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楼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珠海519000
现代楼宇的建筑,大多数都是配置有电梯。电梯轿厢作为载人载物的空间,给使用者的体验最为直观。为了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愿望,迎合楼宇的整体氛围,以提高乘坐过程中的舒适性和感官的享受,电梯轿厢的装潢也会随之出现。然而,一些过度的装修会改变电梯的出厂安全设计,增大电梯的运行风险。装修电梯轿厢本是为改善外观及追求档次、品味,但一些不适当的装修会改变电梯出厂参数,加重电梯拖动与制动负荷,若未经制造单位核算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甚至可能成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严重隐患。以下是笔者对一则电梯过度装修案例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
1.案例情况
珠海市某小区楼宇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轿厢存在过度装修现象(见图1),轿厢围板和顶面装修材料采用木板和有机木板;地面加装大理石地板;照明灯饰和线路全部改变等。
2安全风险分析
2.1改变了电梯的平衡系数
(1)本案例电梯轿厢地面加装大理石地板,围板和顶面装修材料采用有机木板,轿厢自重增加。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8.5项要求:曳引电梯的平衡系数应当在0.40~0.50之间(见表1),或者符合制造(改造)工厂的设计值(注:电梯维保单位不是原制造工厂)。因此对重的质量也要相应增加,并需要重新测量电梯的平衡系数。否则平衡系数改变,电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重新测量平衡系数又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得不偿失。
(2)电梯制造厂家的对重架高度设计不会留有过多富余,本案例电梯轿厢装修后,对重架预留空间刚好够加10块左右的空间,虽然够位置,也要符合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8.18.1条的规定,即:“如对重(或平衡重)由对重块组成,应防止它们移位,应采取下列措施:a)对重块固定在一个框架内;或b)对于金属对重块,且电梯额定速度不大于1m/s,则至少要用两根拉杆将对重块固定住。”
2.2缩小了电梯的整体空间
本案例电梯轿厢顶面用三合板吊顶,有20厘米高度;轿厢正面用有机木板竖起来,有16厘米的深度。把电梯整体空间缩小很多,特别是额定载重为825KG的小高层电梯,业主反映1.8米(宽)的床垫搬进去都压变形了。而且本来可以站立14人的电梯,却只能站进去11人,严重影响效率。
2.3改变轿厢的整体重量
经测量,本案例电梯轿厢过度装修后,加装大理石地砖等增加300KG,所以对重块也要增加300KG。《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修订版)的通知》(国质检特【2014】260号)规定:改变轿厢自重(制造单位有明确的预留装饰重量除外)属于改造。这样钢丝绳在两边的作用力下,容易拉长变小,需要裁短,而且钢丝绳的寿命会缩短。改造单位为了保持平衡系数的不变,对装饰好的电梯采用增加对重的重量的方法,这种做法也是不可取的。这时,电梯轿厢的装潢装修可能造成了电梯的严重超载,在满载的情况下,电梯已严重超载,电梯由于长期处于超载状态,会造成曳引钢丝绳发生永久性的结构伸长、曳引轮绳槽磨损,闸瓦等部件磨损变形,特别严重的话甚至会出现拖底的现象。它必然会加重电梯拖动与制动负荷,如未经制造单位核算是否满足安全要求且未经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将可能成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
2.4改变了照明系统和线路,存在消防隐患
电梯轿厢内的原照明停用,采用新装修的照明,增加了很多照明,搞得轿厢内既刺眼,造成光污染;功率大又费电,一点都不环保。(见图2)本案例电梯轿厢内的照明重新拉线,在轿顶里面电线太乱(吉大某高档小区2009年8月份就曾发生一起由于附加随行电缆自燃引发的电梯火灾事故),而且承包商为了利益,用最差的插头,在轿厢内也是电线裸露,而且轿厢内也用的全是木板(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完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极有可能造成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3检验结论
本案例的电梯轿厢内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应由有改造许可资质的单位对本案例的电梯进行改造,监督检验合格方能使用。在本案例电梯中施工单位这样过度装修电梯轿厢,改变轿厢自重涉嫌非法改造,建议该电梯轿厢内的装修拆掉,恢复原貌。
质监人员建议,电梯使用单位如早有轿厢装修计划,应在购买电梯时,将装修方案告知电梯制造单位,由制造单位在制造时,给轿厢留有足够的装修余量,电梯安装、装修完毕后,再申请验收检验。对在验收后进行自行装修的电梯,应请有资质单位对整梯性能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电梯进行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