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道德形而上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sie,德性,理性,义务
道德形而上学论文文献综述
舒远招[1](2019)在《“德性”抑或“理性”——《道德形而上学》德性论导论中的代词之谜》一文中研究指出在《道德形而上学》德性论导论中,康德在分为叁小段的一长段话中论述了"一般德性"。在第二小段前面,他使用叁个代词sie,留下了一个难解之谜。有学者把前两个sie译为"德性",第叁个译为"义务";也有学者把前两个sie译为"德性",第叁个译为"理性";这两种译法都未能保持sie含义的一致性。国外学者Mary Gregor把叁个sie统一翻译为"德性",这保持了sie含义的一致性,但存在与康德其他表达不能吻合等问题。这种译法在很大程度上遮蔽了"理性"对于德性义务和德性的规定作用,因而是不适当的。其实,用"理性"来替换"德性",把叁个sie都理解为"理性",是一种符合语法、逻辑和义理的新思路,它简明易懂,有助于更清晰地表明康德本段论述的逻辑层次关系,解除了逻辑上的循环,也能够避免同其他文本段落的冲突,并恰好与其他文本段落形成呼应。(本文来源于《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盛传捷[2](2019)在《道德需要形而上学吗——对《理想国》的一种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道德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近来日渐受到关注。具体到柏拉图哲学,通常认为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阐释了以理念论为基础的道德观念。对柏拉图的《理想国》在方法论上进行剖析可见柏拉图对两者关系思考的丰富性。《理想国》对道德与形而上学关系的讨论可以被划分为叁条进路:无需形而上学的道德观;基于经验的道德观;基于形而上学的道德观。其中基于经验的道德观最为研究者们所忽视,在柏拉图那里道德既可以植根于形而上学,又可以基于经验。(本文来源于《道德与文明》期刊2019年05期)
赵娇娇[3](2019)在《康德为什么反对自杀——基于《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自杀问题从古至今一直都存在,每个时期都会出现人们主动结束自己生命的现象。对于自杀,康德持反对的态度。康德认为人任何时候都不能以任何手段结束自己的生命包括他人的生命且人的生命具有先天的绝对价值。通过对《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定言命令式的内容研究康德为什么反对自杀,进而思考如何对自杀进行有效防范,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从意识形态入手,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即培养人的道德义务意识,珍爱,尊重生命的意识。(本文来源于《山西青年》期刊2019年17期)
龚李萱[4](2018)在《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之“德性论导论”的结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弥补了目前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中"德性论导论"缺乏整体性结构梳理的理论裂隙,将导论分为"引入——目的学说——意向学说——方法论"这四个环节,并着重对两个核心环节(目的学说和意向学说)进行结构梳理。在结构梳理基础上,本文提出导论的结构完全符合康德为德性论本身设定的目的,即:自身在行动中确定方向。目的学说给出确定方向的理论可能性,而意向学说给出人作为有限理性存在者按照方向行动的能力,二者结合完成了"从概念向法则上升再向意向下降"的过程。康德的道德哲学的确具有一个连贯的整体筹划,这个筹划最终指向自由领域完整的"因果律",其形式上实现了与自然领域的接轨,而在内容上又显示了与自然因果律在指向上的差异。(本文来源于《清华西方哲学研究》期刊2018年02期)
孙小玲[5](2019)在《法权论是否属于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兼论康德在政治与道德之间的区分》一文中研究指出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将其道德学说区分为法权与德性论两个部分,这一区分一直是学界争议的问题。一些学者甚至认为法权论是康德的实证法学,不属于道德形而上学范畴。本文认为康德的法权论综合了传统自然法理论与古典契约论的权利学说,生而具有的法权同时是自然法规定的正当与最为原初的权利,故而法权的普遍原则与生而具有的法权互为蕴含,后者的正当性则基于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与《实践理性批判》中建构的道德人格理念。基于此一阅读,本文拒斥了对康德法权(即其政治学说)的去道德化读解,同时也批判了将法权论看成康德的道德定言命令之单纯应用的传统解释,这一解释事实上抹煞了康德在法权与德性之间的区分,因此也就同时抹煞了他在政治与伦理之间的区分。(本文来源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白雪[6](2019)在《试论康德的敬重观——以《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体系中,有一个概念非常特殊,就是"敬重",它是康德唯一承认地对道德起促进作用的情感。是由纯粹实践理性指导,对道德法则的敬重是其表现形式。由于人的有限性注定了人不会完全依照道德法则行事,而道德情感此时在人的主观上就起到了一个动机性的作用,促使人的行为准则与道德法则相符。敬重本身作为一种情感,属于现象界,但是其对象是属于理智世界的道德法则。道德情感虽然会抑制人的感性部分,但同时也会使人意识到道德法则的威严和崇高,从而唤起了人的最高使命,在道德情感的激励下不断向着崇高迈进,人性不断地得到升华。(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9年05期)
