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玲李秀华周光英张月香(山东省莱芜市人民医院山东莱芜271100)
【中图分类号】R47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09)31-0186-02
近年来,我们对38例气管切开患者进行精心护理,效果满意。现将护理体会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本组38例,男22例,女16例,年龄36~78岁,平均59岁。重型颅脑损伤26例,高血压脑出血10例,脑肿瘤2例。其中浅昏迷8例,深昏迷28例,神志清醒者2例。均有不同程度地排痰困难。
2结果
38例患者经气管切开后,利于护士吸痰,改善了患者肺通气,提高了血氧浓度,降低了病死率。除1例发生套管脱出外,未出现其他并发症。
3护理
3.1术前护理①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气管切开的必要性,解除其思想顾虑,减轻心理压力,使其更好地支持手术工作。②准备好手术器械及手术物品。备好抢救器械及抢救药品。③患者准备。做好术区皮肤准备,舌后坠患者应先给予口咽通气道,存有口腔唾液及痰液者及时吸出,持续给氧,置患者仰卧位,头向后伸,肩部垫高,下颌、喉结及胸骨切迹三点成一直线,严格保持在正中位,便于气管暴露。
3.2术后护理
3.2.1环境要求病室要求清洁、整齐,空气新鲜,室温保持在18~22℃,相对湿度70%以上。设专人护理。床边常规备吸引器、氧气。每日紫外线消毒,地面湿式清扫。尽量减少探视。
3.2.2体位护理患者取去枕平卧位,使颈部舒展,抬高床头15~30°。给患者翻身时应使其头、颈、躯干处于同一轴线,防止气管套管旋转角度太大影响通气而窒息。
3.2.3切口护理气管切开处周围皮肤要保持清洁干燥,切口每日更换消毒纱布2-3次。更换时用75%酒精消毒周围皮肤,用洗必泰棉球消毒切口及除去切口分泌物。必要时留取分泌物送细菌培养做药敏试验。
3.2.4气管套管的管理妥善固定气管套管,谨防翻身时脱出。内套管应每4h清洁、煮沸消毒一次。分泌物多或粘稠时,应增加消毒次数。每次间隔时间不宜超过30min。注意拔管和放入内套管时要顺着套管曲度进行。外套管一般不必更换,长期带管者,以2-3周更换一次为宜。管口覆盖双层生理盐水湿纱布,以湿化呼吸道和防止空气中的细菌、灰尘及异物吸入。
3.2.5气道的湿化建立人工气道后,呼吸道加温加湿功能丧失,纤毛运动减弱,造成分泌物排出不畅。所以必须保持呼吸道湿润,可使用超声雾化吸入,其特点是雾滴小而均匀,雾量大小可以调节。由于部分又可加湿,雾粒<5um易深入到细支气管,<0.5um可到肺泡,要选用水溶性、低黏度、无刺激、pH值接近中性的药物。药量为全身用量的1/5~1/2。雾化液温度要掌握在30~40℃之间,过高引起喉痉挛和烫伤,过低可抑制纤毛运动,湿度为95%最适宜。也可持续气管内滴药[1],采用精量输液器持续滴药,操作方法同输液,剪去针头,将头皮针软管插入气管内5cm后固定,以8~10ml/h的速度持续输入(精量输液器类似输液泵)。
3.2.6吸痰吸痰时掌握无痰不随便吸,有痰应随时吸的原则。因为临床观察发现,频繁吸痰易误伤气管,不必要的刺激可使分泌物增多,如患者出现咳嗽有痰、呼吸不畅、听诊有啰音、血氧饱和度下降等情况时可吸引。吸痰前给予吸氧1~2min后再进行吸痰。吸痰时应用无负压的吸痰管轻轻插入套管深部,适当刺激患者咳嗽,能把沉积在肺底的痰液咳出而彻底吸出。吸痰管插入深度:部分不能自行排痰者可插入10~12cm,完全不能自行排痰者可插入12~15cm,咳嗽反射完全消失者可插入15cm或更深,但也因人而异,视病情而定。吸痰时动作要轻柔、灵活、快速、准确。快速置入吸痰管后旋转上提吸引,可使吸痰彻底又不损伤粘膜,以免引起患者气管出血[2]。每次吸痰不宜超过15s,以免造成低氧血症。吸痰的顺序是洗净气管内痰液后,再行咽部、口腔和鼻腔内吸痰,以免将细菌带入气管内,吸痰管每次更换。
3.3气管切开术后紧急情况的处理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发绀、烦躁不安,应考虑气道阻塞或套管位置扭转或脱管。如气道阻塞,应拔除内套管立即吸痰,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如套管扭转,应立即把套管扭放回原位。如套管脱出,应立即更换新的无菌套管,重新按已形成的窦道插入,并把系带系好,松紧适宜。注意无菌操作。
3.4出院指导需长期带管或暂不能拔管者,出院时应交待患者或家属掌握以下处理方法:①内管拔除法和放入法。②内套管清洗煮沸消毒法。③敷料更换法。④气管内滴药法。⑤观察法。
4讨论
气管切开术解决了患者气管痰液多且深,不宜咳出,甚至痰液阻塞呼吸道引起窒息等问题。但是,手术本身对机体是新的创伤,必须告知患者及家属,取得患者和家属的同意与配合。护士要做好气管切开围手术期护理,严密观察病情,严格无菌操作,以减少并发症,提高治愈率。
参考文献
[1]顾志英.气管切开后行持续气管内滴药40例湿化效果观察[J].齐鲁护理杂志,2007,13(20):34-35.
[2]瞿英.气管切开48例术后护理体会[J].齐鲁护理杂志,2007,1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