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工作重点(论文文献综述)
河南省人民政府[1](2022)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把兰考县纳入郑开同城化进程打造全国县域治理“三起来”样板总体方案及3个专项规划和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豫政[2021]3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把兰考县纳入郑开同城化进程打造全国县域治理"三起来"样板总体方案》《推动兰考县"把强县和富民统一起来"专项规划和行动方案》《推动兰考县"把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专项规划和行动方案》《推动兰考县"把城镇和乡村贯通起来"专项规划和行动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2021)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中研究表明(2021年9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1年9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姚科敏[3](2020)在《习近平科技观研究》文中指出研究习近平科技观,对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研究,为实现新时代科技融合发展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提供理论指导,实现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目标,正确处理中国科技发展的现实问题,为世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综合法、系统研究法,在界定习近平科技观含义的基础上,探讨和论述了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形成历程与基本特征、主要内容,研究和阐述了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界定和探讨习近平科技观的含义、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是研究习近平科技观的一项奠基工作。习近平科技观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代科学技术的新理念新观点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科技创新观、科技体制改革观、科技战略观、科技人才观、科技伦理观、科技全球治理观等方面。从思想渊源看,习近平科技观既吸取了中国古代科技思想的精华,又吸收了西方古今科技思想中有益的成分,做到了中西结合、古今贯通,因而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思想渊源。从理论基础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科技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科技思想,为习近平科技观提供了科学而又坚实的理论基础。习近平科技观形成于科技的日新月异和知识的持续积累大大推动了全球财富的增长、颠覆性科技的创新发展和应用改变了人类的社会生活范式、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科技的双刃剑作用愈加凸显的国际背景下,形成于中国科技事业迅速崛起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的国内背景下。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可分为四个时期:萌芽阶段(1969年—1982年)、初步形成阶段(1982年—1993年)、形成轮廓阶段(1993年—2012年)和丰富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习近平科技观具有创新性、人民性、时代性、前瞻性、开放性、保障性等基本特征。习近平科技观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创新观、科技体制改革观、科技战略观、科技人才观、科技伦理观和科技全球治理观。其中,科技创新观是核心,科技体制改革观是动力,科技战略观是统领,科技人才观是关键,科技伦理观是保障,科技全球治理观是条件,上述六个方面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的逻辑整体。习近平科技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在于:习近平科技观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新境界,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理论的新飞跃,书写了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篇章,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视角。其现实意义在于:习近平科技观是引领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行动指南,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遵循,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巨大动力,为世界科技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张金艳[4](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提出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金宏蕊[5](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78年至今,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走过了40年峥嵘岁月,我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从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制度和科技制度都发生了巨大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制度的变迁是我国科技管理工作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改革各项制度中不适应社会生产需要的部分,将是我国政府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面对新时代的形势,站在如此重要的历史节点上,有必要对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历程进行回顾、分析与总结,从中吸取有益经验。广州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敢为人先,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道路上始终走在前列,改革成效颇丰。因此,本文的研究重点在于结合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构建起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对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历程进行分析。本文的第一部分阐述了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创新点。本文的第二部分对科技管理制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等基本概念与理论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构建起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本文的第三部分通过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实地调研法等研究方法收集整理材料,以时间为线索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历程,总结其制度变迁的特点。本文的第四部分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结合基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构建起的科技管理制度变迁分析框架,对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历程进行具体分析。本文以1992年和2017年为界将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分析各阶段制度变迁的制度环境、动力、主体和方式,及整个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和演进逻辑。在经济发展的需要、科技发展的需要、政府的政治支持、意识形态因素等多种因素的协同作用下,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向着市场化、法治化、服务化的方向不断变迁,虽然各阶段制度变迁的主体、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整体上是以一种渐进的变迁方式向前演进。本文的第五部分结合当前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的实际情况、当前时代需求和上文的分析成果,对今后完善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提出建议: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建设应从科技政策体系、科技资金使用方式等方面全面提升政府科技服务能力,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改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构建多层次的科技人员管理方式,进而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系统,提升城市创新能力,融入区域创新体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6](2016)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及7个配套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晋政办发[2016]5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科技厅制定的《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办法》《山西省产业创新链及重大重点项目产生办法》《山西省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办法》《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报和评审管理办法》《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平台基地专项管理办法》等8个配套专项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夏一维(HA NHAT DUY)[7](2016)在《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的农业科技发展经历了曲折进步、调整恢复、改革创新、走向农业现代化的历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针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现状,出台了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然而,由于受科技水平、人才素质及应用推广等相关条件的限制,中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亟需从理论上加以阐释。