杨丹丹[7](2019)在《论康德的意志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康德的先验哲学以一种先天性与纯粹性而区别于一般的哲学理论,他通过《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实践理性批判》与《道德形而上学》等着作建立起来的道德哲学也是以这种形式性的能够普遍化的必然性为先导基础的。康德言明《奠基》的目的是阐明道德性的至上条件,而《实践理性批判》则是要揭示意志机能的使用条件、范围及其界限,这两个目的都能归结到纯粹意志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上。因此本文的叙述结构就是诠释康德如何将一般意志发展成为一种纯粹意志。第二章的内容是揭示一种遵循自然原则的在经验意义上的一般意志——即决意——的内容,并在文本框架内证明这种意志是不能作为揭示道德性的至上条件的意志的,否则只会消解道德的纯粹性。只有当其上升为能够被义务、定言命令与实践理性规定的意志时才能体现一种自由,这就是第叁章的内容。第四章讲了两个内容:第一是在文本基础上说明了自由意志、自律与法则等的关系,这两节表明了只有作为完满的理性存在者才能完全拥有自由意志及做到自我立法,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是需要通过理知世界的视角去设想自己拥有自由的,而这个自由是通过对道德法则的认识确证到的。第二个内容是关于论证自由与道德法则的实在性。这个对自由的实在性的证明是为了揭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能够通过一种不愿被否认的“理性的事实”认识到自己能凭借一种道德律的意识而宣称自己能够是自由的,即使人类历史上我们从未有过自由的行动也不能否认这种“应当”。决意到纯粹意志的发展解释了建立一种道德形而上学的可能性,这种自由所凸显的人格与尊严则是讲明了建立道德形而上学的必要性。本人希望通过康德在意志问题上的诠释表明,只有一种自由意志的客观实在性被证明了,那么道德形而上学的纯粹性与先天性也就能被确认,而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我们依旧能够从一种有限性中体会到本性的崇高与尊严。(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19-05-01)
张大为[8](2019)在《道德形而上学的限度与中国思想传统》一文中研究指出用“形而上学”来翻译西方的“metaphysics”这一概念,可谓翻译上的神来之笔。但是,人们也因此将“形而上者谓之道”所包含的崇高属性与道义精神,赋予作为一种特定哲学思维方式和路径的形而上学。同时,正是出于这一类原因,使得“道德形而上学”在中国哲学研究(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9-01-22)
马彪[9](2019)在《道德如何教育——以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道德如何教育的问题,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一书中探讨了叁种解决方式,即对话的、独断的以及问答的教学方式,其代表分别为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和康德自身。苏格拉底从德性即知识出发,强调知识即回忆,道德的受教过程就是天赋理念的回忆过程。亚里士多德倾向于从习俗的立场来理解德性,主张德性的习得最终要落实于习惯的养成之中,道德不是先天据而有之的,它是后天训化的结果,人们只有运用它才能真正拥有它。与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不同,康德尤为重视从德性的"新生论"与"道德自律"的角度来阐释道德的授受问题,以此摆脱传统思想中的"预成论"与"道德他律"的缺陷。不过,他的道德哲学与其道德教育之间的悖论问题也由此引发了后世学者持续不断的争论。(本文来源于《道德与文明》期刊2019年01期)
孙昊[10](2018)在《非自由状态下讨论道德问题的可能——基于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自由状态下才有讨论道德问题的可能性是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一个重要的观点。但在现实生活中,剥离人的所有价值取向和偏爱的纯粹理性状态是不可能实现的。与自然科学相比,社会科学中时间的单向性,历史的不可重复性使得每一次的道德事件只能被看作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事件或者是已经被定义原则的具体实施,因而这不可能是一种具有自然科学可重复性的活动。这也为在非自由现实生活状态下讨论道德问题提供了机会。(本文来源于《理论观察》期刊2018年11期)
道德形而上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道德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近来日渐受到关注。具体到柏拉图哲学,通常认为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阐释了以理念论为基础的道德观念。对柏拉图的《理想国》在方法论上进行剖析可见柏拉图对两者关系思考的丰富性。《理想国》对道德与形而上学关系的讨论可以被划分为叁条进路:无需形而上学的道德观;基于经验的道德观;基于形而上学的道德观。其中基于经验的道德观最为研究者们所忽视,在柏拉图那里道德既可以植根于形而上学,又可以基于经验。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道德形而上学论文参考文献
[1].舒远招.“德性”抑或“理性”——《道德形而上学》德性论导论中的代词之谜[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2].盛传捷.道德需要形而上学吗——对《理想国》的一种探讨[J].道德与文明.2019
[3].赵娇娇.康德为什么反对自杀——基于《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视角[J].山西青年.2019
[4].龚李萱.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之“德性论导论”的结构分析[J].清华西方哲学研究.2018
[5].孙小玲.法权论是否属于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兼论康德在政治与道德之间的区分[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6].白雪.试论康德的敬重观——以《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为例[J].学理论.2019
[7].杨丹丹.论康德的意志问题[D].上海师范大学.2019
[8].张大为.道德形而上学的限度与中国思想传统[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
[9].马彪.道德如何教育——以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为中心[J].道德与文明.2019
[10].孙昊.非自由状态下讨论道德问题的可能——基于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J].理论观察.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