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传统冲突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冲突正义,实质正义,国际私法
传统冲突法论文文献综述
林燕[1](2010)在《论欧洲传统冲突法与美国现代冲突法的冲突与融合》一文中研究指出欧洲传统冲突法与美国现代冲突法由于价值追求上的差异,导致立法政策与法律选择方法存在冲突,但在近代这两者出现了一定的融合。这种冲突与融合揭示了国际私法的发展规律——实质正义凸显,但在多元法律秩序中对冲突正义的追求仍是必要的。(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0年27期)
夏颖,黄孝玉,盛琳颖[2](2009)在《传统冲突法的新思维:多边主义及其补正——由《法律选择与涉外司法》所想到的》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以荣格的《法律选择与涉外司法》一书为出发点,针对其他学说对多边主义的批判进而提出对传统多边主义的改进方式,即通过立法技术的完善,在保证多边主义选择方法的基础上,增加法律选择方法的灵活性。(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10期)
许庆坤[3](2007)在《论美国传统冲突法的本土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冲突法的本土化经历了特色鲜明的两个阶段。斯托雷以其自然法理论为指引引进了胡伯的国际礼让说,奠定了美国冲突法的发展根基。在形式主义法学影响下,比尔以《美国冲突法重述(第一次)》为主要载体,以既得权理论为根基,进一步发展了美国的冲突法。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应充分借鉴美国冲突法本土化的有益经验立足国情、引进创新,继承传统、与时俱进,理论先导、实践检验。(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7年03期)
夏雨[4](2007)在《传统冲突法理论的公平价值论》一文中研究指出人类自有法律以来,便有了对公平的追求。冲突法也不例外,公平在冲突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传统冲突法理论也通过“形式正义”的实践完成了它对公平价值的实现。(本文来源于《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07年04期)
王峡[5](2007)在《传统冲突法向现代冲突法的转变及其特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分析了传统冲突法由确定性、一般性和可预见性向现代冲突法转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通过对“鲍勃科克诉杰克逊案”审理的分析,进一步突出了现代冲突法所具有的灵活性。(本文来源于《天水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1期)
孙黎明[6](2006)在《互联网对传统冲突法连结点的冲击》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天,互联网对于我们生活的改变已经到了令人惊诧的程度,它已经开始了一个从工具到要素的转变过程。它不仅仅只是一种工具,它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上来讲,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实体性要素。互联网的空间是虚拟的,但是它对社会经济和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力却已经是实实在在的。 由于互联网的新型性和空间的虚拟性再加上它的高速发展,它成为了社会法制中最薄弱的一环,与互联网相关的纠纷日益增加但是解决的状况却并不尽如人意。互联网空间并没有消除人们对于秩序的渴望,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律的调整。这种对传统的物理空间的突破使得国际私法这个以国际民事关系作为调整对象的法律制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尤其是作为冲突规范中关键组成部分的连结点,受到了最直接的冲击。“不同的经济运动形式必然有不同的政治经济学及法律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面对这场技术革命,国际私法必须随之做出回应。本文试讨论认清互联网时代中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连结点所受到的冲击,以及如何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新问题,更行之有效的调整互联网时代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6-03-01)
姚丽娟[7](2005)在《网络争议的冲突法:传统与未来》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的虚拟性和无界性使得网络争议中的法律选择困难重重,本文试图通过对西方新近判例和学说的梳理,揭示传统冲突法对这一问题积极回应的努力,以及"网络自治理论"对网络冲突法的影响和可能的前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一种灵活的、着眼问题的、各种制度相互补充的法律调整方式将是我们解决网络冲突法问题的最佳途径。(本文来源于《网络法律评论》期刊2005年00期)
郑远民,陈令枫[8](2004)在《传统冲突法缺陷分析与现代商人法的补位功能》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经济贸易交往和国际民商事关系的不断发展使得与此有关的法律问题愈来愈多。传统冲突法因其"僵固性"、"缺乏灵活性"等缺陷而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就要求对传统的冲突法予以改造,并建立一种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或法律部门来调整这种国际民商事关系。于是,现代商人法应运而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商人法制度就能取代冲突法制度。实践中,应当将冲突法与统一实体法和现代商人法结合起来,即坚持多元主义的立场,采用多元主义的方法,以圆满解决国际民商事交易中的法律问题,更好地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本文来源于《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4年02期)
向扬[9](2004)在《网络对传统冲突法的挑战与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因特网是不以国界为界限的网络世界,网络的全球性使得发生在网络中的任一行为都具有了"跨国性"的特点,单纯以属人法、物之所在地法、行为地法、法院地法等国际私法原则来判别法律的适用已很困难。论述网络对传统冲突法在联结点、法律选择方法、准据法等方面的挑战,提出了应对的策略。(本文来源于《重庆交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4年01期)
王勇[10](2002)在《再论因特网对传统冲突法的挑战及应对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因特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扩大深入 ,传统的冲突法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和冲击 ,因特网对传统冲突法的连接点、法律选择方法、准据法、管辖权等四方面分别做出挑战。(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2年02期)
传统冲突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文章以荣格的《法律选择与涉外司法》一书为出发点,针对其他学说对多边主义的批判进而提出对传统多边主义的改进方式,即通过立法技术的完善,在保证多边主义选择方法的基础上,增加法律选择方法的灵活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传统冲突法论文参考文献
[1].林燕.论欧洲传统冲突法与美国现代冲突法的冲突与融合[J].法制与社会.2010
[2].夏颖,黄孝玉,盛琳颖.传统冲突法的新思维:多边主义及其补正——由《法律选择与涉外司法》所想到的[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9
[3].许庆坤.论美国传统冲突法的本土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
[4].夏雨.传统冲突法理论的公平价值论[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
[5].王峡.传统冲突法向现代冲突法的转变及其特点[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7
[6].孙黎明.互联网对传统冲突法连结点的冲击[D].中国政法大学.2006
[7].姚丽娟.网络争议的冲突法:传统与未来[J].网络法律评论.2005
[8].郑远民,陈令枫.传统冲突法缺陷分析与现代商人法的补位功能[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9].向扬.网络对传统冲突法的挑战与对策研究[J].重庆交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10].王勇.再论因特网对传统冲突法的挑战及应对策略[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