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价值观念建构浅论(论文文献综述)
田长丰[1](2021)在《中国“山-水-城”地景模式建构溯源与表达机制探索》文中提出人居环境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不仅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同时也需要有文化的体现和历史的传承。如何将中国传统文化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营造出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景观,是新时代中国风景园林师需要回答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借鉴福柯的“考掘学”和塔夫里的“历史的计划”方法论,和考察钱学森先生“山水城市”思想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谱系的思路,结合当今考古成果、遥感目译、梳理历史文献和分析设计手法,初步对中国“山—水—城”地景模式建构溯源与表达机制进行了研究,总结出“山—水—城”地景在中国历史中的演变模式,厘清了文化基因在中国“山—水—城”地景营造中的具体表现,并以北京和国内有关城市为例做了实证分析。主要结论有以下几个方面:(1)借鉴分子生物学中DNA概念引出文化基因的概念,文化基因和生物基因—样,具有复制性。将文化基因与生物基因看做对应的关系,在地景塑造中遵循着“文化基因→规划设计→空间形态→文化地景”的表达过程。文化基因引领着规划设计实践,并最终形成今日看到的“文脉相承气象万千”的“山—水—城”地景,但文化基因的具体表现会略有差异。(2)通过“先秦元创期”的哲学成果和早期中国天文学成果的考古新发现,总结了“山—水—城”地景文化基因的内涵,它包括整体观下的空间构图、阴阳变化哲学和尚中求变的思想。在文化基因属性和价值观探索中,认为中国人的宇宙观是根源,系统思维的整体观是固有属性,尚中思想是物质表现,和谐是终极目标。文化基因有着中国古代都城营建的山水文化表现,体现了全球化背景下地域文化特性的坚守,呈现出中国规划理念的历史与时代选择。(3)通过建立谱系的方法,探索了不同时期“山—水—城”地景的文化基因表达。从仰韶时代的双槐树遗址到夏商周三朝、秦汉帝国到金元明清帝国一系列“山—水—城”地景考察中,证明了文化基因贯穿于中国“山—水—城”地景的营建历史。在仰韶时代的城头山遗址、双槐树遗址和龙山时代的石家河遗址、良渚遗址可以看出文化基因在早期的“山—水—聚落”地景中仅有部分体现。在夏商和西周为代表的“广域王权国家”诞生之后,文化基因在“山—水—都邑”地景有初步体现。伴随着帝国时代的到来,“山—水—城”地景有文化基因的全面表达。(4)基于谱系的梳理,总结了中国“山—水—城”地景的模式演变及中轴线变化历程。从北豳模式、二里头模式、雍城模式、咸阳模式、一直到邺城模式,发现“山—水—城”地景的营建在不同的王朝时期,细节上略有差异。但总体来看,是继承和发扬的关系。历朝历代的“首都”在“山—水—城”的地景营建过程中,都有着文化基因的表达。周北豳的选址与营建,是目前可以找到最早的、记录最详实的案例。偃师二里头遗址与安阳洹南大邑的“山—水—都邑”地景格局有着高度的相似,可以看出夏商两个王朝在文化上的传承与借鉴。由于防御的需要,东周时期沿黄河一带的部落在“山—水—城邑”地景的营造中存在相互借鉴经历,其源头来自于雍城模式。而帝国时期首都的“山—水—城”地景营建在吸取了咸阳模式和邺城模式之后,是全面的复制和进一步的强化。(5)通过对北京城和国内有关城市的实证分析,发现文化基因作为一种隐而不显的中介力量不仅影响了古代北京城的营建,还继续引领着奥运工程和北京副中心的实践和新北川、雄安新区等城市的“山—水—城”地景营建。其最终目的在于展示文化自信,体现历史传承、文明包容、时代创新的新时代国土景观风貌。本文通过中国“山—水—城”地景模式建构溯源与表达机制初探,发现“文化基因”立足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已经在漫长的“山—水—城”地景营造与今日规划设计实践中有所体现。相比于生物基因重复预定的遗传模式而言,文化基因决定了中国文化地景的道路、方向、类型和形态特征,这对建立新时代规划价值观念体系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徐典[2](2021)在《晚明绘画艺术的视觉逻辑研究》文中指出晚明绘画艺术的视觉逻辑研究是基于对晚明时期绘画艺术展开的思考。通过艺术学的视角对晚明绘画进行视觉逻辑的分析,并运用视觉文化的重要理论方法进行具体阐述。本篇论文主体为五个章节,主旨是围绕晚明绘画艺术的视觉逻辑问题进行层层推进演绎;重点对视觉主体——视觉传播——视觉机制这三个核心概念进行逻辑讨论;首先,第一章的四个章节分别对晚明视觉逻辑研究问题的提出及选题背景、视觉研究的基本理路与本文核心概念、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的、意义及方法作出说明,在此基础上界定研究问题和研究意识;第二章依据晚明绘画语境与画论美学展开,摘取晚明典型人物的重要画论思想,并汲取相关内核美学的营养,由此对晚明绘画艺术的客观历史及主观要素进行常识性的归纳总结;第三章以视觉主体建构为切入点,分别探讨主体视觉习惯、视觉趣味、观看逻辑对晚明绘画艺术的视觉影响及其意味;第四章主要从视觉传播为研究话题,其中从绘画中的图像传播媒介、艺术的消费传播这两方面展开探讨;第五章的内容是以晚明绘画艺术的视觉机制为核心展开,并在反观晚明艺术史的视角中对其绘画观看逻辑展开现代性思考。因此,试图通过在艺术史研究的局限中寻求一种有效客观的绘画史发展路径。
张琪[3](2020)在《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文中认为在调整私生活身份关系的家事审判活动中,离婚案件作为审判机关依夫妻一方之申请对夫妻间身份关系的重新调整,不可避免地带来主体间情感与伦理的双重震动。涉家暴离婚案件因其具有的暴力侵害的风险性以及与之关联的损害赔偿与子女抚养的特殊性,使得其与其他类型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样态。司法实践显示,无论是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还是因其产生的离婚诉讼都显现出典型的性别权力烙印,女性作为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其经验在司法裁判中面临着被忽视的现状。而在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的研究中,基于理论的性别盲点,往往不能很好地解释家庭暴力的实质并为保护受暴女性免于暴力、实现女性人权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需要,女性主义的分析可以提供一种理论与方法的独特视角,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司法困境,分析司法困境产生原因并提供解决与完善的途径。无论是联合国于1967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还是之后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宣言》,以及1995年在北京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都明确将家庭暴力问题列为女性保护的重点问题。除此之外,现行的《婚姻法》,还有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从立法角度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规制,通过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以及确立保障离婚自由的立法价值取向,为已婚受暴女性提供了司法救济的援引。但在司法实践中,受暴女性常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司法裁判与女性对自身经验的理解犹如两条平行线缺乏交集,对于作为婚姻无过错方的受暴女性,其在实践中往往基于多种原因不能通过离婚诉讼获得人身安全保障以及经济救济。家庭暴力认定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一重司法困境。家庭暴力类型化的立法规制并不能概括受暴女性的实际经历,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复杂多样的女性受暴经验往往超越了法律规范对于女性经验的理解,这就造成了事实、理论、制度与实践之间的转化难题。法官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通常涉及到对家庭暴力类型、特征、程度、发生时限等多种因素的考察,当法官欠缺对家庭暴力以及受暴女性经验的理解时,则会造成对家庭暴力事实僵化的认定模式,在实践中以形式要件取代实质要件,造成明显的司法正义失衡。而法官对于证明标准高度“刑事证据化”的倾向,对家庭暴力证据的认定标准的个体化差异等等,都导致受暴女性举证责任畸重。除此之外,受害者往往面临着基于待证家庭暴力行为特征、受害者自身意愿、客观原因的取证不能、专业法律资源的运用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取证困难。因此案件事实特殊性、法官执业能力水平、受害人举证限制是造成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主要原因。