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金融政策扶持三农的中外对比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胡鑫[1](2021)在《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对“三农”工作作出的符合中国社会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的战略部署。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推动力量。加快乡村人才资源开发,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推动乡村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建设的重要课题。目前,在中国农业农村发展滞后的众多原因中,最为根本的原因是乡村人才队伍发展瓶颈制约,这就为农业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提出了新的课题。论文采用比较研究、系统分析、规范研究等方法,通过分析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支撑的诉求,探寻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探究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构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具体来说,论文由以下六个章节构成:第一章是绪论。这一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国内和国外相关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等问题。第二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概述。这一章首先对人力、人才、人力资本、人才资源、人才支撑体系等概念进行了释义;其次阐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最后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支撑的诉求,包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制约,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所面临的挑战,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所拥有的机遇。第三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包括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相关思想,即乡村发展与城乡空间正义相关联、人才作用的发挥要立足社会实践、人民群众是最充沛的人才储备库;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相关思想,即农业农村现代化攸关国计民生、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要通过教育挖掘培养乡村人才;国外学者的相关思想,即人力资本核心是提高人口素质、人力资本积累是经济增长源泉、人力资本获得需要后天的投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即以农为本思想、政以才治思想、养护农民思想。第四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在释义和阐述职业农民、新型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振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紧迫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释义和阐述乡村专业人才内涵、类型、作用以及乡村振兴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释义和阐述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农民工返乡创业浪潮、乡村振兴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合理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在释义和阐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人才是新生产力的开拓者、科技人才是科技知识的传播者、乡村振兴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客观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在阐述社会各界内涵、社会各界是乡村人才队伍的新鲜血液、社会各界是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载体、乡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必然性等问题的基础上,强调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第五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包括实施阳光工程、实施雨露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包括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实施乡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打造“星创天地”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包括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包括公民个人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鼓励引导工商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群团组织发挥人才优势支持乡村振兴、行业部门利用资源优势推进乡村振兴。第六章是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包括建立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即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以“半农半读”接受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即城乡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区域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校地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建立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即教师定期服务乡村、医生定期服务乡村、科技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文化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即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才兼职取酬、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职务(称)评聘;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即增加财政涉农资金、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总之,通过系统研究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论文主要提出如下创新观点:一是论文在系统梳理了人力、人才、人才资本、人才资源等概念基础上,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具体维度,全面阐释了人才支撑体系概念。二是论文以各类人才资源为研究主体,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实践路径。三是论文完整构建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
李屹然[2](2021)在《中国式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制度是激励与约束人行为的一种规则。中国式分权制度由于对地方政府做对了激励,从而被认为是引致我国经济增长奇迹的一个关键性制度安排。但当前纵向财政税收返还已逐渐无法满足“增长型”政府的支出需求,分税制改革在经济与政治的双重激励效应正在减弱;分权体制在保留政治权威约束下的上下级互动过程中,更倾向同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横向互动关系,这种关系在近十余年来伴随预算外收入的增长越发明显。支农事权下放后我国地方政府在区域支农领域的作用越发重要,但事实与现象发现西方经典分权理论已无法合理解释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的支农行为。中国特有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对分权制度的作用机制产生了独特影响,而这种影响能否合理激励地方政府扶持本地农业经济综合发展是值得研究的。因此,本文尝试构建了中国式分权制度对我国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的影响理论框架,希望通过优化我国分权制度设计从而优化地方政府的支农行为,最终达到促进我国农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目的。本文遵循了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政策研究的基本逻辑思路,将中国式分权细分为收入分权(横向)、支出分权(纵向)与管理分权(市场)三个维度进行分析与理论构建。其中收入分权从地方政府之间横向经济收入博弈的角度分别讨论了预算内收入(财政分权)与预算外收入(金融分权)的不同影响机制;而支出分权则从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支农事权下放、信息反馈机制以及政绩考核指标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最后管理分权侧重于分析地方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支农干涉与管理职能问题。通过对中国式分权制度研究范畴的细化,本文揭示了分权制度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的内在机理与影响方式,并为后文实证构建了理论框架。在实证研究阶段,本文首先通过描述性统计对核心变量进行了基础演绎与分析,其后采用2008-2018年面板数据,并运用了固定效应模型、门槛回归模型、面板分位数模型、面板格兰杰因果检验、空间计量模型以及中介效应模型对前文理论机制进行了验证。本文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后提出了以下研究结论:(1)收入分权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①当前收入分权下无责任的财政援助弱化了纵向财政分权的激励机制,但强化了横向财政资源竞争的能力。联邦制的财政分权模型的激励效应并不适用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在中央政府高度政治集权的“大政府”领导下,基于增值税税收返还的纵向财税激励效应减弱;而地方政府可通过横向的财政控制从而强化其财政资源能力。②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支农行为上的目标函数趋同降低了金融支农约束。同时金融收入分权的预算外收入竞争强化了地方政府金融支农的能力,但这种能力来源于金融风险的对外转嫁与中央的隐形担保。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成本外溢与风险转嫁等方式,将自身预算外约束扩张的成本与风险转嫁到上级或同级政府,从而强化其金融资源的获取能力。③地方政府在强化其经济能力的过程中,支农能力大于了其支农真实需求。通过理论与博弈分析表明,财政援助所形成的横向财力转移会导致地方政府间的财政支农规模的提升。地方政府中高收入分权地区会主动增加财政支农规模,在被转移支付前优先满足自身支农需求;而低收入分权地区的地方政府则在农业“争资立项”的基础上对中央与同级政府造成事实性依赖。二是地方政府利用“风险转嫁”扩大其预算外支农约束,增强了预算外收入的横向竞争(金融资源),从而更为盲目的扩张其预算外的金融支农约束。实证结果表明收入分权造成的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具有一定的区域差异性;同时收入分权对支农规模的影响作用具有明显的双门槛效应,适度的收入分权能够推动当地支农规模上涨,但过高或过低的收入分权对于支农规模提升作用降低。