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人论文-王彦达

知识产权人论文-王彦达

导读:本文包含了知识产权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党建工作,专利局,知识产权人,养老服务产业

知识产权人论文文献综述

王彦达[1](2019)在《新老知识产权人共话党建工作》一文中研究指出"七一"前夕的6月26日下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离退休老同志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流程部第叁党支部举办党建座谈会。离退休干部部5个支部的老党员代表与初审流程部第叁党支部的年轻党员等叁十多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以营造良好的党建氛围、夯实党建的基础为出发点,大家围绕主题,就如何做好党建(本文来源于《新天地》期刊2019年07期)

何可[2](2018)在《5位知识产权人讲述40年故事》一文中研究指出“申请专利在此排队,第一号航天207所”。1985年4月1日,凭着一块写有上述字迹的牌子和叁天叁夜的排队等候,胡国华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件专利的发明人。“85100001.0”这个专利号,连同胡国华的名字,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史上标志性的符号之一。(本文来源于《中国质量报》期刊2018-12-13)

袁于飞[3](2018)在《5位知识产权人讲述40年故事》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根本性转变,这是政府公务人员、专家学者、专业代理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发明人等所有知识产权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2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中外见面会,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本文来源于《光明日报》期刊2018-12-12)

张添舒[4](2018)在《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的反垄断法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拒绝许可是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但是当其产生排斥、限制竞争的效果,损害消费者利益时,又会被反垄断法所调整。美国采用关键设施理论和主观意图理论规制拒绝许可行为,欧盟在关键设施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微软案丰富和发展了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要件。基于此,我国对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行为规制应主要从四个要件进行考察:首先,当事人在上游市场拥有支配地位;其次,其拒绝许可行为有可能在下游市场消除有效竞争,为其带来支配地位;再次,拒绝许可阻碍了具有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产生;最后,这一拒绝没有合理理由。(本文来源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李兆阳[5](2018)在《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行为涉及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关系,相关问题一直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争议。针对支配企业拒绝许可行为,美国最早采用关键设施理论来解决这一问题。在知识产权因素的影响下,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的行为同样可以适用关键设施理论。欧盟在拒绝许可行为中吸纳了关键设施理论,并且在后来的IMS案和微软案中丰富和发展了相关的考察标准,协调了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随着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行为域外理论分析与实践内容的丰富,《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中有关行为标准也应当进一步完善,实现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立法目的的协调。(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6](2017)在《何志敏会见美国知识产权人协会代表团一行》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会见了美国知识产权人协会副主席亨利·哈达一行。双方就中国专利审查质量、发明人奖励报酬及审查指南修改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见。何志敏对美国知识产权人协会代表团的来访表示欢迎,并肯定了美国知识产权人协会在推动中美知识产权交(本文来源于《河南科技》期刊2017年22期)

王勇[7](2017)在《知识产权人停止侵害请求权的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知识产权在法律上通常具有模糊性和约束性,且其隶属于竞争法体系,过度的使用知识产权排他权并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因此,需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知识产权人停止侵害请求权。根据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中停止侵害请求权的状况和存在的缺陷,对知识产权人停止侵害权的一定限制是否必要与合理进行探究,分析和讨论对知识产权人停止侵害请求权的限制措施。(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15期)

李群[8](2017)在《做有情怀的知识产权人》一文中研究指出有人说,我们身处于一个羞于谈情怀的时代,“情怀”一词看起来很美,又是那么遥远和不真实。然而,在权大师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下称权大师)创始人孟潭身上,却真真切切体悟到了她的情怀——她用朴实的言语描绘着情怀,用扎实的行动践行着情怀,用真实的创新延续着情怀。(本文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期刊2017-03-03)

陈思佳[9](2016)在《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人拒绝交易的规制研究——以欧盟“必要设施原则”的发展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一般情况下,知识产权人即使拒绝交易,但是这样的行为与社会公共利益并不产生冲突,那么是会受到法律的尊重及保护。然而,在当前新的经济背景下,某些领域内的知识产权人,特别是那些存在互连、互通关系的行业,一旦拥有核心知识产权人的拒绝交易,就极有可能产生妨碍、限制甚至消除竞争的影响,最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人的拒绝交易就应当是违法的,并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35期)

天则[10](2016)在《知识产权人合理开支票据原件法院不应附卷》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着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中,几乎无一例外均规定侵权人的赔偿范围除了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违法所得、许可使用费、法定赔偿外,还包括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合理开支。为此,绝大多数权利人在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诉讼中依法向侵权人主张合理开支的赔偿。权利人为主张合理开支的赔偿,就需要依法举证产生合理开支的相关票据。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在权利人举证相关票据原(本文来源于《河南科技》期刊2016年18期)

知识产权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申请专利在此排队,第一号航天207所”。1985年4月1日,凭着一块写有上述字迹的牌子和叁天叁夜的排队等候,胡国华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件专利的发明人。“85100001.0”这个专利号,连同胡国华的名字,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史上标志性的符号之一。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知识产权人论文参考文献

[1].王彦达.新老知识产权人共话党建工作[J].新天地.2019

[2].何可.5位知识产权人讲述40年故事[N].中国质量报.2018

[3].袁于飞.5位知识产权人讲述40年故事[N].光明日报.2018

[4].张添舒.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的反垄断法分析[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

[5].李兆阳.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8

[6]..何志敏会见美国知识产权人协会代表团一行[J].河南科技.2017

[7].王勇.知识产权人停止侵害请求权的限制[J].法制博览.2017

[8].李群.做有情怀的知识产权人[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7

[9].陈思佳.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人拒绝交易的规制研究——以欧盟“必要设施原则”的发展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6

[10].天则.知识产权人合理开支票据原件法院不应附卷[J].河南科技.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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