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演变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征,即从重视传统农业向发展现代农业的政策转变,从依赖外国技术到确立自主创新战略的政策转变,从“科技政策”的计划实施到“相关政策”的协同推进。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宏观调控效果并不显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税收与风险投资政策不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激励机制尚不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积极性未得到有效发挥。农业科技成果的供求差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中的“政府失灵”,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中服务型政府理念的缺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中技术创新扩散的局限性,则是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存在问题的原因。针对上述问题,作者尝试提出完善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建议,包括: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推动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投资体系;完善农业科研结构与农业科研体系;做实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加快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体系。对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研究,理论上可以丰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内涵,实践上可以为中国农业科技进步提供方法论指导。
汪娟[8](2013)在《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抉择。城市作为国家或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处于最为重要的地位。构建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对于促进现代城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建设创新性国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外许多城市都在积极进行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探索。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湖南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长沙市一直重视创新发展,近年来更是提出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大战略决策。技术创新体系是城市创新体系的主要构成,在长沙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战略中处于核心和基础的地位。那么,如何来定位长沙市的技术创新体系,从哪些方面来构建城市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推进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如何有效运作和管理城市技术创新体系?这些问题是长沙市在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根本性问题。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视角,对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一方面将为长沙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另一方面也将充实、拓展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本文在对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进行理论分析和现状考察的基础上,从推进动力、运行机制和支撑体系三个层次,深入地探讨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揭示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特质、构成及其运行规律,解决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由什么构成、如何去推进、怎样去运作、如何有效治理等重要问题。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是城市技术创新相关主体、要素、条件及其运行机制的综合系统,主要由技术创新的主体系统和功能系统构成,主体系统由企业、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等构成;功能系统包括科技知识创新系统、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扩散系统,科技价值实现系统等。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是长沙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长沙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条件,是提升长沙城市竞争力,发挥长沙区域经济增长极作用的重要保障。构建和完善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和可行的,长沙市已经在经济基础、人力资源、政策环境、文化观念等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为长沙市推进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提供了良好条件。目前,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还处于初步阶段,长沙市技术创新活动取得了重要成绩,也存在着明显问题。如科技人员、科技经费投入冗余,科技创新效率不高,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技术创新过程不连续,重大和原始科技创新稀少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长沙市科技创新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是依靠一定的动力机制来推进的。本文探讨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动力机制,认为市场需求和竞争的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拉动力,科技发展内在需求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推动力,城市发展和竞争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促进力,企业发展与竞争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自动力,政府政策导向为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提供掌控力。目前,国内外推进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模式主要有市场主导、政府主导和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三种基本模式,基于对三种模式特点和适应性的分析,依据对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条件和环境分析,为了体现出长沙市的特点,我们认为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推进模式应该选择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模式,这一推进模式可以具体应该表述为:市场主导、政府扶引、企业主体、协同推进。长沙市技术创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是靠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中间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来推进的,本文分别对这些主体的行为和其激励机制进行了研究。首先,利用博弈论分析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中的行为选择,揭示了在什么条件下政府相关部门会选择积极推进城市技术活动的策略,并从政绩考核机制、晋升激励机制、物质和精神激励以及监督约束机制和反向激励等四方面,提出了激励政府相关部门推进技术创新行为的对策建议。其次,分析了企业投入技术创新活动的博弈策略,提出了加大企业创新投入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建议;再次,分析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行为选择,提出了有效激励科研组织和人员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体制机制安排。构建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需要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一方面,文章探讨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组织模式,基于对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面临的任务、条件和环境的分析,提出适合长沙市技术创新系统构建的组织模式是“官产学研金”合作方式,并深入阐明了五者之间的具体合作方式和机制。另一方面,全面分析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运作和实现机制。不仅探讨了科技知识的投入产出机制,提出了提高长沙市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效率的对策建议;而且分析了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机制,阐明了有效促进科技成果价值实现的途径和条件;同时也考察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机制,提出了扩大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的方式和措施。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分析,运用系统动力学方法从技术创新体系内部结构入手,研究了在创新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动态反馈系统,并对其进行系统仿真模拟研究,深刻揭示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系统运行特征和规律。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健全相应的支撑系统。