面板分位数回归结果表明收入分权在25%、50%以及75%分位条件下对涉农资金规模的正向促进作用相同,其结果同时说明当前地方政府支农资金规模的主要受到政府间横向经济博弈与其支农能力的影响,而非适应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2)支出分权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农政绩导向行为①当前支出分权的下放并未能平衡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差,信息传递仅能从上至下而未能从下至上。由于我国户籍制度与乡村文化传统限制导致农村受益主体的村民难以运用“用脚投票”或“用手投票”来反馈地方政府对三农建设的成绩与满意度;农村对地方政府服务供给的信息反馈失效导致委托代理模型在我国农村的应用出现偏差,这种偏差弱化了支出分权通过横向竞争优化农村公共投资结构的作用。②上级部门指标性考核方式则强化了支出分权的纵向激励效应,中央政府指标性考核从选择性变为了唯一性。当前支出分权制度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反馈与绩效考核方式,造成地方政府在面临上级政府考核时产生对政绩指标过度依赖,从而忽略了当地农村受益主体的真实需求。这种激励偏差会引致地方政府一方面追求短期政绩表现,同时对农村公共投资更侧重“可视性”的政绩投入,最终形成政绩导向行为。实证结果表明:事权下放导致地方政府对农村投资与公共服务供给遵循“可视化”优先的投入导向,对容易被上级政府考核发现的“可视化”指标更加侧重,而对于不易被晋升考核重视的“非可视化”指标则投入不足。通过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发现支出分权对支农行为“短期化”投入的冲击效应在滞后四期左右迅速收敛于零,表明了地方政府的支农政绩导向行为对农村投资建设未能形成长期稳定的支持,同时这种短期性行为对于“可视化”指标的影响滞后期更为提前。此外实证结果表明当前财政资金对于需要长期和持续性供给的农村服务供给更为有效。(3)管理分权会造成地方政府支农市场分割行为①管理分权此时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管理与干涉并未有效促进其市场化进程,反而促进了区域间的市场分割行为,这种干涉行为不仅未能消除“市场失灵”,反而导致了“政策性失灵”。我国农业市场与政府之间呈现较为明显的“强政府”与“弱市场”关系,地方政府在支农事务上出现明显的地域边界隔离,支农行为边界不清晰,职能不确定的现象,并对当前区域中农业商品市场以及农业生产要素市场进行行政干预与地方保护。②管理分权的主要影响机制为地方政府通过控制农业商品或生产资料市场的价格因素来对农业生产与销售环节进行控制。地方政府支农行为边界的模糊引致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缺乏制约,在面领“各自为战”与提升本地农业经济增长的选择中,地方政府突破管理分权边界约束对区域农业发展形成市场保护,最终形成农业多领域的市场分割行为。实证结果表明:一是运用空间计量模型就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之间的影响机制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区域农业商品市场已经形成了区域性市场分割,该行为表现出区域内Moran I值的显着与趋同性,表明农业商品市场的市场分割已经形成了一定区域性聚合性以及部分地方政府横向联盟;同时,通过了拉格朗日乘子法检验后,运用空间滞后模型回归结果表明地方政府管理分权对农业商品市场分割的影响显着。二是运用中介效应模型就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路径进行了检验,实证表明省农业生产规模会影响对管理分权的影响效应起到正向的促进作用;即管理分权在农业生产大省形成的市场分割行为会更加明显。本文中国式分权制度特点从不同维度勾勒出地方政府在支农行为的特点,描述了支农规模基于博弈、支农投资服从政绩、支农管理缺乏合作的综合性支农行为。本文基于以上研究结果,对我国分权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与优化方案。最后,和已有的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点与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理论框架创新。本文将分权制度的纵向激励、横向竞争、预算外经济资源博弈以及地方政府支农行为抉择纳入到统一的理论框架。在此框架下,政府间一方面存在纵横联动的二维显性制度“双重激励”效应,另一方面存在基于预算外经济资源撰取的隐形制度“投机抉择”,显性与隐形制度博弈结果决定了地方政府支农的行为路径。该框架较好的解释了地方政府支农“意愿”不强,但支农规模增长的现象;同时澄清了支农资金规模并非造成农村公共投资不足的主要原因;并能对区域农业市场分割现象进行有效回答。(2)分权制度的研究维度细化。基于中国经验对已有以纵向税收返还为核心的财政分权制度研究内容的细化与扩展。本文在将分权制度的研究范畴细化为收入分权、支出分权以及管理分权三个维度,是对当前分权制度研究维度与范畴的有效细化。(3)实证方法创新。运用双门槛效应模型实证了分权制度对地方政府支农规模影响的非线性关系,描述了不同分权程度的影响机制差异性,是对已有线性实证方法的一个补充;运用PVAR模型实证了分权制度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的滞后期影响,并描述了该影响在短期快速收敛的政绩导向现象,是对已有研究忽略政策滞后期影响与持续效应的一个补充;通过设定质点距离并基于“冰山理论”构建空间权重矩阵,并运用空间滞后模型实证了地方政府对农产品造成的市场分割行为,是将“冰山理论”与空间地理结合实证的创新扩展。
暴占杰[3](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减贫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地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而这其中,中国共产党对西藏贫困问题的治理实践是最为典型的代表。原因在于,西藏地处青藏高原,集我国边疆地区、边缘地区以及少数民族落后地区于一体,加之和平解放前长期遭受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蹂躏,导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就贫困状况而言,西藏贫困人口多且分布广泛,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而且还存在严重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2011年,西藏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此外,作为国家战略安全屏障,西藏存在境内分裂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威胁国家统一与安全的稳定问题。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将西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体现了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解决西藏的贫困问题能够为推进西藏持续稳定和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综合上述因素,西藏在党和国家扶贫工作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关系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西藏的扶贫工作既在国家总的扶贫战略框架内开展,又有党中央、国务院超常规的特殊扶持政策的推动。长期以来,学术界偏重于在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下对西藏反贫困实践进行实证研究,而以中国共产党为研究对象,纵向宏观考察我们党在西藏扶贫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较为薄弱。2019年,西藏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2020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不管是从学术视角来看,还是从时间节点来讲,研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对西藏乃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长足发展意义深远。有鉴于此,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基于西藏深度贫困这一现实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探讨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为主线,立足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交叉学科研究法等方法。依托包括党和国家以及西藏地方历史文献、着作、期刊、报纸等各类文献资料,并参考相关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统计年鉴、地方志等材料,历史地、系统地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逻辑,进而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和推动西藏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启示,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分为六章对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展开研究。第一章是绪论。回顾了关于西藏贫困问题与扶贫工作的研究现状,明确研究主题。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能从中把握学术界研究进展,找准研究角度,借鉴前人研究经验,趋避其研究不足之处。这样既可以做到查漏补缺,又可以避免重复研究。通过文献回顾和述评,确立了从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贫困问题实践角度着手研究。第二章是关于西藏贫困问题的相关概述。对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念、贫困状况,以及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阐释。从西藏区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地理、社会、宗教、民族等特点探讨西藏面临的贫困问题。纵向梳理西藏不同阶段的贫困特征,同时横向对比西藏贫困问题与全国其他区域的差异。这既可以有效衔接下文中国共产党西藏贫困治理所做的有针对性工作,也凸显了西藏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与紧迫性,同时还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何采取超常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开展西藏的扶贫工作。第三章是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理论上系统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贫困思想,借鉴中国传统反贫困思想和国外有益的反贫困理论,能够为研究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贫困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从实践层面看,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对西藏扶持、支援和建设为此后的扶贫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该部分主要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扶贫工作的具体实践。以中央和西藏地方扶贫政策和取得的成效为标准,将西藏扶贫工作细化为三个阶段,包括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扶贫攻坚阶段、扶贫开发深化阶段,分别论述中央政府以及西藏地方党委、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具体开展工作,有什么特点,取得了哪些成效。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这一章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具体阐述中央关于西藏的脱贫攻坚政策与西藏精准脱贫具体实践。本章与上一章节是文章的核心部分,这两章将中国共产党关于西藏扶贫工作的演进脉络,历史经验清晰地呈现出来,为总结经验和启示提供研究基础。具体来说,这一章主要探究中国共产党为推进新时代西藏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战略规划,构建的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以及施策路径,并总结了脱贫攻坚阶段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本章在梳理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反贫困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解决西藏贫困问题的经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的与时俱进,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在汲取经验的基础上还应该展望未来,明确今后推动西藏的扶贫工作和发展应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人民通过扶贫工作历史性地消除西藏绝对贫困问题,对西藏的发展和稳定意义重大,创造了中国减贫治理的“西藏样本”,是中国共产党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光辉典范。探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路径,总结经验和启示,以期对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
