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后单位社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后单位社会”,社区建设,信任
后单位社区论文文献综述
张宇鹏[1](2019)在《“后单位社会”社区信任关系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1世纪的中国,正在经历着传统社会向当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历史阶段,计划经济下的单位制解体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区制建设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坚定方向。城市社区建设作为我国基层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居民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与互信互助是实现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前提。本文将目光聚焦在“后单位社会”中一个即将拆迁的单位制社区——长春市D社区。而研究对象则包含预拆迁的居民群体、D社区居委会、以及拆迁公司这叁方关联主体。首先,作者将各拆迁主体之间就预拆迁过程中的互动形式、互动效果进行阐述,并以此为依据将之划分为团结型信任关系、博弈型信任关系、冷漠型信任关系叁种具体类型,同时对团结型、博弈型信任关系的产生缘由与逻辑进行了详细叙述与解析;其次,笔者将通过社会信任理论、权威理论等理论视角着重对社区居民与居委会之间的信任冷漠进行逻辑解析并尝试性提出信任机制的路径重建方向。本论文旨在说明在“后单位社会”社区建设这一现实情境、尤其是东北这一“典型单位制”终结的过程之中,社区建设仍然应该尊重历史连续性这一客观规律,对单位时代的路径依赖给予充分重视,同时通过社区信息的公开化与社区服务的专业化建设的合力,共同推进“后单位社会”社区信任关系的重建与发展理路。(本文来源于《东北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1)
刘博,李梦莹[2](2019)在《社区动员与“后单位”社区公共性的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后单位社区的公共性主体从高度凝聚于单位到重新归聚于社区,其内部动员机制经历单位制消解下从指令性到赋权性的内部演进路径。近年来,后单位社区的治理进程和社区建设更是展现了基层社会动员模式的变迁进路。基于L社区两次动员实践的回溯与比较发现,各动员主体的行动均受制于单位体制隐形在场的制度和惯习约制,并且以社区动员的内卷化、精英替代和话语体系多元为表征的动员困境的生成,恰与"国家—单位—个人"的社会整合方式向"国家—社区—个人"的新型整合框架转型相同步。基于后单位社区现实的独特性,构建权力边界更加清晰完善的赋权式动员更符合后单位社区新公共性重塑的需要。(本文来源于《行政论坛》期刊2019年02期)
曹宇[3](2019)在《后单位制时代社区治理的维权模式与行为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单位社会解体后,社区治理中的维权问题逐渐凸显。基于不同的社区治理模式,可以将后单位制时代社区维权模式和行为特点分为个体为主、松散联合和集体维权叁种主要类型。通过对某单位小区维权行为的个案研究,分析了集体维权模式成功的先决性条件、组织性条件、资源性条件、策略性条件、特殊性条件以及可能存在的缺点。后单位制时代,在集体维权的模式下,运用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资源动员等行动策略时,应避免维权矛盾扩大化和过激化,这样才能确保维权效果的良性、长期性和可持续性发展。(本文来源于《北京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1期)
周延东[4](2018)在《嵌入联结领域:后单位社区安全治理的新框架》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安全理论及其实践发展脉络由"实体主义"逐渐迈向"认同理念",因此,社区安全的核心也在于"认同的安全"。在总结剖析哈贝马斯"公共领域"、黄宗智"第叁领域"的基础上,学界尝试提出兼具"国家在场"和"社会支持"双重属性的"联结领域"概念。后单位社区安全出现困境和危机的根源在于"认同的分裂"与"联结领域的中断"。对此,应当以嵌入联结领域为切入点,探索构建后单位社区安全的治理框架。从基本思路来看,一是促进"公共体系"与"个人场域"双向嵌入以满足国家控制和居民服务的双重需求;二是挖掘联结领域多元载体,从"参与治理"迈向"合作治理",既发挥主体各自优势,又形成整体集合优势;叁是不断适应后单位时代"分散条状"的部门专业化新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基础性权力作用,从"权威治理"迈向"弥散化治理"。从具体实践来看,一是以联结政府与居民为核心,重塑基层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与社区警务效能;二是充分挖掘传统单位、市场企业、社会组织与关键个体等差异化、地方性的联结载体资源;叁是完善和提升政府制度化建设与专业化监管能力,规避社会治理主体的"选择性服务"问题,最终实现后单位社区安全有序的目标。(本文来源于《公安学研究》期刊2018年02期)
