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过少对围生期结局的影响评价

羊水过少对围生期结局的影响评价

(香格里拉人民医院云南迪庆674499)

【摘要】目的:研究羊水过少给围生期结局带来的影响,且分析临床有效处理措施。方法:对我院自2015年8月—2016年8月期间收治的32例羊水过少产妇所有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作为实验组,选取我院同时收治的32例健康产妇作为参照组,所有产妇均生活在高原地区,平均海拔高度均为3280米以上,致使产妇身体长期处于慢性缺氧状态,进而增加围生期风险,分析比较两组产妇分娩情况以及围产儿结局。结果:实验组产妇分娩后出血情况、产程、剖宫产等指标与参照组对比P<0.05且差异显著,实验组围产儿胎儿宫内窘迫、IUGR、羊水污染、吸入性肺炎等对比参照组差异显著且P<0.05,统计学分析形成对比意义。结论:羊水过少是引发围生期结局不良的关键因素,因此需要产妇定期进行产检,提升围生期保健意识,密切观察产程进展,且通过合理措施来予以干预,避免发生不良结局。

【关键词】羊水过少;围生期结局;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R71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7)32-0197-02

正常羊水量是胎儿在母体中发育生长的关键因素,妊娠晚期羊水量出现异常可能严重威胁母婴健康,特别是羊水过少。随着超声诊断技术以及围生医学的不断研究与发展,羊水过少发生率以及诊断率得到显著提升,产科相关工作人员越来越注重围生儿不良影响。现对本次我科室收治的32例羊水过少产妇以及32例健康产妇研究结果进行报道。

1.资料与方法

1.1基础资料

本次我院诊治的64例样本数据均从2015年8月—2016年8月期间收治的羊水过少产妇以及健康产妇,健康产妇作为参照组,其中最大年龄为39岁,最小年龄为20岁,中位年龄为(30.21±5.23)岁,最长孕周为42周,最短孕周为28周,中位孕周为(35.23±5.23)周;羊水过少产妇作为实验组,其中最大年龄为41岁,最小年龄为21岁,中位年龄为(31.24±5.54)岁,最长孕周为41周,最短孕周为29周,中位孕周为(36.98±5.54)周。利用统计学软件对比处理两组产妇孕周、年龄等基础信息发现差异并不显著且P>0.05,分析对比无统计学意义形成。

1.2方法

回顾性分析我院本次收治的32例羊水过少产妇以及32例健康产妇所有资料,产前依据产妇B超测羊水指数(AFI)进行判断,AFI低于8cm的时候判定为羊水过少临界值,AFI低于5cm的时候判定为羊水过少的绝对值。羊水过少,实际上就是在破膜羊水量低于300ml。

1.3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胎儿宫内窘迫、IUGR、羊水污染、吸入性肺炎、分娩后出血情况、产程、剖宫产等情况。

1.4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统计分析我院研究的32例羊水过少产妇以及32例健康产妇临床数据,两组产妇胎儿宫内窘迫、IUGR、羊水污染、吸入性肺炎、妇分娩后出血情况、剖宫产分析以率(%)的形式表示,实行χ2检验,两组产妇产程对比以(均数±标准差)形式表示,且采取t检验,检验之后P<0.05,差异显著,分析统计学存在意义。

2.结果

2.1对比分析两组围产儿结局

实验组围产儿胎儿宫内窘迫、IUGR、羊水污染、吸入性肺炎等发生率显著高于参照组,对比组间数据P<0.05且差异性显著,统计学分析意义形成。

3.讨论

因我院地处高原地区,孕妇生活在平均海拔高度为3280米以上高原环境,身体长期处于慢性缺氧状态,35岁以上孕妇,氧饱和度在90%左右。孕期再加上妊娠合并羊水过少,羊水过少对胎儿发育以及产时、产后等影响更严重,继而提升围生期的风险。随着临床研究中不断应用B超技术,可以显著提升羊水过少的诊断率,经资料显示大约有1~2%。在妊娠早期羊水实际上是通过胎膜母体血浆进入到羊膜腔之后形成的透析液,在中晚期妊娠中羊水主要是胎儿的尿液,羊水过少可能导致胎儿胎盘功能减退、泌尿系统畸形、胎膜早破、羊膜病变等,相比较羊水过少发生率,胎儿泌尿系统畸形、胎膜早破、羊膜病变等发生率显著更低,因此并不是引发羊水过少的主要因素[1]。胎盘是引发羊水过少的关键因素,因胎盘功能发育不良,胎儿运输营养物质与氧功能出现障碍继而促使胎儿缺氧,最终需要重新分配胎儿血液,为胎儿脑以及心脏进行血液供应,降低肾血流量,降低胎尿生成率导致发生羊水过少现象,因此,胎盘退行性变、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胎盘功能衰退容易引发羊水过少[2]。B超技术可发现羊水过少及进行胎儿生物物理评分监测,低于6分者提示存在胎儿宫内缺氧,需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等。在临床观察中需要对羊水过少产妇予以正确分娩方式,尽可能降低发生新生儿窒息几率,对于足月妊娠患者,需要予以有针对性干预措施,如尽快引产,对产程进行密切观察,监测胎儿胎心,如果不能得到理想效果,需要及时进行剖宫产[3-4]。

本次笔者经不断研究显示两组在产妇分娩情况、围产儿结局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分析形成对比意义。

综合以上结论,对于羊水过少产妇需要予以定期检查,提升围生期保健力度,对胎儿进行定期监测,同时需要医护人员以及产妇予以高度重视,避免发生不良后果。

【参考文献】

[1]张俊萍.胎膜未破羊水过少及胎膜早破残留羊水过少对围生期结局的影响[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4,22(9):610-613.

[2]罗静,常青,王廷洲,等.新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与围生期母儿结局分析[J].实用妇产科杂志,2012,28(9):755-758.

[3]张明珍.高海拔地区羊水过少对围生期结局的影响[J].中国美容医学,2012,21(18):244.

[4]徐建妹.羊水偏少及羊水过少阴道试产对围生期结局的影响[J].中国妇幼保健,2011,26(32):4997-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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