王毅[4](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指出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吕慧娜[5](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提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王晓丽[6](2020)在《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工具选择与组合性设计 ——山东省为例》文中提出家庭农场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主体,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家庭农场从生成到发展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不同的金融工具手段在家庭农场运行机制的组成及其各组成部分在整个系统中的作用与功能具有差异性。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需要通过相应的金融工具在资金融通、信用构建、风险规避、价格发现、技术运用等方面进一步支持与优化。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家庭农场缺少合格的抵押品,难以从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生产所需的各类资金,使得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有效抵押品缺乏和担保制度不健全使得家庭农场贷款可得性降低,严重阻碍了家庭农场发展,同时,家庭农场经营所面临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迫切需要通过农业保险政策工具和灾后救助等途径化解。因此,加快建立符合家庭农场金融需求的金融制度体系,创新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最终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是当前决策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借鉴生产效率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农业金融支持等理论,揭示了家庭农场发展在生产投资、金融需求、风险规避、信用构建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并从供给端的角度对组合性金融工具影响家庭农场发展的理论机理进行合理论证,从家庭农场融资约束、金融机构金融供给、政策部门金融政策支持等多个维度构建了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支持理论分析框架。基于此,本文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和淄博市等17个主要城市中的120多个区、县、镇、乡、村家庭农场发展的融资约束与金融资源获取情况,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了291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微观数据。最后,本文通过设计多元线性模型、截面门槛模型、工具变量分位数模型定量分析农业信贷、农业保险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家庭农场发展的作用效应,设计了适应家庭农场金融需求的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这对于家庭农场发展而言,具有丰富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具体的研究结论为:第一,家庭农场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面积和投资规模,对农业贷款、农业保险和抵押担保融资等金融服务存在迫切需求,而选择通过民间金融组织和网络平台借款获取资金的意愿并不强烈。从家庭农场投资绩效来看,大多数家庭农场的投资规模并未达到最优水平,投资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是制约其绩效提升的主要原因,家庭农场投资规模和投资绩效还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此外,家庭农场资金规模较小导致生产要素匮乏、金融政策缺位造成资金融通困难、家庭农场缺乏有效抵押品使得投融资不畅、农业保险有效供给不足引致经营风险、风险补贴不足使经营欠佳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原因。第二,家庭农场由于缺乏抵押物而面临着较为严重的供给型融资约束,如果能够为家庭农场引入相应的抵押物,则越有利于提高家庭农场金融资源可得性,进而有利于家庭农场发展。同时,当农业信贷供给水平较低时,其对家庭农场发展的作用效应较小;当农业信贷供给水平较高时,其对家庭农场发展的作用效应较大,即农业信贷对家庭农场发展存在“先递减,后递增”的非线性影响效应。第三,农业保险能够对家庭农场生产风险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是保障家庭农场发展的有力金融工具,加大农业保险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支持力度能够有效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同时,当农业保险供给水平较低时,其对家庭农场发展的作用效应较小;当农业保险供给水平较高时,其对家庭农场发展的作用效应较大,即农业保险对家庭农场发展存在“先递减,后递增”的非线性影响效应。第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了有利的融资途径,能够为商业银行和家庭农场搭建了有效的信用体系,增加了家庭农场农业信贷供给,有助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同时,当抵押担保贷款供给水平较低时,其对家庭农场发展的作用效应较大;当抵押担保贷款供给水平较高时,其对家庭农场发展的作用效应较小,即抵押担保贷款对家庭农场发展存在“先递增,后递减”的非线性影响效应。本文基于理论和实证研究结论,从抵押担保、风险补偿、金融服务三个方面提出了家庭农场发展的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设计:第一,健全抵押担保机制,加强与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积极建立财政、银行、担保公司风险分摊比例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补贴、农业信贷和抵押担保的协调效应。第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财政投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工具建立贷款损失风险补偿基金和保险风险补偿金,协助家庭农场分摊生产成本和风险。第三,强化金融服务机制,加强金融信息科技工程建设,探索建立“三农”资源资产权属管理中心,设立农业经营资产价值评估机构,建立农业风险资产收处管理中心,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风险化解、产权处置及土地经营权的再流转,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并尝试引入“农业贷款+抵押担保+风险补贴+农业贷款再保险”“农业保险+巨灾债券+风险基金”“农村电商+农业信贷+互联网金融”构建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来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付延妮[7](2020)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及其政策改进 ——基于CHIP数据的实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面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日渐暴露的缺陷和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能够优化配置各项生产要素,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提升农业技术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中央顶层设计的基本共识。自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出现适度规模的概念,党中央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重视程度逐年增高,在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许多重要文件中,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被提到重要位置。然而,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在现实中的发展还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农地流转政策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所以,从全局考虑影响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因素,比较借鉴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状和现行政策存在的问题,从顶层设计上进行政策改进势在必行。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文的绪论,在分析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的基础上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并做研究述评,然后界定了相关基本概念,介绍了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理论基础,并提出研究思路、内容和主要的研究方法并说明文章的可能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回顾了我国农地制度变迁过程,分析了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阶段和现状,指出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体系及其问题。第三部分利用多元线性逐步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具有全国代表性的CHIP2013农村样本数据,结果表明户主及其家庭经济特征、农地流转、劳动力转移、金融支持、制度环境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且在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具有较大差异。第四部分阐述了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主要经验,得出了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启示。第五部分在阐述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基本原则后,提出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改进建议:从农地流转和户籍制度、劳动力转移政策方面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在财政金融保险、征地、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方面精准规划,强化政策支撑;从社会保障、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培育、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监管政策方面进行完善,巩固政策效果;在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因地制宜落实政策,增强政策效力。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展望。
