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事功学派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宋元学案》,浙东事功学派,永嘉学派,永康学派
事功学派论文文献综述
连凡[1](2018)在《“事功本于仁义,仁义达之事功”——《宋元学案》视域下的浙东事功学派源流及其评价》一文中研究指出《宋元学案》编纂者明确了永嘉学派分两个支流,源头都是二程洛学,一支以叶适为代表,一支以薛季宣、陈傅良为代表。黄宗羲肯定了永嘉之学倡导经世致用是为了纠正道学末流的空疏弊病,同时指出事功之学的流弊有陷入刑名之学的危险。全祖望指出永嘉之学虽以礼乐制度为主而追求体现于事功之中,但也兼顾主敬涵养,至叶适将内圣道德作为外王事功之根本,从而修正了薛季宣、陈傅良等重事功轻内圣的偏向。黄宗羲从道德与事功并重的立场出发,调和了永康学派代表人物陈亮与朱熹的义利之辩。全祖望以陈亮晚年迎合光宗博取功名为例对其之人品节操提出非议。对于永嘉学派的同调唐仲友,全祖望肯定其经制之学的学术地位,并认为朱熹、唐仲友的交恶应该平摊责任。(本文来源于《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2期)
李雪辰[2](2014)在《事功学派的道器之辨及其与理学的分歧》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宋代学术语境中,与道相对应的概念有器、气、理、心等,理学家大都将道与理、器与气视为一回事,不能离道言器。以陈亮、叶适等人为代表的南宋事功学派也主张道器相即不离,不过他们并不赞成朱熹所谓器赖道以存的观点,而是将道寓于有形事物之间,力图消解理学形上之"道"的神秘性。在道与人的关系上,认为道既不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也不违背人的合理情感和欲望,提出了缘物求道、以人行道的践行途径,从而为其变革现实社会的诉求奠定了理论基础。(本文来源于《广西社会科学》期刊2014年05期)
李雪辰[3](2014)在《南宋事功学派的事功经济伦理及其现代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以陈亮和叶适等人为代表的南宋事功学派,一反理学强调心性修养的治学倾向,公开倡导以务实事、求实功为宗旨的事功伦理,特别是农商并重、四民平等、藏富于民和保护富人等经济伦理思想,不仅滋养了重利富民的浙东精神,对浙东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这一具有浓厚事功色彩的经济伦理与商品经济发展之间的某种契合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为重新思考马克斯·韦伯关于儒家伦理阻碍市场经济形成和发展的论断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本文来源于《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3期)
叶文举[4](2011)在《“把笔为文,则可屈折以自求达”——事功学派陈亮文学思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陈亮(1143—1194),是浙东事功之学永康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他任气而率性,"生而目光有芒,为人才气超迈,喜谈兵,论议风生,下笔数千言立就。"~①陈亮才秀,但一生却颇多挫折,求其根源,除了当时的社会因素之外~②,与陈亮本人自视才高,行为"狂怪"的个性也有一定的关系。~③陈亮仕途不达,直至他去世前一年即绍熙四年,才中进士,授建康府判官官厅公事,惜陈亮未至官而于绍熙五年身卒,终年五十二岁。关于他的生平,论者着述甚多,笔者因为主要是探讨陈亮的文学活动及其思想,关于他生平的讨论,笔者不再赘述。(本文来源于《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叁十叁辑)——中国文化的经典与文体》期刊2011-12-01)
季丽霞[5](2008)在《论南宋浙东事功学派的功利主义法律观》一文中研究指出“存天理、灭人欲”,这是南宋时期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家所极力倡导的国家治理之根本原则。而也就是在理学蒸蒸日上,繁荣发展之时,浙东地区又涌现出了一批受朱熹严厉批评的着名学者。他们反对理学家们虚妄不实地空谈心性命理,主张从实际出发来整顿社会的各种弊病,讲求事功、经世致用,倡言功利。他们由此被世人统称为浙东事功学派。他们也因而被朱熹称为主于“功利”。其中尤以陈亮和叶适为“功利”思想之突出代表。为清晰地把握以陈亮、叶适为代表的南宋浙东事功学派的功利主义法律观。本文在阅读陈亮、叶适原着的基础之上,查阅相关论着,首先在厘定“功利”与南宋浙东事功学派两个概念及综述该学派的功利思想之后,将本文分为叁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提出陈亮、叶适功利主义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即“道不离器”与“理欲、义利”。他们反对传统儒家对人欲的否定甚至泯灭及强调“义”与“利”绝然对立的观点,他们肯定人欲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主张王道与霸道相结合,“义利并行”。他们认为,道义必须与功利相结合,道义只有落实到功利上来,通过功利体现,道义才具有其实际的存在价值与意义,否则便只是一句空话而已。在此基础上,本文第二部分主要阐述陈亮、叶适的功利主义法律观。针对当时疲弱的社会情势,理学家们强调道德性命义理为治理之根本,安坐不动,“为时者耻言文章行义,而曰‘尽心知性’;居官者耻言政事书判,而曰‘学道爱人’”。而陈亮、叶适就此在与朱熹关于“天理、人欲”、“义”与“利”的论辩中发展出一套自己的法律思想,以服务于现实的政治。他们主张道义必须落实到功利上,道义只有通过功利来体现才具有其实际的意义与存在价值。针对当时国家事务一准于法而法又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繁密及刑罚的残酷,他们提出其功利主张,即改革法度、趋简避繁;公欲恶、明赏罚,立法为公;清刑罚以全民命;任人以行法等。