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归属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见义勇为,无因管理,双轨制立法模式
归属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韩富鹏[1](2019)在《见义勇为制度的民法体系归属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民法总则》在第一百二十一条和第一百八十叁条,分别规定了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双轨制立法模式在法律适用中存在很大问题。见义勇为作为一种高层次的无因管理,行为人请求被救助人补偿时的法律地位反而不如无因管理中的无因管理人,在价值评价上存在矛盾。在构成上,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是种属关系,将见义勇为单独立法缺乏正当性。司法实务中,在两者法律适用上,出现了很多问题。试图通过解释论,解决这一问题,也存在缺陷。在未来民法典编纂成典的过程中,应取消《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叁条的类似规定,通过无因管理制度规范见义勇为问题。(本文来源于《湖北工程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连光阳[2](2019)在《典权入典的体系归属与制度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典权制度是我国固有的传统法律制度,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却一贯地对其未予规定。在典权案件的审判实践中,立法的缺失容易导致同案异判,这会极大地损害法律的稳定性。事实上,典权的制度构造符合公平原则的精神,典权制度的文化基因虽然已发生变化但并未消失,典权制度功能的独特性不宜被不动产质权所取代,这些可以构成证成典权入典正当性的理由。至于典权如何入典,涉及到体系定位和具体制度安排的技术性问题。从体系上而言,典权宜安排在用益物权编,典权制度之下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典权的标的物、典权的设立方式、典权的期限、续典、转典与转租、回赎权、找贴权等主要内容。(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朱梦云[3](2019)在《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着作权归属制度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人工智能生成物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在着作权法范畴内的主要争议问题包括两个。其一,是否可以成为着作权法的适用对象;其二,着作权的权利归属应如何确定。针对世界现有的人工智能生成物着作权归属理论学说进行利弊分析和比较研究可知,相比于"人工智能作者说"或"虚拟法律人格说"将着作权赋予人工智能本身,以及"社会公有领域说"将着作权纳入社会公共资源,采用"人工智能使用者说"更能够发挥着作权对于人类主体进行创造的激励作用;并且,从对人工智能生成物产生的实际贡献等角度来看,将"人工智能使用者"认定为着作权法意义上的作者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在我国构建以"人工智能使用者说"为基础,并类推适用职务作品的相关规定的人工智能生成物着作权归属制度,能够实现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充分保护和有效利用。(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1期)
李杰,谢商华[4](2018)在《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的四川试点和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高校院所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是关乎创新发展成效的重要制度性因素。本文基于四川省20家国有高校院所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了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了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围绕打造知识产权改革品牌、容错纠错机制、统筹协调机制、改革激励机制、精准施策、法律法规保障等六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深化改革的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8年11期)
蒋凯[5](2018)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归属:司法民主》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创设之初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司法民主,是人民参与司法裁判最直接的途径,以普罗大众朴素的正义感和实践经验作用于具体案件中,以期实现裁判的民主与公正。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该制度出现了偏差,偏离了该制度的本源。回归创设之目的,才是纠正偏差的有效之举。(本文来源于《池州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苏云云[6](2018)在《家庭暴力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影响探究——以美国相关制度为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日益增加,而家庭暴力在我国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立法中不具有明确的地位,家庭暴力是否和如何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亟需得到解决。在家庭暴力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影响的问题上,美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相对成熟,而且学者对于二者之间关系的研究更为深入。通过对美国相关制度和理论的研究和借鉴,可以为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和司法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理论依据和有益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3期)
袁杏桃[7](2018)在《从制度功能谈着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金的归属》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金通常认为归属于受害人,但当惩罚性赔偿金过高时容易使得受害人获得不当得利,而当惩罚性赔偿金过低时无法使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惩罚侵权人的目的。要解决上述矛盾,对惩罚性赔偿金的归属进行合理分配是一项有效的措施。惩罚性赔偿金中的一部分分配给受害人,使受害人通过补偿性赔偿没有获得足额赔偿的那部分损失和维权成本未获得法院支持的部分得到足额补偿,剩下的惩罚性赔偿金分配给着作权维权基金,帮助所有因为着作权被侵犯而维权费用有困难的人去维权。(本文来源于《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4期)