杨帅[5](2018)在《社区治理视角下“后单位社区”居民参与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社会治理”提出以来,其推进和创新工作成为国家建设重要议题。社会治理根基在基层,而城市社区是基层社会的基本管理单位,也是各项工作开展落实的前沿阵地,因此,社区治理的加强与推进是关系社会治理全局的重大命题。社区治理基础在管理,关键在于居民参与,居民参与是否积极有效一定程度上关乎城市社区建设成败,就这一意义而言,社区治理过程就是社区居民参与过程。新中国建立之后的很长时期内,单位曾是我国城市社区的重要管理与功能单元。经济和社会改革使单位制解体,但单位制社区并未随之消解,在经历转型后它仍于城市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转型后的单位制社区没有抛弃原有空间优势,它在一定区域内通过居住、利害和情感关系结合塑造了地域社区;但它也突破原有的集中性、封闭性和排他性,在居民构成、社会交往和社区认同等方面由同质走向异质。概言之,在经济和社会改革浪潮中,单位制社区已演变为兼具“传统”与“现代”特征的居民聚居区。为与其他社区做明确区分,笔者把那些在变革中于结构方面发生变化的单位制社区称为“后单位社区”,在本研究中具体指依托于某一单位建立,在经历“单位制”到“社区制”改革后,以居住空间保留为前提,在居民构成、社会交往、行为模式以及社区认同等方面发生改变的一类社区,这类社区常被称为“XX(单位名)社区”或“家属院”。“后单位社区”脱胎于传统单位制社区,特殊的发展历程使其居民在身份上由“单位人”过渡到“社区人”,故而居民在社区事务与活动的参与问题上表现出相异于其他类型城市社区的特殊性。因此,成功发掘“后单位社区”居民参与特点,并使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与长期建设中,既是实现居民身份转变的关键,又是推动单位制社区顺利转型的有效途径,更是促进社区治理创新的突破口。东北作为全国重要工业聚集地带,在计划经济时期以密集的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为依托建立起许多单位制社区。受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政策性改组影响,该地区成为“后单位社区”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这些“后单位社区”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既历经蜕变的艰辛,又承担推动城市发展的重任,是各种错综复杂基层矛盾集中的“场域”,其建设难题和居民参与困境已成为社区治理工作推进的“瓶颈”。因此,本研究以地处东北地区的长春市典型“后单位社区”C社区为例,通过对该社区详细考察,较为清晰全面了解居民在参与主体、内容以及方式等方面现状,深入挖掘居民参与特点,运用社会资本理论,辅以治理理论,并结合“后单位社区”自身特征,分析居民参与特点形成原因,以期为改善居民参与状况提出一些可参考性建议,为“后单位社区”建设以及整个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开展提供支持。(本文来源于《东北师范大学》期刊2018-05-01)
张敏[6](2017)在《城市社区协商民主的功能面向与制度化建设——基于后单位社会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单位制社会向后单位社会转型要求城市社区治理进行相应的变革,在后单位个体化社会的条件下,协商民主是城市社区治理的应然选择。虽然协商民主在城市社区治理的不同层面上有着不同的功能取向,但凝聚分散化的社会个体及形成的基层社会对政府的认同却是社区协商的基本功能。在城市社区协商民主制度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格外重视协商民主的规范化、协商成果的实际运用、对社区居民的赋权以及社区治理的流程再造等问题。(本文来源于《城乡规划》期刊2017年04期)
马祎阳[7](2017)在《后单位社会下社区权威行为与互动的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传统的单位制度逐渐消解,社区建设兴起。但是由于单位制度消解的过程缓慢,人们对传统的单位社会仍有依赖,我国进入了后单位社会的发展阶段。社区权威是统一社区集体行动、协调社区发展和整合社区资源的重要力量,社区权威的行动方式及与社区居民的互动效果对社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研究在对所涉及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文献梳理的基础上,首先对后单位社会下社区权威的类型进行划分,然后以长春市典型社区为调查对象,对社区权威行动方式和行动效果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发现后单位社会下社区权威行动方式与效果呈现出一定的特点,不同类型社区权威在社区个体层面和社区群体层面的行动方式与效果有所差异。最后本研究以制度理论为框架,从路径依赖、单位记忆及制度空间的角度对后单位社会下社区权威行为与互动进行分析。本研究通过对后单位社会下社区权威行动进行制度分析发现,由于受单位制度的影响程度较深,后单位社会下制度权威对单位型社区居民的影响较大。对此,本研究针对单位型社区如何在今后的社区建设中对社区权威进行塑造,以提高社区自治水平提出对策建议。全文一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文献梳理,对本研究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界定。第二部分:对本研究的调查概况及研究方法进行介绍。第叁部分:探讨后单位社会下社区权威的类型,本研究将社区权威划分为制度权威和社会权威两种类型。第四部分:对不同类型社区权威与社区居民互动时体现出的行动方式及行动效果进行调查分析。第五部分:以制度理论为分析框架,对后单位社会下社区权威行动进行制度分析。(本文来源于《东北师范大学》期刊2017-05-01)