文章主要从人才支撑、平台建设、市场机制、政府支持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人才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最重要的资源和支撑因素,文章在研究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等基础上,提出了健全长沙市科技人才体系的政策建议。平台作为科技创新和集群创新的基地,在现代科技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在对长沙市现有科技园区、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进行考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功能,促进技术创新的对策建议。市场是技术创新的原动力,文章分析了长沙市的科技市场发展状况及其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健全长沙市科技市场体系的思路和措施。政府的政策和行为是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制约因素,本文从政府的引导机制、扶持机制、服务机制、管理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健全长沙市政府支撑体系的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对长沙市这一特定对象的技术创新体系进行了创新性研究;对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分散内容进行了综合集成,并且对研究较缺乏的领域进行了拓展性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针对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具有创新性的见解和政策建议;在研究过程中,对先进研究方法进行了综合性、创新性应用等。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主要有:本文对于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研究主要从长沙市创新系统的现实状态、推进机制、运行机制以及支撑体系四个层面来进行,在技术创新体系构建过程中还有其他的一些问题有待研究,如可以对城市化、产业集聚中的竞争对城市技术创新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展开研究,而且本文主要是利用长沙市的数据资料进行相应的分析,没有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与其他区域进行对比分析,以后可以沿着这个方向做进一步研究。
韩连贵,李振宇,韩丹,吴庆岚,杨微,易继平,王恒,张照利,鲁川[9](2013)在《关于探讨农业产业化经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略规程的思路》文中研究表明从1990年至今已20多年,我们一直注意调研、探讨全国各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略规程。1990年,山东省诸城县从建立农业产品生产、加工、供销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种养加、产供销、产加销一条龙产业链实体,到2011年,全国各地区形成了农业产品种养加、产供销、产加销一条龙产业链,结成了农工商、贸工农、内外商、农科教一体化产业经营体系,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工业、商业、服务业转移,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农工商企业共同发展,开辟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永续
么红杰[10](2012)在《内蒙古科技规划研究(1958-2008)》文中研究指明科技发展规划,是政府对未来科技活动进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体现了政府对科技发展前景及科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战略预期。从1958年内蒙古自治区科学工作委员会成立以来,内蒙古一直不间断地分阶段进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与国家已经制订和实施了8个专门的科技发展规划基本保持一致,内蒙古至今制定和实施了4个科技发展五年计划,3个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对不同时期科技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起到了指导和推动作用。回顾自治区成立以来内蒙古科技规划编制和科技事业的发展历程,大体上经历了4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自治区成立到改革开放(1947—1978),以“奠定基础,重点发展,迎头赶上”为目标,迅速建立起了强大的科研基础和完善的科研体系,这期间自治区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三年规划八年设想(1960-1967)纲要》;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1963-1972年科技发展规划》。改革开放后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呈现着不同的发展特征。第一阶段确立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和“面向、依靠”的战略方针,努力破除经济与科技脱节的旧体制,先后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七五(1986-1990)”科技发展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八五”(1991-1995)科技发展规划》。第二个阶段通过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确立“创新、产业化”指导方针,调整科技基础结构,建设区域创新体系。1996年,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条例》;在国内较早地提出了建设创新型省区的战略目标,出台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的若干政策》。第三个阶段通过探索具有自治区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努力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经济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型转变。200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发展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把向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努力作为面向未来的总体策略。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这一方针,自治区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2006-2020)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五十年来,在国家宏观科技政策的大背景下,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事业顺应经济发展背景、科技发展面对的主要矛盾、科技发展目标任务以及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的变化,不断深入认识和正确把握区情,始终以制订、完善、实施科技规划作为科技战略发展的载体,引领科技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实现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由“促进”到“支撑”,由“推动”到“引领”的历史性转变。但在科技规划实施过程中,内蒙古仍然存在重设计决策、轻执行评估;重行政指令、轻市场指导;重省市级层面的科技战略、轻旗县级层面等问题。特别是在科技规划实施绩效评估过程中,由于涉及面广、评价原则、方法较难把握、没有专项资金支持等原因,虽然内蒙古在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方面投入了大量人、财、物力,但对于科技发展规划后续的执行、执行过程中的评估、评估之后的改进和动态更新与修正,以及何时以何种方式来终结则关注不够,尤其是缺少对科技规划整体实施效果的评估,使得花费了很大精力制订的规划在指导科技实践和进步方面发挥的效力有限。本文在查阅大量资料、内部辑刊等史料的基础上,开创性地综合回顾与总结了内蒙古科技规划五十年的发展历程,这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科技政策史也是前人没有做过的工作,对研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科技政策史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作用。同时,本文通过借鉴其他区域科技政策绩效评估的理论与方法,基于DEA方法对内蒙古科技规划进行绩效评价,建立内蒙古科技规划绩效评估的可行性路径选择与方法模型,为决策层今后树立开展科技规划绩效评价的理念提供了科学论证和方法选择。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而提出通过加强科技评估制度建设,明确评估在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科技评估规章制度和系列评估专业规范,加强评估方法的研究;加强科技评估环境建设,系统地研究科技评估的组织管理等措施加快内蒙古科技规划评价体系构建步伐的建议。
二、“十五”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工作重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十五”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工作重点(论文提纲范文)
(3)习近平科技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及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框架结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思路和框架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2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 |
2.1 习近平科技观的概念界定 |
2.1.1 科技的含义 |
2.1.2 科技观的含义 |
2.1.3 习近平科技观的含义 |
2.2 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 |
2.2.1 中国古代科技思想 |
2.2.2 西方古今科技思想 |
2.3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基础 |
2.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科技思想 |
2.3.2 中国共产党的科技思想 |
第3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与基本特征 |
3.1 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 |
3.1.1 萌芽阶段(1969 年-1982 年) |
3.1.2 初步形成阶段(1982 年-1993 年) |
3.1.3 形成轮廓阶段(1993 年-2012 年) |
3.1.4 丰富发展阶段(2012 年至今) |
3.2 习近平科技观的基本特征 |
3.2.1 创新性 |
3.2.2 人民性 |
3.2.3 时代性 |
3.2.4 前瞻性 |
3.2.5 开放性 |
3.2.6 保障性 |
第4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主要内容 |
4.1 科技创新观 |
