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财产权论文-任伟

被拆迁人财产权论文-任伟

导读:本文包含了被拆迁人财产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

被拆迁人财产权论文文献综述

任伟[1](2010)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房屋拆迁已经逐渐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活动。城市的房屋拆迁对于加快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城和市环境的改观也具有“强心剂”的作用。但由于拆迁制度和法规的不完善,使得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人的财产权造成了一定的侵害,引发了极大的社会矛盾。本文针对我国现有房屋拆迁制度存在的缺失和不足进行理论分析,并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度,提出完善我国拆迁制度的几点建议,希望能在保护被拆迁人财产权方面有所帮助。首先对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的一般理论进行了阐述与分析,介绍了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和特征、以及被拆迁人财产权的内容: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被拆迁人财产权保障制度域外立法例的比较,进而得出一些启示:正当的法律程序、公平补偿、公共使用在保护私人财产权方面是值得我们借鉴的。通过分析我国被拆迁人财产权保障制度的现状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发现该制度存在如下问题亟需解决:被拆迁人财产权保障制度中的法律缺位;模糊界定的“公共利益”;不健全的拆迁评估制度;不完备的法律救济手段。针对上述为题从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实践出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第一,采用专门立法模式;第二,细化“公共利益”规范;第叁,健全拆迁评估制度;第四,正确对待公告时间造成的补偿价格差异;第五,建立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通过以上措施来具体完善我国的被拆迁人财产权保障制度,进一步保护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的财产权。(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10-10-01)

王光玲[2](2010)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些年来,随着城市的扩张,城市化规模的扩大,城市房屋拆迁在所难免,但由此产生的矛盾冲突也日益激烈,房屋拆迁已经成为目前反应普遍强烈的一个社会问题。城市房屋拆迁其实质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利益进行重新调整和分配,它牵涉到的利益方很多,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和开发商的经济利益。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利益冲突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解决冲突的关键不是要消灭冲突,而是运用合理的手段和机制来设置“安全阀”装置。国内关于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的研究,总体还比较零散,缺乏系统全面而深入的理论研究。本文首先对城市房屋拆迁基本理论进行阐述。在明确界定城市房屋拆迁概念的基础上对法律特征、行为性质和城市房屋拆迁的理论基石进行分析,明晰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的财产权及对其保护的法理探析。为下文进一步的分析做好基础。本文立足城市房屋拆迁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现象,归纳了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包括:政府滥用行政公权;拆迁补偿不合理、不到位;被拆迁人往往申诉无门;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界限不清;野蛮拆迁屡见不鲜。现实中问题复杂多样,矛盾激烈,需要探求解决路径。运用利益冲突理论对城市房屋拆迁中的问题和矛盾进行了分析,指出问题的根本在于利益的冲突,并深入分析城市房屋拆迁中矛盾冲突的缘由,既有法律制度的原因,拆迁管理中的原因,也有拆迁执行中的弊端,还有司法制度的缺陷。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被拆迁人财产权的保护需要多方面的合力,在对策部分主要从立法、制度运行以及权利救济等方面对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具体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华南理工大学》期刊2010-05-05)

高长[3](2010)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的民法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并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补偿或视情况进行安置的活动。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房屋拆迁方兴未艾,由此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房屋拆迁涉及宪法、行政法、民法、诉讼法等多个法律领域,而民法是以民事主体的权利保护为宗旨和中心的,作为被拆迁人,要在众多的法律部门中寻求比较完善的救济,则非民法莫属。在城市拆迁这一行政干预较强的活动中,要从民法中找到能与之抗衡的民事保护方法,就需要把这一行为分解出来,再寻求有效的保护方法。全文除引言外,在结构上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城市房屋拆迁典型案件及争议。该部分简要回顾了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香格里拉广场建设项目拆迁事件并对案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该事件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的分歧主要集中在拆迁目的即是否为公共利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补偿程序等方面。第二部分,案件引出的问题。改部分分析了香格里拉广场建设项目拆迁事件存在的问题,何为公共利益难以界定,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补偿存在争议,补偿范围较窄,无形损失补偿缺失或不足,评估机构缺乏独立性而且其活动易受干扰。第叁部分,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现状和性质。随着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很大,但由于指导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滞后或存在众多弊端,拆迁工作具有复杂性。拆迁性质因拆迁目的的不同存在差异,对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应该做不同定性。第四部分,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的财产权类型。城市房屋拆迁涉及多种财产权,基于房屋的财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基于土地的财产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抵押权,而其他财产权主要包括生活设施和债权。第五部分,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的民法保护。本文建议出台统一的有关拆迁的法律或先进行授权立法,合理界定公共利益,严格区分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确立所有权的平等和全面保护原则,实施论证、行政听证等程序确保拆迁科学有序进行。(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0-03-20)

