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供电照明防火设计与研究戴寿铭

高层建筑消防供电照明防火设计与研究戴寿铭

关键词:应急照明供电电缆电线灯具控制设计

引言:人们在享受着现代文明发展带来的物质成果的同时,各种风险也伴随而来,高层建筑给人们带来舒适感的同时,火灾发生时逃生的几率也在下降。消防应急供电照明作为现代建筑的一个重要安全设施,能明显提高救援逃生的可能性。而设计工作,作为消防供电照明系统质量控制的第一道关口,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文件操作执行,切不可私自修改设计标准。国家规范文件主要有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一应急照明供电设计

建筑供电系统主要有两大类型,即为建筑提供照明以及动力的强电设备和具有传递信息与控制信号功能的弱电设备。根据供电的可靠性以及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不同,建筑消防的要求也就相应不同。需要合理设计建筑供电方式,以保障建筑供电照明系统的防火能力。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应该由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确保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无法供电时,另一个电源应能提供正常供电,并能通过自动或手动切换装置实现另一个电源继续供电;二级负荷宜由两回路供电,也就是当负荷较小或者当第二回路有问题时,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可以由第一回路专用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且供电电压通常大于6kV;三级负荷(对中断供电没有特殊要求)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相对较低,允许较长时间停电,因此可用单回线路供电;根据供电负荷,合理配置建筑供电照明供电方式,保证建筑消防功能。此外,专用消防电源应当单独接入建筑供电系统,同时需要由应急电源与主电源构成,两者应采用自动切换的方式,当主电源发生故障时,应急电源就能够主动给消防设备供电。

对于应急照明的电源供电主要有来自电力网有效的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线路和蓄电池组,包括灯内自带蓄电池、集中设置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另外还有应急发电机组。也可以采用两种方式的组合作为电源。

二应急照明电缆电线设计

2.1材料选择

照明电缆电线是照明系统的桥梁。作为应急照明,首先应保证电缆电线的质量。火灾中电缆电线的燃烧会加重火情,扩散有毒气体,不利于火灾逃生。因此,在高层建筑设计照明电缆电线系统时应选用阻燃型低烟无卤环保电缆电线,对消防或重要负荷配电应选用矿物绝缘防火电力电缆,以尽量减少因电缆绝缘及护套的燃烧引起的烟雾及有毒气体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2.2布线设计

电线电缆在槽盒布线时,应考虑散热因素,宜采用金属槽盒。电力与非电力电线电缆宜分开布线,在同一电缆槽盒内布线时,应采取隔离措施。阻燃电线电缆和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可在同一电缆槽盒内布线。消防配电系统引至消防设备的两路消防专用线路,可在同一电缆槽盒内两侧布线。在同一电缆槽盒内的电缆,当其非金属材料容量大于14L/m时,宜采用隔离措施。

电线电缆在吊顶或地板内布线时,应采用金属管、金属槽盒布线。电线电缆明布线时,在一类建筑中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槽盒布线,在二类建筑中宜采用金属管或金属槽盒布线。电线暗布线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阻燃刚性可挠塑料导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体结构内。消防设备线路暗布线时,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矿物绝缘电缆可采用支架或沿墙水平明布线,沿墙垂直布线时,地面上部分宜设隔离防护措施,防护高度不应小于1.8m。

三应急照明灯具设计

应急照明应选用快速点燃的光源。应采用如白炽灯、卤钨灯、荧光灯,此类灯具在正常照明断电时可在几秒内达到标准流明值;对于疏散标志灯可采用发光二极管(LED),而采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达不到上述要求。

对于备用照明灯一般设置于墙面或顶棚上,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低于180min(避难层、直升机停机坪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60min),并满足正常工作照度要求;消防疏散照明灯具一般设置于墙面或顶棚上,其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30min,照度不低于5LX;安全出口标志灯具一般设置于安全出口上方,疏散指示标志灯具一般设置于疏散通道及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或地面上,其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30min,标志灯主标界面表面高度不低于15cd/㎡,不高于300cd/㎡。

为了满足防火与照明要求,对灯具的设计也有一定的要求。电路中每一单相分支回路安装的灯具数量,当回路电流应小于16A,光源数量应低于25个;普通灯具间隔应大于30cm,高热灯具间隔应大于50cm等,应急照明灯以及疏散标志灯均需要采用玻璃或者不易燃烧等材质做保护罩。

四应急照明系统的控制

应急照明系统是针对人员的疏散、逃生要求而设计的,因而在进行应急照明电气设计时要处处注重消防安全要求,从电源控制线路方式和灯具控制方式两方面着手,严格区分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的线路、配电箱及其他相关配置,保证应急照明线路的安全可靠性。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控制方式。在火灾事故中,正常照明电源的切断方式由内部全切和局部分区切断方式。与此相对应的,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启动方式也有全部启动和部分启动方式。一般电网备用电源的启动与消防动力电源动作一致,但应与发电机组或蓄电池组综合考虑,以保证消防应急照明的要求。

消防应急灯具控制方式。集中供电式灯具和组合式应急灯应按建筑防火分区划分控制区域,不宜跨越分区,同时应与正常照明部分分别控制与保护。无论采用何种电源供电方式,持续性和非持续性灯具附近都不可设有闭锁应急照明灯断电启动的开关及装置和可以关断应急照明状态的任何开关。许多建筑为生活便利,在应急照明线路上随意设置各种功能的开关或节电器,虽然设计和施工都符合要求,但只要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则应急照明系统就形同虚设,留下安全隐患。

结语

综上所述,消防应急供电照明系统的设计是非常复杂而重要的,应急照明系统的好坏不仅体现了一个设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也体现了对人们生命财产的重视程度。作为电气系统设计人员,对应急照明的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的有关专业知识剖析清楚,正确理解,才能在实际电气系统的设计中运用得妥当,运用最低成本实现最优、最安全、最有效的设计方案。

参考文献

[1]XJJ068—2014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

[2]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3]王剑秋.对建筑应急照明设计的探讨,《中华民居旬刊》,2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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