何松龄[8](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张延曼[9](2020)在《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取得了显着进展,但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显着。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发达城市和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带动力度发挥不足、带动意愿不强、带动机制不健全,致使当前城乡发展依然存在较大差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本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探索城乡发展新动力、新方向、新模式。在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对城乡关系进行历史性、全面性梳理,并站在全局性、战略性高度,提出了推动中国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城乡融合发展”战略。随着2019年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及2019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等举措的陆续实施和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正越来越多地在制度层面上得到保障与支撑。新时代中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通过对当前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深刻挖掘,有助于更好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好地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进而更好地助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是在补齐农村发展短板的基础上,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社会格局、释放乡村活力的迫切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围绕对城乡差距现状的揭示,以及对差距形成因素的深层次剖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城乡之间、城乡各要素之间、城乡居民之间的各种协调、统筹、融合发展关系;对当前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存在的如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机制不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不合理、城乡要素配置以及治理结构不均衡、城乡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机制不健全等等一系列制度问题的深入探讨,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思考:对于拥有几千年城乡渊源的文明古国而言,对于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中国来说,如何能够在理论研究基础上加快实践创新的制度调整,找出一条有效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本文共有六章。第一章绪论部分。重点描述研究的时代背景和政策背景,挖掘研究的理论意义并阐明实践价值,对国内外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研究进行综述,并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同时对创新之处以及不足进行归纳总结。第二章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其一是对相关概念的梳理,按照历史逻辑对城乡关系、城乡二元结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以及城乡融合概念进行界定;其二阐述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的理论奠基:从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思想,列宁关于城乡发展制度的思想,毛泽东对城乡发展制度的探索,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其三是对当代西方城乡融合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借鉴。这部分主要为论文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变迁历程。整个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城乡分割制度体系,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之前的城乡历经曲折发展进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阶段,新时代以来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逐渐形成。这部分主要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制度发展历史进行梳理。第四章当前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性短板及原因探析。具体从现行制度下城乡发展差距的外在表现、当前城乡发展制度体系的不尽完善,以及城乡发展出现制度性短板的深层次原因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剖析。这部分主要阐述当前中国城乡发展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第五章构建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这里针对前一章提到的现实问题,指出中国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必然性。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第二,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有利于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第三,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第四,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这部分主要阐述在新时代中国发展中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必然选择。第六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完善路径。首先,强调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做好“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合理利用存量空间搞好城市建设,发展产业群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及满足居民在城乡安居的自由选择。这部分首先从宏观上对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进行把握,而后分别从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的打通、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三个角度,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该如何完善。
朱一鸣[10](2020)在《中国县域普惠金融发展的农民增收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大创新性地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的落脚点是农民富裕,关键是促进农民增收。事实上,农民收入一直是“三农”问题的焦点,如何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保证农民收入持续性增长是困扰我国已久的经济难题。农民收入问题之所以长期难以解决,主要根源在于要素资源配置的不均衡,而金融资源配置的失衡是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因素之一。普惠金融本质上属于要素配置的范畴,其重要性源自金融要素的配置、流动开始注重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因此,为打赢脱贫攻坚、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乡村振兴,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能性”;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发展乡村普惠金融,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那么县域普惠金融发展能否有效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对于不同收入阶层的农村居民,普惠金融的增收效应是否具有异质性特征?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影响机制是怎样的?关于上述问题的回答,能为发展普惠金融促进农民增收、支持乡村振兴建设提供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依据,对避免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建设中出现金融供给结构与金融需求结构失衡现象和提高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效率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同时,也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普惠金融发展理论和农村金融理论体系,对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启示作用。在此背景下,本文围绕着县域普惠金融发展与农民增收这一核心问题,系统探讨了“县域农村居民金融排斥特征及影响因素”、“县域普惠金融发展能否促进农民增收”、“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农民增收效应的异质性特征”、“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农民增收效应的影响机制”等四个主要问题,得到以下基本结论:当前我国县域农村居民不仅面临正规金融机构因供给不足形成的供给型金融排斥,同时也面临因自身有效需求不足而形成的需求型金融排斥;农户由于经济机会缺乏导致的有效金融需求不足是造成需求型金融排斥的重要原因,普通农户更易因缺乏经济机会而受到需求型金融排斥;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具有显着的农民增收效应,IFI指数上升1个百分点,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会增加0.71%;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具有异质性的农民增收效应,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条件分布的高端影响要大于其对中间和低端部分的影响;县域普惠金融发展的农民增收效应存在显着的空间地理机制作用,周边县域普惠金融的发展对本地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存在溢出效应;县域普惠金融的农民增收效应会受当地经济机会的制约,增加低收入群体的金融供给,预期的增收作用受当地经济机会的条件约束;县域普惠金融发展能够通过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即宏观经济机会对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农民增收的中介效应显着。