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国家赔偿责任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有公共设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赔偿责任,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责任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张朦鹭[1](2016)在《论我国公有共同设施致害国家赔偿责任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政府的行政理念随之调整,逐渐从管理者转变为具有开放性的服务型政府。科技社会中公众对公共设施的依赖性快速提高,为公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公共设施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为人们带来舒适便捷的同时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案件也日益渐多。目前我国该类案件处理依据是《民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条款。这样做在法理上是存在争议的,不利于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且国家赔偿范围较窄不利于彰显国家救济职能。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现状的研究和分析,认为无论从国际趋势还是我国国情来看,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制度的法律基础和社会条件均已成熟。本文通过叁个部分进行了分别的阐述:第一部分是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纳入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理论及现状研究。从对概念进行界定入手,介绍了公有公共设施的特点,详细说明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释义及构成的要件,并阐述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的免责事由。同时对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和实践情况及现实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阐述了必要性,通过行政理念变化、制度条件成熟、经济实力增强等方面论述了可行性。第二部分通过对日本、法国、德国及英美国家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现状研究分析,总结出各个国家的特点,得出我国对域外国家可以借鉴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第叁部分是针对构建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制度提出的一些建议。从实体法上、程序法上及建立配套的制度叁个方面进行论述,分别给出了具体的可行性建议。本文主要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公有公共设施的概念,以法人属性对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责任主体进行划分,并阐述了划分的依据和理由;二是指出了免责适用的情形;叁是明确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归责原则应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四是给出了构建制度的具体措施及合理化建议。(本文来源于《沈阳师范大学》期刊2016-12-01)
张旭[2](2014)在《论我国国家赔偿责任制度的完善——基于公共服务理论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共服务理论是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对比该理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存在国家赔偿的范围相对较窄及未区分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与公务员的赔偿责任两方面问题。本文根据公共服务理论,提出拓宽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建立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与公务员的赔偿责任并行的责任归属机制两点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4年19期)
韩海凤[3](2014)在《浅议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不作为是由于行政主体的不作为侵害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依据公认理论"有损害就有救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赔偿。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成为我国立法上的一大缺陷。行政不作为广泛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然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合法有效的保障,这与我国的法治理念不符,因此在法律上确立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制度不容忽视。(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4年03期)
邹焕聪[4](2013)在《国家担保责任视角下公私协力国家赔偿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公私协力的兴起,对我国法律制度构成巨大挑战。国家担保责任理论为人们分析公私协力法律问题提供了理论资源,同时也为设计公私协力国家赔偿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构建相关制度进程中,应将国家担保责任理念落实到公私协力国家赔偿的全过程,实行公私协力的公共权力归责原则,同时在国家赔偿责任方式上应由公私部门进行责任分配,并从国家赔偿权行使程序上,着力把握好公私协力叁面关系的法治要求。在国家担保责任视角下完善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有利于规范公私协力中的特殊权力与赔偿责任,促进公私协力的良性发展。(本文来源于《天津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6期)
朱狄敏[5](2013)在《风险社会中的国家责任趋同化——以英法国家赔偿制度变迁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追踪英、法两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变迁过程,揭示了风险管理任务对不同法系间国家责任发展趋势的共同影响及其对中国的意义。在风险社会中,现代行政法早已超越了传统的"红灯论"、"绿灯论"之间的狭隘对立,正在走向融合乃至趋同。域外理论与实践中出现的国家责任扩大化,实质上起到风险分散的作用,把少数人承受的风险后果转为由国家和社会共同分担。(本文来源于《浙江学刊》期刊2013年02期)
彭光明,银小贵,李龙刚[6](2009)在《校方责任保险制度质疑——兼论公立中小学学校事故国家赔偿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但这种保险制度缺乏法理支撑,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局限性。公立中小学教师是代表国家履行职务的,公立中小学学校事故责任完全有理由归属于国家责任之范畴,建立公立中小学学校事故国家赔偿制度才是处理学校事故的长久之策。(本文来源于《中小学管理》期刊2009年12期)
银小贵,李龙刚[7](2009)在《校方责任保险制度质疑——基于国家赔偿理论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2008年4月3日发布的《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国将在全国中(本文来源于《教学与管理》期刊2009年31期)
墨帅[8](2008)在《引入政府责任保险制度保证国家赔偿到位》一文中研究指出门槛高、标准低、范围窄、程序乱……国家赔偿法的“不适”症状越来越明显,暴露出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对国家赔偿该确认的不确认、该赔的不赔、该执行的不执行,以至于赔偿案件之少、赔偿数额之低、获赔之困难,成为屡遭诟病之弊。据悉,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已经列入立法规划,(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8-02-20)
赵大龙[9](2008)在《党内侵权责任制度研究——兼与《党内监督侵权引入国家赔偿制度可行性研究》作者商榷》一文中研究指出党内侵权造成对党员和其他党组织相关权益的损害,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党内侵权责任制度。这一制度在很多方面可以借鉴国家赔偿制度的设计,但在责任主体、责任方式、费用来源及处理程序等方面有其特殊性,不可简单地套用。(本文来源于《唯实》期刊2008年02期)
孙雪,孙日华[10](2007)在《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因行政主体不作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负担赔偿责任。但行政不作为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文从行政不作为的基础理论,分析我国建立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制度有其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建议应该对《国家赔偿法》作出具体的修改。(本文来源于《北方经济》期刊2007年16期)
国家赔偿责任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公共服务理论是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对比该理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存在国家赔偿的范围相对较窄及未区分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与公务员的赔偿责任两方面问题。本文根据公共服务理论,提出拓宽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建立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与公务员的赔偿责任并行的责任归属机制两点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家赔偿责任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张朦鹭.论我国公有共同设施致害国家赔偿责任制度的构建[D].沈阳师范大学.2016
[2].张旭.论我国国家赔偿责任制度的完善——基于公共服务理论的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4
[3].韩海凤.浅议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4
[4].邹焕聪.国家担保责任视角下公私协力国家赔偿制度的构建[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3
[5].朱狄敏.风险社会中的国家责任趋同化——以英法国家赔偿制度变迁为例[J].浙江学刊.2013
[6].彭光明,银小贵,李龙刚.校方责任保险制度质疑——兼论公立中小学学校事故国家赔偿制度的构建[J].中小学管理.2009
[7].银小贵,李龙刚.校方责任保险制度质疑——基于国家赔偿理论的思考[J].教学与管理.2009
[8].墨帅.引入政府责任保险制度保证国家赔偿到位[N].检察日报.2008
[9].赵大龙.党内侵权责任制度研究——兼与《党内监督侵权引入国家赔偿制度可行性研究》作者商榷[J].唯实.2008
[10].孙雪,孙日华.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制度的构建[J].北方经济.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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