翟真[8](2018)在《中国新闻作品版权归属制度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新闻作品的版权归属保护面临着新媒体环境的挑战。中国新闻作品的版权归属制度存在着版权归属有失公正、署名规定易造成误解等问题。中国新闻作品版权归属制度的完善思路包括:取消法人新闻作品的相关规定,单独设立作品的使用权,设立新闻从业者经济权利最低保障制度等。(本文来源于《中国出版》期刊2018年12期)
陈赢[9](2018)在《我国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现在的发明创造形式和过去有所不同,早期是单独的个人形式,现在是团队形式。由个人向集体,按照正常情况来说,中国的职务发明数量应该是很高的,然而,从现实情况看来并没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中国职务发明总体来看还不如非职务发明,致使形成这种局面的因素有很多,其制度应该是根本原因。因此,如何完善我国职务发明制度,激发发明人的积极性,保障发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科技创新意义重大且值得商榷与深思。职务发明机制有助于推动中国创新事业的发展。但是,现阶段我国的自主创新水平和专利保护意识还相对落后,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差距,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想要进一步推动中国创新事业的发展,就应当从各个层次维护发明人的合法利益,配置比较系统化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制度的完善和奖励报酬制度的落实。由此激发其创造更高质量的发明,这些发明成果也必定将促进我国的经济增长,并带动和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职务发明的认定和利益分配的标准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从《专利法》的角度是要激励创新促进创新成果投向市场;从《劳动法》的角度来说是要保障劳动者(发明人)的合法权益。由此角度可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指的是该单位将任务安排给某个人,这个人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的发明,此时该单位拥有对该发明的一切权利,发明人只能够得到一定的物质回报;“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应将最终使用的是单位的核心科技还是非核心科技清楚地分开,根据具体情况,搞清楚谁才是真正专利的拥有者。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中国进入职务发明阶段的时间并不长,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制度更是有待完善,对奖励和报酬的落实,学者关注度也不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关权利归属和奖励报酬的纠纷并不少,通过查阅资料和搜集文献发现,我国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对于这些问题还存在着缺陷。本文主要运用了归纳和数据分析的方法,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了我国现阶段关于职务发明权利归属的缺陷及由此导致的现象。同时运用了比较分析法,对西方发达国家的职务发明制度进行了研究,从而查找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最后,从我国的当前国情出发,提出了一些对我国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制度完善的想法。(本文来源于《江西财经大学》期刊2018-06-01)
何宏[10](2018)在《论我国先占制度的构建——兼议陨石所有权归属的制度架构》一文中研究指出先占的客体应以无主物为限,同时该无主物应适合于先占,当适用先占制度将违背其社会公共使用目的时,国家可以对其适用先占取得所有权进行前置性条件限制,以使其价值得到最大程度利用。国家未来立法应将无主物进行类型性划分,对于诸如陨石这类对于科研具有重要价值的无主物,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应将其纳入无主物先占登记取得所有权类型。在财产属性上应将陨石定位于社会公益性目的财产,在其所有权归属问题上,应坚持效用优位于所有权原则。通过构建国家公权与私权对接融通机制,建立陨石用益物权与所有权"二权分离"的利用模式,从而确立科学合理的物权利益分享机制。(本文来源于《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3期)
归属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典权制度是我国固有的传统法律制度,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却一贯地对其未予规定。在典权案件的审判实践中,立法的缺失容易导致同案异判,这会极大地损害法律的稳定性。事实上,典权的制度构造符合公平原则的精神,典权制度的文化基因虽然已发生变化但并未消失,典权制度功能的独特性不宜被不动产质权所取代,这些可以构成证成典权入典正当性的理由。至于典权如何入典,涉及到体系定位和具体制度安排的技术性问题。从体系上而言,典权宜安排在用益物权编,典权制度之下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典权的标的物、典权的设立方式、典权的期限、续典、转典与转租、回赎权、找贴权等主要内容。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归属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韩富鹏.见义勇为制度的民法体系归属研究[J].湖北工程学院学报.2019
[2].连光阳.典权入典的体系归属与制度设计[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3].朱梦云.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着作权归属制度设计[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4].李杰,谢商华.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改革的四川试点和思考[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8
[5].蒋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归属:司法民主[J].池州学院学报.2018
[6].苏云云.家庭暴力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影响探究——以美国相关制度为借鉴[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7].袁杏桃.从制度功能谈着作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金的归属[J].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8].翟真.中国新闻作品版权归属制度及完善[J].中国出版.2018
[9].陈赢.我国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制度的完善[D].江西财经大学.2018
[10].何宏.论我国先占制度的构建——兼议陨石所有权归属的制度架构[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