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事纠纷论文-于盼盼

农村民事纠纷论文-于盼盼

导读:本文包含了农村民事纠纷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民事纠纷,农村经济结构,成因

农村民事纠纷论文文献综述

于盼盼[1](2019)在《试析农村民事纠纷的成因》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经济结构受到改革开放、"叁农"政策、精准扶贫政策的影响,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村经济的关注越来越多,投入越来越大,农村常见的"人地间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农民的利益得到根本保护。国家为了发展乡镇企业,对一部分村小组、村民的利益进行调整,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一定纠纷。为了向村民提供精准调解咨询服务,在农村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研究农村民事纠纷的成因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本文来源于《老区建设》期刊2019年04期)

于盼盼,钟于民[2](2018)在《论农村解决民事纠纷的自由与冲突》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村生活随着市场经济、互联网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各种民事纠纷层出不穷,我们不能忽视地方无诉理论根深蒂固,依然有风俗习惯、村规民约替代司法机制的现象存在。农村司法需求进一步增加,我们在依法治村的背景下,尽量为农民提供司法服务,减少阻碍农民接近司法的障碍。(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33期)

刘婷婷[3](2018)在《东北地区农村民事纠纷解决机制调研报告》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至关重要,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东北的农村地区是振兴东北的重大影响因素之一。随着东北社会的发展,东北社会结构发生着变化,东北农村地区的纠纷也随之发生着变化。不可忽视的是,东北农村地区的纠纷解决情况既影响着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关系到了东北地区的法制建设,以及东北地区的稳定与发展。目前,已经有一些学者表现出了对农村地区纠纷发生以及解决情况研究的兴趣。本文将在各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以辽宁省大石桥市的一个村落为调研样本,只针对我国东北地区的农村纠纷,分别从农村民事纠纷的现状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现状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可以完善东北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的借鉴之处:首先,任何问题的研究不能脱离了事物的本身,所以要研究当地的民事纠纷现状要先介绍一下调研对象的发展特点,并说明其作为研究样本具有的东北地区的特点,以及当地社会产生纠纷的类型、特点和原因。其次,是对于A村当地现有的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以及两者的衔接状况,并分析其中特点。然后,针对上述的运行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影响当地村民选择纠纷解决类型的因素,以及这种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待完善之处。最后,从完善东北农村地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意义、遵循的原则和具体措施叁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以期望对辽宁省乃至整个东北的农村地区法制建设有以启发,促进国家法律与东北农村建设的有效衔接,从而振兴东北地区的法治环境。(本文来源于《沈阳师范大学》期刊2018-05-10)

陈小君,汪君[4](2018)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民事司法困境及其进路》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诉讼,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解决及农民权益救济的重要途径。虽然《物权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已明确该类案件的司法救济路径,但观现有民事司法实践,司法机关对该类纠纷的可诉性及对补偿款分配方案的司法干预权限尚未形成统一裁判标准。究其原因,则在于未有效甄别农民集体及其成员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各自的独立主体地位,过分强调补偿款分配方案制定的自治属性,而对基于财产权与成员权的不同请求权基础亦未予以合理区分。其改进进路,一是区分不同主体基于不同请求权基础之诉由,给予不同司法回应,二是明确司法机关对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方案的审查权限,积极回应各类规范性文件对征收补偿款分配设置的合理限制。(本文来源于《学术研究》期刊2018年04期)

姚家耕,黄洁[5](2016)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农村民事纠纷调解机制分析——以山东省青州市某村承包地纠纷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大量农村民事纠纷的化解与处理,是关系到彻底解决"叁农"问题成败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国家力量把"标准化、规则化"的现代法律推行到"不标准、不规则"的基层农村时,只有把农村社会的特殊性考虑充分,法律进入基层农村才能更为顺畅,才能在转型时期尽量减少国家政策进入农村时所带来的震荡,破解"叁农"问题,从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体目标。通过对农村民事纠纷调解这一具体而微的现象的描述与分析,可以为解决"叁农"问题找到一条途径,进而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一些借鉴和思考。(本文来源于《岭南学刊》期刊2016年02期)

黄秋旦[6](2015)在《壮族习惯法在解决农村民事纠纷中的运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是一个有着众多民族的国家,由于受到历史文化的影响、地理条件的制约、以及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每一个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都逐渐形成本民族的习惯法,这种习惯法是有别于国家制定法。近几年,我国法学界虽然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研究有了一定的重视,且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对少数民族习惯法在解决农村民事纠纷中的运用研究仍较为薄弱。少数民族习惯法在解决农村民事纠纷的运用情况如何,它对纠纷的解决有何影响和作用,应该如何处理好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以及该用怎样的态度对待少数民族习惯法等问题都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探讨。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安定和法治现代化建设,而且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壮族作为我国的第二大少数民族,自然有着自己独特的习惯法,它是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体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因此,我们将对壮族习惯法在解决农村民事纠纷的运用情况进行研究。通过实证研究,以广西田阳县运用壮族习惯法解决农村民事纠纷的情况为例,对田阳县壮族习惯法的主要内容、纠纷类型、解纷方式以及壮族习惯法在解纷中的运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调研,对调研结果进行分析,发现运用壮族习惯法解纷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同时它与国家制定法还存在既冲突又互补的关系,以及对如何认真正确看待它提出一些小建议。(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期刊2015-06-01)

秦会江[7](2014)在《农村土地承包引发的行政与民事诉讼交叉问题探讨——以铜仁市于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户的时候于某在村里承包了6.3亩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并办理了土地承包证。1991年,于某将村里的土地无偿让给自己的堂哥耕耘。1998年,村里土地进行第二轮延包,村里将于某的土地一并发包给了堂哥并颁发了第二轮土地承包证。2010年,于某原承包地被征用,于某想要回土地补偿款,以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为由将村委会和堂兄告上法庭。法院裁定要于某先通过行政程序解决第二轮土地承包证的问题才能受理。笔者认为此裁定于法无据。(本文来源于《赤子(上中旬)》期刊2014年20期)

