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第一位苗族翰林 宋仁溥(论文文献综述)
欧阳大霖[1](2018)在《清水江流域苗侗地区谱牒文献价值管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清水江流域诸多家族均有家谱,这些家谱引官方文告以教育子弟,主纂者及历代文人撰写的序跋可弥补方志之缺,一些谱牒中收录大量图录对于研究区域文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不少文献还体现出少数民族地区的先进思想,值得关注。
刘金标,张文静[2](2017)在《从清水江流域家祠文化看苗族的孝亲思想——以天柱县远口镇家祠、族谱为例》文中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家国同构"的熟人社会中,孝亲思想一直是维系社会稳定与家庭和谐的主要指导思想,生活在清水江流域的人们孝亲思想的主要载体是他的家祠和族谱。对清水江流域的家祠和族谱文化的调查表明苗族人民一直继承安身立命、孝敬父母、光耀门庭、惠及乡邻以及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孝亲思想。但随着人们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追求,苗族孝亲文化的继承也处于被弱化的状态,需要人们在人生拼搏中不断地完善。
申满秀[3](2015)在《木商与明清清水江流域苗侗民族地区教育史(下)》文中指出明清时期,以木材贸易为代表的商品经济冲击着清水江流域的自然经济,推动着该区域向近代文明转型。木材经济对该流域的苗侗民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是巨大和深远的,在它的保障下,清水江流域苗侗民族的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锦屏、天柱两地的清水江文书中反映了诸多教育问题,从中可以深入探讨清水江流域的教育传统、明清朝廷治边政策对当地教育的影响、木材经济对当地教育发展的影响、木商与当地教育的关系、当地教育发展与边陲国家整合的关系等问题。
白林文[4](2015)在《试论清代贵州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的发展与成效》文中研究表明贵州在明代建省后,学校教育开始在少数民族上层普及,但未能普及到一般的少数民族下层。清代改土归流后,在加强武力统治的同时,积极发展文教事业,先后在苗、布依、水、侗等民族地区建立了书院、社学、义学,为贵州少数民族带来了学校教育。清代贵州学校教育为少数民族培养了地方精英,为地方少数民族参与国家建设和普及汉文化提供了平台,也为其后贵州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徐佳佳[5](2015)在《清代国家法对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习惯法是中华法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少数民族习惯法是中国习惯法体系中内容最丰富、影响最大的一种习惯法,它对当今的少数民族地区仍有重大影响,在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习惯法的影响不容忽视。这个问题由此也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法理学、法律史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等领域的学者都有相关的研究成果。本文重点分析清代国家法对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影响,在时间上限定在清代、在空间上限定为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分析清代国家法在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引入和适用、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百姓对国家法的自主选择,总结出国家法影响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两种途径。再通过比较清代国家法引入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前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变化,总结出清代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国家法影响下的变化。正文包括清代国家法在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实施、清代国家法影响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途径、清代国家法影响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表现三个部分,共四万多字。清代国家法在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实施主要论述了清代国家法在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引入和施行。首先对清代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进行回溯;其次从静态的层面从行政制度、刑事制度、民事制度、司法制度四个方面描述了清代引入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法;再次,从动态的层面描述清代国家法在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施行状态。清代国家法影响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途径包括在中央主导下的被动接受、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百姓的自主改变两个部分,一种是中央王朝主导下的改变,这是被动的接受;一种是黔东南少数民族百姓自主的改变,这是主动的适应。两种方法共同构成了清代国家法影响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主要途径。清代国家法影响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表现是分析清代国家法影响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表现,分别从法律表现形式、刑事法律、民事法律、纠纷解决机制、基层社会组织法五个方面进行论述。
