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经济学论文-薛杨,彭晓莹

美国法经济学论文-薛杨,彭晓莹

导读:本文包含了美国法经济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经济学,房产税,减免制度,美国

美国法经济学论文文献综述

薛杨,彭晓莹[1](2018)在《法经济学视角下房产税减免制度的完善——基于美国经验的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房产税作为以建筑物等不动产为课税对象的财产税,是国家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其减免制度的设计与完善关系到纳税人基本的权利和利益。基于法经济学的视角,对我国房产税抑制过剩消费欲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功能进行了定位,结合美国房产税减免路径的分析,提出了确立公平正义的减免原则、强化配套服务、实施分阶段减免策略,以及注重房产税减免与个人所得税抵免的衔接等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房地产》期刊2018年13期)

李明伟,董蕾[2](2016)在《以信息对抗信息:美国广告披露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强制广告披露是很多国家用来克制虚假广告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在对美国广告披露制度的缘起、发展及其价值与实效争论的追溯与分析中,揭示了它的法经济学原则和价值,认为广告披露制度要求广告提供风险信息来补正广告中的片面或不实信息,是一种以"信息"对抗"信息"的制度设计。它既尊重了企业的商业言论自由权利,又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可以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和政府的监管成本,使消费者能够基于对交易关键事项的充分了解作出自主理性的消费决策。单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制度实施的效果并不完全理想,但就各方整体利益而言,它已然是一种较为公平、经济的制度安排。(本文来源于《国际新闻界》期刊2016年08期)

张桦[3](2015)在《概念、程序、借鉴:美国法上的公司派生诉讼及法经济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标志着这一制度在我国正式开始初步建立。但是,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在没有相关配套制度支持以及没有"遵循先例原则"的判例法传统的前提条件下,首先从《公司法》中得以初步建立的,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效果如何,还有待司法实践的检验。(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导刊》期刊2015年08期)

冯玉军[4](2014)在《论当代美国法经济学的理论流派——以学术传统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法经济学运动就其整体而言,呈现出学派林立,思想杂多的学术景观。它显然不是一个立场相同、步调一致的运动,而是不同学术传统并存的研究过程,其中有些研究具有互补性,有些研究则具有竞争性甚至对立性。通过法经济学50多年学说发展史的研究,追根溯源、条分缕析,解读和阐述基于学术传统和研究视角的不同而并立的七种法经济学流派,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学报》期刊2014年04期)

冯玉军[5](2014)在《略论当代美国法经济学理论流派——以研究视角为依据》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法经济学的当代图景是多元而复杂的。20世纪70年代以来,从研究视角来看,出现了基于性别、哲学、政治和社会影响等不同的新兴法经济学流派。这些流派在认识论和法律方法论上相互争鸣,共同推动了法经济学的发展,其间的争论和分歧正好给研究者提供了进一步思考和洞察的契机。(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3期)

何天翔[6](2011)在《版权、运行的电子控制与大众市场许可——对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若干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正面回应数字时代挑战的立法成果,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具有深刻的理论研究价值。其所倡导的"市场二分法"以及大众市场许可、运行的电子控制、电子自助等制度设计,实际上是试图建立一套倡导"价格歧视",以授权许可合同为基础、电子限制措施为辅助的授权使用机制来达到效率最优状态,但这种理论上的效率最优存在与知识产权法的根本目标相冲突的可能。因此,我国在构建本国着作权授权许可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法律的过程中必须从宏观角度考量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完善我国合理使用制度,为平衡着作权利益与公共利益留下应有的空间。(本文来源于《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5期)

王思锋[7](2010)在《论美国跨学科教学理念与教学设计分析——以法经济学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观点认为法经济学教学主要目的在于评估特别法律的经济效率。然而,新经济时代呼唤新的教育思路,人们需要扩大审视范围,即从政治经济学角度重新考量法律与政策的设计,从而可以帮助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专业的学生了解和识规范概念和实际政策执行之间的差别。美国高校本科阶段针对法经济学的案例教学无疑有独特优势,它可以横跨政治经济学、公共管理和法律各个学科,从而培养学生分析能力,对我国未来相关学科的教学与设计无不有重大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长春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6期)

张志友,刘子巍[8](2010)在《当代美国法经济学理论流派评述——以学术传统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源于美国上世纪60年代的法经济学,在近50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几个比较重要的学术中心,如以科斯和波斯纳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以卡拉布雷西为代表的"耶鲁学派"等。本文从学术传统的视角,对这些流派进行了梳理和解读。(本文来源于《西安财经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6期)

