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观念论文-黄梦晓,郭峻赫

公民权利观念论文-黄梦晓,郭峻赫

导读:本文包含了公民权利观念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弗雷德·,米勒,个人权利,公民权利

公民权利观念论文文献综述

黄梦晓,郭峻赫[1](2019)在《亚里士多德的公民权利观念——对弗雷德·米勒的批评性回应》一文中研究指出弗雷德·米勒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的自然、正义与权利》一书中认为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中存在个人权利的观念,宣称亚里士多德的语词表达可以对应霍菲尔德的权利逻辑,亚里士多德关于公共善的温和个人主义理解也支持个人权利观念。然而,米勒的这两个论断都站不住脚。实际上,霍菲尔德的权利框架不能成为所谓客观的参照物,其运用使得具体制度和实践支持下的公民成为仅仅符合逻辑联系的个体。亚里士多德关注的并不是受法律和制度保障的个人权利,而是公民参与城邦议事和审判活动的公民权利,以及使得公民能够参与公共议事活动的政体和法律制度安排。(本文来源于《道德与文明》期刊2019年03期)

于留振[2](2015)在《权利视野下美国史研究的新尝试——评刘军着《美国公民权利观念的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美国史研究中,史家特别重视"自由""平等""民主"和联邦宪法等政治学核心概念或主题。如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的观察、埃里克.方纳对美国历史上自由观念演变的历史考察、英国历史学家波尔对美国平等观念的研究以及王希教授对美国宪法的探究等。~①上述史家从不同角度对美国历史叙事提出了有益的分析框架。在这种情况下,要对美国史叙事提出新的解释框架实属不易。但中(本文来源于《世界历史》期刊2015年04期)

张爱红[3](2014)在《关于新中国公民体育权利观念和制度的历史审视》一文中研究指出研究目的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公民体育权利在观念和制度方面的历史演进,探求我国公民体育权利的发展轨迹,为我国公民体育权利制度的完善和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供理论参考。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历史分析法研究内容1.公民体育权利的推定阶段(1949-1965)1949-1965年的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国民的健康权和体育的平等权利。中共中央政府一再强调"改变旧社会被少数人垄断的体育为人民大众的新体育,使体育运动普及化和经常化,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种观念也反映在相关政策方面。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有"提倡国民体育"的规定。这一时期,国家对公民体育权利的确认属于推定权利阶段,是从政治权利、文化权利、受教育权利中推导出来的,体育权利尚未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得到法律的明确确认。2.公民体育权利的迷失阶段(1966-1976)1966-1976年十年文革期间,体育遭受了极其严重的摧残和破坏,国家体育管理工作陷于停顿状态。只有在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较小和文化娱乐生活贫乏的农村地区,农民在简陋的场地上开展了球类运动、拔河、举石锁等体育活动,江河湖海附近的游泳活动也带着浓厚的政治色彩在开展。但是在左的思想的影响下,"权利"观念却作为资产阶级思想而遭到批判。所以,这一时期,公民体育权利问题被搁置起来。3.公民体育权利的法律化阶段(1977-1995)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各方面拨乱反正,解放思想。时值国际上出现了人权研究和各国体育立法出现一个高潮,我国开始真正融入世界权利观念体系,开始从法律视角审视公民体育权利和体育法制化的历程,从而有了单独体育立法和一系列全民建设制度的建立。1980年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及早拟出第一部体育法草案"的主张。1983年,国务院文件再次督促体育法的起草。同时,随着思想观念的进一步解放和体育事业发展对依法调整体育事务需要的显现,关于公民体育权利和体育立法的研究开始活跃起来。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明确确定了公民的体育权利,使公民体育权利由实有权利发展为法律权利。4.公民体育权利的落实阶段(1996-至今)《体育法》颁布以后,国家从维护和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角度出发,采取了一系列发展群众体育的措施。1997年,"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开始实施,将上一年度国家体委提取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的60%用于全民健身工程。之后于2001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2001-2010)规划》和2009年《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都标志着我国政府在公民体育权利落实方面所作的努力。这一阶段,在政府制定大众体育制度和发展大众体育的实践过程中,公民的体育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逐提高。研究结论新中国的公民体育权利在观念和制度的互动中曲折前进,经历了由推定权利向法律权利、实有权利的转变。中国共产党从建国之初就致力于普及体育权利,让体育意识深入民心,让老百姓在参与社会变革、享受体育权利的实践中增强体育权利意识,从而推动体育权利制度建设,进而使公民真正享有更多的体育权利。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体育法制建设和公民体育权利体系构建都还处于初级阶段,公民自身的体育权利意识也还有待提高,我国公民体育权利的观念转变和制度建设都还有很长的路程要走。(本文来源于《第七届全国青年体育科学学术会议论文集》期刊2014-07-21)

