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洪水再保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洪水保险,再保险,均值方差原则,混合最优再保险
洪水再保险论文文献综述
张琳,沈志刚[1](2013)在《洪水保险的最优再保险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运用最优再保险的均值-方差原则研究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的混合最优再保险,并推导出混合再保险组合的最优自留水平的表达式。在实证研究中运用随机模拟获得符合实际灾害特征的损失分布而不是使用Poisson分布,并运用实际的分布推导最优混合再保险组合和分析再保险组合中各分担部分的走势。对洪水保险的最优再保险组合、再保险组合内部损失分担、再保险组合的现实可行性进行实证分析,以期能为我国洪水保险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持。(本文来源于《统计与决策》期刊2013年15期)
张琳,沈志刚[2](2012)在《洪水保险的最优再保险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运用最优再保险的均值-方差原则研究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的混合最优再保险,并推导出混合再保险组合的最优自留水平的表达式。在实证研究中运用随机模拟获得符合实际灾害特征的损失分布而不是使用Poisson分布,并运用实际的分布推导最优混合再保险组合和分析再保险组合中各分担部分的走势。对洪水保险的最优再保险组合、再保险组合内部损失分担、再保险组合的现实可行性进行实证分析,以期能为我国洪水保险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持。(本文来源于《2012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国际年会论文集》期刊2012-07-18)
沈志刚[3](2011)在《我国洪水保险的最优再保险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洪水灾害是影响国民经济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洪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000亿元人民币。尽管20世纪80年代PICC分别在江西省、浙江省和淮河流域等开展了洪水保险试点,时隔30多年,我国洪水保险仍未能面向全国范围开展。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财富的不断积累,人们的保险意思不断增强,开展全国性的洪水保险迫在眉睫。然而,阻碍我国洪水保险顺利开展的一个主要障碍是风险分散问题。对于巨灾,国际上通常采用再保险方式进行分散风险,但是,我国洪水灾害具有频率高,损失程度高的“双高”特征,因此,如果运用单一再保险方式进行分保,原保险公司仍无法承受其巨大风险。本文引入混合再保险,既在一个再保险合同中,同时运用多种再保险方式进行分保。基于上述背景,笔者站在原保险人的角度,运用均值-方差准则,构造出了混合再保险的最优模型。然后,通过蒙特卡洛方法的叁个主要步骤进行求解。1.收集1999-2009年我国洪水灾害损失数据,运用软件进行拟合,构造我国洪水灾害模型。2.通过洪水灾害模型,分别模拟1000个单次洪水灾害程度和年损失程度数据,并假设每次事件出现的概率为1/1000。3.通过第二步的预测值,计算各种估计量,从而得出,混合再保险组合在既定自留风险条件下的最优自留参数。最后得出,如果我国洪水保险是由一些承保能力相当比较小的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其自留风险比较低,则应该选择成数再保险先于停止损失再保险组合进行分保保。如果我国洪水保险是由政府主导的保险基金承保,其承保能力相对比较强,风险自留比较高,则应该选择成数再保险先于事故超赔再保险组合进行再保。(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11-04-15)
柴化敏[4](2008)在《构建淮河流域蓄滞洪区洪水保险的再保险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淮河流域洪水灾害频繁,给流域内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构筑洪水保险的再保险的理论体系,应当包括洪灾风险管理、洪灾风险状况、洪灾风险可保性、洪灾风险分散途径以及洪灾风险再保险的路径设计等。(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导刊》期刊2008年05期)
刘晶菁[5](2008)在《我国洪水再保险的定价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洪水保险属于巨灾保险范畴。洪水灾害是人类社会所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当今世界洪水的损失约占各类自然灾害总损失的40%,防洪救灾也日渐成为各国政府重要财政负担。然而,由洪水、飓风等巨灾事件引致的个体保险损失之间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而不是相互独立,这与保险分散风险基础理论“大数定律”相矛盾。同时,洪水、飓风等巨灾风险可以在短时间内猛烈地冲击保险市场,进而引发连锁理赔反应,给保险公司带来毁灭性的影响。由此可见,洪水灾害是目前全世界所面临的财产巨灾保险中最难应对的风险之一。洪水再保险定价长期以来都是洪水巨灾保险研究的难点。