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海牙跨国收养公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跨国收养,履约指南,儿童权利
海牙跨国收养公约论文文献综述
黄蕾[1](2014)在《海牙跨国收养公约履约指南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儿童权利在二十世纪的演进,儿童的家庭权利成为全社会日益重视的问题。为了充分保障儿童所应享有的家庭权利,收养逐渐成为保护失依儿童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本着更好保护儿童权益和减轻国内收养压力的目的,跨国收养也成为一个普遍性的有效的手段。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儿童通过跨国收养找到合适的家庭。二十世纪末至二十一世纪初,国际社会推出了一系列规则,进一步加强对被收养儿童权益的保护。①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欧洲理事会在1996年1月25日通过的《实施儿童权利的欧洲公约》,1997年11月6日通过了《欧洲国籍公约》以及较早通过的《关于非婚生儿童法律地位的欧洲公约》都对儿童收养提出了新要求。为了更加全面地保护被收养儿童的权利不因跨国收养而受到侵害,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1993年通过了专门规范国际收养的《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③1993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以下简称海牙公约)已经走过十多个年头了,它为解决各国跨国收养法律冲突、促进跨国收养成功、保护儿童利益、为儿童寻求欢乐良好健全的生活环境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为解决我国跨国收养制度存在的问题,学者们对海牙公约进行了研究,随着时代的变迁,出现了新的问题和新的发展。对海牙公约及履约指南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和需要。海牙公约是顺应收养法统一化的趋势,为了更好地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规范跨国收养行为而产生的,这亦体现海牙公约对于跨国收养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一号履约指南主要是针对海牙公约在实践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细化规定和解释;二号指南的主要内容是委任机构,详细规定了委任机构设立原因、设立原则、职能和作用等。海牙公约及其履约指南所确立了跨国收养方面的一系列原则。海牙公约就国内收养和跨国收养的整体原则和具体操作原则做了规定。一号指南则针对该公约的原则进行解释说明,从实践促进的角度对缔约国提出要求。两份履约指南针对跨国收养实践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探讨并规定了跨国收养方面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收养前和收养进行中原则和程序的设定、跨国收养费用问题、收养后儿童权利保护和国家提供的服务等内容。我国履行海牙公约必须以公约及其履约指南对缔约国提出的要求为基础,不断完善我国跨国收养制度建设。我国加入海牙公约已有十几年,在国内收养和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权利作出了努力,然而依然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收养机构不独立、手续复杂、收费不透明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海牙公约及其履约指南为出发点,参考欧盟与美国的做法,对我国跨国收养机制进行完善。(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4-04-01)
张学伦[2](2006)在《我国涉外收养立法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经过四年的艰苦努力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中的杰出成果,在跨国收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我国虽是近十几年才开展跨国收养工作,却已是名副其实的送养大国。相形之下,我国的涉外收养立法极不完备,涉外收养实践也有很多问题。1999年实施的新的《收养法》仅有第21条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作了简单规定,民法通则对涉外收养的准据法也无明文规定。我国于2005年已经批准了《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从而研究海牙跨国收养公约对完善我国的涉外收养立法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以研究海牙跨国收养公约为出发点,结合我国的现实状况,对我国涉外收养法律适用及收养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从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制定背景、过程及审议通过入手,对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的这一里程碑式公约的主体性内容进行了深入而具体的分析,主要涉及公约的宗旨、适用范围、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收养的效力与承认等问题。第二章阐述了海牙收养公约确立的跨国收养的法律原则与我国批准加入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的意义。第叁章阐述了我国涉外收养的立法。介绍了我国涉外收养的立法概况,从我国涉外收养的冲突法规定、(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6-04-01)
赵欣[3](2005)在《论国际收养法的发展与成就》一文中研究指出跨国收养已成为现代国际社会十分引人注目的一种社会现象,其发生与发展使法学界面临着一个崭新的课题。 为了使跨国收养这一国际间民事法律行为有章可循,以利于有效地保护被收养儿童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十七届外交大会于1993年5月29日通过了《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作为涉外收养儿童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我国在缺乏健全、完善的涉外收养立法,司法和民政实践也极不规范的情况下却并未批准加入该公约,从而无法援引公约的机制解决中国的涉外收养法律问题,不仅使中国涉外收养发展面临相当多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影响和削弱了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效力和普遍性,进而影响了国际收养法的统一化运动。 鉴于以上所述,笔者认为对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这一跨国收养方面的最新成果进行研究在国际私法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此在导师的指导下翻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全面、深入地分析了该公约,并就中国批准加入该公约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完成了此篇硕士学位论文。 本文共分为叁章:第一章从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制定背景,即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入手,介绍了收养制度的历史沿革、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的发展进程与主要成果等相关内容;第二章通过对公约从酝酿到制定、审议通过全过程的回顾,挖掘了公约产生的深层次因素;同时对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的这一里程碑式公约的主体性内容进行了深入而具体的分析,主要涉及公约的宗旨、适用范围、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收养的效力与承认等问题;第叁章则阐述了公约在完善我国涉外收养制度方面所具有的作用和指导性意义,在这部分,笔者首先就我国涉外收养的现状、在立法与实践方面存在的缺陷进行了分析,其中特别介绍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收养中心的涉外收养实践,进而论证了我国批准加入该公约的可行性,对我国融入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进行了展望。(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5-04-01)
张翔飞,周之[4](1994)在《收养国与原住国合作机制的新发展──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述评》一文中研究指出《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建立了收养国与原住国合作的新机制。中国参加了公约的制定并在最后文件上签了字。为了使我国的涉外收养更加符合被收养儿童的最佳利益,我们应该考虑中国批准该公约,使我国跨国收养工作规范化,以便在公约的基础上与他国进行国际合作。(本文来源于《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期刊1994年01期)
海牙跨国收养公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经过四年的艰苦努力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中的杰出成果,在跨国收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我国虽是近十几年才开展跨国收养工作,却已是名副其实的送养大国。相形之下,我国的涉外收养立法极不完备,涉外收养实践也有很多问题。1999年实施的新的《收养法》仅有第21条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作了简单规定,民法通则对涉外收养的准据法也无明文规定。我国于2005年已经批准了《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从而研究海牙跨国收养公约对完善我国的涉外收养立法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以研究海牙跨国收养公约为出发点,结合我国的现实状况,对我国涉外收养法律适用及收养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从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制定背景、过程及审议通过入手,对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的这一里程碑式公约的主体性内容进行了深入而具体的分析,主要涉及公约的宗旨、适用范围、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收养的效力与承认等问题。第二章阐述了海牙收养公约确立的跨国收养的法律原则与我国批准加入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的意义。第叁章阐述了我国涉外收养的立法。介绍了我国涉外收养的立法概况,从我国涉外收养的冲突法规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海牙跨国收养公约论文参考文献
[1].黄蕾.海牙跨国收养公约履约指南研究[D].安徽大学.2014
[2].张学伦.我国涉外收养立法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6
[3].赵欣.论国际收养法的发展与成就[D].中国政法大学.2005
[4].张翔飞,周之.收养国与原住国合作机制的新发展──1993年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述评[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