离婚诉求实现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二重司法困境。受暴女性往往面临这样的疑问,即认定了家庭暴力事实是否意味着可以获得离婚判决呢?该问题实质在于,家庭暴力是否构成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其直接关系到受暴女性诉求能否实现。实践中,从司法说理的逻辑分析中可以看出,部分案件中的法官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说理模式不仅存在着自相矛盾的情况,也违背了常人的情感认知。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离婚诉求实现难,向当前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什么证据才能被认定感情破裂的证据,这种对证据的要求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是否变相加重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是否变相证明只有双方均同意离婚才能确实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二是面对家庭暴力认定在司法确认阶段的消减现状,司法机关当如何落实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所规定的相应保护义务。权益保障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三重司法困境。司法裁判属于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救济手段,除却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合乎情、理、法的司法反馈外,还要充分考虑判决后一系列的伦理关系与社会关系的重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虽然为保障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措施僵化导致的保护方式受限等情况。除却人身安全保障受限之外,受暴女性往往面临经济上的不利地位而未能通过判决予以弥补,部分裁判中所呈现的对施暴者不能“罚当其过”,不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暴女性却往往因养育子女等照顾义务而限制了自身发展。面对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困境,以及裁判者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呈现的性别意识形态,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研究在提供相应解释时存在着理论的局限性。面对这种局限,女性主义不仅作为一种理论更是一种方法可以丰富和补充对受暴女性的家庭研究。女性主义提供了一种性别的视角还原了受暴女性的真实生活经历,指出性别不只是一个可以忽略或控制的变量,而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通过反思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平等、正义和幸福等议题,指出女性的性别规范负担以及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往往并不会随着女性的经济地位提高而得到彻底改变。通过女性主义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女性主义对父权制的批判,解释了家庭暴力的本质实际上是父权制下的性别暴力,以及受暴女性为何会出现“受害者退缩”的情况;通过女性主义方法的运用可以发现理性中立的法律规范是为何以及如何造成受暴女性的不利地位,对女性经验进行关注与解读使我们发现女性在生育、家务劳动以及对家庭成员照顾等方面的无形负担以及家庭暴力带给其的破坏性影响。女性主义并不是一种替代性的理论,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是对传统法学实践推理的有益补充,使我们能够发现女性被忽略的经历以及基于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女性生存的不同样态。通过女性主义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困境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现行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的规制局限是造成家庭暴力事实认定难的原因之一,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形式类型固化的表述方式,限制了法官对于法律适用的空间从而忽略了家庭暴力的本质特征。而一般性程序性规范的制约,导致法官基于中立的考量往往不能主动释明或依职权为受暴女性提供帮助。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以及父权制形塑下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偏好,体现了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双重作用,导致法官对家庭暴力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偏好,呈现出排除受暴女性个体经验的样态。女性主义认识论指出,法官对受暴女性的认知优势地位的忽略以及基于认识论不公产生的偏见性认知,阻碍了法官对于受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的真实经历的获取,并对家庭暴力的认知造成了认识上的障碍。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家庭暴力后果基于公共秩序的考量,使得在家庭暴力理解与处置上呈现了典型的公私差异,导致了家庭暴力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被人为淡化,在现实中强化了受暴女性的不利处境。在女性主义看来,除却家庭暴力认定难对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外,尚有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了法官对于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一是立法价值在个案中的冲突,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法官往往需要在秩序、自由、安全等价值中做出选择,其价值选择的位阶差异实际上反映了“新家庭主义”与“女性主义”所体现的不同的理论倾向,而法官对于秩序的优先考虑,实际结果则会以牺牲受暴女性安全为代价。二是法律家长主义对女性自治的干预,使得法官往往认为受暴女性作出的离婚判断并不那么符合自身发展的利益,法律家长主义意识与对受暴女性自治能力之间的认知冲突阻碍了女性实现离婚的自主选择。三是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使得女性被限制在性别规范当中,因受制于家庭生活中的照顾义务而不能实现从家庭事务以及家庭关系中脱离。在受暴女性的权利救济层面,受暴女性基于自身选择的适应性偏好,其权利救济的选择范围往往是受限的。而法官基于自我角色的限制,导致其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不足以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家庭暴力进行有效干预。而对于个案特殊性的忽略也常常导致法官未能及时有效的对受暴女性权利进行救济。因此面对受暴女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的种种司法困境以及其背后复杂的结构性成因,受暴女性对案件中司法正义的实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受暴女性的保障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法律通过保护与预防作为后盾,更需要在实践中将这些法律落到实处,司法实践中法官不仅应当对意识到裁判不仅是对个案中个体经验的关怀,还应注意到其形塑了司法对女性人权保障的具体形态,以及对社会行为指引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对受暴女性的救济不能仅仅依靠单一部门发挥作用,还应大力协调相关部门以及发动社会资源形成系统性保障。