本文具体研究内容及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是绪论。本章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对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进行概念界定,从研究方法、研究内容、框架结构等方面对研究的问题做一个总体安排规划,并阐述文章可能产生的边际贡献、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章是理论回顾与文献综述。本章主要介绍相关理论基础,并基于普惠金融内在演化逻辑,从金融排斥与普惠金融概念的提出、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和普惠金融发展的社会经济效应三个方面进行系统综述。第三章是县域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构建及影响农民增收的机理分析。本章对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和剖析了当前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一些偏误。基于农民增收的视角,从金融机构的渗透性、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金融服务使用效用性以及数字金融使用深度四个维度构建县域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并从理论层面对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农民增收的机理进行了分析,为后文的实证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第四章是县域农民金融排斥特征及影响因素。本章利用微观调查数据对我国县域金融排斥特征及影响因素进行了考察,识别了微观个体面临的金融排斥的具体类型,并从农户分化、贫困县与非贫困县分层对比等多个视角考察了县域农户金融排斥的影响因素,为后文进一步考察县域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影响机制埋下铺垫。从研究的技术路线来看,本章是后文实证分析部分的逻辑起点。第五章是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农民增收的综合效应与空间效应。本章利用一个简单的理论模型来推导普惠金融发展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分层比较的方法,采用工具变量分位数回归模型和空间计量模型实证探讨了县域普惠金融发展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并进行了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第六章是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农民增收的机制检验。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本章基于经济机会的视角,重点分析了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传导机制,利用调节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考察了个体经济机会、宏观经济机会和政府经济机会对普惠金融增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的调节效应和中介效应。第七章是研究结论与启示。本章通过总结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并基于本文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指出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二、财政金融政策扶持三农的中外对比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财政金融政策扶持三农的中外对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概述 |
2.1 相关概念阐释 |
2.1.1 人力 |
2.1.2 人才 |
2.1.3 人力资本 |
2.1.4 人才资源 |
2.1.5 人才支撑体系 |
2.2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 |
2.2.1 产业兴旺 |
2.2.2 生态宜居 |
2.2.3 乡风文明 |
2.2.4 治理有效 |
2.2.5 生活富裕 |
2.3 乡村振兴战略对人才支撑的诉求 |
2.3.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制约 |
2.3.2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挑战 |
2.3.3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机遇 |
第3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思想资源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1.1 乡村发展与城乡空间正义相关联 |
3.1.2 人才作用的发挥要立足社会实践 |
3.1.3 人民群众是最充沛的人才储备库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思想 |
3.2.1 农业农村现代化攸关国计民生 |
3.2.2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 |
3.2.3 要通过教育挖掘培养乡村人才 |
3.3 国外学者相关思想 |
3.3.1 人力资本核心是提高人口素质 |
3.3.2 人力资本积累是经济增长源泉 |
3.3.3 人力资本获得需要后天的投资 |
3.4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 |
3.4.1 以农为本思想 |
3.4.2 政以才治思想 |
3.4.3 养护农民思想 |
第4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 |
4.1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
4.1.1 职业农民 |
4.1.2 新型农民 |
4.1.3 新型职业农民 |
4.1.4 乡村振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紧迫性 |
4.2 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4.2.1 乡村专业人才 |
4.2.2 乡村专业人才的类型 |
4.2.3 乡村专业人才的作用 |
4.2.4 乡村振兴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
4.3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
4.3.1 农民工 |
4.3.2 新生代农民工 |
4.3.3 农民工返乡创业浪潮 |
4.3.4 乡村振兴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合理性 |
4.4 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
4.4.1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
4.4.2 科技人才是新生产力的开拓者 |
4.4.3 科技人才是科技知识的传播者 |
4.4.4 乡村振兴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的客观性 |
4.5 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
4.5.1 社会各界 |
4.5.2 社会各界是乡土人才队伍的新鲜血液 |
4.5.3 社会各界是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载体 |
4.5.4 乡村振兴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的必然性 |
第5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 |
5.1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 |
5.1.1 实施阳光工程 |
5.1.2 实施雨露计划 |
5.1.3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
5.1.4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
5.2 加强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径 |
5.2.1 实施特岗教师计划 |
5.2.2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
5.2.3 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 |
5.2.4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
5.2.5 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
5.3 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的路径 |
5.3.1 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 |
5.3.2 实施乡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 |
5.3.3 打造“星创天地”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
5.4 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的路径 |
5.4.1 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
5.4.2 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
5.4.3 实施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 |
5.4.4 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
5.5 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的路径 |
5.5.1 公民个人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
5.5.2 鼓励引导工商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
5.5.3 群团组织发挥人才优势支持乡村振兴 |
5.5.4 行业部门利用资源优势推进乡村振兴 |
第6章 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 |
6.1 建立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 |
6.1.1 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 |
6.1.2 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 |
6.1.3 以“半农半读”接受农业职业教育 |
6.2 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
6.2.1 城乡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 |
6.2.2 区域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 |
6.2.3 校地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 |
6.3 建立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
6.3.1 教师定期服务乡村 |
6.3.2 医生定期服务乡村 |
6.3.3 科技人才定期服务乡村 |
6.3.4 文化人才定期服务乡村 |
6.4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
6.4.1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
6.4.2 科技人才兼职取酬 |
6.4.3 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职务(称)评聘 |
6.5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
6.5.1 增加财政涉农资金 |
6.5.2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
6.5.3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2)中国式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核心概念界定 |