4.1.1 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
4.1.2 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
4.1.3 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 |
4.2 科技体制改革观 |
4.2.1 推进政府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
4.2.2 深化基础科学研究体制改革 |
4.2.3 完善科技奖励制度 |
4.2.4 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制度 |
4.3 科技战略观 |
4.3.1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
4.3.2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4.3.3 优先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
4.4 科技人才观 |
4.4.1 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 |
4.4.2 完善有效的引才用才机制 |
4.4.3 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 |
4.5 科技伦理观 |
4.5.1 使科技成果更充分地惠及人民群众 |
4.5.2 以绿色科技促进科技创新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 |
4.5.3 为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
4.6 科技全球治理观 |
4.6.1 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 |
4.6.2 提高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
4.6.3 发挥科技创新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作用 |
第5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
5.1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 |
5.1.1 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新境界 |
5.1.2 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理论的新飞跃 |
5.1.3 书写了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
5.1.4 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视角 |
5.2 习近平科技观的现实意义 |
5.2.1 引领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 |
5.2.2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行动指南 |
5.2.3 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遵循 |
5.2.4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巨大动力 |
5.2.5 为世界科技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4)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国外相关研究 |
2、国内相关研究 |
3、简要述评 |
(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3、研究思路 |
4、创新点 |
(四)本章小结 |
二、基本概念与理论概述 |
(一)科技管理制度 |
1、制度 |
2、科技管理制度 |
3、科技管理体制 |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 |
1、制度安排与制度环境 |
2、制度变迁 |
3、制度变迁的动力 |
4、制度变迁的主体 |
5、制度变迁的方式 |
6、路径依赖 |
(三)制度变迁的演进逻辑框架 |
(四)本章小结 |
三、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历程回顾及其主要特点 |
(一)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历程回顾 |
1、改革开放后至“六五”时期:1978—1985年 |
2、“七五”时期:1986-1990年 |
3、“八五”时期:1991—1995年 |
4、“九五”时期:1996—2000年 |
5、“十五”时期:2001—2005年 |
6、“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 |
7、“十二五”时期至今:2011 年至今 |
(二)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特点 |
1、科研机构改革历程的特点 |
2、科技管理机构改革历程的特点 |
3、产研融合制度变革历程的特点 |
4、科技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历程的特点 |
5、促进科技水平提升的科技管理制度改革历程的特点 |
(三)本章小结 |
四、制度变迁理论视角下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分析 |
(一)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阶段划分 |
(二)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分析 |
1、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制度环境 |
2、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动力 |
3、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主体 |
4、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方式 |
(三)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 |
(四)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演进逻辑 |
(五)本章小结 |
五、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启示与完善制度的建议 |
(一)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的启示 |
(二)进一步完善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的建议 |
1、建立系统高效科学的科技政策体系 |
2、加强政府的科技服务能力 |
3、建立更为灵活的政府科技资金使用方式 |
4、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 |
5、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
6、依靠市场配置科技资源,促进科技资源流动共享 |
7、建立多层次的科技人员管理方式 |
8、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
9、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系统功能,提升科技创新绩效 |
10、提升城市创新能力,融入区域创新体系 |
(三)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研究政府官员访谈提纲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关于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研究动态 |
1.3.2 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国际研究动态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点 |
1.5.1 探讨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演变的特征 |
1.5.2 提出依法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益保护长效机制 |
1.5.3 从供求差异角度分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宏观调控效果 |
第2章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概述 |
2.1 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 |
2.1.1 农业与农业科技成果的含义 |
2.1.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与方式 |
2.1.3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含义 |
2.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基本内容 |
2.2.1 财政政策 |
2.2.2 金融政策 |
2.2.3 知识产权政策 |
2.2.4 农业技术市场政策 |
2.2.5 人才政策 |
2.2.6 土地政策 |
2.2.7 农业产业化政策 |
2.3 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重要意义 |
2.3.1 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措施 |
2.3.2 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农业结构调整的现实需要 |
2.3.3 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
2.4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研究的相关理论 |
2.4.1 政府干预理论 |
2.4.2 制度变迁理论 |
2.4.3 公共产品理论 |
2.4.4 技术创新扩散理论 |
2.4.5 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3章 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演变过程及特征 |
3.1 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演变过程 |
3.1.1 曲折发展时期 |
3.1.2 恢复调整时期 |
3.1.3 改革创新时期 |
3.1.4 科学发展新时期 |
3.2 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演变特征 |
3.2.1 从重视传统农业向发展现代农业的政策转变 |
3.2.2 从依赖外国技术到确立自主创新战略的政策转变 |
3.2.3 从“科技政策”的计划实施到“相关政策”的协同推进 |
3.3 中国政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演变及实施中的角色 |
3.3.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主导者和规划者 |
3.3.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中的服务者 |
3.3.3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中的协调者 |
第4章 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的成就与问题分析 |
4.1 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的成就 |
4.1.1 建成学科完整、覆盖面宽的农业科学研究体系和推广体系 |