刘木森[4](2020)在《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美国西海岸发生了影响世界的“奥蒂斯陶艺革命”,一种“新陶艺”理念从此诞生。20世纪80年代初,在日益活跃开放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背景下,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新陶艺”思潮伴随着西方现代艺术大潮涌入中国,刺激了中国陶艺的“现代性”探索。“新陶艺”进入我国以后,我国学界习惯称其为“中国‘现代陶艺’”。虽然它与西方的“新陶艺”理念一脉相承,在陶艺的形态、创作手法、内涵等方面基本相通,但在文化与审美等方面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同时又与中国“传统陶瓷艺术”在审美形态、审美特质等方面迥然有异。本论文即以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问题为研究对象,从审美角度切入并采用历史与逻辑、个案分析与理论阐释、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试图对中国现代陶艺的产生与发展、审美重构、审美特质以及未来发展的前景和趋势等问题做出系统而深入的审视和探究。在概念厘定的基础上梳理中国“现代陶艺”的产生与发展。中国“现代陶艺”是一种以陶瓷材料为创作媒介,以个性化手法表现人的个性、情感、观念、心理、意识以及审美等理念的艺术形式。它所挖掘的不只是客观世界,更是人的内心世界和社会意识。在美日现代陶艺的冲击下和自身创新变革的需求中,中国“现代陶艺”发端于20世纪50年代,兴起于70年代。20世纪末进入发展阶段,起初主要表现为对西方陶艺的吸纳和借鉴。进入发展阶段后,主要表现为对中国文化元素的挖掘和彰显,将深厚的中国文化与现代陶艺结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陶艺审美文化。从审美重构入手分析中国“现代陶艺”的形态特征。“解构”是西方陶艺的理论支撑基础,中国“现代陶艺”同样表现为对已有传统陶瓷艺术的“分解”“打碎”和“重构”。中国“现代陶艺”打破了统治传统陶瓷艺术千百年来形成的材料观、造型观、装饰观、烧成观、审美观等,不再强调完美无缺的造型和精美的纹饰,而是追求理念上的解放和形式上的创新,消解了传统陶瓷艺术的种种范式。因此,“重构性”成为中国现代陶艺的基本特征。深入探讨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特质。在理念特质方面,传统陶瓷艺术注重技术审美,而中国现代陶艺则注重观念表达,这完成了从技术至上到观念至上的华丽转身;在创作特质方面,“现代陶艺”摒弃了批量生产的创作方式,更注重个性化表现;在语言特质方面,不再强化它的规范严谨,而是表现为得意忘言,“抽象性”成为现代陶艺艺术语言的首要特征;在情感特质方面,摆脱了实用主义的束缚,更注重陶艺家心灵宣泄的情感表达,“象为心声”成为陶艺家情感表达的写照;在材质特质方面,表现为超越泥性,追求多种极限表达方式;在美感特质方面,表现为偶然天成,呈现出“残缺美”“含蓄美”“模糊美”等特殊的美学特色。中西“现代陶艺”的审美比较突出了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特征。西方现代陶艺主要得益于西方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艺术的推波助澜,而中国现代陶艺面临着西方化与本土化、传统与现代的二元难题。虽然在“器”的反叛、“手工”的重生、“范式”的突破、“陌生化”的美学追求等方面存在着共通性,但中西现代陶艺发生发展的语境不同,西方陶艺的陌生化探索更为极端,例如“怪怖艺术”的另类美学追求、“实验性”激发的形式探索等,中国现代陶艺更趋向于强化中国符号、文化印记,表现为对重塑本土风格,引领民族文化需求的历史使命的担当。中国“现代陶艺”的发展趋势与理论构建为其未来发展寻求突破。一是“现代陶艺”的发展趋势,包括陶艺装置的方兴未艾、环境陶艺的风生水起、实验陶艺的新探索和科技介入的新融合。二是尝试建立现代陶艺审美批评的基本理论框架。针对现代陶艺审美批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着重讨论了现代陶艺的审美批评方法、审美批评意识和主题选择。现代陶艺更加关注当下社会生活状态,其理论建构必将推动中国“现代陶艺”的人文担当和指向。三是首次提出陶艺的“烧成美学”“陶艺生态学”等概念。现代陶艺的烧成出现了科技含量高、多元烧制、体验式烧制等态势,同时也存在对返璞归真烧制效果的追求。不同的烧制方法呈现出不同美学效果,如柴烧的素朴之美、坑烧的原始之魅、熏烧的水墨之美、乐烧的体验之乐、复烧的凝重之美、窑变的异象之美等。经过研究,本文提出了两个须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一是“一体创作观”,即从配泥、配釉、制模到制作、烧制等所有工艺环节由一人完成,以实现以陶艺家为主体的原创性创作与审美的统一。二是民族文化的回归,切实坚守民族文化之根,用好中国元素,强化现代陶艺的中国特色。总之,现代陶艺这种泥与火的艺术承载了现代人的生命体验和文化思考,必将在现代转化的道路上越走越光明,越走越宽广。
宋哲琦[5](2020)在《《装饰》杂志设计文化发展研究(1958-2018)》文中研究指明《装饰》作为国内重要的艺术设计类核心期刊,从1958年创刊起,与中国设计共同成长,记录了工艺美术与现代设计的发展历程,汇集了国内外着名专家学者。以《装饰》作为展现学术思想、指导学科实践的平台。本文以《装饰》发展历程为线索,通过期刊分析、文献分析、表格梳理、人物访谈等的研究方法,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内容侧重点将杂志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来进行分析,论述《装饰》与中国设计文化发展之间的关联,并对20年来的杂志内容进行系统的整理,更全面的阐述该杂志的发展历程与时代背景下相互影响的关系,以及对《装饰》、对中国设计文化、教育的作用与影响进行总结。
池茗,高文韬[6](2020)在《2016年中国古典诗歌研究论文索引》文中研究表明*本索引收录2016年中国古代诗歌相关论文目录,收录范围包括中国大陆正式出版的期刊、报纸。整理参考《中国知网》《全国报刊索引》等相关刊物。*个别文章在发表时文字或标点不甚规范或有错误,但为了与发表时的原貌一致,故不做修改。*目录按时代编排大类,重要体裁、作家再细分小类。*每条所列内容及格式为:作者:题目,《刊物》(出版地),期数,页码。
秦洁[7](2020)在《民国时期(1912-1949)易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是对民国时期(1912-1949)易学成果的整体研究。全文分为绪论、正文、余论三部分,从不同角度阐释民国易学。绪论部分,以时间为线索,概述民国近四十年间的易学史变迁。民国初年,时代鼎革之强力冲击、康有为式支持者之迷途、陈独秀式反对者之激进,最终形成合力,造成传统学术边缘化之局面,易学于数千年来第一次沦为“无人过而问津”之境地。值此之际,杭辛斋以其“精博”的易学研究新见,重新激发起时人读《易》、研《易》之兴趣;而胡适发起“整理国故”运动,亦使新学视野落在传统典籍之上。受二氏影响,二十年代之易学,研究类型不断丰富,成果数量不断增加,摆脱了边缘化之窘况,呈现出近代学术的新气象。二十年代末至抗战初的“黄金十年”中,得益于政治、经济、教育、出版之推动,易学之成果数量、方法类型、研究质量,胥臻近代高峰,《周易》在后经学时代再次成为一时之显学。四十年代,受持续战争的影响,易学研究在困顿中坚持,成果数量锐减,且未形成新的特色。正文四章,系本文主体,旨在阐释民国易学的范式类型,揭示民国易学的逻辑演变。通过比较诸易家在“新学(西学)”与“经学(中学)”间的取用,民国易学可分为“固守朴学易传统”“以旧识涵摄新知”“据新学重估经书”“返经学以开新见”四种范式类型。第一章“固守朴学易传统:汉学余声中的家法赓续”,以沈瓞民、尚秉和、徐昂为代表,他们承继清代朴学易辑佚文本、梳理易例、涵化新创等方法,以孟氏、焦氏、虞氏等汉易为研究对象,而在易学研究中不关切新时代、新思想、新知识。具体而言,第一节考沈瓞民的孟氏易研究。沈瓞民在马国翰辑佚成果的基础上,重点考辨《说文》资料与虞氏异文逸象等,虽仍有未尽、乃至错误处,但整体上对孟氏易作了更为准确、全面的辑佚;辑佚之外,沈氏还比较孟氏易文与虞氏易注之出入,以考辨纯粹的孟氏家法。第二节考尚秉和的焦氏易研究。尚秉和注《焦氏易林》,核心理路是据本卦、旁通卦、遇卦、遇卦之旁通卦四种视域,观各视域的上下卦象、互卦象、对卦象、覆卦象、大象、半象,实现别卦与八卦之象的对应;再据八卦所取《说卦》之象、历代逸象与尚氏所发明之逸象,最终实现《易林》卦象与文辞之对应。尚氏此种理路,仍是传统象数之方法,是将“观象系辞”理解为象与辞的严密对应,而试图“执象释辞”以还原成书的过程;反思来看,更为合适的诠释路径应为“假辞明象”,活看文辞以揣摩符号。第三节考徐昂对虞翻、张惠言之研究。虞翻以消息、卦变、旁通、之正成既济、月体纳甲等为其核心易例。张惠言创造消息系统,试图贯通虞氏核心易例,但与虞氏易注多有不符。徐昂虽屡屡质疑张氏背离虞氏,然据“同归殊途”之易学观,终服膺张氏而融虞、张为一炉。徐昂梳理虞氏易,所长在于细致的易注揆集与图示,所短在于系统欠缺与易例杂糅。第二章“以旧识涵摄新知:象数基础上的创新尝试”,以刘师培、杭辛斋为代表,他们整合传统象数资源,在同时肯定经学与新学的前提下,以经学为学术根基,而尝试融会新思想、涵摄新知识。具体而言,第一节考刘师培之易学研究。刘师培之易学,有传承与创新两个面向。一方面,刘氏承继经学的知识与方法,以明了汉代象数易例为治《易》前提,以经学家名世;另一方面,刘氏引入分科视野,践行平实、平等、客观、逻辑之研究理念,发掘攘夷革命与民主建国之致用思想,开近代新易学之先声,对后世易学影响很大。第二、三节考杭辛斋之易学。由“不立门户,不分派别,不论古今,不限中西”之理路,杭辛斋统括平议一切传统易学资源,涵摄融通一切古今中外学术,建构起“包罗万有”之易学体系,展现出“大象数”与“大易学”的恢弘学术气象。杭辛斋研《易》,以“明道立教”为其易学的根本精神。“易道”,是杭氏“大象数”与“大易学”的终极根据;“易教”,是杭氏易学的致用关切与价值落实。杭辛斋以其“精博”的易学研究成果,激发起时人读《易》、治《易》之兴趣,在治《易》所得与影响上,俨然成为近代易学第一家。