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犯罪论文-邵劼

上位犯罪论文-邵劼

导读:本文包含了上位犯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洗钱罪,上位犯罪

上位犯罪论文文献综述

邵劼[1](2009)在《我国洗钱罪的上位犯罪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发展,洗钱犯罪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的一颗毒瘤,其不仅影响了国家的金融体系安全,更从深层次动摇了国家立法的权威和国家安全。从我国司法实践中看,虽然自1997年刑法设立了这一罪名,但直到2004年才出现首例洗钱案,这与现实日趋严重的洗钱犯罪不相符合,更与国际法不断扩大洗钱罪上位犯罪,增强对此类犯罪的有效打击及预防不相符合。因此,本文以上位犯罪为切入点,从国际、国内立法着手分析,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空白点指出立法上的不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以时间为脉络,理清洗钱犯罪的渊源,明确反洗钱的意义,由此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从而寻求洗钱罪上位犯罪立法完善的依据,厘清其与刑法分则中其他罪名的差异。本文由引言、正文和小结组成。其中正文又分叁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主要从立法上,通过与国际法的比较,自身涉及具体罪名的梳理,结合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空白点,指出我国现行洗钱罪的上位犯罪仍较为狭窄,需要进一步扩大。第二部分,主要以时间为脉络,理清洗钱犯罪的渊源,明确反洗钱的意义,由此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从而寻求洗钱罪上位犯罪立法完善的依据。第叁部分,主要根据上述分析的依据,对洗钱罪上位犯罪的完善提出相关的建议,并厘清洗钱罪与刑法分则中其他罪名的差异。(本文来源于《复旦大学》期刊2009-10-20)

孟晶[2](2009)在《洗钱犯罪上位犯罪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比我国洗钱犯罪上位犯罪的范畴与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及专业组织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指出我国类别列举法立法模式确定的上位犯罪范畴存在的缺陷。为了全面履行国际法义务、打击洗钱活动、控制严重的上位犯罪,本文在分析上位犯罪立法理论基础、扩大沈钱犯罪上位犯罪范畴、完善相关立法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对我国洗钱犯罪的立法情况作了总体介绍。我国洗钱犯罪由叁个罪名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第叁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及第叁百四十九条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第一节对叁类罪名及其关系加以具体阐明。第二节重点关注洗钱犯罪上位犯罪的立法方法以及依此确定的洗钱犯罪上位犯罪具体范畴,并对洗钱犯罪上位犯罪规定中表现出的问题加以具体分析。第二章选取了国际视野,考察我国洗钱犯罪上位犯罪立法。立足于我国签署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与犯罪收益有关的洗钱、没收和国际合作示范法》以及金融特别工作小组40项建议及9项特别建议,对我国刑法中的洗钱罪上位犯罪加以对照比较,指出其中存在的不符之处,并具体分析我国洗钱罪上位犯罪采用的特别指定方法的弊端。第叁章介绍了国际公约及专业性国际组织的规范性文件提供的洗钱犯罪上位犯罪立法模式,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经验,在此基础上探讨适合我国的立法模式,从而对洗钱犯罪的上位犯罪范畴加以扩展,全面履行我国的国际法义务,发挥打击洗钱对上位犯罪的规制作用。第四章主要是对洗钱犯罪上位犯罪立法模式的具体运用。根据我国现有洗钱犯罪上位犯罪存在的不足以及我国承担的国际法义务,综合运用重罪标准法和特别罪名列举法的立法模式,对上位犯罪的应然范畴加以探讨。第五章探讨了影响洗钱犯罪上位犯罪范畴的几种特殊情形,包括双重犯罪管辖原则、主体和客观行为的特殊性对上位犯罪范畴的影响,进一步探讨洗钱犯罪上位犯罪应当涵盖的行为。(本文来源于《复旦大学》期刊2009-04-30)

上位犯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通过对比我国洗钱犯罪上位犯罪的范畴与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及专业组织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指出我国类别列举法立法模式确定的上位犯罪范畴存在的缺陷。为了全面履行国际法义务、打击洗钱活动、控制严重的上位犯罪,本文在分析上位犯罪立法理论基础、扩大沈钱犯罪上位犯罪范畴、完善相关立法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对我国洗钱犯罪的立法情况作了总体介绍。我国洗钱犯罪由叁个罪名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第叁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及第叁百四十九条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第一节对叁类罪名及其关系加以具体阐明。第二节重点关注洗钱犯罪上位犯罪的立法方法以及依此确定的洗钱犯罪上位犯罪具体范畴,并对洗钱犯罪上位犯罪规定中表现出的问题加以具体分析。第二章选取了国际视野,考察我国洗钱犯罪上位犯罪立法。立足于我国签署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与犯罪收益有关的洗钱、没收和国际合作示范法》以及金融特别工作小组40项建议及9项特别建议,对我国刑法中的洗钱罪上位犯罪加以对照比较,指出其中存在的不符之处,并具体分析我国洗钱罪上位犯罪采用的特别指定方法的弊端。第叁章介绍了国际公约及专业性国际组织的规范性文件提供的洗钱犯罪上位犯罪立法模式,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经验,在此基础上探讨适合我国的立法模式,从而对洗钱犯罪的上位犯罪范畴加以扩展,全面履行我国的国际法义务,发挥打击洗钱对上位犯罪的规制作用。第四章主要是对洗钱犯罪上位犯罪立法模式的具体运用。根据我国现有洗钱犯罪上位犯罪存在的不足以及我国承担的国际法义务,综合运用重罪标准法和特别罪名列举法的立法模式,对上位犯罪的应然范畴加以探讨。第五章探讨了影响洗钱犯罪上位犯罪范畴的几种特殊情形,包括双重犯罪管辖原则、主体和客观行为的特殊性对上位犯罪范畴的影响,进一步探讨洗钱犯罪上位犯罪应当涵盖的行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上位犯罪论文参考文献

[1].邵劼.我国洗钱罪的上位犯罪研究[D].复旦大学.2009

[2].孟晶.洗钱犯罪上位犯罪研究[D].复旦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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