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自力强制执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
自力强制执行论文文献综述
宛华斌[1](2007)在《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强制执行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但也容易出现权力滥用、侵犯人权的现象。如何既保证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有效行使,使其维护公共秩序与服务公共利益的作用得到完美发挥,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和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不会遭受它的肆意侵害呢?答案是必须选择一个科学、合理又适合现实国情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历来就有借助法院介入的司法执行模式以及承认行政机关自力救济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之分。但两种模式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因各国权力分立、法律传统以及行政法理论的不同而在制度的建构上有所侧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初步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这种模式是在特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下形成的,当时中国行政法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行政立法极不完善而引用了司法主导型的现行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进步,这种模式存在重大缺陷,已不能满足现代行政的需要,亟待统一立法解决。全文由引言、正文、结论叁部分组成,引言简要介绍了本文选题的原因和研究思路。其中正文以下四章构成:第一章,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概念界定首先,对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其次,对与行政强制执行相关易混淆的概念进行区别;最后,提出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的概念。第二章,国外两大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之比较首先,分析行政机关主导模式;其次,分析法院主导模式;最后,揭示两大强制执行模式给我国强制执行模式的重建带来的启示。第叁章,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分析首先,介绍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概况;其次,分析了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存在的弊端;最后,对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弊端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第四章,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的构建首先,对我国学者提出的关于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改革思路进行了评析,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是行政机关自力执行模式;其次,对我国建立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的必要性进行论证;最后,对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进行具体设计。(本文来源于《四川大学》期刊2007-04-10)
许锋[2](2005)在《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法领域,是近年来逐渐升温的热点问题之一。它是法律的实现方式,是法律状态转化为事实状态的最后阶段,它所反映的社会效果往往最能够为社会公众所真切的感知。如果执行阶段,缺乏良好的执行体制来规范与控制,则法律的公正性无从体现,我们所有关于法治行政的努力将前功尽弃。行政强制执行手段的强制性使其天生具有侵益性特征,如何既保证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有效行使,使其维护公共秩序与服务公共利益的作用得到完美发挥,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和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不会遭受它的肆意侵害呢?答案是必须选择一个科学、合理又适合现实国情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但这种模式如何构建又是一个难题,一个一直困扰我国行政法理论界的难题。 行政强制执行就其模式模式而言,有借助法院介入的司法执行模式和承认行政机关自力救济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之分。但两种模式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因各国权力分立、法律传统以及行政法理论的不同而在制度的建构上有所侧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初步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这种模式是在特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下形成的,当时中国行政法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行政立法极不完善而引用了司法主导型的现行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进步,这种模式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大量问题,已不能满足现代行政的需要,亟待统一立法解决。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对我国学者提出的各种改革思路进行的评析,并在借鉴外国强制执行模式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应采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应是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进而阐述了对这种模式进行具体设计和控制的构想。本论文正文由行政强制执行概念的界定和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概述,国外两大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之比较,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中存在的弊端及其原因分析以及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及立法思路等四章构成。 第一章:行政强制执行概念的界定和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概述 本章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从相关概念出发界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定含义。 首先,从行政强制、即时强制和行政强制措施等与行政强制执行相关(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05-04-08)
自力强制执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法领域,是近年来逐渐升温的热点问题之一。它是法律的实现方式,是法律状态转化为事实状态的最后阶段,它所反映的社会效果往往最能够为社会公众所真切的感知。如果执行阶段,缺乏良好的执行体制来规范与控制,则法律的公正性无从体现,我们所有关于法治行政的努力将前功尽弃。行政强制执行手段的强制性使其天生具有侵益性特征,如何既保证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有效行使,使其维护公共秩序与服务公共利益的作用得到完美发挥,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和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不会遭受它的肆意侵害呢?答案是必须选择一个科学、合理又适合现实国情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但这种模式如何构建又是一个难题,一个一直困扰我国行政法理论界的难题。 行政强制执行就其模式模式而言,有借助法院介入的司法执行模式和承认行政机关自力救济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之分。但两种模式并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因各国权力分立、法律传统以及行政法理论的不同而在制度的建构上有所侧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初步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这种模式是在特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下形成的,当时中国行政法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行政立法极不完善而引用了司法主导型的现行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进步,这种模式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大量问题,已不能满足现代行政的需要,亟待统一立法解决。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对我国学者提出的各种改革思路进行的评析,并在借鉴外国强制执行模式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应采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应是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进而阐述了对这种模式进行具体设计和控制的构想。本论文正文由行政强制执行概念的界定和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概述,国外两大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之比较,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中存在的弊端及其原因分析以及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及立法思路等四章构成。 第一章:行政强制执行概念的界定和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概述 本章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从相关概念出发界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定含义。 首先,从行政强制、即时强制和行政强制措施等与行政强制执行相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力强制执行论文参考文献
[1].宛华斌.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研究[D].四川大学.2007
[2].许锋.行政机关自力强制执行模式之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