作为民国易学之高峰,杭辛斋合会古今、因革传统之最大意义,是点化了象数的活力,创造了“活的”易学、“活的”经典。第三章“据新学重估经书:分科视域下的全新研究”,以胡适、古史辨派等为代表,他们彻底否定经学范式,在割裂传统的基础上,完全依归现代分科之学,重新估定作为典籍的《周易》,而进行哲学、史学、文字学、科学等维度的全新研究,成为现代学术主流。具体而言,第一节考哲学进路之研究。20世纪初,早期的“《周易》哲学”研究,多是零星地尝试,系统与深度都很有限。胡适本“求真”之理念,分离卦爻辞、《易传》与历代易学,而单纯研究《易传》哲学。在胡适的基础上,冯友兰更加贴近西方哲学问题,而阐释《易传》中之宇宙论与人生论。自胡适分观经传后,否定经文之哲学价值,一度成为主流意见;但随着“唯物辩证法”的传入,《周易》古经在“中国哲学史”中不再缺席。第二节考史学进路之新研究。史学对易学之影响,在近代经历了由“以史治《易》”向“以《易》为史”的转变,这一转变的实质是传统学术向现代学术的转型。“以《易》为史”,包括“以《易》为史料”与“以《易》为史书”两种类型,前者以古史辨派、唯物史观为代表,后者以胡朴安为代表。古史辨派易学以打破经学范式为目的,割裂孔子与《易》的关系,重新认定《周易》经传的年代与性质,影响很大,但其研究结论、方法、理念都有重要缺陷。汪震、郭沫若、曾松友、王伯平、荆三麟、李星可等都对《周易》的时代背景有所探讨,但诸氏之观点相互冲突、混乱不堪。胡朴安极端地将所有卦爻辞都看作历史之记录,释《周易》为一部从草昧时代到周初的史书,其说很难成立。第三节考文字学与科学进路之研究。随着古文字学发展,一批学者抛开易学旧注,取用新材料、新方法,新解《周易》文辞;然而对比当前出土易类文献,这些新说大部分不能得到新资料之支持。随着科学声誉日隆,一批学者抛开《周易》文本与历代易学,专治易卦符号,比附科学知识,而定性《周易》为科学着作;科学易诸说影响很大,但需反思其得失与定位。第四章“返经学以开新见:重立常道后的义理新诠”,以熊十力、马一浮为代表,他们不满分科之研究,在反思西学的基础上,重新回归经学、确立常道本体,进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阐释易学之新义理。具体而言,第一节考熊十力之易学思想。熊十力之易学是不断变迁的,《新唯识论(语体文本)》与《读经示要》时期,熊氏引《周易》以证同、扩充其体用哲学,再由体用哲学反观《周易》与经学,已经展现出“归本《大易》”之学术气象;相较晚年着作,更能显明熊十力的易学与经学成就。熊十力引“太极”“乾元”“太易”“不易、变易”申说本体内涵与体用关系,引“乾坤阴阳”等申说本体发用之翕辟运转,引“各正性命”“保合太和”等申说本体落实与彰显,又引《周易》申说民主、科学之经世义。由体用哲学之视域,熊十力提出经学是常道之学,涵摄一切学术,是性命之根本、人生之所由;由此经学观,熊十力评骘了历代易学研究。反思熊氏易学,其“以意逆志”的诠释方法,值得注意。第二节考马一浮之易学思想。易学,是马一浮整体学术之根基;研究马一浮之易学,不能脱离其六艺与性理之学的宏观视野。马一浮称经学为六艺之学,为圣人之教,统摄一切学术,出于吾人自性本心,而拥有时代性、世界性价值;经书之中,《易》为六艺之终始,明文辞与修德行是易教两途。马一浮由三易讲性理哲学:不易而变易是由体显用,体用重重无尽;摄用归体,不易变易合一,即是易简境界;易简之关键,在于变易中识得不易,复性而以理为自身之主;易简需性修工夫,要破除习气、敬守正心。就易学本身而言,马一浮举观象之方法,包括观卦爻文辞、观宇宙人生之广象、观万物至理之不易、观内在一心之性理等四重涵义;此外,马一浮还重视十翼,评骘、合会历代易说,而又引佛道证《易》。以上是民国易学的四种范式类型。各范式间,内蕴逻辑演变之顺序。变革之际,有固守传统,脱离时代之范式;进一步,有不满固守,而试图融新入旧、以经学涵摄新学之范式;再进一步,有不满新旧掺杂,而试图完全抛弃旧识、归依新学之范式;再进一步,有不满割裂传统,而试图返归经学、申说新义之范式。余论部分,以问题为线索,丰富补充对民国易学之认识。第一节考民国易学的面貌与特点。从“新学”与“经学”的维度,可管窥民国易学之主要面向;但民国易学是“立体”而不是“平面”的,象数义理之维度、易道存废之维度、经学知识承继之维度、学术致用之维度,胥是认识民国易学的重要面向。五重维度之视角,交织出民国易学的个性差异与斑斓色彩。而个性之背后,民国易学又同时寓有共性潮流:对家法门户之融会,对学术创新之自觉。第二节考《周易》现代价值之重估。近代以来,易学与经学的价值受到质疑。先进知识分子主张弱化经学以发展科学;激进反传统者,则彻底否定易学之价值;分科之学虽研究作为古籍的《周易》,但研究者并不承认易学的现实意义。与质疑的声音相对,有学者发掘易学中的新知识,藉比附西学以肯定易学之作用;亦有学者回归传统,通过与新学之比较,申说易学的独特价值。这些肯定的阐释,为易学文化之赓续筑就了基石。第三节考易学范式变革的两条线索。正文四章所揭示的民国易学范式类型与逻辑演变,内中隐含着范式变革的两条线索:其一是经学易范式由价值系统而知识体系的渐次瓦解,其一是新易学范式在为学与为道间的争论。
崔京宪[8](2020)在《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思想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周作人与李光洙作为中韩两国现代文学的代表人物,他们生活在几乎相同的时代,有很多相同相似的经历。中韩两国同属于东亚文化圈,自近代以来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经历了相似的社会变迁与转型的历程。另外,在东亚内部,中韩两国同时遭受到西方列强的侵略和影响,又遭受日本侵略,韩国还被日本强行吞并。在这样的东亚国际环境中,尽管周作人、李光洙所属国家不同,然而两人的文化心理却有许多相同感受,在个人经历和文学思想上也有相似之处。因此,将两位文学家的文学思想进行比较研究,即可以从中看出两位文学家成长的国情背景,也可以比较出两位文学家文学思想上的相同与不同,探讨他们文学思想的价值维度。本论文分为五个部分展开讨论。第一部分,比较周作人与李光洙独特的人生经历,找到两人文学思想产生的根源。他们共同经历了传统社会的巨变,在西力东渐的时代背景,使他们的人生经历丰富而曲折,影响了他们文学道路的选择。周作人自小饱读中国传统诗书,受到了良好的中国国学等传统文化教育,他在江南水师学堂里还受到新式教育,接触过西方文学。其后又曾东渡日本留学,接触了大量日本文学以及西方文学,颇有心得收获。归国后成为五四时期新文学的代表人物,因其提倡“人的文学”以及发表大量优美的散文而成名。后服务于日伪政权,留下历史污点,晚景悲凉,在贫寒和凄苦中渡过余生。李光洙从小在家跟父亲学习古汉文,也在私塾堂学习相关内容。因他个人身体病弱、家境贫困及父母的早亡,使他较早懂得了人生贫苦重病及死亡的意义。他曾两次到日本留学,这为他奠定了作为一位作家的文化基础。“情的文学”成为其文学的基本思想,因发表大量启蒙性与大众性的文学作品而成名。后期他走向亲日附逆之路,给人生留下了历史污点。时代影响下形成的人生经历与文学思想是两位文学家之间的重要可比性之一,这些共同的可比性是我们研究比较两位文学家的重要前提之一。第二部分,比较周作人与李光洙在文学思想上的认识以及影响。两人分别都是本国现代文学思想的先驱之一。他们都很熟悉传统文化之中的古典文学,同时,他们又对传统文化之中的封建思想大加排斥,因此,在他们的文学思想中具有明显的反封建思想。他们又都深受西方和日本的哲学家、文学家思想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他们自己的文学思想。值得一谈的是,他们在各自国家传播和介绍新文学方面都作出了重大贡献,可以通过相关作品体会到他们文学思想上的闪光之处。“人的文学”是周作人文学思想的核心,在他文学里面充满了人道主义以及尊重“人”的“个性”的思想。“情的文学”是李光洙理想主义启蒙文学思想的重要构成内容,通过崇尚个性解放与独立人格的理想主义思想来体现真善美的文学价值主张。第三部分,比较周作人与李光洙的博爱与人道主义文学思想。他们都非常赞赏基督教的博爱、献身精神。尽管两人在具体内容的认知上略有差别,但在对基督教精神方面的认识大体相同。体现在以平等、博爱、人道主义等观念在文学思想上的运用。第四部分,比较周作人与李光洙的个人的文学与民族的文学思想。他们文学的不同特质表现在个人主义与民族主义文学思想上。周作人在自己园地里的文学,表现出明显的个人主义价值取向;李光洙的民族园地以民族改造为标识的文学,表现出了鲜明的民族主义价值取向。为此采用对比式、反比式的研究方法来比较周作人的个人主义文学思想与李光洙的民族主义文学思想。第五部分,主要讨论比较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的价值维度。主要围绕着作者与时代、文学与时代维度,文学与社会维度,作家内在的艺术表现维度等方面进行讨论,并以此来展开其文学价值维度的发现与认识。巨变的时代催生出了新的文学命题,这是完全不同于传统的、新的文学形式与新的文学思想。正是由于他们捷足先登,抓住时代主题,从而使他们在各自国家的新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及新文学的先驱者。他们都以不同的文学形式来表现文学内在的艺术价值。周作人的文学代表为散文,李光洙的文学代表为小说,都展现了文言一致,新文体,国语的民族式样,创作上的融合性与独创性。虽然在文学形式上风格不同,但是在文学思想上却有着相似的内在文学价值。以上所介绍的五大部分的内容,通过比较研究方法中之平行研究方法中的相同相异、互补互衬、相反相成等比较特点来展开讨论,站在更加广阔的东亚甚至全球的视野中去评价、论述作家与时代、文学与时代、文学与社会、作家与文学艺术内在表现等文学价值维度,解读两位卓越的文学家及其文学的价值。
