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晓东马欣(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基础教学部,陕西西安710062)
中图分类号:D635.0
摘要:本文阐述了农民的精神信仰情况以及宗教发展的现状,进而分析了农村宗教的发展特点和原因,并分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宗教发展的特点,最后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意义。
关键词: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分析;建议
前言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做好宗教工作,制订了正确的宗教政策。在2004年1月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这对推动新世纪我国宗教工作的正常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政策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党和国家在此基础上又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法规:如中国政府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以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尊重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外国人在宗教方面同中国宗教界进行的友好往来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另外在《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教育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告法》等法律中也有相应规定。出台和落实这些保护信教群众合法权利和自由的法律法规凸显了党和国家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还利于农民,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党和政府保证各族人民和谐共处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一、研究现状及背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团结广大爱国爱教群众,把宗教工作放在保障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使宗教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时至今日,各项已有的维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法规已经进入运行阶段,新的政策还在酝酿当中,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广大信教群众,特别是农村及其边远地区的信教群众对这些政策了解情况如何、反响如何,政策落实中有什么问题和困难,群众对这些政策有什么疑问、要求和期待,这些政策到底发挥了多大的效力,都是值得我们去调查去思考的,当代大学生应该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应该树立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所以非常有必要进行一次深入的调查,为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提供翔实的资料,提供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建议作参考,从而促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顺利实施并发挥其最大效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四月十七日在北京发言,要求中共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宗教现状的调查研究。为了深入了解我国农民宗教信仰现状,做好农村宗教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保持团结稳定的局面和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当代青年学生社会实践的能力,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校团委暑期“三下乡”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团委2010年工作要点,按照校党委和团省委的统一部署,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基础教学部重点组织了“‘关注三农’之西部农民宗教信仰调研服务团”,在汉中西乡县及周边农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在汉中市郊区的沙河镇,西乡县的城关镇和附近的居民社区、乡镇农村。之所以选择区汉中市西乡县作为调查地区因为该地区集中了以回族为主题的少数民族群众,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以及道教在此地区存在和发展的时间相对较长,信教群众人数较多。因此该地区体现宗教政策宣传的力度和作用,我们有选取了汉族和少数民族分布较为具有代表性的汉中市,这样我们就可以多个层次、多个角度展开调研,使调既有了广度,更具有典型性也更有代表性。
二、农村宗教的发展特点及原因
通过采取“宣传与调研相结合,在调研中宣传,以宣传促调研”的思路,使用个别访谈、集中入户调查,对汉中市西乡县农民进行了调查。
(一)农村地区宗教迅速发展原因主要:
1.国内改革开放的宽松气候与经济接轨时期的阵痛心理为农村宗教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2.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恢复和落实,使宗教信仰真正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故农民敢于信教,也乐于信教;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拉大以及地区不平衡发展的加剧,导致相当多的农民心理失调,促使他们加入宗教组织寻求宗教的宽慰和解脱;四是农村基层组织软弱,一些地区休闲娱乐设施缺乏,导致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贫乏,为宗教的发展创造了契机;
3.一些地区政府支持和纵容滥建寺庙,自觉或不自觉地为宗教的发展留下了空间;社会竞争激烈,人际关系日益紧张和冷漠,也把一些处于弱势地位、心理调适能力差的农民推向了宗教。此外,由于在我国的五大宗教中,除了道教是土生土长的以外,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和天主教都是世界性宗教,都与世界各国有着广泛的联系。正是因为宗教具有这种国际性特征,所以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发生的新兴宗教泛滥现象也给我国农村宗教的发展带来了深刻影响,客观上促进了农村宗教的发展。
(二)农村宗教的发展特点
农村各个地区宗教发展现状是不尽相同的。一些农村地区出现宗教热现象,不仅教徒数量大幅度的增加,而且表现为基督教的活动场所增多,活动规模扩大,影响力强。农村宗教问题复杂,影响层次深远,从信教动因、人员构成和组织状况等各个层面上来讲,农村宗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宗教信仰的多元化。中国在历史上就有长期的民间宗教传统和复杂的民间信仰、民间崇拜,这是由我国社会结构的特点决定的。在我国历史上,民间社会容易形成各种民间宗教团体。老百姓、小生产者也往往根据各自的现实所需,随时选取各自的信仰对象。他们可以同时有好几种宗教信仰,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可以自由出入各种宗教场所,参与不同的宗教祭拜和礼仪活动。
2.信教群众的贫弱性。信教群众中文盲多、老人多、妇女多、病人多的“四多”现象突出。以蒲城县为例,全县信教群众7万多人,其中文盲占45%以上,小学文化占35%,少数为初、高中文化水平,50岁以上的占65%,妇女占80%,很大一部分是生病无力医治的群众。从整体上来看他们都属于农村的贫弱群体。
3.信教群众的无主性、缺失性和盲从性。信教群众由于认知水平低,信教只是满足于参加宗教活动,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差,容易受到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和各种歪理邪说的影响。
4.信教动因的功利性。信教群众大多数不是因为信仰上的需求而信教,生活中偶发事件的困扰,如身体疾病、意外事故、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往往成为其宗教信仰的主要动力。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宗教发展的特点
农村宗教信教群众人数多;农村信教群众以妇女、老年人、文盲和半文盲为主;农村信教群众地域分布以贫困地区、偏远山区为主;信教群众日趋年轻化;信仰动机以功利性为主,且信仰层次较低;宗教发展往往受到农村民族问题、传统文化、落后习俗、家族和宗法势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宗教发展中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如邪教组织、地下宗教势力、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教派分裂和境外宗教渗透等问题比较突出等。在农村宗教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研究方面,宗教是人类社会最早的意识形态,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既有积极推进作用,也有消极阻碍作用。同样,在我们当前所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宗教也将长期存在,在一些地区还会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也将一如既往地发挥自身的社会功能,既对新农村建设者发挥着心理调适、道德规范和道德救赎的积极作用,也会对新农村建设者们带来思想麻痹、消极避世的消极影响,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发展。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到农村宗教的正负两方面作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全面、准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宗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各民族团结服务。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意义
目前,我国的各项事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尤其是国民教育事业得到了巨大的提高,国民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使得“尊重知识,相信科学”的观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近年来,封建迷信沉渣泛起,社会治安形势恶化,铺张浪费现象严重,各式各样的宗教在一些农村地区广泛传播,出现了所谓的“宗教热”现象,许多宗教组织和团体大肆修缮、扩建教堂、寺院和道观,增加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各种手段广收信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为了农村的发展,也是为了实现全社会的和谐,那么在农村内部,就必须要有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全面发展。不能让精神文明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软肋,要看到精神文明建设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如果处理不好,将会成为农村发展的阻碍。因此,做好农村宗教的引导工作,是党做好农村群众工作的一部分,是发展农村经济、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需要,对于改变我国农民思想文化素质较低的状况,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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