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公民抵抗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民权,自然权利,抵抗权
公民抵抗权论文文献综述
潘岩[1](2015)在《公民的抵抗权》一文中研究指出抵抗权,是指当统治者以不正当的法律侵害、压制人权时,公民于必要时拥有对由国家法律所产生的义务,采取不服从以致抵抗的权利。公民抵抗权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的春秋时期。美国也早在1776年的《独立宣言》中,纳入了抵抗权的内容。但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的法律中仍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抵抗权。公民的抵抗权对于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固然是重要的,但轻易启动该项权利,也会导致社会秩序的失衡,所以,给予一定的限制也是必需的。(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22期)
王,郭道晖[2](2013)在《“非法之法”与公民的抵抗权》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恶法非法经由国家立法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法律法规,一般说来是合法的——合乎立法程序;但是,并非凡合乎法定程序的立法都是合法的,它可能并不合乎法的精神,合乎一定时代中的公平正义原则,合乎人权要求。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实定法非法"现象。譬如就国务院制定的法规而言,导致孙志刚被打死的收容审查法规,导致大批被"劳教"的"右派分子"累死饿死的劳动教养法规,以及导致掠夺城市居民的祖居的房产地产和野蛮(本文来源于《当代社科视野》期刊2013年03期)
郭道晖[3](2013)在《“非法之法”与公民的抵抗权》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社会矛盾尖锐突出,群体性事件日益频繁激烈,大多是基于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严重违法侵权行为,引致工农群众和市民的反抗。有些侵权行为还是打着"依法执法"的旗帜,其实所依之法却是维护特权集团利益、损害公民(本文来源于《炎黄春秋》期刊2013年02期)
庞璐[4](2012)在《行政行为无效与公民抵抗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权利有强制性和处分性,实践中相对人有可能遭受到行政行为的侵害和影响。但是,理论上行政行为是具有公定力的观念一直制约着行政相对人行使抵抗权。笔者认为,行政行为公定力的有限性决定了无效行政行为不具有公定力,公民可以针对无效行政行为行使抵抗权。基于我国目前的立法状况以及抵抗权的正当性和存在意义,应通过立法和建立确认无效之诉等措施,使相对人的抵抗权得到充分的利用。(本文来源于《吕梁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3期)
强晓花[5](2012)在《公民抵抗权——以强制拆迁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来,由于强制拆迁引发了自焚自伤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强制拆迁已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文章以强制拆迁为例从公民抵抗权的角度分析强拆过程中的公民抵抗主体、抵抗形式以及产生的原因。以期对强制拆迁中公民抵抗权有所了解。(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下旬)》期刊2012年05期)
周瑞军,董建胜[6](2007)在《论公民抵抗权》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本文统称公民)在行政活动过程中对行政主体非法作出的或作出非法的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享有直接抵抗的权利。抵抗权具有伴生性、限定性和保护性等法律特性;抵抗权正当性来源于人民主权、自由权利、现代宪法之规定、人的主体性价值等。抵抗权的行使应当具备构成要件,范围应当包括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两个方面。抵抗权应当有相关主体保护、行政主体自律和权义均衡配置叁类保障途径。(本文来源于《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1期)
潘莹,张马林[7](2004)在《公民抵抗权在行政法中的构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法中的抵抗权,是公民对无效行政行为的直接的不服从,是基于公民的认知和法律的制度保障所产生的基本权利。在我国,抵抗权的设立尤为必要,不仅包括行政相对人的抵抗权,也应该顾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这一切还需要在制度上加以努力和完善,尤其是在行政程序法中予以规定。(本文来源于《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04年03期)
公民抵抗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恶法非法经由国家立法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法律法规,一般说来是合法的——合乎立法程序;但是,并非凡合乎法定程序的立法都是合法的,它可能并不合乎法的精神,合乎一定时代中的公平正义原则,合乎人权要求。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实定法非法"现象。譬如就国务院制定的法规而言,导致孙志刚被打死的收容审查法规,导致大批被"劳教"的"右派分子"累死饿死的劳动教养法规,以及导致掠夺城市居民的祖居的房产地产和野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民抵抗权论文参考文献
[1].潘岩.公民的抵抗权[J].法制博览.2015
[2].王,郭道晖.“非法之法”与公民的抵抗权[J].当代社科视野.2013
[3].郭道晖.“非法之法”与公民的抵抗权[J].炎黄春秋.2013
[4].庞璐.行政行为无效与公民抵抗权研究[J].吕梁教育学院学报.2012
[5].强晓花.公民抵抗权——以强制拆迁为例[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2
[6].周瑞军,董建胜.论公民抵抗权[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
[7].潘莹,张马林.公民抵抗权在行政法中的构架[J].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