原因在于一方面再保险的作用将只能承保火灾、盗窃等相互独立的小风险的财产保险人的承保能力拓展到较大的覆盖面,从而可以承保像地震、台风、洪水那样的巨灾事故;另一方面,相较飓风、地震等此类“低频率、高损失”的巨灾风险,洪水又具有高频率、高损失的“双高”特征,其显着特点是突发性和破坏性。这就使得洪水再保险定价不能采用一般的再保险定价方法,必须与其自身风险特征相适应。因此,如何科学合理的对洪水再保险进行定价一直都是各国学者、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所关注的问题。首先,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自然巨灾的范围进行界定,描述了巨灾保险再保险的主要方式,列举了世界各地的巨灾保险再保险的具体操作行为,对其进行了一些分析归纳,并比较总结,从而得到我国可以采取的洪水再保险方式。然后,从我国洪水灾害的现实情况出发,通过比较超额赔款再保险和停止损失再保险,得到超额赔款再保险是更适合于我国的洪水再保险方式。在确定再保险方式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比较了赔款成本法、风险暴露分析法和帕累托厘定法这叁种定价方法的主要原理方法、特点及优缺点,进而确定采用风险暴露分析法作为再保险的定价方法。至此,本文的理论框架基本搭建完毕。最后,以调研的X县为例,通过详细描述数据的取得与归纳,构建模型,模拟测试等步骤分析得到了洪水最大损失超越概率曲线,利用其给再保险分出人的自留额和责任限额的确定提供了宝贵的数据信息,并进一步阐述了自留额和责任限额的确定过程。用DFA模拟保险公司的保费及损失状况,结合来自某保险公司的风险暴露曲线,最终得到净再保险风险保费。(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08-04-21)
刘庆红[6](2004)在《蓄滞洪区洪水保险与再保险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洪水灾害的频繁发生、损失额的不断增加、以及蓄滞洪区经济和社会的长期非理性发展,迫切要求我国探索一条减轻洪水损失之路。洪水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洪水风险管理的非工程措施,它的实施将对我国防洪减灾事业的发展产生重大的作用,它将改变我国现有的洪灾补偿救助机制,并最终成为推进我国防洪减灾战略的有力手段。 本文针对蓄滞洪区洪水保险做了较为系统的、深入的研究。全文主要内容包括一下六个部分: 第1章归纳总结了洪水保险制度建立的重大意义,总结了国内外洪水保险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阐述了本文研究的意义和主要内容。 第2章论述了蓄滞洪区在流域防洪管理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分析了我国蓄滞洪区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着重探讨了加快蓄滞洪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措施,指出开展洪水保险的积极意义。 第3章从分析巨灾的风险和保险的特征出发,参考了世界各国的巨灾保险政策,提出适合我国蓄滞洪区的洪水保险政策和形式;比较并总结了洪水保险费率的各种计算方法;针对洪水保险的风险特征,引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运用于洪水保险费率的计算,并以荆江分洪区农作物保险做实例研究。 第4章概括介绍了运用长期集合风险模型,结合随机模拟方法进行洪水保险经营稳定性分析的方法,对于保险机构如何设立初始准备金具有指导意义,并从破产概率的角度讨论了再保险对降低保险经营风险的重要作用。 第5章本章从分析洪水保险等巨灾保险对再保险的需求出发,通过比较不同的再保险形式,确定事故超赔再保险为洪水保险的最佳再保险方式,在第四章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再保险自留额确定方法和再保险费率计算方法,以及再保险的不足之处与替代方法。 第6章是全文的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展望。(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期刊2004-04-01)
洪水再保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运用最优再保险的均值-方差原则研究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的混合最优再保险,并推导出混合再保险组合的最优自留水平的表达式。在实证研究中运用随机模拟获得符合实际灾害特征的损失分布而不是使用Poisson分布,并运用实际的分布推导最优混合再保险组合和分析再保险组合中各分担部分的走势。对洪水保险的最优再保险组合、再保险组合内部损失分担、再保险组合的现实可行性进行实证分析,以期能为我国洪水保险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洪水再保险论文参考文献
[1].张琳,沈志刚.洪水保险的最优再保险选择[J].统计与决策.2013
[2].张琳,沈志刚.洪水保险的最优再保险选择[C].2012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国际年会论文集.2012
[3].沈志刚.我国洪水保险的最优再保险选择[D].湖南大学.2011
[4].柴化敏.构建淮河流域蓄滞洪区洪水保险的再保险体系[J].经济研究导刊.2008
[5].刘晶菁.我国洪水再保险的定价研究[D].湖南大学.2008
[6].刘庆红.蓄滞洪区洪水保险与再保险研究[D].武汉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