栾国华[9](2009)在《美国法经济学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论文的主要内容是对美国法经济学的发展的历史过程的全貌的介绍和评析。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在于,通过研究可以发现法经济学专业的发展连续性,可以汲取法经济学的基础知识,获得学术灵感,可以学会批判和继承,可以体会科学研究的逻辑性。在论文的创作中,主要运用了叁种研究方法,即历史分析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和批判分析的方法。可以把本论文的创新归纳为叁个方面。第一,本论文的选题和论文的具体研究内容属于创新。由于现存的博士论文和着作中鲜见以美国法经济学历史传承的全貌为研究对象的作品,所以本论文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第二,对美国法经济学的发展进行了叁阶段的划分——萌芽、兴起和全面发展,并对每个阶段的学术成就进行了总结和评价,还根据不同学者的观点和特殊的作用,将他们归结到不同阶段当中去,并给每个学者加上了适合他们的作用的称号。第叁,扩大了对美国法经济学学者的评价范围。比如卢埃林,奈特,曼纳,兰戴斯等学者在美国法经济学发展历史中贡献是显着的,但是关于他们的学术历程和法经济学观点评价却鲜见于国内学者的法经济学着作中。本论文将美国法经济学的历史划分为萌芽、兴起和发展叁个阶段,选取了每个阶段中的代表学派及21位学者,就其法经济学观点和思想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对美国法经济学的每个阶段的特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继而得出美国法经济学在四个方面取得了显着成就这样的结论。(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09-04-01)

廖秀健[10](2006)在《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法经济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倾销与反倾销问题一向是国际贸易领域容易引发争议的敏感问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与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伴随着国际市场的日益饱和,同时鉴于滥用自由贸易的行为给各国经济造成危害,国际上倾销与反倾销的矛盾之争愈加激烈。在国外对华掀起的反倾销浪潮中,美国扮演了“领头羊”的角色。反倾销问题已经成为中美经贸关系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之一,其政治意义恐怕己超过了经济意义。目前美国不但是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也是反倾销立法最完善的国家。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相比,我国的反倾销立法相对滞后,加强对美国反倾销法研究,无论是有效应对美国针对中国产品采取的愈演愈烈的反倾销调查,还是借鉴美国成熟的反倾销立法完善我国的反倾销立法,抵制外来的大肆倾销,均具有其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运用法律经济分析方法,通过国际经济学、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以及特殊利益集团理论、国际制度理论就美国对华反倾销及其对我国的经济、贸易救济政策影响作全面的法经济学分析,辅之解剖麻雀式的案例分析方法对刚刚结案的美国对华涉案金额最大、最为典型的虾类农产品反倾销一案进行深入细致的法经济学剖析。同时,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整理与研读现有中外文献资料和案例,到出口企业以及反倾销主管部门、有关出口商会进行调查研究的前提下,紧密结合WTO反倾销规则,以美国法律体系为背景,全面阐述和分析美国反倾销法律制度,以此为应对美国对华反倾销指控寻找法律对策。通过美国对华农产品典型案例剖析,深入分析中美农产品贸易状况、农产品反倾销的现状、特殊性原因,对于有效预防和应对国际农产品反倾销,促进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健康发展,保证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稳健增长具有积极的意义。全文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言,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反倾销国内外研究的文献综述,以往研究的不足,本文的研究方法、框架结构以及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章倾销与反倾销的法经济学分析。该章首先从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对倾销与反倾销的内涵给以界定;然后就学术界对倾销与反倾销的各种观点进行了梳理。接下来对本文的研究方法——法经济学分析方法理论给以了介绍;最后运用博弈理论对倾销与反倾销进行了经济分析,为以下分析奠定理论基础。第叁章美国反倾销法律规则及其经济分析,分别就美国反倾销立法的历史演变、法律渊源、美国反倾销法与美国其他贸易救济法的关系、美国反倾销法实施机构等立法概况、实体规则、程序规则、非市场经济地位规则、美国的反倾销法近年来的最新发展五个方面对美国反倾销进行了法律分析。美国反倾销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体,实体法包括倾销的确定、损害的确定、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反倾销措施、反规避措施等,此部分是美国反倾销法的核心。研究中发现许多文献对公平价值、国内产业、损害等非常重要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有些解释模糊,甚至不准确。在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后,对这些概念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美国的反倾销工作主要由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主要程序时限均由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诉讼活动才被法律或当局所确认,否则即为无效。结合美国反倾销的最新资料,文章分析了美国的反倾销法近年来的最新发展:2000年10月通过的招致外界强烈批评的美国反倾销新政策——“伯德修正案”以及美国商务部于2005年4月5日公布的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更为不利影响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调查中的单独税率和组合税率的新规定》。同时,从反倾销对美国国内产业、进口商、消费者以及国外出口商、生产商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损益进行了经济分析。最后,指出了美国反倾销法具有已演变为最重要的贸易保护政策手段、具有极大的不公正性和随意性、美国对反倾销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导致了美国反倾销措施日益扭曲,恶化了国际市场环境,也从根本上损害了自身利益等方面的特点,但它却具有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显示出其注重程序正义的英美法系的传统特色。美国反倾销法的立法宗旨可谓是恢弘大气,声张正义,可是它的实际执行措施和自己的立法宗旨却自相矛盾。第四章美国反倾销立法对中国影响与对策。结合论文第叁章美国反倾销的法律分析,就中美反倾销法的差异进行了比较研究,找出我国反倾销法的不足,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对策,以达“他山石,可以攻玉”之效。第五章美国非市场经济规则对中国的影响与对策。结合论文第叁章美国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规则的分析,指出它是目前对认定中国出口产品倾销成立影响最大的歧视性规则。但是,通过研究认为,在对待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态度上,我国不应该神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获得美国对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同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中国产品的出口问题,它可能使我国遭受更为严峻的反补贴指控;在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时,我国不要急于求成,更不能为了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以更大的经济代价换取对方的补偿。第六章美国对华反倾销措施对中国的影响与对策。在分析美国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影响、原因的基础上,分别从企业、行业、政府叁方面探索我国应对和防范美国反倾销的对策。认为政府应通过积极的外交途径,将反倾销问题列为双边谈判的重要议题,加深与美国等国的理解与合作,消除其对中国的误解,使其正确认识中国现状,从而改变对中国的反倾销政策。同时,建议我国政府部门应针对国外带有歧视性反倾销调查行为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对等歧视的报复措施”,达到以牙还牙之功效。第七章美国在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中的立场对中国的影响与对策。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美国反倾销法与国际多边反倾销规则的相互影响,说明美国反倾销法早于国际反倾销法,并对国际反倾销法的创立和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文章结合多哈回合部长宣言所确定的反倾销的概念、原则、目标,以及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历程及其谈判各方的主要观点、产生分歧的经济原因。美国特殊利益集团、政治家和选民与美国贸易政策的均衡决策机制决定美国在当前WTO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的立场,从国际制度论、博弈论的角度预测了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结果,指出美国反对反倾销改革的立场会对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产生关键性的影响。对此,提出了中国在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中应当采取的立场以及谈判策略的建议。第八章美国对华农产品反倾销典型案例分析。针对美国对华的虾类农产品反倾销案分别从经济学和法学的角度进行了案例分析。对本次美国对华农产品反倾销的原因、反倾销前的市场背景,反倾销后的市场变化以及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益进行了系统的经济分析,对美国反倾销法的各项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法律分析,提出了我国应对农产品反倾销的对策。该章的目的是将前面美国对华反倾销的理论分析的结论回归到实际农产品反倾销的案例中进行实践检验,探究出农产品倾销与反倾销的特殊性,达到为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服务之功效。(本文来源于《华中农业大学》期刊2006-12-01)

