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临时救济措施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解雇争议,临时保护,继续工作,行为保全
临时救济措施论文文献综述
罗勇[1](2015)在《论不当解雇之临时救济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解雇行为具有形成效力,雇主的解雇决定送达劳动者即发生消灭劳动关系的后果。劳动关系的属性使得不当解雇的事后救济往往无法完全补偿劳动者的损失。建立不当解雇之临时救济措施,有条件限制解雇行为的形成效力是现代国家的普遍作法。我国现行法律不仅未在实体法中规定解雇争议期间劳动者的工作权,也未在程序法中设置相应的保全措施,使得劳动者在司法救济期间的相关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借鉴他国的立法经验,赋予部分劳动者在解雇争议处理期间享有继续工作的权利,以及建立行为保全措施,构建不当解雇之临时救济措施。(本文来源于《法学评论》期刊2015年03期)
房沫[2](2013)在《仲裁庭组成前的临时救济措施——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仲裁庭组成前的临时救济措施规则因其对仲裁效率性及仲裁机构吸引力的提升而受到越来越多仲裁机构的青睐,包括SIAC。尽管存在诸多优势,这一制度在具体设计中仍存在如临时救济措施命令或裁决的可执行性、仲裁员的选定、临时救济措施程序的时间规定等诸多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对这一制度的剖析将有益于我国仲裁临时救济措施制度的构建。(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家》期刊2013年06期)
朱丁普[3](2012)在《欧洲联盟反倾销直接诉讼中的临时救济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欧盟反倾销直接诉讼主要包括符合法定资格要件的自然人或法人(包括涉嫌倾销产品的外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在内)以欧盟委员会或部长理事会为被告所提出的宣告无效之诉、违法不作为之诉以及损害赔偿之诉叁种类型。目前,反倾销直接诉讼案件由欧盟普通法院行(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2年05期)
黄武双[4](2011)在《美国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的临时救济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鉴于我国尚缺乏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立法,与专利、商标和版权侵权纠纷案件相比,当事人在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中所能采取的救济措施也是非常有限的。美国通过各州法院长时间的普通法实践,已累积了非常丰富的救济措施经验,并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规则。尤其是在临时救济措施方面的普通法规则和经验,值得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借鉴。本文详细阐述了美国普通法针对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诉讼所形成的扣押、返还原物、临时禁止令和临时禁令四个方面的临时救济措施,供我国理论和实务界参考,以资改进我国在商业秘密诉讼中的临时救济措施。(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法研究》期刊2011年02期)
鲁振虎[5](2009)在《多项措施确保我市贫困群众顺利过冬》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鲁振虎报道 我市城乡贫困群众能否温暖过冬?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牵动着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心。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及早准备,为因灾造成贫困群众房倒屋塌的建起新房;城乡贫困群众的低保金和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制定多项措施(本文来源于《开封日报》期刊2009-11-24)
丁瑞莲[6](2009)在《能停下来 能管得住》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 作为供应商权利救济制度之一的临时措施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及时纠正政府采购人的不当行为,尽快恢复权利受到损害的供应商的权益。“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由于我国《政府采购法》对临时措施适用缺乏强制性规定,也没有制定相关的应用标准,导致临时措施的意义被大打(本文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报》期刊2009-03-30)
陈华荣[7](2008)在《禁令在职业体育中的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研究通过文献检索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较全面的探讨了禁令在职业体育中的适用历史、现状和前景。文章主体部分从五个方面展开论证:1.禁令简述;2.禁令与职业体育救济;3.禁令适用于职业体育的一般理论;4.禁令适用于职业体育的特殊问题;5.禁令在中国职业体育领域的适用前瞻。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禁令是“一种衡平法性质的法律救济方法,据此可以命令某个人不得从事某种行为(限制性禁令);或命令其从事特定行为或事情(命令性禁令)。”在系统介绍了禁令制度后,文章以禁令与职业体育的内在逻辑关系为切入点,广泛讨论了禁令适用于职业体育的适用标准、适用范围、发布机构、适用理由、形式要件以及颁发禁令后的影响和不执行禁令的法律后果等,并继续深入探究禁令在职业体育领域的管辖权、执行权,禁令与“用尽体育行业内部救济”,司法机构与体育管理机构的权力冲突等等问题。作为一种借鉴和参考,本研究也涉及了禁令在我国职业体育中的适用前瞻。研究认为追求快节奏、高效率的现代职业体育和拖沓、冗长的普通司法程序实在无法相容。勉强适用普通司法程序,也会极大的冲击体育追求“更快、更高、更强”的传统,破坏体育运动中特有的运动周期和运动规律。禁令和职业体育的结合是由本质的内在需要决定的。职业体育具有时间性、竞争性、品牌性和相对封闭性特征,职业体育领域限于运动周期、运动生命和赛事赛制等因素制约,必然要求方便、迅速、公正和有效的解决该领域发生的争议,而禁令救济的衡平性、临时性和灵活性则可以满足这样的需求。禁令以其司法决定的即时阻断作用,使得职业体育争议的当事双方可以冷静下来:体育公共管理组织反思自己决定的程序和实体正当性,体育运动的参与者获得宝贵的时间准备比赛、验证权利,而司法也以合理的方式监督了体育自治。在职业体育中适用禁令,对于运动员和俱乐部来说参加比赛远比经济利益要重要的多,失去比赛的机会也被认为是无可挽回的损失。对于体育组织来说,司法机关颁发的禁令很好的划清了司法管辖与体育自治的界限,以强大的国家权力来对抗粗暴的行业权力,使体育联盟组织反思,体育自治借此得到了有效的司法监督。(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08-03-01)
于喜富[8](2006)在《论仲裁临时救济措施的决定与执行》一文中研究指出一、仲裁临时救济措施的概念与种类在民事诉讼或仲裁中,于诉讼或仲裁程序开始前或者终局判决或裁决作出之前,往往存在证据被毁灭、财产被转移、诉讼标的物价值丧失等危险,从而对程序的进行以及终局判决或裁决的执行造成障碍,损害当(本文来源于《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期刊2006年01期)
邓劲松[9](2003)在《论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临时救济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如何确立我国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临时救济措施 ,设立“行为保全制度” ,可以弥补现行程序法对商业秘密权利人救济的不足。(本文来源于《学术界》期刊2003年02期)
临时救济措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仲裁庭组成前的临时救济措施规则因其对仲裁效率性及仲裁机构吸引力的提升而受到越来越多仲裁机构的青睐,包括SIAC。尽管存在诸多优势,这一制度在具体设计中仍存在如临时救济措施命令或裁决的可执行性、仲裁员的选定、临时救济措施程序的时间规定等诸多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对这一制度的剖析将有益于我国仲裁临时救济措施制度的构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临时救济措施论文参考文献
[1].罗勇.论不当解雇之临时救济措施[J].法学评论.2015
[2].房沫.仲裁庭组成前的临时救济措施——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为视角[J].社会科学家.2013
[3].朱丁普.欧洲联盟反倾销直接诉讼中的临时救济措施[J].法律适用.2012
[4].黄武双.美国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的临时救济措施[J].知识产权法研究.2011
[5].鲁振虎.多项措施确保我市贫困群众顺利过冬[N].开封日报.2009
[6].丁瑞莲.能停下来能管得住[N].政府采购信息报.2009
[7].陈华荣.禁令在职业体育中的适用研究[D].苏州大学.2008
[8].于喜富.论仲裁临时救济措施的决定与执行[J].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06
[9].邓劲松.论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临时救济措施[J].学术界.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