4.1.2 出台大量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国家计划项目 |
4.1.3 农业科技引领支撑作用日益明显 |
4.1.4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环境不断优化 |
4.2 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宏观调控效果并不显着 |
4.2.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税收与风险投资政策不健全 |
4.2.3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激励机制尚不完善 |
4.2.4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积极性未得到有效发挥 |
4.3 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存在问题的原因 |
4.3.1 农业科技成果的供求差异 |
4.3.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中的“政府失灵” |
4.3.3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中服务型政府理念的缺失 |
4.3.4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中技术创新扩散的局限性 |
第5章 完善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建议 |
5.1 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推动作用 |
5.1.1 确立未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战略和方向 |
5.1.2 营造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环境 |
5.1.3 简政放权以推动农业科技成果主体的自主权改革 |
5.2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投资体系 |
5.2.1 政府要树立科学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投资理念 |
5.2.2 优化相关领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资结构 |
5.2.3 加快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体系建设 |
5.3 完善农业科研结构与农业科研体系 |
5.3.1 以优质农产品的开发研究为科研方向 |
5.3.2 引导农业科研院所和高校不断调整和优化科研结构 |
5.3.3 尽快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科研体系 |
5.4 做实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
5.4.1 加强农技推广机构改革 |
5.4.2 提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素质 |
5.4.3 探索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多元化模式 |
5.5 加快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
5.5.1 做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 |
5.5.2 加快建设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 |
5.5.3 促进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 |
5.5.4 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农民技术素质教育工作 |
5.6 完善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的法规体系 |
5.6.1 加快国家宏观调控立法与相关行政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
5.6.2 完善规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行为的政策法规 |
5.6.3 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政策法规 |
第6章 结论与启示 |
6.1 研究结论 |
6.1.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实施需要有效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
6.1.2 政府协调是满足农业科技公共需求促进政策实施的重要手段 |
6.1.3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是推动成果转化政策实施的基础 |
6.1.4 激励和利益保护应当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的目标 |
6.1.5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需建立长效机制 |
6.2 研究启示 |
6.2.1 越南参考和借鉴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可行性分析 |
6.2.2 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对越南的参考意义 |
6.2.3 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中特别值得越南借鉴的几个方面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着和科研获奖情况 |
(8)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插图索引 附表索引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关于技术创新体系的理论综述 |
1.2.2 国内外关于技术创新体系实证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框架 |
1.3.1 主要内容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可能的创新点 第2章 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理论分析 |
2.1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界定与构成 |
2.1.1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界定 |
2.1.2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成 |
2.2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必要性 |
2.2.1 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与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 |
2.2.2 长沙技术创新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实证分析 |
2.3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
2.3.1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经济基础 |
2.3.2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力资源基础 |
2.3.3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策制度环境 |
2.3.4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创新文化环境 第3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现状的考察和分析 |
3.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的过程 |
3.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现状的评估 |
3.2.1 研究方法的选择 |
3.2.2 指标体系的构建 |
3.2.3 数据来源说明 |
3.2.4 长沙等省会城市技术创新效率的实证分析 |
3.3 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1 DEA-Tobit“两阶段法” |
3.3.2 技术创新体系创新效率影响因素指标设计 |
3.3.3 数据来源与统计描述 |
3.3.4 技术创新体系创新效率影响因素的回归结果分析 |
3.3.5 研究结论 第4章 国内外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经验考察 |
4.1 国外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经验 |
4.1.1 美国——企业主体型 |
4.1.2 英国——知识带动型 |
4.1.3 日本——技术引进型 |
4.1.4 印度——政府推动型 |
4.2 国内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经验 |
4.2.1 北京市经验 |
4.2.2 上海市经验 |
4.2.3 大连市经验 |
4.2.4 深圳市经验 |
4.3 国内外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4.3.1 国外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4.3.2 国内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第5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动力机制研究 |
5.1 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动力 |
5.1.1 市场需求和竞争的拉动力 |
5.1.2 科技发展内在需求的推动力 |
5.1.3 城市发展和竞争的促进力 |
5.1.4 企业发展与竞争的自动力 |
5.1.5 政府政策导向的掌控力 |
5.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推进模式选择 |
5.2.1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的基本模式 |
5.2.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推进模式的选择 第6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主体激励机制构建 |
6.1 长沙市政府推进技术创新行为及其激励机制 |
6.1.1 推进创新行为现状分析 |
6.1.2 政府在技术创新体系中职能的明确界定 |
6.1.3 促使政府推进技术创新的博弈分析 |
6.1.4 政府促进技术创新的激励约束机制设计 |
6.2 长沙市企业技术创新行为及其激励机制 |
6.2.1 创新行为现状分析 |
6.2.2 促进企业选择技术创新行为的激励机制构建 |
6.3 长沙市科研机构技术创新行为及其激励机制 |
6.3.1 创新行为现状分析 |
6.3.2 促进科研机构积极投入技术创新的条件 |
6.3.3 促进创新的激励机制构建 |
6.4 长沙市中介机构服务和支持技术创新行为及其激励机制 |
6.4.1 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现状分析 |
6.4.2 促进中介机构服务创新行为的激励机制 第7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组织模式的选择研究 |
7.1 技术创新基本组织模式比较分析 |
7.1.1 “产学研”合作模式 |
7.1.2 “官产学研”合作模式 |
7.1.3 “官产学研金”合作模式 |
7.2 长沙市技术创新组织模式的选择 |
7.2.1 产学研结合的必要性 |
7.2.2 官与产学研结合的必要性 |