龙宇晓,秦秀强[6](2013)在《清水江下游苗侗碑刻文献遗产的人类学田野考察》文中研究指明地处苗岭东缘的清水江下游天柱等县自明清以来,遗有数以万计的碑刻。该区域碑刻文献遗产具有分布广、数量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和地域性、民族性等特点。根据内容,这些碑刻大体上可分为乡规民约碑(即禁碑)、谕示碑、墓志碑、宗祠碑、寺庙碑、功德碑、兴学建校碑、公益设施碑、标示碑和人物碑等十余类,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目前,当地碑刻在自然、人为、虫害等多重威胁下,损毁相当严重,亟须从专业的角度加强抢救保护和研究利用。
秦秀强,龙宇晓[7](2013)在《苗岭东缘山区的石刻记忆——天柱碑刻遗存状态及其抢救保护问题调查报告》文中研究指明地处苗岭东缘的天柱自明历清和民国,遗有数以万计的碑刻。天柱碑刻具有分布广、数量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和地域性、民族性等特点。根据内容,大体上可分为乡规民约碑(即禁碑)、谕示碑、墓志碑、宗祠碑、寺庙碑、功德碑、兴学建校碑、公益设施碑、标示碑和人物碑等十余类。天柱碑刻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而目前的天柱碑刻在自然、人为、虫害等多重威胁下,损毁相当严重,亟需从专业的角度加强抢救保护和研究利用。
秦秀强[8](2012)在《清水江下游苗侗地区碑刻文化调查——以天柱县为例》文中指出明清以来,清水江一直是贵州省连接湖广及中原的重要水道,水道两岸数以万计碑刻是研究这一地区苗侗文化与汉文化接触交流的重要史料。文章主要从文化生态的角度对清水江流域碑刻保存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对碑刻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议。
李斌,吴才茂,龙泽江[9](2011)在《明清时期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教育变迁——以碑刻史料为中心》文中指出本文通过对近两年来在天柱实施田野调查所获之碑刻的解读,发现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自明初逐渐步入王朝国家系统而"易刀剑而牛犊,易左衽而冠裳"之后,教育作为"王化"统治策略之一,备受王朝国家的重视,同时,作为身份改变的一种途径,学校亦备受民众之欢迎。因而,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的教育在国家与民众的互动中发展尤为迅速。在运用碑刻史料对明清时期天柱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细致的梳理时,发现其教育范围涉及县学、书院、社学、义学、私塾以及清末的新式学堂,同时,碑刻资料也像我们活生生地展现了各级学校在筹集办学经费中的艰辛与困境。通过对明清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的教育状况的描述与分析,或可为当代教育提供另一种借鉴的视角。
斑马线[10](2011)在《金凤山的高度》文中指出一在天柱,许多人都把金凤山说为最高山峰。这是有误的。据我所知,这个县的最高峰应该在西北方与三穗县交界的犀牛塘尖坡,海拔为1119.3米。金凤山905.7米,算不得最高峰。但犀牛塘尖坡只有海拔意义上的高
二、贵州第一位苗族翰林 宋仁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贵州第一位苗族翰林 宋仁溥(论文提纲范文)
(1)清水江流域苗侗地区谱牒文献价值管窥(论文提纲范文)
一、官方文告及衍生规则类文献的社会价值 |
二、谱牒中汇集的序跋对于研究地域文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
三、宗谱中收录的图录对于研究区域文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
四、谱牒文献中蕴涵了少数民族民众的科学思想 |
五、结语 |
(2)从清水江流域家祠文化看苗族的孝亲思想——以天柱县远口镇家祠、族谱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天柱县的家祠 |
二、宗祠及家谱中的孝亲思想 |
1. 安身立命 |
2. 孝敬父母 |
吴氏家训: |
罗氏族训 |
3. 光耀门庭 |
4. 惠及乡邻 |
5. 服务社会 |
三、反思孝亲思想传承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
1. 苗族孝亲文化现状的田野调查 |
2. 孝亲思想存在问题的反思 |
(3)木商与明清清水江流域苗侗民族地区教育史(下)(论文提纲范文)
六清水江流域学校教育的发展与木商关系的社会经济透视 |
(一) 木材贸易与木税征收 |
(二) 木商、教育与宗祠 |
1. 清水江流域宗祠文化的产生 |
2. 天柱、锦屏的木商与宗祠 |
3. 清水江流域木商与族谱的纂修 |
4. 清水江流域木商与碑刻 |
(三) 木税捐资教育制度的实施 |
1. 木税捐资教育的背景 |
2. 木商捐资教育制度的典型 |
3. 木税捐资教育的影响 |
(四) 木商与契约文书 |
七木商捐助教育案例 |
八士绅与木材流动 |
(一) 清水江流域良好的教育环境孕育士绅成长 |
1. 士绅成长的教育环境 |
2. 士绅与木材经营和谐环境的构建 |