浦晗[9](2018)在《南戏百年学术史论(1913-2013)》文中认为南戏作为我国最早成熟的戏曲形式,以高度综合的艺术形式,结束了中国戏剧漫长的酝酿期,揭开了中国戏剧成熟期的篇章。它上承歌舞百戏,下启昆腔乱弹,是中国戏曲发展历程中一个的重要节点。但由于古代文人的偏见与“重北轻南”曲学思维的影响,南戏在古时却罕有学者关注,有关南戏的记载和研究也呈现出片面、破碎而单一的特征,人为地造成了巨大的学术空白。晚近以降,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转型引发了学术语境的新旧转向,传统学术在对西学的调试与顺化中走向裂变,正统诗文的地位趋于式微,民间通俗文艺的社会价值在各类文体的“文学革命”中得以重估,并被提振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蕴含的学理价值也被学者逐渐发掘,中国民俗学的大幕缓缓揭开。在这一背景下,第一批在近代教育体制中成长起来的学人开始以现代学术的理念对南戏进行观照,初步建构了近代南戏研究的范式。随着一批重要文献的陆续发现,众多国内外的民间文学研究者利用这些文献展开了对南戏剧目与曲文的辑佚,以此还原南戏真实的历史面貌,搭建南戏研究的文献基础;与此同时,晚近佛学的复兴与“文化移动论”学说的引介,为“印度戏剧输入说”的酝酿提供了理论温床及文化地缘的阐释依据,诱发了学界对南戏产生问题的集体性探讨,客观地形塑了现代南戏史述的完整模式。南戏研究也在这一内外向的双重探原中走向了的专门化。南戏学术伴随着百年学术的整体进路而升降沉浮,在形成专题思想史的同时在其间清晰地呈现出了学术之“势”。二十世纪下半叶,起步阶段的社会主义建设所带来的对文化遗产价值的功利性诉求,以及戏曲自我发展的实际需要,最终在1956年引发了文艺界对《琵琶记》的大讨论。在这场盛况空前的讨论中,这一批由“旧”入“新”的学者开始尝试以文艺社会学的理念去阐释古代经典文本,在对政治意识形态的迎合与疏离中坚守着学术的主体性,平衡着学术与政治的天平,并在“大讨论”之后将南戏研究带入了第二个历史高峰。但随着意识形态的强化步入极端,南戏研究也无力抗争地迅速陷入了政治的泥沼,成为了庸俗社会学的注脚。文革结束以后,学界通过深刻的学术反思重塑了学术的传统与谱系,在方法论的自觉与燥热中,西方文艺研究的理论体系渗入了传统戏曲研究的畛域,南戏研究也顺着新时期文艺研究解构式的后现代逻辑而逐步走向了多元化。深入到具体的研究事项,作为研究核心内容的南戏史述最终要通过“释名”而达到了意义的完成,而“释名”的过程则具象地勾勒出了史述之“度”。史着中的南戏书写直观地展现了现代南戏研究的“格局”与“视角”。南戏的历史研究则是南戏研究中最为核心也是争议最多的研究领域。但在这诉讼纠纷与公案频出的南戏史述中,南戏本身的名称亦得到了学界最大程度地辨析,学者开始有意识地在戏曲史的视阈下串联历史中的南戏文献,各种称谓被历时性地从文献记载中析出,并与南戏发展的历史相连接,南戏的概念从长时期割裂式的平面变成了立体而关联的图示。在“正名”的过程中,南戏所指称的对象逐渐“僭越”了短时段与单一化剧种的矩矱,而具备了整体性的戏曲史与戏曲学意义,逐步生成了完整而立体的学科概念。南戏研究百年的历史进程生发了南戏作为学科的意义,也同时建构了多元的研究维度与学术空间。这些多元的研究层次构成了南戏作为现代学科的内部结构,生动地描摹了研究者的审视之“维”。文献是研究的基本面,文献的发现、整理与研究贯穿了现代南戏研究从始至今的整个流程,也塑造了南戏研究“言而有据、论从史出”的学科品格。舞台艺术的研究则以文献为基架,又同时最大程度地延展了文献研究的意义,补充了文献视角的单一性,构成了南戏学科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支点。而在文献与舞台艺术的研究维度之外,南戏学术还有一个“日常”与“非日常”的社会学空间。前者在向上的立场中强调南戏作为宏观的社会结构及其具备的社会功能,后者则在向下的方向里呈现了其作为民间微观社会行为的社会观念。这一社会学的批评空间最大程度地延展了南戏学科的边界,为南戏形成发展等问题的戏曲史研究、舞台艺术研究,以及版本、剧情、思想等方面的文本研究,提供了从社会外围因素出发的观察视角。总体而言,南戏研究从近代的起步至今,在百年时光的洗礼与沾溉中,在一代又一代戏曲学人的开拓与耕耘下,取得了丰硕而瞩目的成就。它整体性地融入了中外思想文化的百年历史进程,其本身即构成了一部完整了现代思想史。在南戏研究的发展过程中,关于南戏的学术共同体随之聚合并分衍,一个个南戏学术重镇陆续建设,最终形成了富有层次感的当代南戏研究格局。随着学界对南戏的剧目、曲文辑佚工作的进展,对南戏发生、发展历史梳理的深入,南戏的历史面貌被逐步还原,文献中关于南戏的概念也得以重构、拼接,多维的研究层次也随之生成,从外到内地形构了“南戏学”的内涵与意义。
滕祥辉[10](2015)在《2012年中国古典诗歌研究论文索引》文中认为
二、现代价值观念建构浅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现代价值观念建构浅论(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山-水-城”地景模式建构溯源与表达机制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概念辨析 |
1.3 研究的问题和目标 |
1.3.1 研究的问题 |
1.3.2 研究的目标 |
1.4 方法论 |
1.4.1 方法论策略 |
1.4.2 方法论选取 |
1.4.3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6.1 研究内容 |
1.6.2 研究框架 |
注释 |
第二章 既有方法论的反省 |
2.1 空间论述的思路与转变 |
2.1.1 明确中国空间书写的价值取向 |
2.1.2 传统观念下的空间书写思路 |
2.1.3 自1968年后的空间书写转向 |
2.1.4 以“空间性”为主流的书写探索 |
2.2 福柯的“知识的考掘” |
2.2.1 探寻思想书写的真意 |
2.2.2 考掘学:一种话语形构的分析 |
2.2.3 方法论的创新与缺陷 |
2.3 塔夫里的“历史的计划” |
2.3.1 诞生的背景 |
2.3.2 理解其措词 |
2.3.3 辨析其内涵 |
2.3.4 认知其缺陷 |
2.4 小结 |
注释 |
第三章 理论综述 |
3.1 中国思想书写的变化 |
3.1.1 近代中国史学书写的转变 |
3.1.2 日本“中国学”研究思路的借鉴 |
3.1.3 中国地景思想书写的途径 |
3.1.4 规划设计思想写作需注意的情景 |
3.2 钱学森山水城市思想 |
3.2.1 山水城市概念的提出 |
3.2.2 学术界对山水城市的理解 |
3.2.3 山水城市思想的共识 |
3.3 中国“山—水—城”营造模式的实践 |
3.3.1 大尺度“山—水—城”地景规划设计案例 |
3.3.2 中小尺度“山—水—城”地景规划设计案例 |
3.3.3 历史城市“山—水—城”地景案例 |
3.4 “山—水—城”地景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 |
3.4.1 山水城市的术语 |
3.4.2 山水城市的理论内涵 |
3.4.3 山水城市的设计手法 |
3.4.4 山水城市的思想指引 |
3.5 小结 |
注释 |
第四章 “山—水—城”地景模式的文化基因探索 |
4.1 生物基因与文化基因 |
4.1.1 生物基因 |
4.1.2 文化基因观念梳理 |
4.1.3 文化基因(Culture DNA)定义 |
4.2 “山—水—城”地景模式的文化基因建构逻辑 |
4.2.1 生物基因的中心法则 |
4.2.2 文化基因(Culture DNA)的中心法则 |
4.2.3 文化基因在地景(空间)上的表达机制 |
4.3 “山—水—城”地景模式的文化基因内涵 |
4.3.1 整体观下的空间构图 |
4.3.2 阴阳变化哲学 |
4.3.3 尚中求变的思想 |
4.4 “山—水—城”地景模式的文化基因属性 |
4.4.1 中国人的宇宙观是根源 |
4.4.2 系统思维的整体观是固有属性 |
4.4.3 尚中思想是物质表现 |
4.4.4 和谐是终极目标 |
4.5 “山—水—城”地景模式的价值观 |
4.5.1 中国古代都城营建的山水文化 |
4.5.2 全球化背景中地域文化特性的坚守 |
4.5.3 中国规划理念的历史与时代选择 |
注释 |
第五章 中国“山—水—城”地景模式的文化基因表达 |
5.1 前仰韶和仰韶时代遗址 |
5.2 龙山时代遗址 |
5.3 夏商时期遗址 |
5.3.1 夏二里头遗址 |
5.3.2 商王朝遗址 |
5.4 周王朝时期遗址 |
5.4.1 先周都邑 |
5.4.2 周族王城 |
5.4.3 秦国雍城 |
5.5 帝国时期的都城 |
5.5.1 秦汉时期 |
5.5.2 魏晋南北朝时期 |
5.5.3 隋唐时期 |
5.5.4 宋金辽元明清时期 |
5.6 小结:文化基因贯穿于中国“山—水—城”地景的营建历史 |
注释 |
第六章 中国“山—水—城”地景模式的演进 |
6.1 北豳模式: “山—水—部落”地景模式 |
6.2 二里头模式: “山—水—邑(宫城+郭区)”地景模式 |
6.3 雍城模式: “山—水—城(城+郭)”地景模式 |
6.4 咸阳模式: “山—水—建筑群”地景模式 |
6.5 邺城模式: “山—水—城(内城外郭)”地景模式 |
6.6 “尚中”的演进历程 |
6.6.1 从单一建筑中轴线到建筑群中轴线 |
6.6.2 从宫城中轴线到都城中轴线 |
6.6.3 从星辰与山川定位的轴线到“山—水—城”模式的中轴线 |
6.7 小结: 中国不同时期的“山—水—城”地景营建皆有文化基因的表达 |
注释 |
第七章 北京“山—水—城”地景营建的文化基因实证 |
7.1 北京的山川格局 |
7.2 阴阳宇宙观下的北京城 |
7.2.1 “山南水北”格局下的北京城 |
7.2.2 奥运工程的规划实践 |
7.3 尚中求变的北京城构图 |
7.3.1 建国前的北京城 |
7.3.2 建国后的北京城 |
7.3.3 今日的北京城 |
7.4 北京城市副中心的营建 |
7.5 小结:文化基因塑造了北京的“山—水—城”地景 |
注释 |
第八章 文化基因在中国“山—水—城”地景模式的延续 |
8.1 洛阳: 不变的山水格局与变动的中轴线 |
8.2 南京: 山水格局的扩张 |
