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地方社会事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审判辅助事务,购买社会服务,案多人少
地方社会事务论文文献综述
周方,王念,陈春华[1](2019)在《购买社会服务:剥离审判辅助事务的反思与重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背景下破解“案多人少”的地方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中明确提出"拓宽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探索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优化审判辅助人员结构"。在经济发达地区,法院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案多人少"难题,倒逼部分法院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弥补审判辅助人员不足,实现为法官减负、为审判提速的目的。由于法院司法工作的专业性、特殊性,目前全国法院并无一个蓝本可供借鉴,在探索中存在诸多问题,掌声与争议兼而有之。因此,本文主要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购买社会服务的实践作为分析对象,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背景下,通过梳理目前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模式,对法院购买社会服务范围及标准进行反思和重构。第一,厘清法官职责——案、判、写,科学剥离审判辅助性事务;第二,确定审判辅助性事务范围,以集约形式购买社会化服务;第叁,通过研究提出购买服务的范围、流程和标准,切实实现"管人模式"向"管事模式"的功能转变,有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让法官彻底从繁杂的审判辅助事务中解放出来,专心履行司法裁判职责,通过集约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剥离审判辅助性事务,破解"人少"短板,为法院司法改革提供可行性和规制性的实践样本。(本文来源于《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1期)
解国良[2](2019)在《20世纪初俄国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演变——以地方经济事务委员会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初,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俄国社会发生了挑战政府的革命,要求分享政府的权力。政府在镇压革命的同时,也开始了向地方分权的举措。1904年3月22日,经过与地方自治机构各派的讨价还价,根据内务大臣普列维的建议,设立了讨论地方自治与管理的地方经济事务委员会。政府的分权举措并没有平息社会的挑战,反而引发了1905年革命。政府与地方自治机构出现了政府分权和社会限权的争论。杜马的召开,激化了社会与政府的冲突,直到政府实行战地法庭并改变选举法,驱逐激进派,才走向了政府主导的立宪道路。新任大臣会议主席兼内务大臣斯托雷平,联合愿意与政府合作的保守派,把地方经济事务委员会变成了预备杜马。在1908~1910年召开的5次会议中,政府与贵族围绕无等级地方自治和地方管理的合法化展开了激烈交锋,致使改革夭折。虽然在沙皇的帮助下,斯托雷平强行推动了西部地方自治,但是斯托雷平与贵族的合作结束了,地方经济事务委员会也逐渐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本文来源于《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期刊2019年03期)
何晨[3](2018)在《关注国家事务与地方社会的互动——评《清代漕粮征派与地方社会秩序》一书》一文中研究指出吴琦教授新着《清代漕粮征派与地方社会秩序》是在国家与地方社会互动视域下,对朝廷漕粮征派与地方"闹漕"事件进行社会史的考察,选题视角新颖,研究方法较新,对学术界作出较大贡献。(本文来源于《叁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3期)
蔡婧[4](2015)在《地方政府社会事务管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社会,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发展以外都十分重视社会管理这一领域。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阶段,社会阶层、社会结构等方面的变迁以及观念的转变导致了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这就使社会管理这一项政府职能显得尤为重要,而地方政府作为基层的政府单位,直面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因此提高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水平成为当前面临的十分迫切的问题。我国台湾地区在社会管理方面较早地将西方社会先进的社会管理经验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相融合,形成了一些具备自身特色的且在华人社会有一定推广意义的社会管理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本文选取了台南市这一与大陆传统二叁线城市具有许多相似之处的城市的政府社会管理作为研究对象。行文中首先辨析了社会管理的概念,进而采用治理理论作为研究的主要理论,以台南市政府较为出色的低碳城市建设、社会福利政策、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为具体案例,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总结出台南市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优势和不足,归纳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经验以供中国大陆借鉴与参考,并且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促进中国大陆的对台研究工作向前发展。(本文来源于《华侨大学》期刊2015-12-10)
李玉波[5](2015)在《1500名社工专业毕业生仅2%干本行》一文中研究指出“内蒙古有9所高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10多年来培养了1500多名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但只有2%从事专业工作,社会工作岗位少,社工专业人才流失严重。”近日,内蒙古2015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上,团内蒙古区委权益部下设的内蒙(本文来源于《中国青年报》期刊2015-02-19)