7.2.3 金与产学研结合的必要性 |
7.3 长沙市技术创新系统“官产学研金”的具体合作方式 |
7.3.1 产学研合作方式 |
7.3.2 官与产学研结合方式 |
7.3.3 金与产学研的结合方式 第8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运作和实现机制 |
8.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 R&D 投入产出机制 |
8.1.1 R&D 投入产出现状 |
8.1.2 R&D 活动的投入产出机制 |
8.1.3 完善 R&D 投入产出机制的政策建议 |
8.2 长沙市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机制 |
8.2.1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现状 |
8.2.2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
8.2.3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 |
8.2.4 完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的政策建议 |
8.3 长沙市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机制 |
8.3.1 技术创新成果推广的现状 |
8.3.2 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存在的问题 |
8.3.3 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机制 |
8.3.4 完善技术创新成果推广机制的政策建议 第9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系统运行及仿真分析 |
9.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的基本模型 |
9.1.1 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结构分析 |
9.1.2 创新系统运行机制的因果关系分析 |
9.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的反馈机制 |
9.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的系统动力学仿真分析 |
9.3.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系统动力学模型相关变量与流图 |
9.3.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涉及的主要公式 |
9.3.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机制仿真实证研究 第10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才支撑体系构建 |
10.1 长沙市技术创新人才现状分析 |
10.1.1 技术创新人才的界定 |
10.1.2 长沙市技术创新人才总量及结构分布 |
10.1.3 长沙市技术创新人才现状存在的问题 |
10.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才培育机制的构建 |
10.2.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才培育目标及人才需求预测 |
10.2.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人才培育机制:政府引导下的“高研 -中介 - 企业”三位一体模式 |
10.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才引进机制的构建 |
10.3.1 长沙市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的原则及需求主体 |
10.3.2 长沙市技术创新人才引进体系构建 |
10.4 长沙市创新人才的优化配置和使用 |
10.4.1 创新人才的优化配置和使用原则 |
10.4.2 区域人才优化配置机制理论分析 |
10.4.3 长沙市创新技术人才的科学配置模式探讨 第11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集群平台构建 |
11.1 城市技术创新的空间平台及集群机制的理论分析 |
11.1.1 推进城市技术创新必须构建必要的空间平台 |
11.1.2 城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及其主要类型 |
11.1.3 城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的集群创新功能和作用 |
11.2 长沙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
11.2.1 长沙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建设的现状 |
11.2.2 评价结果判定标准 |
11.2.3 长沙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 |
11.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空间集群平台运行机制的优化 |
11.3.1 长沙市技术创新的科技空间平台运行机制优化 |
11.3.2 长沙市技术创新的产业空间平台运行机制优化 |
11.4 长沙市科技集群平台和产业集群平台协同发展机制 |
11.4.1 科技空间集群平台与产业空间集群平台之间的互动关系 |
11.4.2 科技空间集群平台与产业空间集群平台两者协同发展的路径 . 第12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市场机制建设 |
12.1 推进技术创新的技术市场建设研究 |
12.1.1 我国技术市场建设的现状分析 |
12.1.2 长沙技术市场的构建 |
12.2 推进技术创新的人才市场建设研究 |
12.2.1 人才市场分析 |
12.2.2 长沙人才市场建设的现状分析 |
12.2.3 长沙人才市场的完善 |
12.3 推进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建设研究 |
12.3.1 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分析 |
12.3.2 长沙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运行现状分析 |
12.3.3 长沙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的构建和运行 第13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支撑体制构建 |
13.1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
13.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引导机制 |
13.2.1 战略规划 |
13.2.2 政策导向 |
13.2.3 宣传引导 |
13.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扶持机制 |
13.3.1 财政扶持 |
13.3.2 税收扶持 |
13.3.3 公共投资 |
13.4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服务机制 |
13.4.1 人才机制服务 |
13.4.2 创新环境建设 |
13.5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管理机制 |
13.5.1 完善长沙市技术创新的法规体系建设 |
13.5.2 知识产权保护 |
13.5.3 信用管理 总结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A 攻读博士期间所发表的论文及参与的课题 |
(9)关于探讨农业产业化经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略规程的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起源 |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标准 |
(一) 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体系建设的原因。 |
(二) 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体系建设的任务。 |
1. 坚持以农业现代化为目标,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 |
2. 坚持以农业综合效益为中心,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
3. 坚持以农业科技进步为动力, 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
4. 坚持以农业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 开辟农业产业化经营。 |
5. 坚持兴办农业龙头企业, 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
6. 坚持发展农民流通队伍, 搞活农业产业化经营。 |
(三) 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 |
1. 要科学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的内容。 |
2. 要建立健全农业产品生产标准体系。 |
3. 要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
4. 要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宣传教育。 |
5. 要不断加大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投资力度。 |
6. 要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
(四) 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体系建设的方略。 |
1. 因地制宜确定需求范围。 |
2. 科学合理开辟途径创新。 |
3. 全面推进标准体系完善。 |
4. 切实加强政府引导协调。 |
5. 组织发动农民自觉遵守。 |
6. 建立健全完备保障体系。 |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性质 |
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特点 |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范围 |
(一)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产业范围。 |
1. 农林种植业产业、牧渔养殖业产业。 |
2. 农林牧渔各业产品加工产业。 |
3. 农林牧渔各业生产经营前、中、后全过程服务产业。 |
4. 农林牧渔各业产品销售产业。 |
(二)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产品范围。 |
1. 农林种植业生产、加工的产品范围包括: |
2. 牧渔养殖业生产、加工的产品范围包括: |
(三)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途径范围。 |
1. 农业产业化经营产品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生态化途径。 |
2. 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科技化、合作化、市场化、国际化。 |
六、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类型 |
七、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标 |
(一) 科学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农业主导产品、支柱产业。 |