1.4.1 中国式分权制度 |
1.4.2 地方政府支农行为 |
1.5 主要创新点与贡献 |
第2章 理论借鉴与文献评析 |
2.1 理论借鉴 |
2.1.1 制度经济学基础理论 |
2.1.2 分权制度与发展理论基础 |
2.1.3 分权与地方政府行为风险理论 |
2.1.4 地方政府行为边界理论 |
2.2 文献评析 |
2.2.1 分权化的OECD国家与地方政府行为 |
2.2.2 中国式分权制度的激励形式 |
2.2.3 中国式分权制度下的地方政府行为偏好 |
第3章 理论机理与研究假设 |
3.1 收入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 |
3.1.1 财政收入分权与财政支农规模增长 |
3.1.2 金融收入分权与金融支农规模增长 |
3.1.3 研究假设 |
3.2 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政绩导向行为 |
3.2.1 支出分权、信息传递失效与横向激励弱化 |
3.2.2 支出分权、考核机制失效与纵向激励强化 |
3.2.3 研究假设 |
3.3 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 |
3.3.1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机制 |
3.3.2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路径 |
3.3.3 研究假设 |
第4章 中国式分权的演进与描述性统计 |
4.1 中国式分权的体制背景与演进过程 |
4.1.1 中西方分权制度构建的社会背景与差异 |
4.1.2 中国式分权制度的历史探索 |
4.1.3 中国式分权制度的特征:显性与隐形分权 |
4.2 中国式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2.1 收入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2.2 支出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2.3 管理分权的描述性统计 |
4.3 地方政府支农行为描述性统计 |
4.3.1 支农预算约束与区域配置描述 |
4.3.2 支农政绩导向与服务结构描述 |
4.3.3 支农市场分割与价格指数描述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收入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预算软约束行为 |
5.1 收入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预算约束行为的跨时与跨区域影响 |
5.1.1 模型构建 |
5.1.2 指标设计、描述与处理 |
5.1.3 固定效应回归结果分析 |
5.1.4 跨时与区域差异分析 |
5.2 收入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预算约束行为的非线性影响 |
5.2.1 双门槛模型设计 |
5.2.2 指标设计与描述 |
5.2.3 TM门槛效应检验结果 |
5.2.4 门槛效应回归结果 |
5.3 稳健性检验:面板分位数回归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政绩导向行为 |
6.1 研究思路与模型 |
6.2 变量设定与整理 |
6.2.1 变量设定与描述性统计 |
6.2.2 变量整理 |
6.3 支出分权制度与地方政府支农可视化行为 |
6.3.1 财政支出分权与可视化行为 |
6.3.2 金融支出分权与可视化行为 |
6.4 支出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短期化行为 |
6.4.1 财政支出分权与支农短期化行为 |
6.4.2 金融支出分权与支农短期化行为 |
6.5 支出分权与支农滞后期影响效应分解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管理分权与地方政府支农市场分割行为 |
7.1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机制检验 |
7.1.1 研究思路与模型构建 |
7.1.2 指标设计、整理与测算 |
7.1.3 Moran I指数与模型甄别 |
7.1.4 空间滞后模型回归结果 |
7.2 管理分权与市场分割行为的影响路径检验 |
7.2.1 中介效应模型构建与检验步骤 |
7.2.2 指标设计、整理与描述 |
7.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协调正式性政策约束,建立诱导性分权制度 |
8.2.2 优化财政援助机制,防范财政支农的机会主义 |
8.2.3 强化政府预算监管,平衡金融支农资源 |
8.2.4 建立信息双向回馈渠道,完善考核激励设计 |
8.2.5 整合农产品流通市场,建立农业生产联盟 |
8.3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论文相关研究成果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述 |
2.1 贫困理论基本释义 |
2.1.1 贫困的定义 |
2.1.2 贫困的标准 |
2.1.3 贫困的分类 |
2.1.4 扶贫的内涵 |
2.2 西藏贫困问题的基本状况 |
2.2.1 贫困人口较多且分布广 |
2.2.2 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 |
2.2.3 贫困代际传递现象严重 |
2.3 西藏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 |
2.3.1 严酷的自然生存环境 |
2.3.2 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 |
2.3.3 落后的基础服务设施 |
2.3.4 突出的健康风险问题 |
2.3.5 严重的精神文化贫困 |
2.4 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 |
2.4.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
2.4.2 筑牢党在西藏执政根基的需要 |
2.4.3 实现西藏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
3.1 理论基础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关于反贫困理论 |
3.1.2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 |
3.1.3 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反贫困的思想 |
3.1.4 西方学者关于反贫困的理论探索 |
3.2 实践基础 |
3.2.1 1949-1958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3.2.2 1959-1977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第4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 |
4.1 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1978-1993) |
4.1.1 出台西藏农牧民休养生息的政策 |
4.1.2 改革制约农牧区发展的经济体制 |
4.1.3 初步开启西藏扶贫开发的新模式 |
4.1.4 体制改革阶段西藏扶贫成效总结 |
4.2 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 |
4.2.1 西藏扶贫攻坚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4.2.2 新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出台与落实 |
4.2.3 扶贫攻坚阶段西藏脱贫工作成效 |
4.3 扶贫深化阶段(2001-2011) |
4.3.1 探索适宜西藏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
4.3.2 明确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 |
4.3.3 夯实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 |
4.3.4 扶贫开发政策落地与基本成效总结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发展的战略抉择 |
5.1.1 规划新时代富民兴藏路线 |
5.1.2 加快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 |
5.2 构建西藏精准扶贫的实施机制 |
5.2.1 西藏精准扶贫的瞄准机制 |
5.2.2 西藏精准扶贫的政策机制 |
5.2.3 西藏精准扶贫的责任机制 |
5.2.4 西藏精准扶贫的投入机制 |
5.2.5 西藏精准扶贫的退出机制 |
5.2.6 西藏精准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 |
5.3 明确西藏精准扶贫的施策路径 |
5.3.1 特色产业开发:撬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杠杆 |
5.3.2 易地扶贫搬迁:打破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 |
5.3.3 生态保护扶贫:破解“富饶的贫困”陷阱 |
5.3.4 大力发展教育:阻断西藏贫困的代际传递 |
5.3.5 社会保障兜底:兜住西藏脱贫攻坚的底线 |
5.4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工作成效 |
5.4.1 第六次座谈会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
5.4.2 “三不愁三有三保障”脱贫目标基本实现 |
5.4.3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创新与发展 |
第6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历史经验 |
6.1.1 始终坚持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 |
6.1.2 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
6.1.3 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持续革新 |
6.1.4 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 |
6.2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对西藏未来减贫与发展的启示 |
6.2.1 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 |
6.2.2 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 |
6.2.3 在脱贫攻坚基础之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6.2.4 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4)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5)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工具选择与组合性设计 ——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评述 |
1.2.1 关于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支持限制因素研究 |
1.2.2 关于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工具适用性研究 |
1.2.3 关于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工具效果研究 |
1.2.4 关于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制度政策研究 |
1.2.5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对象与数据获取 |
1.4.1 研究对象 |
1.4.2 数据获取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支持理论研究 |
2.1 概念界定 |
2.1.1 家庭农场 |
2.1.2 金融支持 |
2.1.3 金融工具 |
2.2 理论借鉴 |
2.2.1 生产效率理论 |
2.2.2 产业组织理论 |
2.2.3 交易费用理论 |
2.2.4 农业金融支持理论 |
2.3 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工具选择依据及其作用原理 |
2.3.1 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工具选择依据 |
2.3.2 农业信贷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作用原理 |
2.3.3 农业保险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作用原理 |