王允武[6](2014)在《民族事务法治化:民族自治地方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可行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改进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方式,必须实现民族事务法治化,要求民族事务管理者按照法律化的方法、手段、步骤与程序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民族事务的复杂性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性,迫切要求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目前,民族事务法治化所需要的完备法律体系和有效法律实施机制已经具备。今后,应当重点加强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政、依法规范经济开发、自治意识和公民意识的培养、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与合理利用本土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工作。(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5期)
刘元[7](2014)在《清代地方公共事务中的国家与社会——以湖北省交通碑刻为中心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以清代湖北的交通事业为例,将清前期和中后期交通设施的经费和管理进行了对比,发现:清前期湖北交通设施的修建存在"官民合作"的模式。在这种"官民合作"的模式中,官府处于强势的地位。清中期以后,地方士绅在交通事业中的作用逐渐增强,地位也逐渐开始提高,但交通设施的兴建依然离不开官府的支持,管理上同样要受到官府的监督和干预,并没有完全摆脱"官民合作"的模式。这说明,整个清朝时期的"社会"并没能真正独立于"国家"之外而存在。(本文来源于《兰州学刊》期刊2014年03期)
王允武[8](2013)在《民族事务法治化:民族自治地方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可行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改进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方式,必须实现民族事务法治化,要求民族事务管理者按照法律化的方法、手段、步骤与程序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民族事务的复杂性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性,迫切要求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目前,民族事务法治化所需要的完备法律体系和有效法律实施机制已经具备。今后,应当重点加强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政、依法规范经济开发、自治意识和公民意识的培养、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与合理利用本土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工作。(本文来源于《2013年中国民族法学年会论文集》期刊2013-12-13)
杨何皓[9](2012)在《地方WTO事务工作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一文中研究指出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正在为加入WTO与各贸易大国艰辛谈判之时,中国的GDP也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但当年美国通用的总产值为1万亿多美元,中国的GDP仅为美国GDP的约1/8。另有一个近似黑色幽默的现象,十一年前当中国终于加入WTO时,国内“狼来了”的喊声(本文来源于《国际商报》期刊2012-11-28)
吴琦[10](2012)在《国家事务与地方社会秩序——以清代漕粮征运为基点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清代漕粮征运具有高度的政治性、严密的制度保障、强烈的指令性以及高成本等特性,这些特性对于地方社会构成了巨大的压力。清政府通过实施蠲、缓、改折等措施,对于制度进行调整,以舒缓民力,然而调整以不改变漕运"天庾正供"这一实质为前提,有限的调整根本没有触及本质问题。清代漕运的深层问题在于,其一,作为国家事务的特殊属性,其二,在制度范围内,存在多重利益关系,在漕运事务的运行过程中,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在追逐利益中制造出一系列矛盾和弊端,并逐渐导致各种利益关系的失衡,地方社会秩序由此受到深远的影响。(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期刊2012年02期)
地方社会事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世纪初,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俄国社会发生了挑战政府的革命,要求分享政府的权力。政府在镇压革命的同时,也开始了向地方分权的举措。1904年3月22日,经过与地方自治机构各派的讨价还价,根据内务大臣普列维的建议,设立了讨论地方自治与管理的地方经济事务委员会。政府的分权举措并没有平息社会的挑战,反而引发了1905年革命。政府与地方自治机构出现了政府分权和社会限权的争论。杜马的召开,激化了社会与政府的冲突,直到政府实行战地法庭并改变选举法,驱逐激进派,才走向了政府主导的立宪道路。新任大臣会议主席兼内务大臣斯托雷平,联合愿意与政府合作的保守派,把地方经济事务委员会变成了预备杜马。在1908~1910年召开的5次会议中,政府与贵族围绕无等级地方自治和地方管理的合法化展开了激烈交锋,致使改革夭折。虽然在沙皇的帮助下,斯托雷平强行推动了西部地方自治,但是斯托雷平与贵族的合作结束了,地方经济事务委员会也逐渐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地方社会事务论文参考文献
[1].周方,王念,陈春华.购买社会服务:剥离审判辅助事务的反思与重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背景下破解“案多人少”的地方实践[J].中山大学法律评论.2019
[2].解国良.20世纪初俄国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演变——以地方经济事务委员会为例[J].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19
[3].何晨.关注国家事务与地方社会的互动——评《清代漕粮征派与地方社会秩序》一书[J].叁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
[4].蔡婧.地方政府社会事务管理研究[D].华侨大学.2015
[5].李玉波.1500名社工专业毕业生仅2%干本行[N].中国青年报.2015
[6].王允武.民族事务法治化:民族自治地方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可行路径[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
[7].刘元.清代地方公共事务中的国家与社会——以湖北省交通碑刻为中心的研究[J].兰州学刊.2014
[8].王允武.民族事务法治化:民族自治地方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可行路径[C].2013年中国民族法学年会论文集.2013
[9].杨何皓.地方WTO事务工作对经济社会的推动[N].国际商报.2012
[10].吴琦.国家事务与地方社会秩序——以清代漕粮征运为基点的考察[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