1. 培育和发展农业主导产品生产, 奠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坚实基础。 |
2. 培育和发展农业支柱产业, 形成区域传统和特色产业经济优势。 |
3. 培育和发展农业新兴产业, 促进地方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经济实力。 |
4. 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 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
(二) 科学安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全方位培育和发展农业优势、特色、短缺产业。 |
(三) 科学组织农业产品基地建设, 逐步形成农业产品基地生产集约化、规模化和区域化布局。 |
1. 组织加强农业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
2. 组织推进农业产品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 |
3. 组织落实农业产品基地建设的区域化布局。 |
(四) 科学开拓农业产品市场建设, 不断培育农业产品统一开放市场体系。 |
1. 科学掌握农业产品市场导向。 |
2. 科学培育农业产品市场主体, 这是指通过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多元化联合组织形式, 不断提高农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水平, 科学培育农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在市场上的主体地位, 享受与其他工商业者同样的经营自主权, 参与市场的平等竞争。 |
3. 科学开拓农业产品市场空间。 |
4. 科学构筑农业产品市场载体。 |
(五) 科学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促使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
1. 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环节。 |
2. 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功能。 |
3. 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起点发展。 |
4. 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组建和创办企业集团公司。 |
(六) 科学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投入多元化渠道, 坚持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利益与风险紧密联结关系。 |
1. 科学开辟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投入不断增强的多元化渠道。 |
2. 坚持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利益与风险紧密联结关系。 |
(七) 科学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 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创新能量。 |
1. 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体系, 强化全方位服务功能。 |
2. 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创新能量。 |
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任务 |
九、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 |
(一) 坚定树立农业产业化经营全新观念。 |
1. 农业产业化经营系列、一体化的全面发展观念。 |
2. 农业产业化经营集约、专业化规模发展观念。 |
3. 农业产业化经营生态、社会化的综合发展观念。 |
4. 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现代化的永续发展观念。 |
(二) 严格遵循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原则。 |
1. 严格遵循市场导向的准则。 |
2. 严格遵循自愿互利的准则。 |
3. 严格遵循协调指导的准则。 |
4. 严格遵循“龙头”带动的准则。 |
5. 严格遵循全产业链的准则。 |
6. 严格遵循企业兼并重组的准则。 |
(三) 要引导带动广大农民建设农业产品生产基地。 |
1. 组织建成确保农业产品有效供应的生产基地。 |
2. 组织建成农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生产基地。 |
(四) 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资源综合利用优势。 |
1. 科学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资源的特点、优势和问题。 |
2. 科学开发利用农业产业化经营资源的优势与劣势互补问题。 |
(五) 要鼓励农民及其组织参加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条龙产业链、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集团经营体系。 |
1. 因地制宜地布局农业区域化产业。 |
2. 科学合理地建立农业主导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产业。 |
3. 实事求是地扶持农业集约、专业化支柱产业。 |
4. 坚持不断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健全化基础产业。 |
5. 坚定不移地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条龙产业链产业。 |
6. 遵纪守法地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社会化产业。 |
7. 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科技开发、创新、推广应用产业。 |
8. 全面系统地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产业。 |
9. 全方位地建立农工商、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集团产业。 |
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 |
(一) 树立农业产业化经营全新观念、自觉意识。 |
1. 正确认识、理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概念和内涵。 |
2. 正确划分、确定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范围和内容。 |
3. 正确树立农业产业化经营全新观念、自觉意识。 |
(二) 转变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领导、调节控制职能。 |
1. 改革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管理机构和经营体制。 |
2. 转变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领导的方式、方法。 |
3. 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领导、调节控制的职能、责任。 |
(三) 组织推动广大农民参加农业产品生产基地工程建设。 |
1. 组织落实农业产品生产基地。 |
2. 组织落实农业产品标准化生产。 |
(四) 组织推动各地区创造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结构的条件。 |
1. 组织推动各地区划分、界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结构的类型。 |
2. 组织推动各地区合理确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结构的体制。 |
(五) 组织推动各地区鼓励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
1. 要组织采取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多元形式。 |
2. 要组织落实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多种政策措施。 |
3. 要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骨干带动功能。 |
(六) 组织推动各地区开拓农业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途径。 |
1. 组织把握农业产品市场的导向。 |
2. 组织增强农业产品市场竞争力。 |
(七) 组织促进各地区增强农业科学技术创新、进步的动力。 |
(八) 组织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收益分配组织体制。 |
1. 组织引导农民自主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股份合作组织及其他形式的联合体。 |
2. 组织推动农民与农业龙头企业等单位建立产销合同、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机制。 |
(九) 组织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调控约束机制的纽带。 |
1.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宏观调控机制。 |
2.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具体约束机制。 |
3. 建立健全农业劳动力合理流动的转移机制。 |
4.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 |
5. 建立健全国家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投入机制。 |
6. 建立健全国家银行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信贷资金投入机制。 |
7.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管理机制。 |
8.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分配机制。 |
(十) 组织开辟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渠道。 |
1. 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法制化。 |
2. 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环保化。 |
3. 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资源化。 |
4. 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社区化。 |
(十一) 组织提供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 |
1.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必要性。 |
2.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现状及制约因素。 |
3.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范围。 |
4.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内容。 |
5. 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职责。 |
6. 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原则。 |
