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森特司法鉴定所610041
摘要:近年来,科技水平的迅速提高为各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也为刑事案件的物证鉴定提供了发展环境,物证鉴定成为法医获取物证的主要手段和途径,但是,由于我国法医物证鉴定发展时期并不是很长,因此,在实际的物证鉴定中避免不了存在一定的物证污染情况,影响了物证的准确性以及有效性,下面,本文针对物证鉴定中的物证污染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其物证污染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物证鉴定;物证污染;问题分析
前言:物证鉴定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其可以为刑事案件提供有效的物证,从而提高刑事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近年来,随着物证检验技术的发展,物证检验的准确性也随着提高,但是,其还一定程度的存在物证污染的情况,为更好的促进物证鉴定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其作用,需要对物证鉴定中的物证污染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提高物证鉴定的准确性,这也是物证鉴定发展必须重视研究的内容。
1.物证鉴定中的物证污染来源
1.1人为污染
在物证鉴定中的物证污染中,人为污染是一个主要的污染类型,所谓人为污染,即是人和物证之间的接触,人自身所带有的物质对物证所产生了影响,其影响增加了物证的鉴定难度。在实际的物证鉴定中人为对物证的污染常见的有指印、DNA、鞋印以及纤维污染等,在DNA的检验中,由于DNA有着很强的灵敏度,因此,其可以同时检测数个细胞DNA数据,另外,当人接触到相应的物证时,如果没有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或者没有规范自身的方法,人的唾液、毛发以及皮屑等就会很容易的落到现场的检材上,对生物的检材造成污染,而人的手指在接触到物证时,还会形成相应的指印,或者人会在犯罪的现场留下相应的鞋印,这都会对现场的物证产生污染,同时,附着在人衣物的纤维也会随着人在现场的活动而落到现场或者检材上,从而形成了纤维物证的污染[1]。
1.2现场污染
现场物证污染比较复杂,现场物证的形成是现场物证鉴定人员需要发现、记录、提取以及包装物证的结果,但是在现场物证的获取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现场的污染。现场鉴定人员在进入到现场的时候,都会留下一定的自身物质污染,出入的次数越多,则物证污染的程度就会越大,另外,现场发现、记录以及提取物证使用的工具以及设备对现场物证污染也有一定的影响,当现场工作技术人员在不同的现场进行来回物证鉴定中,他们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会将不同现场的纤维、毛发以及血迹等物质所带到不同的现场,从而对现场的物证鉴定构成一定的污染。
1.3实验室污染
实验室污染也是物证鉴定中物证污染的一个主要方面,在利用实验室进行物证的检验中,其实验室所有的物品以及操作人员都可能对物证产生污染。实验室在物证的鉴定中,需要使用到相应的案件受理的柜台、物证的检验台以及物证的储存等,这些区域位置每天就会接触大量的物证包装,因此,其物证包装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对相应的物证造成污染,进而还可能对后续使用该区域位置的物证包装产生污染,另外,实验室的处理检材工具以及器皿也是检验中的主要污染源,这些工具和器皿与物证一般需要频繁接触,如果其本身存在清洁问题或者故障问题,就会对相应的物证产生污染,甚至还会造成不同物证的交叉污染[2]。
2.物证污染防范措施
2.1现场污染的防范
在对现场污染的防范处理中,主要从现场的保护、工作人员的入场保证以及工作人员的取证方法三个方面进行防范。对于现场的保护来说,需要正确的确定其实际的现场范围,进而用醒目的标志来进行保护界线的设置,从而来对案件的现场进行隔离;对于工作人员的入场保证来说,首先对出入现场人员进行限制满足进入条件才能进入,对其使用的防护装备要保证,包括手套、口罩、鞋套、头发套以及连体服等,同时还要对记录人员的出入情况进行统计;对于工作人员的取证方法来说,需要工作人员具有规范的操作步骤和流程,从而实现有效的物质提取,其操作的顺序一般为先提取其微量的物质,比如毛发和纤维等,然后需要对其血痕、唾液斑痕、生物体液的斑痕、工具痕迹以及可见的指印与鞋印等进行提取,最后再使用相应的粉末或者化学试剂来对其潜在的指印进行鉴定。
2.2实验室污染的防范
在实验室的物证污染防范中,首先需要定期的对其实验室的物证的受理柜台、检验的工作台面以及物证的存储房间等进行有效的污染处理和排除,避免其产生物证的交叉污染,对于DNA以及微量物证的检材处理时,还需要再次将每个案件的物证台面进行清洁,一般可以采取在每个物证检测中使用一次性的衬纸,另外,还要对实验室的处理检材工具以及器皿进行良好的污染处理和排除,对于那些重复使用过的工具以及器皿必须要进行彻底的清洗洁,保证其清洁满足要求后,才能投入到使用中,同时对于高灵敏度技术的检验来说,还需要将其检材与样本进行分开检验,通过分区、分人或者分时的检验方法可以有效的防止操作失误而造成的实验室空气污染[3]。
2.3加强物证污染的监督
在物证鉴定中,人是主要的活动群体,相关人员对物证的获取和鉴定也直接关系到了物证的准确性以及有效性,人为因素对物证的污染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这就需要加强物证污染的监督。对于加强物证污染的监督来说,可以采取相应的防止污染检查措施,来减少物证的污染概率和程度,同时,物证鉴定除了采取严格的污染防范检查外,还需要有监测以及发现物证污染处理机制,而一旦操作意外发生了物证的污染,还要有相应的污染处理措施。
结语:综上所述,物证鉴定对刑事案件的处理具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的发挥其作用,需要相关部门认识到其物证提取中的污染问题,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问题的处理,这也是保证案件处理正确性的必要措施。
参考文献:
[1]吕超.物证现场提取的污染问题[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5,35(11):244-245.
[2]李广华.论法医物证的污染问题[J].医药,2016(12):00293-00293.
[3]庞宏兵,林锦锋.法医物证污染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3,28(6):53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