8.3 成都: 文化基因的强化表现 |
8.4 新北川: 文化基因在灾后重建的表达 |
8.5 雄安新区: 文化基因的延续 |
8.6 小结: 文化基因将继续引领中国“山—水—城”地景的营建 |
第九章 结论与讨论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成果 |
9.3 研究创新点 |
9.4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片来源 |
图表来源 |
ABSTRACT |
(2)晚明绘画艺术的视觉逻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及选题背景 |
第二节 视觉研究的基本理路与本文核心概念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目的、意义及方法 |
第二章 晚明绘画语境与画论美学 |
第一节 晚明绘画语境和思潮 |
一、晚明绘画的时代语境 |
二、晚明美术思潮 |
第二节 晚明画论及美学体现 |
一、晚明画论话语 |
二、晚明绘画美学 |
第三章 晚明绘画的视觉主体建构 |
第一节 晚明绘画主体的视觉习惯 |
一、主体的身份意识及生活经验 |
二、主体视觉感知与展示方式 |
第二节 晚明绘画主体的视觉趣味 |
一、晚明绘画的主体观念 |
二、晚明绘画主体情感与题材 |
三、晚明绘画的主体鉴赏 |
第三节 晚明绘画主体的观看逻辑 |
一、画家之眼 |
二、观者与时代之眼 |
第四章 晚明绘画艺术的视觉传播 |
第一节 绘画的图像与媒介 |
一、绘画审美图像 |
二、晚明社会的传播媒介 |
第二节 艺术的消费传播 |
一、士人的传播 |
二、绘画的市场传播 |
第五章 晚明绘画的视觉机制与反观 |
第一节 晚明绘画的视觉机制生发 |
一、绘画的视觉权力与文化的跨介机制 |
二、绘画的恒定机制 |
第二节 反观现代性的晚明艺术 |
一、晚明艺术史的反观 |
二、绘画艺术的时空转换与研究局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士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3)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受暴女性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面临的司法困境 |
第一节 我国当前涉家暴离婚案件的司法现状 |
一、审判程序相关情况 |
二、当事人及审判结果相关情况 |
第二节 家庭暴力认定难问题 |
一、家暴行为界定难 |
二、家暴事实举证难 |
三、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个案呈现 |
第三节 离婚诉求实现难问题 |
一、家庭暴力与感情破裂的关联性认定 |
二、基于结果考量的家庭暴力淡化处理 |
第四节 权益保障难问题 |
一、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保障现状 |
二、受暴女性的经济救济现状 |
第二章 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独特价值 |
第一节 传统社会科学研究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解释限度 |
一、社会学研究对家庭暴力概念的解释限度 |
二、传统法学研究对受暴女性经验的考察限度 |
第二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方法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方法对分析涉家暴离婚案件的特殊意义 |
二、女性主义法学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具体方法论支持 |
第三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兴起概况 |
二、以平等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三、以差异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四、以多样性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第四节 女性主义法学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具体分析框架 |
一、对法律父权制基础的批判 |
二、对形式平等的关注与批判 |
三、对女性经验与价值的关注 |
第三章 家庭暴力认定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现行法律规范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的规制局限 |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概念的具体表述 |
二、现行实体规范对家庭暴力类型多样性的表述制约 |
三、现行程序规范对家庭暴力举证特殊性的规制缺失 |
第二节 父权制形塑下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偏好 |
一、父权制形塑下东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 |
二、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结构性作用 |
三、法官对家庭暴力认知偏好的表现形式 |
第三节 法官对女性作为经验主体的忽视与偏见 |
一、法官对受暴女性作为经验主体认知地位的忽视 |
二、法官对受暴女性基于“认识论不公”的偏见 |
第四节 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一、公私分域下司法对暴力行为的干预差异 |
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第四章 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法官在个案决策中的立法价值选择 |
一、涉家暴离婚案件中蕴含的立法价值 |
二、法官在个案中的价值选择偏好 |
第二节 法律家长主义对受暴女性自治的干预 |
一、法律家长主义与女性自治的内在冲突 |
二、法律家长主义下的双重话语对女性自治的限制 |
第三节 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的限制 |
一、基于母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二、基于妻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第五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对受暴女性选择的适应性偏好的忽视 |
一、适应性偏好概念的理论内涵 |
二、适应性偏好对法官的影响 |
第二节 法官角色的自我限制 |
一、法官角色自我限制的表现形式 |
二、法官突破角色限制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法官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视角限缩 |
一、对受暴女性基于生理产生的脆弱性的忽略 |
二、对中国语境下代际暴力与婚姻暴力关联性的忽略 |
三、对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特殊性的忽略 |
第六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的制度与实践 |
第一节 以家庭正义理论为指导的制度建设 |
一、家庭正义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精神 |
二、以完善婚姻家庭制度为基本框架 |
三、以丰富涉家暴案件专门规范为内容补充 |
第二节 以保障女性人权为目标的司法实践 |
一、强化法官反家暴知识培训力度 |
二、注重女性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三、提升法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
第三节 以消除家庭暴力为宗旨的部门联动 |
一、公安机关强化好家庭暴力警情的规范处置 |
二、检察机关发挥好依法公诉及法律监督职能 |
三、相关部门及组织完善好反家暴联动机制运行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中国“现代陶艺”审美问题研究的必要性 |
(一) 中国“现代陶艺”概念内涵的争议 |
(二) 中国“现代陶艺”审美问题研究的学术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论文研究方法、结构和意义 |
(一) 主要研究方法 |
(二) 论文组织结构 |
(三) 论文研究意义 |
第一章 中国“现代陶艺”的产生与发展 |
第一节 中国“现代陶艺”概念的辨析 |
一、“陶瓷工艺美术”与“现代陶艺” |
二、“陶瓷艺术”与“现代陶艺” |
三、“当代陶艺”与“现代陶艺” |
四、“现代陶艺”与“现代性” |
第二节 中国“现代陶艺”的催生因子 |
一、传统陶瓷的创新需求 |
二、美日现代陶艺的冲击 |
第三节 中国“现代陶艺”的发展分期 |
一、萌芽时期 |
二、兴起时期 |
