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点整理制度论文-王旭,孙正君

争点整理制度论文-王旭,孙正君

导读:本文包含了争点整理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争点整理程序,心证,法官,失权

争点整理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王旭,孙正君[1](2017)在《重塑工匠精神:争点整理技术改进与制度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工匠精神——是法院在作出裁判的过程中所必须秉承的一种习惯,而草率的程序和方法必将导致草率的裁判。①引言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推进,制度雏形初步建立,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改革共识不断凝聚,改革信心不断增强;改革经验不断成熟,改革深度与广度进一步拓展,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②包括立案登记制、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运行机制、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下一步改革重点理应集中在审判工作微观领域,尤(本文来源于《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上)——全国法院第28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期刊2017-05-15)

邓丽军[2](2015)在《浅析我国民事诉讼争点整理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国内外民事诉讼争点整理制度的现状入手,分析我国民事诉讼争点整理制度存在的缺陷。为完善该制度,以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对策:采取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完善争点整理制度本身及相关辅助制度。(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5年21期)

胡亚球[3](2012)在《民事诉讼制度进化中的争点整理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建立,争点整理的程序和方法已被两大法系接纳。尽管任何审判都无法绕开对争点的整理,但我国却一度制度性地剥夺了当事人争点整理权。目前,从司法解释到最新的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都规定了对争点要予以明确,在具体规制上亦有一定的配套,但远没有形成符合现代诉讼要求的系统化的争点整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争点整理制度,必须在遵循效益原则和法院适度控制原则的基础上,从权利主体、时间要素、程序步骤、程序保障、法律后果等五个方面进行争点整理的制度构建。(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3期)

吴婧丽[4](2011)在《争点整理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争点整理是审判的基础,也是审前准备的结论性活动。[1]在审前准备程序中所有的活动都围绕着争点整理而展开,它是审前准备程序的中心,是审前准备程序的主要目的,同时争点整理活动对其后的民事审判活动有一个明确性、限定性、指导性的作用。如果当事人不清楚其主张什么,反对什(本文来源于《市场周刊(理论研究)》期刊2011年08期)

扈琳[5](2009)在《论民事审前程序中的争点整理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审前程序中的争点整理制度,是在民事诉讼的审前程序中对争点进行整理,并加以固定的活动,以及以此为中心,加上其他配套规定所构成的一整套制度。其主要功能就在于通过争点的整理与固定使庭审集中高效、公正的进行,或者使纠纷在庭前解决。世界两大法系的各主要代表国家对于民事审前程序中的争点整理制度,有各自不同的立法与实践,其中又蕴含着相同的理念与趋势。相对而言,我国在民事审前争点整理上的现状却存在诸多的缺失,可以说该制度在我国目前根本没有有效存在并发挥应有作用。因此,围绕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兼顾公正与效率以及立足本国借鉴外国经验的指导原则,我国应尽快构建合理的民事审前程序中的争点整理制度。主体上应以当事人为主导,法院(具体来说是准备法官)为辅助;客体上应全面包括对事实争点、证据争点、法律争点、攻击与防御方法的争点及程序争点的整理;方式上则应采用在当事人按照期限提交准备文书之后召开审前会议的形式进行争点的整理与固定。这些应全面的通过法律加以规定,并付诸于司法实践。同时,还要规定并落实相应的配套制度,包括当事人失权制度、当事人证据收集权保障制度、法官释明制度等,以确保争点整理制度的完整性,并保障该制度在司法实务中得以切实适用。(本文来源于《青岛大学》期刊2009-04-27)

张清军,鲁俊娜[6](2008)在《基于土地储备制度的河北省农居点整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分析了当前农居点用地现状和问题,指出农居点用地在盲目扩张的同时,内部闲置土地增多是突出的问题。结合当前农居点用地现状和问题,提出在农居点整理中土地储备制度的具体运行程序,确保农居点规模的逐步缩减。(本文来源于《安徽农业科学》期刊2008年26期)

刘晓岚[7](2008)在《我国争点整理制度完善的构想》一文中研究指出争点整理在整个纠纷解决过程中居于基础地位,是审前准备的结论性活动,属于审前准备程序的核心程序。我国的争点整理制度尚有不足,有待改进。应从建立强制答辩制度、证据交换规则、审前会议制度、举证时限制度、法官释明权制度这五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的争点整理制度。(本文来源于《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8年02期)

连品方[8](2007)在《争点整理程序与即决判决制度的确立》一文中研究指出争点整理程序是即决判决的前提,而即决判决的过滤案件功能实现了争点整理程序的部分制度目的,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我国的争点整理程序虽有不足,但已具备争点整理功能,且有不断完善之趋势,然而却没有即决判决制度与之配套,导致案件无论繁简、是否存有争议,均须通过庭审程序方可作出判决。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机械烦琐,无法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制约了争点整理程序的部分制度功能,浪费了诉讼资源,因此,我国有必要确立即决判决制度。(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5期)

争点整理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从国内外民事诉讼争点整理制度的现状入手,分析我国民事诉讼争点整理制度存在的缺陷。为完善该制度,以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对策:采取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完善争点整理制度本身及相关辅助制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争点整理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王旭,孙正君.重塑工匠精神:争点整理技术改进与制度完善[C].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上)——全国法院第28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2017

[2].邓丽军.浅析我国民事诉讼争点整理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5

[3].胡亚球.民事诉讼制度进化中的争点整理程序[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

[4].吴婧丽.争点整理制度的完善[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1

[5].扈琳.论民事审前程序中的争点整理制度[D].青岛大学.2009

[6].张清军,鲁俊娜.基于土地储备制度的河北省农居点整理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8

[7].刘晓岚.我国争点整理制度完善的构想[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8].连品方.争点整理程序与即决判决制度的确立[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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