7. 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要求。 |
8. 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保险的保障措施。 |
(十二) 组织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
1.现代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
2.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体系。 |
3.现代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
4.现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
5.现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
十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效 |
(一) 推进了农业各种产业化经营发展。 |
(二) 形成了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
(三) 增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持续发展的能力。 |
(四) 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进步。 |
(五) 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要素科学组合。 |
(六) 完善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 |
(七) 健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 |
(八) 建成了农业产品市场体系。 |
(九) 加快了传统农业转变现代农业的进程。 |
(十) 加强了城乡一体化、现代化和谐经济社会建设。 |
(10)内蒙古科技规划研究(1958-200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理论层面 |
1.1.2 现实层面 |
1.2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3 文献综述 |
1.3.1 我国宏观科技政策的研究综述 |
1.3.2 科技政策理论研究综述 |
1.3.3 区域科技政策研究综述 |
1.3.4 科技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研究综述 |
1.3.5 少数民族科技政策研究综述 |
1.3.6 内蒙古科技规划、政策研究综述 |
1.4 研究的创新与特色 |
第二章 建国初期,内蒙古开始全面规划科技事业 |
2.1 国家确定集中科技资源解决经济建设关键问题的政策 |
2.1.1 “十二年”科技规划 |
2.1.2 《科研工作十四条》和《十年规划》 |
2.2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个科学发展规划《三年规划八年设想(1960——1967)纲要》 |
2.3 内蒙古自治区《1961——1962年科技发展纲要》和《1963---1972年科技发展规划》 |
第三章 内蒙古科技事业迎来“科学的春天”,科技规划更加注重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
3.1 国家以经济为导向的科技战略确立 |
3.1.1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与《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 |
3.1.2 以经济为导向的科技战略的确立——迎接新的世界产业革命的挑战 |
3.1.3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 |
3.2 内蒙古科技事业从瘫痪到恢复 |
3.2.1 建国以来自治区召开的第一次科学大会 |
3.2.2 自治区科技工作进入全面快速恢复发展时期 |
第四章 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内蒙古面向经济建设纵深部署三个层次科技计划 |
4.1 国家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加速科技进步 |
4.1.1 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 |
4.1.2 “科教兴国”战略确立 |
4.2 内蒙古开始实施“八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科技三项改革稳步推进 |
4.2.1 内蒙古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
4.2.2 科研机构事业费管理和科技三项费用的拨款制度改革政策 |
4.2.3 技术市场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成果丰硕 |
4.2.4 农村牧区科技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
4.2.5 民办科技机构崭露头角,成为科技改革新的“生力军” |
4.3 内蒙古面向经济建设纵深部署3个层次科技计划 |
4.3.1 星火计划与振兴农村经济 |
4.3.2 火炬计划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
4.3.3 攻关计划 |
4.3.4 其它相关配套科技计划与政策 |
第五章 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内蒙古 |
5.1 国家确立以创新为主线的科技政策 |
5.1.1 自主创新战略的提出 |
5.1.2 科技人才体系不断完善 |
5.2 科技计划集中集成,六大领域重点突破,自治区全面推进“科教兴区”战略 |
5.3 建立新型科研结构和区域创新体系 |
5.3.1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总体框架及科研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出台 |
5.3.2 科研机构转制攻坚战 |
5.3.3 全区技术创新大会 |
5.3.4 构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
5.4 新世纪之初科技基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
5.4.1 科技生产力布局136程 |
5.4.2 科技计划5226体系 |
5.4.3 建设创新型内蒙古,从“科教兴区”到“科技强区”转变 |
5.4.4 科技政策规划体系 |
5.4.5 科技投资结构 |
第六章 内蒙古科技发展的经验与反思 |
6.1 内蒙古科技事业五十年(1958-2008)的发展 |
6.2 值得借鉴的几条经验 |
6.2.1 以科技规划引领科技战略发展,不断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
6.2.2 加快原始创新步伐,充分发挥传统特色产业先发优势 |
6.2.3 通过技术进步重大项目推进,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步伐 |
6.2.4 全力打造特色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取得显着成效 |
6.2.5 强化高层次引进和培养,实现科技资源的跨区域配置 |
6.3 有待反思的几个问题 |
6.3.1 科技政策与宏观政策关联度大,宏观政策的偏差易致科技政策的盲动 |
6.3.2 科技投入水平低,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受到制约 |
6.3.3 研究开发能力仍然不高,关键技术自给率低 |
6.3.4 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受制约 |
6.3.5 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不高,严重制约创新能力的发挥 |
6.3.6 科技创新制度与环境不健全影响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
6.4 今后的发展思路及对策建议 |
6.4.1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宏观体系 |
6.4.2 在加大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研发平台和产业化载体的升级工作 |
6.4.3 推动激励自主创新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
6.4.4 强化人才引进与培养,提高科技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
6.4.5 加强国际国内科技合作 |
6.4.6 以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大科技观,整体推动科技资源向农村牧区延伸 |
第七章 内蒙古科技规划绩效评价 |
7.1 科技评价综述 |
7.1.1 科技评价的范畴和主要方法 |
7.1.2 我国科技评价的发展 |
7.2 内蒙古科技评价现状 |
7.3 以“十一五”为例,基于DEA方法对内蒙古科技规划进行绩效评价 |
7.3.1 决策单元的界定与评价指标的选择 |
7.3.2 样本归集 |
7.3.3 样本运算及分析 |
7.4 内蒙古科技规划评价体系构建的建议 |
7.4.1 加强科技评估制度建设,明确评估在管理中的作用 |
7.4.2 加强对评估方法的研究,建立健全科技评估专业规范 |
7.4.3 系统研究科技评估的组织管理,统筹科技评估环境建设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十五”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工作重点(论文参考文献)
-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把兰考县纳入郑开同城化进程打造全国县域治理“三起来”样板总体方案及3个专项规划和行动方案的通知[J].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03)
- [2]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J].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人大(公报版), 2021(04)
- [3]习近平科技观研究[D]. 姚科敏.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4]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5]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政府科技管理制度变迁研究[D]. 金宏蕊.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2)
- [6]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及7个配套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J].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12)
- [7]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研究[D]. 夏一维(HA NHAT DUY). 东北大学, 2016(07)
- [8]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研究[D]. 汪娟. 湖南大学, 2013(09)
- [9]关于探讨农业产业化经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略规程的思路[J]. 韩连贵,李振宇,韩丹,吴庆岚,杨微,易继平,王恒,张照利,鲁川. 经济研究参考, 2013(03)
- [10]内蒙古科技规划研究(1958-2008)[D]. 么红杰.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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