三、发展时期 |
第二章 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重构 |
第一节 材料重构 |
一、木材介入的返璞归真之美 |
二、金属介入的冷峻刚烈之美 |
三、玻璃介入的纯净典雅之美 |
四、纤维介入的自然轻盈之美 |
五、有机物介入的奇思妙想之美 |
第二节 造型重构 |
一、传统造型的解构之美 |
二、形式构造的自由之美 |
三、拼贴塑型的再造之美 |
第三节 装饰重构 |
一、自然元素的植入 |
二、陶瓷画布的延伸 |
三、肌理语言的强化 |
第四节 工艺重构 |
一、基于传统的工艺重构 |
二、颠覆传统的工艺重构 |
三、科技革新引发的重构 |
第三章 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特质 |
第一节 理念特质:观念至上 |
一、从技术至上到观念至上 |
二、现代陶艺对观念的推崇 |
第二节 创作特质:个性化表现 |
一、从批量化生产到个性化表现 |
二、现代陶艺创作方式的个性化表现 |
第三节 语言特质:得意忘言 |
一、中国“现代陶艺”的抽象语言特征 |
二、中国“现代陶艺”的抽象语言表现 |
第四节 情感特质:象为心声 |
一、传统陶瓷求实用 |
二、现代陶艺尚心象 |
第五节 材质特质:超越泥性 |
一、从表现泥性到超越泥性 |
二、超越泥性的极限表达 |
第六节 美感特质:偶然天成 |
一、现代陶艺的“缺陷美” |
二、现代陶艺的“含蓄美” |
三、现代陶艺的“模糊美” |
第四章 中西“现代陶艺”的审美比较 |
第一节 中西现代陶艺生成语境的差异 |
一、影响西方陶艺诞生的文化因素 |
二、中国现代陶艺的二元难题 |
第二节 中西陶艺审美的共通性 |
一、“器”的反叛 |
二、“手工”的重生 |
三、“范式”的突破 |
四、“陌生化”的美学追求 |
第三节 中西陶艺审美的差异性 |
一、西方陶艺的自由性与极限探索 |
二、中国现代陶艺的文化印记与民族情结 |
第五章 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走向及未来发展 |
第一节 中国现代陶艺的新方向 |
一、陶艺装置的新形式 |
二、环境陶艺的新发展 |
三、实验陶艺的新探索 |
四、科技介入的新融合 |
第二节 现代陶艺审美批评理论的构建 |
一、现代陶艺审美批评现状与问题 |
二、现代陶艺审美批评方法 |
三、现代陶艺审美批评意识 |
第三节 “烧成美学”的初步构想 |
一、柴烧的质朴之美 |
二、坑烧的原始之魅 |
三、熏烧的水墨之美 |
四、乐烧的体验之乐 |
五、窑变的异象之美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装饰》杂志设计文化发展研究(195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致谢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相关领域研究现状 |
1.2.1 期刊论文类 |
1.2.2 专着类 |
1.3 研究的方法、思路 |
1.3.1 研究的方法 |
1.3.2 研究的思路 |
2 百花盛开的工艺美术发展(1958-1961) |
2.1 《装饰》创刊溯源 |
2.2 《装饰》杂志风格主要视觉特点 |
2.2.1 封面文字 |
2.2.2 封面视觉图案 |
2.2.3 内页版面设计 |
2.3 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 |
2.3.1 重新重视民间美术 |
2.3.2 指导工艺美术创作 |
2.4 为美化人民生活服务 |
2.4.1 面向大众生活创作 |
2.4.2 向西方世界开展学习 |
3 求索争鸣的设计萌芽(1980-1996) |
3.1 复刊时代背景 |
3.2 《装饰》视觉元素的变化 |
3.2.1 封面设计形式的探索 |
3.2.2 封面主体立意的变迁 |
3.2.3 内页版式的有序与变化 |
3.3 工艺美术的变革 |
3.3.1 “工艺美术“名词的局限 |
3.3.2 “装饰热”的兴起 |
3.4 现代化的新浪潮 |
3.4.1 科技与艺术的大讨论 |
3.4.2 现代设计的浪潮 |
3.5 《装饰》步伐的“守”与“进” |
4 对话世界文化自信的设计现代化(1997-2018) |
4.1 走入“全球化” |
4.2 《装饰》设计的多元化 |
4.2.1 和谐的整体性 |
4.2.2 现代感的民族美 |
4.2.3 敢于尝试的创意美 |
4.2.4 版式装饰的简洁美 |
4.3 开放视野立足传统 |
4.3.1 工艺美术的新发展 |
4.3.2 设计批评的引入 |
4.3.3 中国创造带来的思考 |
4.4 面向时代关注当下 |
4.4.1 设计的伦理学问题 |
4.4.2 技术与设计的关系 |
4.4.3 从设计艺术到设计科学 |
4.5 《装饰》内容的“质”与“量” |
5 总结 |
5.1 从工艺美术到现代设计 |
5.2 从教育理论到学科实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采访文字稿 |
附录二 《装饰》1958-2018杂志封面 |
附录三 《装饰》1958-2018文章整理 |
作者简介 |
(7)民国时期(1912-1949)易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近代思潮与民国易学历程 |
一、晚清易学: 合会中西之新探索 |
二、民国初年: 易学边缘化 |
三、二十年代: 研究新气象 |
四、三十年代: 一时之显学 |
五、四十年代: 困顿中坚持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不足 |
一、民国易学的通论研究 |
二、民国易学的专人研究 |
三、已有研究的不足 |
第三节 研究理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固守朴学易传统: 汉学余声中的家法赓续 |
第一节 沈瓞民的孟氏易研究 |
一、家学传承与生平着述 |
二、孟氏易辑佚考证 |
三、孟氏易家法评说 |
第二节 尚秉和的焦氏易研究 |
一、研《易》历程与易学观 |
二、易说与易象: 治焦氏易之理路 |
三、尚氏易学之评价与反思 |
第三节 徐昂对虞翻、张惠言之研究 |
一、虞氏易例概述 |
二、张惠言虞氏消息系统 |
三、质疑与服膺: 徐昂对张惠言之态度 |
四、反思徐昂对虞氏易之梳理 |
第二章 以旧识涵摄新知:象数基础上的创新尝试 |
第一节 刘师培与新易学的先声 |
一、生平与易着 |
二、新尝试: 分科视野与新学学风 |
三、旧传统: 经学的知识与方法 |
四、致用关切与性格缺陷 |
第二节 杭辛斋包罗万有的易学面貌 |
一、生平与易着、版本 |
二、统括平议传统易学 |
三、涵摄融通古今学术 |
四、平议涵摄之标准 |
五、“大象数”与“大易学” |
第三节 杭辛斋易学的精神、影响与得失 |
一、易道: 杭氏易的终极根据 |
二、易教: 杭氏易的致用关切 |
三、近代易学第一家: 杭氏易的影响与成就 |
四、因革之间: 杭氏易的性质与反思 |
第三章 据新学重估经书: 分科视域下的全新研究 |
第一节 哲学的研究进路 |
一、早期的《周易》哲学研究 |
二、胡适的范式开创——“求道”转向“求真” |
三、贴近“普遍(欧洲)的哲学” |
四、《周易》古经有无哲学? |
第二节 史学研究的新进路 |
一、“以史治《易》”传统的两个层次 |
二、近代“以《易》为史”新论的两种类型——兼论“六经皆史”说的嬗变 |
三、古史辨派易学研究述评 |
四、反思《周易》时代背景研究之混乱 |
五、驳胡朴安《易》为古史说 |
第三节 文字学与科学的研究进路 |
第四章 返经学以开新见: 重立常道后的义理新诠 |
第一节 熊十力易学思想研究 |
一、熊十力易学思想之变迁 |
二、《周易》所证之体用哲学 |
三、体用视域下的经学观 |
四、体用视域下的历代易学评论 |
五、熊十力易学的方法与特色 |
第二节 马一浮易学思想研究 |
一、生平歧说与治学、讲学 |
二、六艺与易教 |
三、研《易》方法与易学观点 |
四、“三易”与性理哲学 |
五、试论马一浮的学术特色 |
余论 |
第一节 民国易学的面貌与特点 |
一、由《易学讨论集》谈起 |
二、五重维度观个性差异 |
三、融合创新之共性潮流 |
第二节 《周易》现代价值之重估 |
一、经学时代的易学价值 |
二、对经学现代价值之质疑 |
三、对易学现代价值之申说 |
第三节 易学范式变革的两条线索 |
一、经学易范式的瓦解 |
二、新易学范式的争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思想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现状 |
1.2.1 周作人文学思想研究现状 |
1.2.2 李光洙文学思想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4 研究价值与创新之处 |
第2章 人生经历与文学道路 |
2.1 不同国情背景与人生经历 |
2.1.1 早年经历与文学萌芽 |
2.1.2 留学经历与文学创作 |
2.2 文学思想的取向与转折 |
2.2.1 时代弄潮儿与落伍者 |
2.2.2 命运安排与文学转折 |
2.3 文学人生的非凡经历 |
2.3.1 相似的文学人生 |
2.3.2 相异的文学人生 |
第3章 人的文学与情的文学 |
3.1 人道与启蒙的文学思想 |
3.1.1 “人的文学”思想 |
3.1.2 “情的文学”思想 |
3.1.3 “人”与“情”文学的融通 |
3.2 理想主义文学与新文明的憧憬 |
3.2.1 理想主义文学的传播与介绍 |
3.2.2 构建“人的生活”的理想文学 |
3.2.3 向往“新文明生活”的文学表现 |
3.3 人的文学与情的文学的异同与呼应 |
3.3.1 东亚新文学上的互补互衬 |
3.3.2 新文明理想的相同相异 |
第4章 博爱的文学与人道的文学 |
4.1 “博爱”精神与人道思想的体认 |