曹琳,冯军,郭艳芬[8](2014)在《农村疑难民事纠纷调解障碍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基层农村的民事调解工作是人们调解的重点,长期以来,由于旧有传统观念的影响,再加上村民对法律知识的缺乏,使得很多民事行为缺乏必要的书面协议、没有办理合法的手续或是当事人对法律存在错误的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调解工作的难度。针对此类案件,在调解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研究不同的对策,力争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4年04期)

陈伟[9](2014)在《农村土地纠纷民事审判与民间习惯相结合问题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习惯的司法运用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它契合了当前对于法院工作要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要求,体现了法理和情理在司法领域的融合,外来法律制度和本土资源的融合。当前日益增长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由于涉及的利益重大,当事人往往表现的情绪激烈,非理性的表达自己的诉求,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时处理的方法是否得当对于促进农村土地的合法高效流转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依法裁判不止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原因在于法律的规定与当地的民间习惯难以找到利益的平衡点。法律是社会调控的手段之一,法官作为职业性群体,必然遵循国家的法律规定断案,追求自身法律知识系统的构建和完善,但是法官也来自群众,也是在以礼法为本位的社会中生存的一员,他的裁判不仅受自身价值观念的评判,也需接受社会的审视和责难。本文从本课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入手,首先对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概述,对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类型和农村纠纷案件的特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且详细分析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最后论述民间习惯运用于农村纠纷民事审判的程序调试对策和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期刊2014-04-01)

廖沅[10](2014)在《我国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我国国内农村经济的逐步繁荣与建设新农村步伐的推进,农村环境污染不断加剧。据统计,因环境问题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年增长率达29%,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从2007年起开始出现纠纷,直至2010年7月11日爆发出群体性冲突的广西靖西事件参与人数达数千人,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发生在农村地区的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如若处理不当,极易爆发成为暴力性的群体性事件。环境司法资源的有限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解决环境纠纷、保障环境权益的要求。如何有效解决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涉及到能否保障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农民群体的合法权益及脆弱而面积广大的农村生态环境。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调解制度,环境损害民事纠纷人民调解让国家层面的法律与民间的规范、诉讼制度与非诉讼制度、强制性规范与民间自治实现互补与融合。环境损害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在与司法程序相互补充又相互衔接有助于缓解司法资源紧缺和社会压力,有利于维持双方当事人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及各项环保政策的出台,均为我国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人民调解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对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的人民调解制度展开论述,认为其具有及时解决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维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作用,值得大力提倡,应当不断完善。本文通过对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进行了概述,并论述了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较之诉讼、仲裁、协商等解纷方式的优势。接着阐述了我国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中人民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现状及不足。其中立法层面的不足主要有目前没有专门的处置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的法律规定;人民调解相关立法中没有明确针对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的法律规定;缺乏对调解人行为的法律规制,调解人的中立性、公正性难以保障等。实施层面的不足主要有专门针对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的人民调解资源不足;农民群体对人民调解制度的解纷作用认识不足;人民调解制度的运用未能有效维护环境公共利益。通过对美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环境纠纷调解制度的介绍,得到了应当建设专业化的调解人员队伍,充分发挥民间机构的力量,增强司法权威为人民调解提供保障作用等启示。最后对完善我国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其中,立法层面首先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我国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的含义界定即环境损害民事纠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环境危害行为导致公私财产损失或人体及精神健康损害以及因环境品质恶化和环境功能下降而引起的民事纠纷。第二,明文指出我国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所造成的民事纠纷人民调解手段的适用及程序的适用。第叁,健全对调解人活动的法律制度,制定调解人回避体系,切实维护调解人的公正性与中立性。并且,在落实实施方面,我国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建设的方向主要包含:首先,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设。第二,注重吸收民间环保组织的力量。第叁,建立专门的环境纠纷调解组织。第四,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体优先使用人民调解方式解纷。第五,加强与其他解纷制度的衔接。在完善的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问题有:要保持人民调解的独立性、民间性,注重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构建日趋完善的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将会大大减少农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广大受损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和谐发展。(本文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期刊2014-04-01)

农村民事纠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农村生活随着市场经济、互联网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各种民事纠纷层出不穷,我们不能忽视地方无诉理论根深蒂固,依然有风俗习惯、村规民约替代司法机制的现象存在。农村司法需求进一步增加,我们在依法治村的背景下,尽量为农民提供司法服务,减少阻碍农民接近司法的障碍。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农村民事纠纷论文参考文献

[1].于盼盼.试析农村民事纠纷的成因[J].老区建设.2019

[2].于盼盼,钟于民.论农村解决民事纠纷的自由与冲突[J].法制博览.2018

[3].刘婷婷.东北地区农村民事纠纷解决机制调研报告[D].沈阳师范大学.2018

[4].陈小君,汪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民事司法困境及其进路[J].学术研究.2018

[5].姚家耕,黄洁.依法治国背景下农村民事纠纷调解机制分析——以山东省青州市某村承包地纠纷案为例[J].岭南学刊.2016

[6].黄秋旦.壮族习惯法在解决农村民事纠纷中的运用研究[D].广西大学.2015

[7].秦会江.农村土地承包引发的行政与民事诉讼交叉问题探讨——以铜仁市于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为例[J].赤子(上中旬).2014

[8].曹琳,冯军,郭艳芬.农村疑难民事纠纷调解障碍及对策[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

[9].陈伟.农村土地纠纷民事审判与民间习惯相结合问题的探讨[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

[10].廖沅.我国农村群体性环境损害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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