2.3.4 抵押担保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作用原理 |
2.4 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工具支持理论机制与分析框架 |
2.4.1 家庭农场发展的农业信贷支持理论机制分析 |
2.4.2 家庭农场发展的农业保险支持理论机制分析 |
2.4.3 家庭农场发展的抵押担保支持理论机制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3 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供需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山东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供需调查方案 |
3.1.1 调查目的与调查对象 |
3.1.2 调查方法与调查内容 |
3.1.3 有效样本分析 |
3.2 山东家庭农场金融需求与金融资源获取分析 |
3.2.1 山东家庭农场资产状况与经营效果分析 |
3.2.2 山东家庭农场投入要素与投资绩效分析 |
3.2.3 山东家庭农场金融需求与金融资源获取分析 |
3.3 山东金融机构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分析 |
3.3.1 山东商业银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分析 |
3.3.2 山东农业保险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分析 |
3.3.3 山东担保公司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分析 |
3.4 家庭农场发展的融资约束与经营困境分析 |
3.4.1 资金规模较小导致生产要素匮乏 |
3.4.2 金融政策缺位造成资金融通困难 |
3.4.3 缺乏有效抵押品使得投融资不畅 |
3.4.4 保险有效供给不足引致经营风险 |
3.4.5 风险补贴不足致使经营效果欠佳 |
3.5 本章小结 |
4 家庭农场发展的农业信贷支持实证研究 |
4.1 实证模型设计与变量选取说明 |
4.1.1 实证模型设计 |
4.1.2 变量选取说明 |
4.1.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4.2 研究方法选择与指标选取特色 |
4.2.1 研究方法选择 |
4.2.2 指标选取特色 |
4.3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农业信贷支持实证结果与解析 |
4.3.1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农业信贷支持实证结果与解析 |
4.3.2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农业信贷支持效应稳健性检验 |
4.4 本章小结 |
5 家庭农场发展的农业保险支持实证研究 |
5.1 研究方法选择与实证模型设计 |
5.1.1 实证模型设计 |
5.1.2 变量选取说明 |
5.1.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5.2 研究方法选择与指标选取特色 |
5.2.1 研究方法选择 |
5.2.2 指标选取特色 |
5.3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农业保险支持实证结果与解析 |
5.3.1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农业保险支持实证结果与解析 |
5.3.2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农业保险支持效应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家庭农场发展的抵押担保支持实证研究 |
6.1 实证模型设计与变量选取说明 |
6.1.1 实证模型设计 |
6.1.2 变量选取说明 |
6.1.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6.2 研究方法选择与指标选取特色 |
6.2.1 研究方法选择 |
6.2.2 指标选取特色 |
6.3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的抵押担保支持实证结果与解析 |
6.3.1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的抵押担保支持实证结果与解析 |
6.3.2 山东省家庭农场发展的抵押担保支持效应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7 家庭农场发展的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设计 |
7.1 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设计的理论依据 |
7.1.1 金融共生理论与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 |
7.1.2 资源整合理论与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 |
7.1.3 协同理论与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 |
7.2 家庭农场发展主要环节的金融需求分析 |
7.2.1 家庭农场投资环节的资金融通需求分析 |
7.2.2 家庭农场生产环节的风险规避需求分析 |
7.2.3 家庭农场融资环节的抵押担保需求分析 |
7.3 家庭农场发展的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设计 |
7.3.1 家庭农场发展的组合性抵押担保机制设计 |
7.3.2 家庭农场发展的组合性风险补偿机制设计 |
7.3.3 家庭农场发展的组合性金融服务机制设计 |
7.4 家庭农场发展的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可行性分析 |
7.4.1 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符合国家支农政策的基本导向 |
7.4.2 农业良好的经济环境推动组合性金融支持机制运行 |
7.4.3 新型金融产品试点为组合性金融工具提供经验支撑 |
7.5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家庭农场示范场评估调查问卷A |
附录二 :家庭农场示范场评估调查问卷B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7)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及其政策改进 ——基于CHIP数据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第四节 研究思路、方法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二、研究的主要方法 |
三、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历史演化与现状 |
第一节 我国农地制度变迁过程回顾 |
第二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阶段 |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农地规模经营发展 |
二、改革开放后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
第三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现状 |
一、农地流转推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
二、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区域差异明显 |
三、农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逐渐多元化 |
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非粮化现象凸显且区域差异较大 |
第四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体系 |
一、农地流转政策 |
二、户籍及劳动力转移政策 |
三、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 |
四、征地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 |
五、配套支持政策 |
第五节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农地流转政策体系不健全 |
二、户籍制度制约及劳动力转移政策不完善 |
三、财政金融保险政策支农效果有限 |
四、征地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未与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形成合力 |
五、配套支持政策不完善 |
第三章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模型构建与分析 |
第一节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二、研究假设 |
第二节 模型构建与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模型选择与构建 |
三、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第三节 模型回归分析 |
一、模型回归结果 |
二、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三、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影响因素的比较研究 |
第四章 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比较与启示 |
第一节 美国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
一、完善的法律规范 |
二、健全的社会化服务、教育、科研与机械推广体系 |
三、支持和培育新职业农民 |
第二节 法国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
一、调整农地结构 |
二、鼓励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农地集中化发展 |
三、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 |
第三节 日本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 |
一、持续完善农地制度 |
二、系统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
三、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农村人才 |
四、出台财政金融政策助推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
五、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农业中小型机械化水平 |
第四节 国外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经验与启示 |
第五章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路径探析 |
第一节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原则 |
二、适应性原则 |
三、人民性原则 |
第二节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改进的具体建议 |
一、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支持 |
二、精准规划,强化政策支撑 |
三、配套保障,巩固政策效果 |
四、因地制宜,增强政策效力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时代背景 |
1.1.2 政策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城乡关系 |
2.1.2 城乡二元结构 |
2.1.3 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与城乡融合 |
2.2 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奠基 |
2.2.1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发展思想 |
2.2.2 列宁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 |
2.2.3 毛泽东对城乡发展的理论探索 |
2.2.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 |
2.3 当代西方城乡融合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借鉴 |
