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理性论文-姜敏

刑法理性论文-姜敏

导读:本文包含了刑法理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刑法,罪责原则,主观罪过,法益侵害,犯罪领域,法治国,刑罚,因果关系,立法技术,良法之治

刑法理性论文文献综述

姜敏[1](2019)在《刑法预防性立法应恪守科学、理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代刑法立法领域,预防性立法极为盛行,且已成为一种趋势。预防性立法是基于防范风险和维护安全,让刑法履行公共机制应履行的风险监管职责。在立法技术上,采用超前干预,以先发制人的策略切断严重犯罪发生的路径。实践中,因预防性立法的工具主义价值追求和极强的象征性(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1-06)

项婷婷[2](2019)在《经济犯罪刑法修改的理性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而愈发猖獗,反映在刑事立法中要求刑法能适时修改。较之1979年刑法,无论是经济犯罪修改观念,还是犯罪构成要件及刑罚的设置,刑法修改过程都显示了理性与非理性的一面。在分析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经济犯罪刑法修改的进路,即:立法途径角度上,应考虑超前立法的迫切需要;刑法的谦抑性上,应确立经济犯罪修改必须遵循的原则;刑罚结构设置上,应遵循刑罚的轻缓化和科学化。(本文来源于《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项婷婷[3](2019)在《论刑法解释与刑法修改理性的冲突与消解》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解释与刑法修改理性的冲突与消解是刑法完善重要的基础性理论问题,也是刑法法治理性实现的关键。刑法解释与刑法修改理性的冲突,是在价值理性、对象理性和方法理性这叁个不同维度之上产生的。其冲突的形式主要包括抽象式、立法式的刑法解释模式与刑法条文明确性的冲突,刑法解释活化立法具有滞后性与刑法立法预见有限性的冲突,修正刑法立法规定的刑法解释与刑法立法的冲突。刑法解释与刑法修改理性冲突消解的进路,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之下的法益保护原则,适用刑法解释适用优先规则、刑法解释必须用尽规则以及刑法解释权限指示规则。(本文来源于《宜宾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8期)

边锋,艾乾宇[4](2019)在《市场自由与刑法理性:市场交易欺诈行为的犯罪化限度与进路——以利益法益观为视角的刑事一体化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问题的导出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启动了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进程,为确保新型经济体制的平稳建立,国家推进包括经济刑法在内的法律体系建设,频繁颁布的经济刑法成为刑法修正的发动机。①刑法工具主义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得到了极大的体现。然而,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化、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已然到来,"秩序法益观"开始受到检视,公权力对中国市场正处于从管制模式向监管模式的变迁的重大改革之中,②刑法对市场行为的规制亦应当应社会发展之需要。但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并没有恪守刑法的最后(本文来源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期刊2019-06-20)

