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关系论文-王清粤

道德关系论文-王清粤

导读:本文包含了道德关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治,德治,宏观调控,微观治理

道德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王清粤[1](2019)在《从法律与道德关系原理看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法学研究历史上及现代社会秩序建构上的重点问题,需要将其放入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加以考察。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需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进行重新审视,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是并存的,这赋予了这一命题在新时代下的特有内涵。结合社会实际,需考量法治与德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力量分配问题,在宏观调控领域和微观治理领域作出不同的制度安排,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全面而有力的支撑。(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1期)

李帆[2](2019)在《哈特法律和道德关系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与道德是推动社会有序运作、协调稳定发展的两大基本手段,二者在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作用上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那么如何理解法律与道德关系,以及如何平衡协调运转法律与道德关系,一直是法学和伦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国家运行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聚焦于哈特的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分析和梳理其思想的逻辑体系,以此为基础展现哈特的法律道德观念,明晰其法律与道德之间关系理论。文章结构主要分为叁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哈特的简要介绍以及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简述。哈特身为实证主义法学家,受到边沁功利主义思想和奥斯丁法律命令说的影响,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梳理,从而对哈特的思想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与把握。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哈特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理论,主要包括哈特关于法律和道德的区分研究;通过对语言哲学和实证主义法学的阐述以及哈特与富勒、德沃金的论战,对哈特关于法律与道德相分离的思想加以分析;以自然法的最低限度为核心对哈特关于法律中道德因素加以说明;基于哈特与德夫林的论战,阐述了哈特关于道德能否被强制的问题。在分析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基础上,本文最后一部分阐述了哈特法律和道德理论的价值意义,认为哈特不仅拯救了实证主义法学,重新确立了实证主义法学的地位,使其重新焕发光彩,成为西方法理学史上一个引人注目的学派,而且希冀从中吸取有益的成分能够对目前的法律实践有指导作用。(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期刊2019-06-01)

李友广[3](2019)在《政治的去道德化努力——韩非对政治与道德关系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战争四起、社会动荡的诸子时代,政治的正当性与有效性是诸子无可回避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与儒家对于道德在政治治理与政治行为中之价值的充分肯定而表现出的泛道德化倾向不同,也与道家因对"道"的推崇与服膺而对政治治理与社会管理的理解呈现为一种超道德化的立场不同,有鉴于对人性的不信任及道德在政治运作当中所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韩非的思想彰显了一种去道德化的政治理论建构之努力。当然,关于道德、习惯与法律,我们应以辩证的眼光看待它们,并让其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本文来源于《哲学动态》期刊2019年02期)

李露露[4](2019)在《当代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一直都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话题,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一系列负面效应必然引起人们对伦理道德的反思。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关系紧密,科学技术促进伦理道德的发展,伦理道德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规范与引导。但科技发展也在不断挑战着伦理道德标准,引发伦理道德失范。从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关系现状、影响因素及二者发展趋势来阐释它们之间既和谐又冲突的矛盾关系,最终得出科技是中性的结论,其发展结果受人类伦理道德的指导和约束,唯有这样才能真正造福人类。(本文来源于《大庆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舒坤尧,王智[5](2018)在《市场经济中的道德文化研究——评《经济伦理学:经济与道德关系之哲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伦理学:经济与道德关系之哲学分析》是研究经济伦理学的学术着作。作者王小锡从叁个角度对经济与道德关系进行了哲学分析。一是探讨了商业伦理、经济德性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重要要素的基本规律,力图揭示商业伦理、经济德性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之间的逻辑机制,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独到的依据和理念;二是系统总结了我国企业道德的建设状况,探讨了我国企业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企业道德建设的规律和路径;叁是通过对我(本文来源于《广东财经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钱焕琦,王燕[6](2018)在《论学校教育中的道德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道德关系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由经济关系所决定,并且按照一定的道德观念、道德原则和规范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1])。利益是道德关系的基础,各种道德现象和道德活动都是基于利益关系产生的。正是因为交往双方的行为会涉及如何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从而可以根据一定的道德准则对其进行道德评价。所以,利益调节是道德关系的核心。与一般的人际调节相比,道德关系中矛盾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通过强制性约束,而是通过社会舆论、榜样(本文来源于《教育伦理研究》期刊2018年00期)