4.1.1 基督教的认识路径及体认 |
4.1.2 寻找“自己信仰”的文学追求 |
4.2 “博爱”精神与人道思想的文学表现 |
4.2.1 文学与宗教的关联 |
4.2.2 《圣经》文学的借鉴 |
4.3 博爱与人道文学的相似与异同 |
4.3.1 博爱与人道文学的相同相似 |
4.3.2 博爱与人道文学的相背相异 |
第5章 个人文学与民族文学 |
5.1 个人与民族相纠葛的文学 |
5.1.1 “为个人”与“为民族”的文学 |
5.1.2 “个人”与“民族”的文学表现 |
5.2 “宽容”与“平常”的文学 |
5.2.1 “个人自由”与“民族改造” |
5.2.2 超然性与平常性的文学表现 |
5.3 文学个人取向与民族取向的对比 |
5.3.1 个人文学与民族文学的相生相克 |
5.3.2 宽容文学与平常文学的相反相成 |
第6章 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思想的价值维度 |
6.1 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的时代维度 |
6.1.1 时代催生新文学命题 |
6.1.2 时代塑造新文学先驱 |
6.2 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思想的社会维度 |
6.2.1 文学反映社会风貌 |
6.2.2 文学担当社会启蒙功能 |
6.3 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的内在价值维度 |
6.3.1 新文体与国语表达的民族式样 |
6.3.2 文学艺术表现的融合性与独特性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9)南戏百年学术史论(1913-2013)(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南戏学术史的存在事实与研究的学理依据 |
二 南戏学术史的研究现状与治史范式 |
三 南戏学术史的叙史范畴 |
第一编 学术之“势”:南戏在现代学术整体中的进路与呈现 |
第一章 传统至现代的滥觞:从“一个失去的环节”到近代研究范式的初建 |
第一节 蓄意的空白:古代南戏研究巡礼 |
一 双重的枷锁:视为“小道”的戏曲与“重北轻南”的曲学思维 |
二 空白的生成:片面、破碎而单一的古代南戏学术史 |
第二节 剧变与契机:学术语境的现代转型与南戏研究的近代化转向 |
一 调试与顺化:经学的退席与晚近的学术转关 |
二 价值的重估:“小说界革命”与民间通史文艺社会价值的凸显 |
三 社会到学术:近代教育体制的建立与民间文艺学理价值的发掘 |
四 底色与分化:民俗学背景中生成的近代南戏研究 |
第三节 学人与学科:第一代戏曲学人与近代南戏研究范式的初建 |
一 大家之师:吴梅的曲体研究与现代南戏学谱的编织 |
二 以治经法以治曲:姚华的曲本考订与南戏辑佚之风的肇始 |
三 史述与“现代性”:王国维的戏曲史书写与近代南戏研究范式的生成 |
第二章 剧学中的意义凸显:内外向的双重探原与研究的专门化 |
第一节 双向的体认:戏曲艺术成就的世界认同与学术价值的专学化 |
一 “整理国故”运动的发起与通俗文艺研究的深入 |
二 海外演出的热潮与传统戏曲的世界性认同 |
三 现代戏曲教育研究机构的建立与专业学术期刊的创办 |
第二节 内向的搜求:剧目曲文的辑佚与的南戏学科肌理的构建 |
一 从青木正儿到郑振铎:姚华之后的践行者 |
二 钱南扬、赵景深与冯沅君:南戏辑佚三大家 |
三 宗志黄与“休休”:学案中遗落的重要缺页 |
第三节 外向的理路:“印度戏剧输入说”的生发与南戏史述模式的完型 |
一 默转潜移的学术语境:晚近佛学的复兴到中印比较文艺研究的兴起 |
二 文化地缘的阐释依据:“文化移动论”的建构至“印度水路”的描绘 |
三 专门化的另一条路径:“输入说”的衍化与现代南戏史述模式的完型 |
第三章 “一元”与“多元”:二十世纪下半叶研究的转型与重构 |
第一节 政治与文艺:戏剧及其研究发展进程中的二次蜕变 |
一 政治主体性的逐渐渗透:从“革命文学”的论争到左联的文艺理论实践 |
二 被立定的方向:《讲话》的发表与文艺对政治范畴的体认 |
三 转变的酝酿:戏曲创作与批评方式的变革与第二次的研究转向 |
第二节 “坚守”与“失落”的临界:《琵琶记》大讨论的因果及学史意义 |
一 “讨论”的起因:遗产价值的阐述与戏曲自我发展的实际需求 |
二 对学术主体性的坚守:“大讨论”对政治意识形态的迎合与疏离 |
三 无力抗争的学术失落:从短暂的高峰向政治一元化的滑落 |
第三节 对传统的追忆与解构:新时期的学科发展与理念更迭 |
一 历史的回溯:传统、系谱与学术共同体 |
二 后现代的逻辑:交叉、解构与多元化 |
第二编 史述之“度”:南戏学术概念及范畴的历史言说 |
第四章 “格局”与“视角”:史着中的南戏书写 |
第一节 “格局”的映现:文学史中的南戏 |
一 《插图本中国文学史》:确立的过程与最初的标尺 |
二 政治修辞与模式固化:“十七年”及之后文学史中的南戏 |
第二节 “视野”的表达:戏曲史中的南戏 |
一 从青木正儿到周贻白:“文”史与“剧”史的胶着与渐进 |
二 专题与视角:通史的分野与多元化的视阈 |
第五章 自我范畴的确认:关于南戏史的研究 |
第一节 南戏形成之时间:史料解读方式变化而导致的差异与“前移” |
一 “古于北曲”的模糊推定 |
二 “徐说”与“祝说”的择取 |
三 “酝酿期”的折衷与兼容 |
四 “宣和、淳熙之前”的推移与假设 |
第二节 南戏源起之地点:“一点”与“多点”的争执 |
一 “温州源起说”的渊源及确立 |
二 “多点起源说”的提出与争议 |
第三节 南戏艺术之源头:众说纷纭的迷雾 |
一 宋杂剧说 |
二 诸宫调说 |
三 傀儡戏说 |
四 民间剧曲说 |
五 宗教仪式说 |
第四节 南戏的发展与流变:一度失去的“中间” |
一 元代南戏研究的误区与纠正 |
二 南戏声腔流变研究的停滞与发展 |
第五节 南戏历史的下限:界断的难明与合法性的质疑 |
一 以元明代季更迭为界限 |
二 以创作主体的身份为依据 |
三 以昆剧的兴起为标志 |
四 “演进期”的界限代替 |
第六章 “史述”与“名定”:“史述”中的称谓释读与南戏学科概念的嬗递 |
第一节 碎片下的逻辑:古人对南戏名称的记载及其背后的概念认知 |
第二节 分蘖式的关联:南戏名称的近代审视与南戏概念的立体化重构 |
第三节 整合中的正名:辨证中的概念群集与南戏学科意义的完全形成 |
第三编 审视之“维”:现代南戏研究的空间与层次 |
第七章 研究的“基本面”:作为文献的南戏 |
第一节 剧本文献的发现与南戏史研究的深入 |
一 《永乐大典戏文三种》的流回及其文献价值 |
二 南戏地方戏文本的发掘与新的研究视点 |
第二节 曲谱、曲选的发掘与南戏辑佚的进展 |
一 《九宫正始》、《寒山堂曲谱》的发现与戏文辑佚的阶段性完成 |
二 明曲选的整理、刊行与新时期的南戏辑佚 |
第三节 文物形态的泛起与研究领域的再延伸 |
一 现代文史研究中的文物传统与戏曲文物学的先声 |
二 刘念兹等人的田野工作与南戏文物概念的成型 |
三 文物视阈下南戏研究领域的延展及分化 |
第八章 表演的形态与场域:作为舞台艺术的南戏 |
第一节 传统曲学的末梢:以“曲唱”为主体的音乐研究 |
一 吴梅的曲律研究与古典曲学“音乐性”的传承 |
二 从“曲律”到《曲体研究》:吴梅的学脉与南戏曲体研究的系统化 |
第二节 从“场上”到“舞台”:现代剧场理论的介入与“舞台艺术”概念的成型 |
一 学人的剧场实践与现代南戏“演剧”研究的萌生 |
二 “排场”与“作场”:传统知识体系中南戏演出形制的解读 |
三 西方剧场艺术视阈下“舞台艺术”概念的确立及研究的发展 |
第九章 “日常”与“非日常”的空间:作为社会结构与行为的南戏 |
第一节 向上的路标:上层建筑“机能”的解读与社会结构中的南戏 |
第二节 向下的指针:南戏研究向“民间立场”的回归与内化 |
一 溯源与回归:“民间性”话语的内置与研究理念的民俗学回摆 |
二 田仲一成笔下的祭祀与演剧:南戏与乡村组织及民俗行为的同质化 |
余论:南戏学术史的形态与研究的“走出去”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参与课题 |
附录一 :南戏研究发展年谱(1913-2012) |
附录二 :百年南戏研究文献索引(1913-2012) |
后记 |
四、现代价值观念建构浅论(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山-水-城”地景模式建构溯源与表达机制探索[D]. 田长丰. 河南农业大学, 2021
- [2]晚明绘画艺术的视觉逻辑研究[D]. 徐典.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3]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D]. 张琪. 吉林大学, 2020(04)
- [4]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问题研究[D]. 刘木森. 山东大学, 2020(01)
- [5]《装饰》杂志设计文化发展研究(1958-2018)[D]. 宋哲琦. 浙江大学, 2020(12)
- [6]2016年中国古典诗歌研究论文索引[J]. 池茗,高文韬. 中国诗歌研究动态, 2020(02)
- [7]民国时期(1912-1949)易学研究[D]. 秦洁. 山东大学, 2020(09)
- [8]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思想比较研究[D]. 崔京宪. 辽宁大学, 2020(01)
- [9]南戏百年学术史论(1913-2013)[D]. 浦晗. 苏州大学, 2018(12)
- [10]2012年中国古典诗歌研究论文索引[J]. 滕祥辉. 中国诗歌研究动态, 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