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非给付不当得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特殊的非给付型不当得利,证明责任
非给付不当得利论文文献综述
张江莉,亓培冰[1](2010)在《非给付型不当得利证明责任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诉讼中不当得利要件事实,尤其是受益人获益是否存在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在司法实务中多有争议。一般而言,该证明责任应当由不当得利返还请求人承担;在权益侵犯型不当得利中由受益人承担;而在一方主张为非给付、一方主张为给付的特殊不当得利案件中,仍应当由请求人提出初步证据,但可以适当降低其证明标准。(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0年04期)
万明元[2](2010)在《非给付不当得利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受益基于受损者的给付以外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对非给付不当得利之债进行调整,在理论上应采非统一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类型化,将不当得利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采此种理论肯定了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意义,证明了其是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及发展过程的。其后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上具体讨论非给付不当得利的各种类型、构成要件和效力,重点讨论了给付与非给付不当得利在生成上以及证成基础上的不同:构成要件上,给付与非给付不当得利利益、损害之范围界定是基本统一的,因果关系、无法律上原因的认定是依照类型化进行区分的。因果关系的认定:给付型不当得利,采纳给付说;非给付型不当得利,采纳非统一说,不仅采用事实判断还辅以价值判断。无法律上原因的认定:给付型不当得利,为给付原因之欠缺;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为财产归属之正当性的欠缺。在效力上,非给付不当得利之债的主体的确定、返还范围的确定直接受受利益与受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判定影响,其返还范围因受益人的主观状态是善意恶意也有很大的不同,对第叁人的返还义务也进行了探讨。因非给付不当得利在理论以及实务中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在立法上应对不当得利制度的内容予以充实丰富,使非给付不当得利在立法上能更为完善,在适用上更为严谨。(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0-04-01)
非给付不当得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受益基于受损者的给付以外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对非给付不当得利之债进行调整,在理论上应采非统一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类型化,将不当得利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采此种理论肯定了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意义,证明了其是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及发展过程的。其后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上具体讨论非给付不当得利的各种类型、构成要件和效力,重点讨论了给付与非给付不当得利在生成上以及证成基础上的不同:构成要件上,给付与非给付不当得利利益、损害之范围界定是基本统一的,因果关系、无法律上原因的认定是依照类型化进行区分的。因果关系的认定:给付型不当得利,采纳给付说;非给付型不当得利,采纳非统一说,不仅采用事实判断还辅以价值判断。无法律上原因的认定:给付型不当得利,为给付原因之欠缺;非给付型不当得利,为财产归属之正当性的欠缺。在效力上,非给付不当得利之债的主体的确定、返还范围的确定直接受受利益与受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判定影响,其返还范围因受益人的主观状态是善意恶意也有很大的不同,对第叁人的返还义务也进行了探讨。因非给付不当得利在理论以及实务中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在立法上应对不当得利制度的内容予以充实丰富,使非给付不当得利在立法上能更为完善,在适用上更为严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非给付不当得利论文参考文献
[1].张江莉,亓培冰.非给付型不当得利证明责任辨析[J].法学杂志.2010
[2].万明元.非给付不当得利研究[D].吉林大学.2010
标签: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 特殊的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