周品洁[7](2018)在《艺术与道德关系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艺术与道德的关系是美学领域经典话题,诺埃尔·卡罗尔的论文《艺术与道德领域》从认识论、本体论、美学的叁个视角出发,论证了艺术与道德之间自然的关系,也精致化了这样一种常识:对艺术作品做道德评价是正当的。本文想做进一步的发挥,在前人基础上再讨论艺术与道德关系的几个相关问题:1.艺术有没有"善"的必然性?;2.艺术作品中的道德内容对艺术主体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艺术活动同单纯的道德启蒙、教育有什么区(本文来源于《中国研究生》期刊2018年06期)

贡桑德吉[8](2018)在《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法律与道德关系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与道德关系在建设良好秩序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其存在的关系要给予深入的分析。因此,本文针对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法律与道德关系做出了将进一步探究,对道德与法律的联系、法律与道德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法治与道德的结合给出了详细的分析。有益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维护秩序。(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6期)

李金龙,张晨昕[9](2017)在《习练健身气功与涵养道德关系之伦理学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健身气功是我国传统体育养生文化的活化石,涵养道德是它一以贯之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品格,在为当今广大习练群众树立全面正确的健身观和道德观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从伦理学视角,运用文献资料和逻辑思辨的方法对习练健身气功与涵养道德关系进行了分析。作者结合道德修养理论深入反思和考问当前二者关系已有认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指出:从道德修养自身发展主体性和复杂性特点上考察,涵养道德是练功不可替代的"应然之则"而非"必然之果";由于健身气功调心要素与涵养道德在方法体系、核心内容及目的上存在本质差异,调心作为中介的练功活动并不能直接对习练者产生涵养道德的作用;基于道德广狭义二分论中广义道德与狭义道德的折射关系,练功实际上是广义道德体悟基础上理解和认同狭义道德的过程,其优势在于为个人内在德性生活和精神空间的日趋扩大提供滋养,同时为规约化的狭义道德自觉认同和践行打下深厚的道德信念基础。(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6期)

孔伊扬[10](2017)在《法律与道德:我们如何选择——由一段话引起的对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由胡适先生的一段话引起了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思考。法律和道德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只有坚持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并重,才能真正建设一个有秩序、有人情味的国家。(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7年30期)

道德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律与道德是推动社会有序运作、协调稳定发展的两大基本手段,二者在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作用上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那么如何理解法律与道德关系,以及如何平衡协调运转法律与道德关系,一直是法学和伦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国家运行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聚焦于哈特的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分析和梳理其思想的逻辑体系,以此为基础展现哈特的法律道德观念,明晰其法律与道德之间关系理论。文章结构主要分为叁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哈特的简要介绍以及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简述。哈特身为实证主义法学家,受到边沁功利主义思想和奥斯丁法律命令说的影响,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梳理,从而对哈特的思想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与把握。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哈特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理论,主要包括哈特关于法律和道德的区分研究;通过对语言哲学和实证主义法学的阐述以及哈特与富勒、德沃金的论战,对哈特关于法律与道德相分离的思想加以分析;以自然法的最低限度为核心对哈特关于法律中道德因素加以说明;基于哈特与德夫林的论战,阐述了哈特关于道德能否被强制的问题。在分析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基础上,本文最后一部分阐述了哈特法律和道德理论的价值意义,认为哈特不仅拯救了实证主义法学,重新确立了实证主义法学的地位,使其重新焕发光彩,成为西方法理学史上一个引人注目的学派,而且希冀从中吸取有益的成分能够对目前的法律实践有指导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道德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1].王清粤.从法律与道德关系原理看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发展[J].法制博览.2019

[2].李帆.哈特法律和道德关系问题研究[D].山西大学.2019

[3].李友广.政治的去道德化努力——韩非对政治与道德关系之思考[J].哲学动态.2019

[4].李露露.当代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刍议[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9

[5].舒坤尧,王智.市场经济中的道德文化研究——评《经济伦理学:经济与道德关系之哲学分析》[J].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18

[6].钱焕琦,王燕.论学校教育中的道德关系[J].教育伦理研究.2018

[7].周品洁.艺术与道德关系的探讨[J].中国研究生.2018

[8].贡桑德吉.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法律与道德关系再研究[J].法制博览.2018

[9].李金龙,张晨昕.习练健身气功与涵养道德关系之伦理学思考[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

[10].孔伊扬.法律与道德:我们如何选择——由一段话引起的对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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