2.3.1 空间社会学理论对中国城乡发展的影响 |
2.3.2 当代西方城乡融合实践反思与参考借鉴 |
2.4 小结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变迁历程 |
3.1 新中国成立后(1949-1978):城乡分割体制的形成以及固化 |
3.1.1 “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国民经济总方针的执行 |
3.1.2 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建立推动了城乡分割体制的形成 |
3.1.3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强化加剧了城乡分割体制的固化 |
3.2 改革开放后(1978-2012):城乡固化状态在曲折发展中破冰 |
3.2.1 家庭承包制的推进与乡镇企业的崛起缓解了城乡关系 |
3.2.2 城市及沿海地区优先发展的政策激化了城乡再度分离 |
3.2.3 城乡统筹与城乡一体化不断打破城乡二元的固化状态 |
3.3 新时代以来(2012-至今):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逐渐形成 |
3.3.1 “三农”政策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 |
3.3.2 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双轨推进 |
3.3.3 城乡发展逐步走向全面融合新格局 |
3.4 小结 |
第四章 当前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性短板及原因探析 |
4.1 现行制度下城乡发展差距 |
4.1.1 城乡居民在收入、消费与就业上的差距 |
4.1.2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及管护投入差距 |
4.1.3 城乡教育资源投入以及家庭教育的差距 |
4.1.4 城乡医疗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差距 |
4.2 当前城乡发展的制度体系不尽完善 |
4.2.1 城乡人口和土地要素治理体系失衡 |
4.2.2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护不统一 |
4.2.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机制不健全 |
4.2.4 城乡产业布局和发展平台不够完善 |
4.3 城乡发展出现制度性短板的原因分析 |
4.3.1 历史上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生及影响 |
4.3.2 理论上对西方城乡发展的认识出现偏差 |
4.3.3 实践中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呈复杂性 |
4.4 小结 |
第五章 构建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 |
5.1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
5.1.1 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的打通是根本 |
5.1.2 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是目标 |
5.1.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实现是途径 |
5.1.4 城乡普惠金融服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 |
5.2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有利于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
5.2.1 有利于实现工业现代化在城乡之间的双向突破 |
5.2.2 有利于发挥农业现代化促发展的根基保障作用 |
5.2.3 有利于利用信息化为现代化建设注入新鲜活力 |
5.2.4 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 |
5.3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 |
5.3.1 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把握城乡融合发展方向 |
5.3.2 在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中打破城乡失衡困局 |
5.3.3 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打造城乡特色融合模式 |
5.3.4 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坚持人民群众的共享发展 |
5.4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
5.4.1 城乡产业融通发展制度促进发展的平衡化充分化 |
5.4.2 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
5.4.3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
5.5 小结 |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完善路径 |
6.1 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
6.1.1 做好“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 |
6.1.2 合理利用存量空间搞好城市建设 |
6.1.3 发展产业群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
6.1.4 满足居民在城乡安居的自由选择 |
6.2 打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 |
6.2.1 加强城乡居民户籍统一管理 |
6.2.2 完善城乡人口双向自由流动 |
6.2.3 放宽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条件 |
6.2.4 构建工商资本持续入乡机制 |
6.3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制度 |
6.3.1 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平等就业同工同酬 |
6.3.2 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
6.3.3 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公平教育 |
6.3.4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体制机制 |
6.4 建立健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
6.4.1 构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 |
6.4.2 搭建特色小镇联结城乡发展平台 |
6.4.3 创建农业产业园区促进城乡融合 |
6.4.4 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 |
6.5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10)中国县域普惠金融发展的农民增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县域的诠释 |
1.2.2 普惠金融概念界定 |
1.2.3 普惠金融与政策性金融 |
1.2.4 普惠金融的经济伦理本质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贡献与不足 |
1.4.1 主要贡献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金融排斥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1.3 低收入与贫困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普惠金融概念的提出、内涵及测度 |
2.2.2 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 |
2.2.3 普惠金融发展的社会经济效应 |
2.3 文献评述 |
第3章 县域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构建及影响农民增收的机理分析 |
3.1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1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
3.1.2 当前普惠金融发展的偏误 |
3.2 县域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构建 |
3.2.1 国内外主要普惠金融指标体系 |
3.2.2 县域普惠金融指数构建 |
3.3 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农民增收的机理分析 |
3.3.1 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农民增收的直接路径 |
3.3.2 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农民增收的间接路径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县域农民金融排斥特征及影响因素 |
4.1 县域农村居民金融排斥类型的识别 |
4.1.1 数据来源及调查设计 |
4.1.2 金融排斥类型的识别 |
4.2 县域农村居民金融排斥类型的影响因素分析 |
4.2.1 模型设定及变量说明 |
4.2.2 基于总体样本的分析 |
4.2.3 基于农户分化视角的分析 |
4.2.4 基于不同县域层次的对比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农民增收的综合效应与空间效应 |
5.1 县域普惠金融发展与农民增收:理论模型的推导 |
5.2 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民增收的综合效应 |
5.2.1 模型设定、变量说明及数据来源 |
5.2.2 内生性检验及分层比较的设计 |
5.2.3 实证结果分析 |
5.2.4 稳健性检验 |
5.3 县域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空间溢出效应 |
5.3.1 空间计量模型的设定 |
5.3.2 空间自相关性检验 |
5.3.3 实证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农民增收的机制检验 |
6.1 经济机会对普惠金融农民增收作用的影响机理分析 |
6.2 经济机会对普惠金融农民增收作用的调节效应 |
6.2.1 模型设定和变量说明 |
6.2.2 经济机会对普惠金融农民增收作用的调节效应分析 |
6.2.3 不同县域层次的分层对比分析 |
6.3 经济机会对普惠金融农民增收作用的中介效应 |
6.3.1 中介效应模型的设定及检验程序 |
6.3.2 经济机会对普惠金融农民增收作用的中介效应分析 |
6.3.3 不同县域层次的分层对比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财政金融政策扶持三农的中外对比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研究[D]. 胡鑫.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式分权对地方政府支农行为影响研究[D]. 李屹然. 西南大学, 2021(01)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D]. 暴占杰. 吉林大学, 2021(01)
- [4]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5]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6]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工具选择与组合性设计 ——山东省为例[D]. 王晓丽.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8)
- [7]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影响因素及其政策改进 ——基于CHIP数据的实证分析[D]. 付延妮.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8]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9]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D]. 张延曼. 吉林大学, 2020(08)
- [10]中国县域普惠金融发展的农民增收效应研究[D]. 朱一鸣. 辽宁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