阎玉梅[8](2017)在《“后单位制时代”企业型单位社区的治理嬗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企业型单位社区属于城市社区的一种特殊类型,在“后单位制时代”下,企业型单位社区治理表现出了新的变化。这些新变化为企业型单位社区的治理增添了复杂性。面对治理的嬗变,怎样有效治理企业型单位社区是值得思索的问题。因此,厘清企业型单位社区治理在治理结构、治理过程等方面发生了哪些具体变化,对于实现其有效治理尤为重要。本文以企业型单位社区的治理嬗变为研究主题,选取兰州市Z社区作为个案,基于治理理论和社区治理理论,构建了本文的“结构—过程”分析框架,并通过访谈法和观察法对“后单位制时代”下企业型单位社区的治理嬗变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对兰州市Z社区所经历的治理嬗变过程的分析发现:企业单位转变为物业管理者继续在Z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同时Z社区中还出现了市场化的物业公司;Z社区治理结构的具体形式发生了变化,但本质上仍属于传统型社区治理结构;Z社区各主体的治理权力和治理资源在它们之间都经历了一些变动与转移;企业单位能够影响F街道办和Z社区居委会治理行为,因此在互动过程中占据优势;Z社区治理中除了刚性的行政性治理方式之外,还出现了柔性的社会性治理方式。基于以上剖析,本文发现Z社区的治理正逐渐向强单位影响下的合作型治理转变,在转变过程中,Z社区面临治理结构过于单一、街居组织难以调动企业单位的资源、企业单位欠缺治理主体意识、社区公共空间形成缓慢等问题,还需从多元的治理主体、资源互通共享平台、居民参与机制及社会互助文化等方面改进。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静态的治理结构与动态的治理过程两个层面分析了企业型单位社区的治理嬗变过程,能够很好地全面反映企业型单位社区治理在主体间关系、治理权力和治理资源方面所经历的全方位的变化过程,并且以西北地区企业型单位社区为研究对象,全面分析了“后单位制时代”下这类特殊类型的社区治理嬗变过程。(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7-03-01)
艾倩南[9](2016)在《后单位时代陌生人社区认同建设困境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当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经历着一次深刻的结构转型。市场经济的兴起,使单位制原有的功能逐渐退化并解体,城市社区进入了后单位制时期,并伴随着结构转型,出现新的特征。而随着商品房的快速开发建设,隔离社区被广泛建设,中国一些城市的空间结构呈现出类似国外的碎片化特征,加之人口的快速流动、户籍制度等多种原因导致居住分割现象开始出现,逐渐形成陌生人社区。与单位制时期的熟人社会不同的是,陌生人社区具有高流动性、空间结构分异、供给公共产品碎片化等特点,使得陌生人社区在认同建设方面存在诸多困难。(本文来源于《现代交际》期刊2016年10期)
重庆行政学院课题组[10](2015)在《国企改制后单位社区协商的路径研究——基于对重庆市沙坪坝区团结坝社区的观察》一文中研究指出社区协商是城乡基层党政机关、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就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以及涉及社区居民利益和当地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进行的民主协商,其目的在于集思广益、消除分歧、凝聚共识和科学决策,实现公共利益和各方利益的最大化。本文选择对国企改制后单位社区协商进行个案研究,这将对进一步提高新时期城乡社区协商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期刊2015年12期)
后单位社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后单位社区的公共性主体从高度凝聚于单位到重新归聚于社区,其内部动员机制经历单位制消解下从指令性到赋权性的内部演进路径。近年来,后单位社区的治理进程和社区建设更是展现了基层社会动员模式的变迁进路。基于L社区两次动员实践的回溯与比较发现,各动员主体的行动均受制于单位体制隐形在场的制度和惯习约制,并且以社区动员的内卷化、精英替代和话语体系多元为表征的动员困境的生成,恰与"国家—单位—个人"的社会整合方式向"国家—社区—个人"的新型整合框架转型相同步。基于后单位社区现实的独特性,构建权力边界更加清晰完善的赋权式动员更符合后单位社区新公共性重塑的需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后单位社区论文参考文献
[1].张宇鹏.“后单位社会”社区信任关系探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9
[2].刘博,李梦莹.社区动员与“后单位”社区公共性的重构[J].行政论坛.2019
[3].曹宇.后单位制时代社区治理的维权模式与行为分析[J].北京社会科学.2019
[4].周延东.嵌入联结领域:后单位社区安全治理的新框架[J].公安学研究.2018
[5].杨帅.社区治理视角下“后单位社区”居民参与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8
[6].张敏.城市社区协商民主的功能面向与制度化建设——基于后单位社会视角[J].城乡规划.2017
[7].马祎阳.后单位社会下社区权威行为与互动的制度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7
[8].阎玉梅.“后单位制时代”企业型单位社区的治理嬗变研究[D].兰州大学.2017
[9].艾倩南.后单位时代陌生人社区认同建设困境分析[J].现代交际.2016
[10].重庆行政学院课题组.国企改制后单位社区协商的路径研究——基于对重庆市沙坪坝区团结坝社区的观察[J].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