟实战 培养国际海洋法人才》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海洋法法庭大法官亲自坐镇点评,16个国际战队群雄激辩。不久前,在武汉大学珞珈山上一栋古老的建筑里,2019(中国)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竞赛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国际海洋法人才急缺在比赛现场,常有教师和学生围着一位身材高大的长者合影。这位长者(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报》期刊2019-12-06)

张炜[2](2019)在《从中美“海上航行自由”之争看国际海洋法的发展需求》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以来,"海上航行自由"之争成为中美军事摩擦并可能引发冲突危机的焦点问题。中美各自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做了不同解读。二战结束迄今,国际形势、战争形态、武器装备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带来了诸多新问题。但缺乏相关国际专法,现行国际法及海洋法对海上军事行动适用的明确规定很少,一些应运而生的双边或多边军事条约、规则的法律强制性不够,都是导致海上军事摩擦、冲突乃至可能的战争之重要原因。它从一个侧面深度反映了当代国际海洋法的发展需求,其中既包括战争法和武装冲突法的发展、国际海洋法对海上军事活动适用的发展,也包括直接建立相关的双边和多边海上军事行动法。在这一领域,中美两个大国和国际社会都应当有所作为。(本文来源于《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邹克渊,王森[3](2019)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国际海洋法的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以全球人类共同价值为指导,加之"和而不同"的中华文化,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涵盖国际关系、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大理论体系。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国际法上的内涵是以主权平等原则为基础,以"共同体"为载体,通过国际合作的形式实现、维护全人类的共同愿景与利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如何融入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特别是有关海洋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学研究的法律制度是当前需要深入探讨的一个国际法的重要课题。另一方面,相关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发展也会帮助我们进一步解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涵。有必要对此做一个初步地探讨,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钟慧,施余兵,林蓁,XIE,Hongyue[4](2019)在《“2018中欧国际海洋法学术研讨会”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11月28日,由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和葡萄牙新里斯本大学合作筹办的"2018中欧国际海洋法学术研讨会"在葡萄牙里斯本顺利举行。本次会议主要围绕航行和海上法治、国家管辖外区域、水下文化遗产和海洋环境保护等4个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会议通过对以上问题的讨论,加强了中欧在国际海洋合作方面的理解。与此同时,会议还探讨了中欧在相关领域开展合作的可能性,以期实现互惠共赢的目的。(本文来源于《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期刊2019年02期)

孙鹏程[5](2019)在《论无人水下潜水器在国际海洋法下的无害通过权》一文中研究指出无人水下潜水器作为一类新兴的船舶,虽具备与军舰较类似的性质与功能,但在国际海洋法下并不能被称为军舰,而宜界定为非商用政府船舶或者军用船舶。由于无人水下潜水器的航行可能对沿海国的秩序与安全构成威胁,故沿海国可以不承认其无害通过权。即使沿海国不否认其无害通过权,其亦应遵从国际海洋法的无害通过制度关于搜集信息、水面上航行等方面的规则,以确保其通过领海的行为是无害的。(本文来源于《南方论刊》期刊2019年06期)

张春友[6](2019)在《俄拒绝国际海洋法法庭施压》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庭对俄罗斯与乌克兰刻赤海峡冲突事件作出裁决,要求俄罗斯释放被扣押的乌克兰军舰和船员。俄罗斯认为刻赤海峡事件不属于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司法管辖范围,对裁决结果不予承认。而乌克兰方面态度则正好相反,欢迎法庭裁决,并于5月28日向莫斯科发出(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6-03)

刘畅[7](2019)在《国际海洋法法庭裁决刻赤海峡事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刻赤海峡事件中乌克兰被捕船员的命运再次成为俄乌关系的焦点。据俄罗斯《消息报》26日报道,当地时间25日,国际海洋法法庭对这桩悬案进行公审,该法庭要求俄罗斯释放被扣押的乌克兰军舰和船员。俄罗斯认为刻赤海峡事件不属于该法庭的司法管辖范围,且法(本文来源于《文汇报》期刊2019-05-29)

