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航空运输责任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华沙体系,《蒙特利尔公约》,民用航空侵权,双梯度限额制度
国际航空运输责任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丁涵璐[1](2015)在《《蒙特利尔公约》中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航空技术不断发展,在国际运输领域,航空运输的优势更加明显。同时,由于航空运输的便捷,乘坐飞机逐渐成为旅客们的最佳选择。虽然航空飞行的安全性不可比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航空事故仍偶有发生。旅客在享受航空运输的迅速、便捷之时,也面临着航空运输中不可避免的风险,旅客维权事件也愈见频繁。由此,在航空法律领域,航空旅客运输责任制度成为关注的焦点。1929年《华沙公约》的成立促进国际航空运输责任制度发展和统一。之后,《华沙公约》历经修改形成华沙体系。随着航空业的发展演变,华沙体系面临着现代化的挑战。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继承与发展了华沙体系,在2005年对中国生效后产生了重要影响,该公约不仅在华沙体系的基础上全面提高赔偿责任限额、明确规定了旅客延误的赔偿限额,而且引入全新的严格责任制度、“双梯度责任制度”、建立了限额的定期审查机制。研究《蒙特利尔公约》公约的这些制度不仅有利于完善我国的航空立法,而且有利于保护我国当事人的利益。正是在此背景下,笔者选择《<蒙特利尔公约>中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新制度研究》为题,围绕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从国际私法的视角,深入剖析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制度的归责原则、限额制度和其他新规制,并引入马航事件的案例,对《蒙特利尔公约》个中制度与原则在中国的适用进行讨论研究,从而针对我国航空旅客运输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广东财经大学》期刊2015-04-30)
李海瑞[2](2013)在《浅析《华沙公约》国际航空运输中的承运人责任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国际航空运输中,《华沙公约》无疑是最重要的。《华沙公约》对于各国国内航空运输法制的完善以及对整个国际航空运输业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国际航空运输法律体制中,有关承运人的责任制度无疑是最为核心的内容。文章主要论述了其中承运人在国际航空运输的责任制度这一块内容,从公约的适用范围、空运单的效力、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四个方面来阐述这一制度。(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中旬)》期刊2013年07期)
魏清沂,张辉[3](2011)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限额制度的博弈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限额是整个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制度的两大核心之一。对于责任限额的修正及更深层次的存废之探讨则是整个责任体系不断发展的主要动力。本文运用博弈论的基本知识以及"断桥占岛"与"囚徒困境"两个模型,对责任限额制度进行了博弈分析以期证明:保留责任限额并不断对其完善不失为"存废之争"的最好答案。(本文来源于《西部法学评论》期刊2011年06期)
陈密亮[4](2005)在《国际航空运输的民事责任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摘要正文:人类航空活动具有天然的国际性,这决定了航空法的国际性。为了建立一个国际航空私法的完整体系,不论责任在何地造成,也不论索赔请求在何地提起,都能确保适用统一的法律,国际社会在1929年制定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华沙公约),从此以华沙公约及其后修订文件组成的华沙体系成为调整国际民用航空运输的基础性法律框架体系。华沙公约是国际统一实体法的成功范例之一,被世界上多数国家所接受,并且涵盖了国际旅客和货物航空运输领域。它在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内对国际航空运输规定了具体的规则,同时对各国的国内法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华沙公约规定了旅客、行李和货物、延误等叁种航空运输的责任形态,这些责任形态在不同法系之间、不同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解释和适用,本文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归纳总结。它为承运人设置了推定过失的归责原则和承运人责任限额,这两项规则是华沙公约的灵魂所在,也是此后历次修订的核心问题。华沙公约生效后,就开始了对其责任限额不断修订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说是漫长而艰难。经过1955年《海牙议定书》、1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1966年《蒙特利尔协议》、1971年签订的《危地马拉议定书》、1975年《蒙特利尔附加议定书》及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修订,责任限额不断提高,体现了提高限额甚至取消限额的发展趋势,规则原则也相应发生变化,从推定过失责任原则逐渐向严格责任原则过渡,最终形成了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所确定的双梯度归责原则这样独特的架构。从1929年《华沙公约》到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整整70年的时间,国际航空私法公约完成了它的一体化和现代化,从而使规范国际航空运输的法律制度走向完整、统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全新的法律制度。在国际航空法发展早期,国家间签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起着主要甚至全部的调整作用,但发展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承运人间关于规定责任限额的协议逐渐兴起。为了旅客利益以及在美国政府的压力之下,许多从事国际运输的航空公司联合采取行动,放弃华沙公约体系中对他们的赔偿责任的限额,并对一定赔偿金额之内的索赔要求,自愿放弃华沙公约体系中所赋予航空承运人的抗辩权。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已在中国生效,中国应在国际运输中直接适用公约的规定,同时在国内航空法律中积极借鉴公约的规则,借鉴公约的责任形态和归责原则,引入保险机制、责任限制、伸缩条款等机制,及时修订民航法规,解决延误、旅客伤亡赔偿等热点问题,促进我国民航运输的健康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期刊2005-12-30)