(二) 清水江流域士绅参与策划的三大案件 |
1.“争江案” |
2.“役夫案” |
3.“白银案” |
九明清清水江教育发展与边陲的国家整合 |
(一) “国家在场”或“国家入场” |
(二) 教育发展助推社会文明进步 |
(三) 中华文化的多元共生 |
(4)试论清代贵州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的发展与成效(论文提纲范文)
一、清代贵州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几个阶段 |
( 一) 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的形成 |
( 二) 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的发展 |
( 三) 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的普及 |
二、清代贵州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的类型 |
( 一) 书院教育 |
( 二) 社学教育 |
( 三) 义学教育 |
三、清代贵州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的成效 |
( 一) 为少数民族汉语言文化水平的提升搭建了平台 |
( 二) 为贵州少数民族进入仕途提供了机会 |
( 三) 培养了贵州近代少数民族知识分子群体 |
(5)清代国家法对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的缘由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选题的创新点及研究价值 |
第二章 清代国家法在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实施 |
一、清代国家法引入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背景 |
(一)政治背景 |
(二)经济背景 |
(三)文化背景 |
二、清代国家法在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引入 |
(一)行政法律的引入 |
(二)刑事法律的引入 |
(三)民事法律的引入 |
(四)司法制度的引入 |
第三章 清代国家法影响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途径 |
一、中央政府主导下的被动接受 |
二、黔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主动改变 |
第四章 清代国家法影响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表现 |
一、法律表现形式的变化 |
(一)以文字形式表现习惯法 |
(二)少数民族习惯法立法技术的改变 |
二、刑事法律方面的变化 |
(一)新罪名的出现 |
(二)刑罚的变化 |
三、民事法律方面的变化 |
(一)婚姻、家庭方面的变化 |
(二)物权方面的变化 |
(三)债权方面的变化 |
四、纠纷解决机制上的变化 |
(一)管辖范围的变化 |
(二)纠纷解决机制的二元化 |
五、社会组织法的变化 |
(一)基层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 |
(二)少数民族首领职权的变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清水江下游苗侗地区碑刻文化调查——以天柱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清水江流域的自然、人文生态环境 |
(一) 清水江流域的自然地理环境 |
(二) 清水江下游苗侗碑刻的人文环境 |
二、清水江苗侗碑刻的内容与分布 |
(一) 清水江碑刻文化内涵及其表现形式 |
(二) 清水江苗侗碑刻的类别 |
1.记事碑 |
2.晓谕碑 |
3.乡规碑 |
4.功德碑 |
5.文献碑 |
6.标示碑 |
7.墓碑与墓志铭 |
(三) 天柱县古碑刻的分布特征 |
1.清水江碑刻存量排行榜 |
2.地域分布特点 |
三、关于加强保护清水江苗侗古碑刻的几点建议 |
四、贵州第一位苗族翰林 宋仁溥(论文参考文献)
- [1]清水江流域苗侗地区谱牒文献价值管窥[J]. 欧阳大霖.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8(06)
- [2]从清水江流域家祠文化看苗族的孝亲思想——以天柱县远口镇家祠、族谱为例[J]. 刘金标,张文静. 边疆经济与文化, 2017(12)
- [3]木商与明清清水江流域苗侗民族地区教育史(下)[J]. 申满秀. 中国山地民族研究集刊, 2015(02)
- [4]试论清代贵州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的发展与成效[J]. 白林文. 民族教育研究, 2015(06)
- [5]清代国家法对黔东南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影响研究[D]. 徐佳佳. 贵州民族大学, 2015(12)
- [6]清水江下游苗侗碑刻文献遗产的人类学田野考察[J]. 龙宇晓,秦秀强. 中国山地民族研究集刊, 2013(00)
- [7]苗岭东缘山区的石刻记忆——天柱碑刻遗存状态及其抢救保护问题调查报告[J]. 秦秀强,龙宇晓.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3(03)
- [8]清水江下游苗侗地区碑刻文化调查——以天柱县为例[J]. 秦秀强.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3)
- [9]明清时期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区教育变迁——以碑刻史料为中心[J]. 李斌,吴才茂,龙泽江. 教育文化论坛, 2011(02)
- [10]金凤山的高度[J]. 斑马线. 杉乡文学, 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