崔仕绣[5](2019)在《扫黑除恶进程中的刑法理性与法治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着眼于社会繁荣稳定、国家综合治理的全局性部署,体现了国家严惩基层黑恶势力的决心和态度。刑法作为保障国家、社会和公民权益的最后防线,有必要对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出及时应对。但刑法自身的谦抑属性强调其参与扫黑除恶进程的理性与克制。为此,需要在客观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惩治现状的基础上,论证刑法介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与限度性,并从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逐步完善刑事法网、加强部门联动合作和加强群众参与监督等方面探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路径。(本文来源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王强军[6](2019)在《功能主义刑法观的理性认识及其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功能主义刑法有别于机能主义刑法,功能主义刑法强调的是将刑法视为一种工具所具有的功能和使命,而机能主义刑法强调的是刑法相对于其他部门法的内在机理,强调的是一种客观、内在。功能主义刑法更多的是强调,基于适用主体的价值需求,刑法所承担的功能和使命随适用主体需要的变化而变化,具有相当大的主观性、易变性和多元性。机能主义刑法是一种内在的机理,具有客观性和稳定性。各国的刑法机能是相同的,而功能主义刑法是有差异的。随着社会发展,对新型犯罪、新兴犯罪进行犯罪化,是可以且正当的,并不属于刑法的滥用;而功能主义刑法是将刑法作为一种工具,其应对的并不是客观上应当由刑法处理的行为。所以,应当用刑法机能的稳定性来限定功能主义刑法的多元性。(本文来源于《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项婷婷[7](2019)在《刑法总则修改的理性化阐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理性是法律之光,刑法总则修改应正确把握理性化。刑法总则修改保证了刑法修改的全面性,体现了刑法修改的体系性,保持了刑法修改的稳定性,增进了刑法修改的协调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反思刑法修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刑法总则修改的理性化取向:沟通与协调是刑法总则修改的思想进路,善良、公正的刑法理念是刑法总则修改的指导方向,宽严相济、犯罪与惩罚并重是刑法总则修正的范围圈界,科学与规范是刑法总则修正的技术保障。(本文来源于《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张芊芊,张晶[8](2019)在《理性审视我国刑法量刑视野下的立功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量刑视野下的立功制度作为我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在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理论界关于该制度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具体的实践层面,缺少理性深入的分析,许多学者甚至对这一制度的存在意义提出了质疑。为了探究作为量刑情节的立功制度在我国刑法中的实际价值,通过对该制度本质的分析,在肯定其积极作用的同时,发现由于立功制度的功利性本质,使得其价值取向有悖于我国传统的道德伦理,其制度规定也违反了我国刑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带来了种种负面影响。考虑到在我国当前形势下立功制度的存在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应当在立功制度中纳入"亲亲相隐"的理念;提高对立功动机正当性的重视;继续加强立功制度运行过程中的法律监督。(本文来源于《池州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武文强[9](2018)在《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 刑法应做出理性回应》一文中研究指出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凸显的是当下刑法在治理虐待儿童行为上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在现行刑法中,虽然没有单独增设虐待儿童罪,却有虐待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罪,此罪可以囊括当下一切虐童行为,但是此罪罪状中"情节恶劣"之规定严重限制了刑法对虐待儿童行为的打击。而且适用的法定刑也明显趋于轻刑,反映的是立法既希望将此类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又不希望对此行为引入重刑。为了更好地保护幼童的成长,就刑事立法而言需要将此罪状中"情节恶劣"祛除,并相应提高此罪的法定刑。(本文来源于《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武良军[10](2018)在《程序证成与刑法裁判规范的“理性”证成》一文中研究指出程序证成有助于消解不同解释主体之间价值判断的分歧,促进案件讨论中共识的形成,为刑法裁判规范的理性证成提供前提。应当说实践理性为程序证成提供了理性基础,程序证成也践行了实践理性。尽管我们无法藉由程序证成得出绝对的共识或唯一正解,但这并不会减损程序证成在操作上的实用性。此外,认为程序证成将真理简单等同于共识从而认为程序证成是荒谬的,实际上是对商谈理论或理性论辩理论下"真理"的误解。(本文来源于《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刑法理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而愈发猖獗,反映在刑事立法中要求刑法能适时修改。较之1979年刑法,无论是经济犯罪修改观念,还是犯罪构成要件及刑罚的设置,刑法修改过程都显示了理性与非理性的一面。在分析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经济犯罪刑法修改的进路,即:立法途径角度上,应考虑超前立法的迫切需要;刑法的谦抑性上,应确立经济犯罪修改必须遵循的原则;刑罚结构设置上,应遵循刑罚的轻缓化和科学化。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法理性论文参考文献

[1].姜敏.刑法预防性立法应恪守科学、理性[N].检察日报.2019

[2].项婷婷.经济犯罪刑法修改的理性分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项婷婷.论刑法解释与刑法修改理性的冲突与消解[J].宜宾学院学报.2019

[4].边锋,艾乾宇.市场自由与刑法理性:市场交易欺诈行为的犯罪化限度与进路——以利益法益观为视角的刑事一体化思考[C].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2019

[5].崔仕绣.扫黑除恶进程中的刑法理性与法治路径[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6].王强军.功能主义刑法观的理性认识及其限制[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7].项婷婷.刑法总则修改的理性化阐析[J].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8].张芊芊,张晶.理性审视我国刑法量刑视野下的立功制度[J].池州学院学报.2019

[9].武文强.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刑法应做出理性回应[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

[10].武良军.程序证成与刑法裁判规范的“理性”证成[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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