柳玉鹏,陈洁[8](2019)在《俄罗斯拒绝国际海洋法法庭施压》一文中研究指出5月25日,国际海洋法法庭要求俄罗斯释放因侵犯俄罗斯边界在刻赤海峡被扣留的乌克兰军舰和水兵。法庭同时规定,俄乌两国必须在6月25日之前提交关于刻赤海峡事件的相关报告。俄罗斯《消息报》26日报道称,俄议员科萨切夫表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这一裁决是非(本文来源于《环球时报》期刊2019-05-27)

邹克渊[9](2019)在《国际海洋法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涵》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完整提出了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它们构成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基本体系。这些内容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研究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得到发展,即"四个转变"。此后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得到深化,即"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换言之,其提出了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原则、方向和路径,构成中国海洋强国战略完整的治理体系。为此,有必要研究中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外部环境和主要挑战,并回顾历史、把握现状和展望未来,以进一步完善国内海洋管理制度,为实现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作出贡献。(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张宇青[10](2019)在《国际海洋法中的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人类不断对海洋进行开发利用,航运规模的不断变大,以及人类工业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海洋的污染问题也不断加重。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开始关注到海洋污染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特别敏感海域制度,作为解决海洋污染问题的一项制度也应运而出。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发展道路特别坎坷,在其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争议。本文主要介绍了特别敏感海域的发展历程出发,通过研究在其发展中的各方面的问题,来证实中国南海设立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可行性。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介绍了特别敏感海域制度在各个发展阶段的相关法律文件。第二部分主要阐述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国际海事组织《2005年指南》中的相关规定来阐释这一制度的设立标准、设立程序等等,对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内容作比较细致的分析;第叁部分分析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如特别敏感海域与海洋保护区的关系问题、法律基础。区域范围等问题;最后一部分是在对特别敏感海域制度阐释的和分析的基础上,设想和分析中国南海建立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航运活动也逐渐频繁,随之面临的海洋污染问题也日益加重,本文通过对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研究,进而设想在中国南海设立特别敏感海域制度是否可行,并进行性分析和论证。(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9-05-01)

国际海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5年以来,"海上航行自由"之争成为中美军事摩擦并可能引发冲突危机的焦点问题。中美各自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做了不同解读。二战结束迄今,国际形势、战争形态、武器装备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带来了诸多新问题。但缺乏相关国际专法,现行国际法及海洋法对海上军事行动适用的明确规定很少,一些应运而生的双边或多边军事条约、规则的法律强制性不够,都是导致海上军事摩擦、冲突乃至可能的战争之重要原因。它从一个侧面深度反映了当代国际海洋法的发展需求,其中既包括战争法和武装冲突法的发展、国际海洋法对海上军事活动适用的发展,也包括直接建立相关的双边和多边海上军事行动法。在这一领域,中美两个大国和国际社会都应当有所作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海洋法论文参考文献

[1].卢晨.模拟实战培养国际海洋法人才[N].中国海洋报.2019

[2].张炜.从中美“海上航行自由”之争看国际海洋法的发展需求[J].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9

[3].邹克渊,王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国际海洋法的发展[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4].钟慧,施余兵,林蓁,XIE,Hongyue.“2018中欧国际海洋法学术研讨会”综述[J].中华海洋法学评论.2019

[5].孙鹏程.论无人水下潜水器在国际海洋法下的无害通过权[J].南方论刊.2019

[6].张春友.俄拒绝国际海洋法法庭施压[N].法制日报.2019

[7].刘畅.国际海洋法法庭裁决刻赤海峡事件[N].文汇报.2019

[8].柳玉鹏,陈洁.俄罗斯拒绝国际海洋法法庭施压[N].环球时报.2019

[9].邹克渊.国际海洋法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涵[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10].张宇青.国际海洋法中的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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