徐越[4](2008)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房屋拆迁对于加快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了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但也由此产生了许多拆迁纠纷,使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权受到了严重侵害。纠其主要原因有拆迁立法层级的缺陷、法规内容与上位法存在冲突、未区分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行政权力异化、缺少听证程序、司法功能偏离与救济不力。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权,有必要对我国的拆迁制度进行理论研究。笔者通过分析拆迁制度的概念、法律关系及现状,提出了完善拆迁制度的新构想,以期对被拆迁人合法财产权保护提供充足的理论支撑。(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08-10-01)

李茂红[5](2008)在《论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的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国家建设、市容整顿、环境保护、房地产开发等需要,对城市的旧房进行拆除,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被拆迁的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或安置的法律行为。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中如何保护被拆迁人的财产权,成为人们谈论的热点话题。由于我国城市房屋拆迁法律规范不健全,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不分,政府滥用行政权力以及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保护,从而导致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的财产权受到了严重的侵犯,由此引发的恶性事件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对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的反思,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很多问题,不能充分有效地保护被拆迁人的财产权利。国内目前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及强制拆迁等问题上,对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入财产权法律保护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分析和论证的系统性还不够。被拆迁入财产权的法律保护是城市房屋拆迁中不可回避的法律问题,对此进行研究探讨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社会现实意义: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制度,为城市房屋拆迁实践提供科学合理的法律依据,从而更好地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叁部分,约两万字。第一部分论述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法律性质及被拆迁人财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的法律性质不同,应当加以区分,公益拆迁属于行政法律行为,商业拆迁是民事法律行为。阐述了被拆迁人财产权遭受侵害的主要表现形式并对被拆迁人财产权遭受侵害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被拆迁人财产权利受到严重侵犯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拆迁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缺陷。第二部分论证构建被拆迁人财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叁个关键问题:一是界定公共利益的涵义,城市房屋拆迁中公共利益应该同时具备必要性、非营利性和共同福利性的标准;二是合理定位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角色,公益拆迁中政府应当成为拆迁主体主导城市拆迁行为,承担其应有的法律责任,商业拆迁中政府不能强制干预平等主体之间的市场交易,只能充当市场的监管者与服务者;叁是确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及标准,商业拆迁的补偿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私法规则,公益拆迁的补偿应当贯彻完全补偿原则,补偿范围应当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同时以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作为货币补偿的基本标准。第叁部分提出完善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保护被拆迁入财产权的立法建议。应当分别界定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的法律性质,并在此基础上分别设立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的法律制度。公益拆迁中应当引入行政听证制度并废除行政裁决程序,商业拆迁中应当建立拆迁谈判机制并废除行政裁决前置程序和行政强制拆迁制度。城市房屋拆迁是一个实践性及理论性都很强的问题,本文结合法律实践及相关法律制度、立法概况等理论问题,采取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理顺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区分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不同的法律性质,并在此基础上论述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不同的法律制度,以求找到被拆迁人财产权法律保护的解决之道。(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08-04-01)

被拆迁人财产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的扩张,城市化规模的扩大,城市房屋拆迁在所难免,但由此产生的矛盾冲突也日益激烈,房屋拆迁已经成为目前反应普遍强烈的一个社会问题。城市房屋拆迁其实质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利益进行重新调整和分配,它牵涉到的利益方很多,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和开发商的经济利益。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利益冲突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解决冲突的关键不是要消灭冲突,而是运用合理的手段和机制来设置“安全阀”装置。国内关于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的研究,总体还比较零散,缺乏系统全面而深入的理论研究。本文首先对城市房屋拆迁基本理论进行阐述。在明确界定城市房屋拆迁概念的基础上对法律特征、行为性质和城市房屋拆迁的理论基石进行分析,明晰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的财产权及对其保护的法理探析。为下文进一步的分析做好基础。本文立足城市房屋拆迁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现象,归纳了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包括:政府滥用行政公权;拆迁补偿不合理、不到位;被拆迁人往往申诉无门;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界限不清;野蛮拆迁屡见不鲜。现实中问题复杂多样,矛盾激烈,需要探求解决路径。运用利益冲突理论对城市房屋拆迁中的问题和矛盾进行了分析,指出问题的根本在于利益的冲突,并深入分析城市房屋拆迁中矛盾冲突的缘由,既有法律制度的原因,拆迁管理中的原因,也有拆迁执行中的弊端,还有司法制度的缺陷。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被拆迁人财产权的保护需要多方面的合力,在对策部分主要从立法、制度运行以及权利救济等方面对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具体的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被拆迁人财产权论文参考文献

[1].任伟.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0

[2].王光玲.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问题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0

[3].高长.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的民法保护[D].西南政法大学.2010

[4].徐越.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保护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08

[5].李茂红.论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财产权的法律保护[D].西南政法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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