解兴权[5](2005)在《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和责任制度的现代化》一文中研究指出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批准通过了航空领域重要的基础性国际法律文件——《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该公约以统一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和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为主要内容,是在对华沙体制下的各项公约和议定书所规定的国际航(本文来源于《中国民用航空》期刊2005年03期)
高峰[6](2004)在《论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责任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从人类实现航空梦想第一刻开始,航空事业就具有鲜明的国际性。在航空运输的实现过程中,不仅涉及到了不同国家的主权管辖、航空器国籍等公法方面的问题,更多的是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规范在承运人的责任范围、归责原则、赔偿数额及司法管辖等方面的冲突问题。从1929年的《华沙公约》,到1955年的《海牙议定书》,随之包括发展华沙体制的一系列法律文件,直至2003年刚刚生效的蒙特利尔公约,国际社会终于成功地解决了统一部分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某些规则,当然伴随着航空技术和航空经营的不断创新,国际公约也并不能涵盖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所有问题,很多法律空白尚须各国国内法进行调整,需要运用各国的实体法律规范进行解释。 笔者试图通过此文结合国际航空运输私法的发展历程,来分析研究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变迁以及对我国民航业的影响。(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04-09-01)
唐明毅[7](2003)在《新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制度及其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蒙特利尔公约》确立了新的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制度,其目的是统一当前华沙体制下纷繁复杂的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制。新国际航空旅客责任制度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和背景。其中归责原则的变化和双梯度赔偿额的划分将对国际航空旅客运输及我国的航空运输法律制度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03年02期)
潘勇[8](2000)在《《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对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责任制度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TheImpactofProtocolNo.4onAirCargoTrans-portLiability《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的正式名称为《修改经1955年9月28日在海牙签订的议定书修正的1929年10月12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本文来源于《民航经济与技术》期刊2000年02期)
国际航空运输责任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国际航空运输中,《华沙公约》无疑是最重要的。《华沙公约》对于各国国内航空运输法制的完善以及对整个国际航空运输业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国际航空运输法律体制中,有关承运人的责任制度无疑是最为核心的内容。文章主要论述了其中承运人在国际航空运输的责任制度这一块内容,从公约的适用范围、空运单的效力、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四个方面来阐述这一制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航空运输责任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丁涵璐.《蒙特利尔公约》中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制度研究[D].广东财经大学.2015
[2].李海瑞.浅析《华沙公约》国际航空运输中的承运人责任制度[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3
[3].魏清沂,张辉.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限额制度的博弈分析[J].西部法学评论.2011
[4].陈密亮.国际航空运输的民事责任制度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5
[5].解兴权.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和责任制度的现代化[J].中国民用航空.2005
[6].高峰.论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责任制度[D].大连海事大学.2004
[7].唐明毅.新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责任制度及其影响[J].政治与法律.2003
[8].潘勇.《蒙特利尔第四号议定书》对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责任制度的影响[J].民航经济与技术.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