越媛[4](2009)在《转型时期公民权利观念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开始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这个转型不仅引起社会物质生活领域的,同样也引起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人们思想观念的变迁可以从许多不同角度思考,本文关注的是:社会转型引发的人们权利观念的变迁。关于公民权利观念的这一变化,以往主要是法学界关注这个问题,我国法学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学理论与法制史方面,集中于对公民权利观念的概念、内涵、特征、历史演变进行理论与史学上的考察,而对当今公民权利观念中存在的问题,例如对权利观念中的合理权利以及受其影响产生的权利尊重、权利冲突、合理权利与有限权利、权利与权力冲突的问题,多数只是在学科内部制度建构上提出解决办法。但是,单纯地法学视野往往拘泥于法的内部来考量,许多深层次问题,例如权利保护、权利的公平问题、权利实现的社会制约性问题、权利观念与主体性问题等难以解决,这些问题涉及面较广,并不是单靠法学一门学科就能解释或解决的,也就是是说,对公民权利观念研究的深入,要求我们把视野扩展到社会、文化、哲学等领域。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公民的权利观念的研究必然不能脱离这个根本的社会现实,因此,在本文中,我将亲身经历与一定的案例与调查报告研究相结合,在阐明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公民的权利观念凸显的同时,总结出公民权利观念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分析导致权利观念问题产生的原因,试图为解决社会转型时期公民权利观念问题提供一种可行的思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试图把法学中关于权利观念的学说,与哲学中关于价值主体的学说结合起来,对转型时期我国公民权利观念及其相关的背景问题进行剖析。本文先后运用以下几种方法:个案分析法,对案例与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总结我国当前权利观念变化特点;比较分析法,对社会转型时期的数据和社会现实的比较,找出权利观念存在的问题以及其原因;采用历史解读的方法,对本文的理论部分进行阐释,而全文中运用的是法学的、哲学的综合研究方法。通过运用以上研究方法,我试图在本文中阐明: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经济发展、社会变革、思想观念的多源化的影响,我国公民的主体意识觉醒,开始认识到权利的重要性,开始自觉地运用各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权利观念现象凸显,但是,我国公民的权利观念发展存在某种程度的不足,主要集中在人们的权利观念发展不平衡,阶层之间差异性大,公民的权利观念中缺乏对他人权利的相应的尊重,对权利救济途径欠缺正确认识等问题上,权利观念上这些问题的产生除了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之外,还有社会制度上的原因,我认为中国正是缺少这种制度对人们观念的制约,才导致权利观念问题的丛生,为什么我国的制度会缺少这种制约,这就要从我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性上来考虑,即当前公民权利观念上存在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社会转型中存在的特殊性。只有真正理解社会存在中的问题,才能为正确建构合理的权利观念提供合理的基础与正确的引导。我认为:法律上的权利观念,建立在价值主体的基础上;价值主体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历史的;价值主体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才是现实的。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转型提供了一种特定的、动态的社会关系,这个关系是价值主体因而也是公民权利观念现实化的物质生活条件。一方面,权利观念变迁标志公民主体意识的觉醒,标志人的自由解放和社会进步;另一方面它又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是公民权利观念中普遍缺少对他人主体性的尊重意识,这又与中国社会特定的转型方式和过程相关。本文深入探讨以下主要问题:1、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公民个人权利观念变迁的实际状况;2、对变迁着的公民权利观念的法学和价值哲学分析;3、公民权利观念与社会物质生活变迁的相关性(兼谈历史文化传统);4、对问题的综合性检讨。(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9-03-01)

王元华[5](2006)在《非人权范畴的社会权利观念评析——以公民资格理论为主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权利观念总体上区分为人权范畴的与非人权范畴的两大类。非人权范畴的社会权利观念由于预设了对社会权利的历史主义理解,也能结合具体的制度实践,从而确保了它们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与解释能力。但是这种社会权利观念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有待发展的地方,如如何有效地达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等,因而在具体应用时对其有效性与限度应有所鉴别。(本文来源于《江西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06年02期)

王元华[6](2006)在《公民资格理论传统中的社会权利观念:有效性及其限度》一文中研究指出从观念到实践经过了长期的发展过程,F.H.马歇尔所开创的权利解释模式的公民资格理论传统对社会权利的分析呈现出一系列独有的特点。这种社会权利观念由于预设了对社会权利的历史主义理解,也能结合具体的制度实践,从而确保了它们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与解释能力,但它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有待发展的地方,如如何有效地达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等,因而在具体应用时应有所鉴别。(本文来源于《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06年01期)

冯英[7](2006)在《纳税意识:权利观念与公民精神的一种张扬》一文中研究指出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1600元,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随着个税法修改,公众的“纳税意识”空前提高,一时间,“可以少缴多少税”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在一片调高起征点的呐喊(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导刊》期刊2006年02期)

张学亮[8](2002)在《依法治国与公民权利观念》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理国家的最佳模式,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实现需要从多方面做出努力。但是从根本上讲,最主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普遍的公民权利观念是依法治国的文化根基,会有力地推动法治进程。尤其是在我国目前公民权利观念淡薄的情况下,重视并加强公民(本文来源于《理论导刊》期刊2002年04期)

公民权利观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美国史研究中,史家特别重视"自由""平等""民主"和联邦宪法等政治学核心概念或主题。如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的观察、埃里克.方纳对美国历史上自由观念演变的历史考察、英国历史学家波尔对美国平等观念的研究以及王希教授对美国宪法的探究等。~①上述史家从不同角度对美国历史叙事提出了有益的分析框架。在这种情况下,要对美国史叙事提出新的解释框架实属不易。但中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民权利观念论文参考文献

[1].黄梦晓,郭峻赫.亚里士多德的公民权利观念——对弗雷德·米勒的批评性回应[J].道德与文明.2019

[2].于留振.权利视野下美国史研究的新尝试——评刘军着《美国公民权利观念的发展》[J].世界历史.2015

[3].张爱红.关于新中国公民体育权利观念和制度的历史审视[C].第七届全国青年体育科学学术会议论文集.2014

[4].越媛.转型时期公民权利观念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9

[5].王元华.非人权范畴的社会权利观念评析——以公民资格理论为主的分析[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6

[6].王元华.公民资格理论传统中的社会权利观念:有效性及其限度[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

[7].冯英.纳税意识:权利观念与公民精神的一种张扬[J].中国社会导刊.2006

[8].张学亮.依法治国与公民权利观念[J].理论导刊.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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