本文第叁部分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为中心,主要从民间法律观念的转变和士大夫司法审判中实用精神的彰显入手,从一个侧面显示出陈亮和叶适的功利思想对社会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与作用。总的来说,陈亮和叶适对人欲的承认及肯定,对“义利双行”的功利主张,对实事实功、经世致用的讲求,都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传统思想的枷锁对人们精神的桎梏,他们的功利思想对民间法律观念的转变和作为国家统治政权中心力量的士大夫在司法审判实践活动中实用精神的突显,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可以说,他们在拓展法律思想的发展空间,丰富法律思想的内容方面是功不可没的。(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08-04-01)
方如金,赵瑶丹[6](2005)在《论南宋浙东事功学派的富民强国思想》一文中研究指出南宋浙东事功学派的学者们,本着重事功、讲实际的思想,立足现实,针砭时弊,反对“抑末厚本”,主张“农商并重”,鼓励发展农业和商业,鼓吹富人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强盛中的作用,提倡保护富人,倡导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呼吁施行有利于百姓利益的种种措施,从而实现藏富于民,最后达到民富而国强、国家中兴统一的目的。他们的思想主张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适应南宋两浙地区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至今仍有现实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文史哲》期刊2005年06期)
党瑞红,罗家祥[7](2005)在《南宋事功学派与中华民族精神》一文中研究指出南宋时期,民族危机严重,山河破碎,事功学派积极主张抗金保国,恢复故土,以事功救国。他们坚毅执着,求真务实,积极探求救国救民的途径,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奋发有为、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本文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5年04期)
方如金,张敏卿,赵瑶丹[8](2004)在《论南宋浙东事功学派的史学思想》一文中研究指出南宋浙东学派的学者们以"事功"为出发点致力于史学的研究,在史学领域多有建树,对后世特别是明清学者的史学思想产生了较大影响,在中国古代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因此,总结他们的史学思想不仅具有历史意义而且也有现实意义。本文试图从他们研究历史的出发点、所坚持的历史进步论、呼吁史学体裁的变革及主张六经皆史、注重发挥义理的观史之法等方面加以论述。(本文来源于《温州大学学报》期刊2004年06期)
鲍永军[9](2003)在《论永嘉事功学派的史学思想》一文中研究指出永嘉事功学派是南宋浙东史学的重要分支 ,在史学思想上具有经世致用、经史并重、求真务实等基本特征 ,对当时以及后世史学的发展都有深远的影响(本文来源于《史学史研究》期刊2003年02期)
陈国灿[10](1998)在《论南宋事功学派的反理学思想》一文中研究指出南宋事功学派是12世纪中后期崛兴于浙东地区并一度与朱学、陆学相鼎峙的一大学术流派。它虽具体分为以陈亮为代表的“永康之学”、以叶适为代表的“永嘉之学”等诸多各成体系的分支派别,但这些派别彼此关系密切,观点接近,风格相似,特别是对理学的批判,更是互为呼应,迭(本文来源于《安徽史学》期刊1998年03期)
事功学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宋代学术语境中,与道相对应的概念有器、气、理、心等,理学家大都将道与理、器与气视为一回事,不能离道言器。以陈亮、叶适等人为代表的南宋事功学派也主张道器相即不离,不过他们并不赞成朱熹所谓器赖道以存的观点,而是将道寓于有形事物之间,力图消解理学形上之"道"的神秘性。在道与人的关系上,认为道既不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也不违背人的合理情感和欲望,提出了缘物求道、以人行道的践行途径,从而为其变革现实社会的诉求奠定了理论基础。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事功学派论文参考文献
[1].连凡.“事功本于仁义,仁义达之事功”——《宋元学案》视域下的浙东事功学派源流及其评价[J].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2].李雪辰.事功学派的道器之辨及其与理学的分歧[J].广西社会科学.2014
[3].李雪辰.南宋事功学派的事功经济伦理及其现代意义[J].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4].叶文举.“把笔为文,则可屈折以自求达”——事功学派陈亮文学思想研究[C].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叁十叁辑)——中国文化的经典与文体.2011
[5].季丽霞.论南宋浙东事功学派的功利主义法律观[D].苏州大学.2008
[6].方如金,赵瑶丹.论南宋浙东事功学派的富民强国思想[J].文史哲.2005
[7].党瑞红,罗家祥.南宋事功学派与中华民族精神[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8].方如金,张敏卿,赵瑶丹.论南宋浙东事功学派的史学思想[J].温州大学学报.2004
[9].鲍永军.论永嘉事功学派的史学思想[J].史学史研究.2003
[10].陈国灿.论南宋事功学派的反理学思想[J].安徽史学.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