美国法经济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强制广告披露是很多国家用来克制虚假广告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在对美国广告披露制度的缘起、发展及其价值与实效争论的追溯与分析中,揭示了它的法经济学原则和价值,认为广告披露制度要求广告提供风险信息来补正广告中的片面或不实信息,是一种以"信息"对抗"信息"的制度设计。它既尊重了企业的商业言论自由权利,又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可以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和政府的监管成本,使消费者能够基于对交易关键事项的充分了解作出自主理性的消费决策。单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制度实施的效果并不完全理想,但就各方整体利益而言,它已然是一种较为公平、经济的制度安排。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美国法经济学论文参考文献

[1].薛杨,彭晓莹.法经济学视角下房产税减免制度的完善——基于美国经验的借鉴[J].中国房地产.2018

[2].李明伟,董蕾.以信息对抗信息:美国广告披露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J].国际新闻界.2016

[3].张桦.概念、程序、借鉴:美国法上的公司派生诉讼及法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5

[4].冯玉军.论当代美国法经济学的理论流派——以学术传统为视角[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4

[5].冯玉军.略论当代美国法经济学理论流派——以研究视角为依据[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4

[6].何天翔.版权、运行的电子控制与大众市场许可——对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若干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

[7].王思锋.论美国跨学科教学理念与教学设计分析——以法经济学为例[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0

[8].张志友,刘子巍.当代美国法经济学理论流派评述——以学术传统为视角[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0

[9].栾国华.美国法经济学评析[D].吉林大学.2009

[10].廖秀健.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法经济学分析[D].华中农业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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