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消费者论文-左艺卉,毛劲歌

银行消费者论文-左艺卉,毛劲歌

导读:本文包含了银行消费者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银行消费者投诉处理,银行业监管

银行消费者论文文献综述

左艺卉,毛劲歌[1](2019)在《浅谈国外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举措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自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速度逐渐加快,银行消费者在银行业乃至金融市场中发挥的主体作用也越来越显着,同时,各种侵害银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呈现出多样化、高频率的发展趋势。保护银行消费者权益不仅是商业银行树立口碑、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必要措施,更是实现银行业有序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基础性措施。本文列举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在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并探讨这些举措给我国带来的启示。(本文来源于《中国管理信息化》期刊2019年18期)

杨丙惠[2](2018)在《新时期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业在发展方向上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这对于银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也不断增加,从而产生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当银行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通常情况下主要是因为体制或者是制度方面存在问题,同时我国没有对银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相应的法律政策。本文主要基于新时期背景下,对银行消费者保护机制的有效构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合理的参考依据。(本文来源于《现代商业》期刊2018年23期)

齐立文,周羽中[3](2018)在《移动支付下银行消费者法律保护的困境与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移动支付方式引发了支付领域的变革;与此同时,新的消费领域、消费模式甚至是消费习惯都与传统消费存在差异,由此便引发了消费层面的变革。但在当前,银行消费仍是主流的消费模式,而银行消费者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甚至足以影响整个经济进程。尤其是我国当前经济处于弯道超越期,维护银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十分必要。针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有必要采取法律措施,从立法层面、机构层面以及司法救济层面中现有的困境出发,探寻完善我国银行消费者法律保护的出路。(本文来源于《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张琦[4](2018)在《我国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业银行作为我国主要的金融机构,在国家经济发展和金融业秩序维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银行经营各类金融产品,向各类型消费者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是一类较为特殊的行业。随着我国金融领域立法完善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新型银行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的案例越来越多,这无不凸显当前我国在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制度建设、配套法律法规完善、监管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国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等已经很难全面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多涉及银行消费者权利的案件实际上存在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在我国大力改革和完善法律体系的今天,研究银行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及其制度建设也就成为了重中之重。本研究一方面充分总结国外发达国家在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从中吸取对完善我国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具有借鉴价值的基本法律条款、监管制度、立法启示等,以达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目的,在我国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具有经验借鉴价值;另一方面,结合我国当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即银行消费者安全权得不到保障、银行消费者的知情权实现不足、银行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损害,结合我国当前法制建设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探讨这些问题的解决对策,为我国在改革和创新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层面的实践提供建议指导。(本文来源于《长春理工大学》期刊2018-06-01)

林秀蓉[5](2018)在《邮储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06年底银行业向外资全面开放以来,尤其是2012年"一行叁会"分别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部门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2015年11月13日,我国第一个全面、系统、效力层级最高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在金融领域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一行叁会"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有益补充。目前,我国银行业消费者权(本文来源于《中国邮政》期刊2018年05期)

齐立文[6](2018)在《支付宝、微信支付下银行消费者法律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支付宝、微信等移动互联方式的兴起引发了支付领域的变革。新的消费模式、消费习惯以及消费能力与传统消费截然不同,这就引发了消费层面的改革。银行消费仍是主流消费模式,银行消费者在其中不可避免地充当重要角色,甚至可以影响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尤其是我国当前经济处于转型时期,维护银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重要。针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有必要采取对应的法律措施,从立法体系、保护机构、司法救济叁方面就银行消费者法律保护的现状加以分析和评述,从规范、监管、司法保护叁个层面分析对我国银行消费者法律保护的路径选择。(本文来源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1期)

杜景南,黄德春[7](2018)在《中国互联网银行消费者接受度的指标评价研究——基于人工神经网络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在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从客户因素、互联网银行因素和社会因素等方面构建包括28个影响互联网银行接受度的指标体系,对我国的小微企业主、商业银行高管和个人客户发放调查问卷。利用人工神经网络模型对有效的1136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影响客户接受互联网银行的因素中账户安全是客户考虑的最重要因素,相对重要性为最高的18%;其次是客户对互联网银行优势的了解程度,相对重要性占16%;客户对互联网银行借款人风险的考量也是影响其是否接受互联网银行的重要因素,相对重要性占比为14%;客户对民间征信的态度也占了相对重要性的12%。而手机功能、辅助功能、制度、操作等指标相对不那么重要。各指标的作用方向表明,互联网银行的产品和服务越是安全、优势越明显、风险越低、征信越完全、风险偏好越高,那么客户就越倾向于接受互联网银行。相比之下,手机功能、辅助功能、制度、操作等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较低。(本文来源于《南京社会科学》期刊2018年02期)

孙萍[8](2016)在《我国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主要针对我国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进行探究,针对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几点有效的法律制度改进方法,希望能够有效的促进银行业的发展以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9期)

张蕾[9](2016)在《浅谈“互联网+”时代银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银行业积极布局"互联网",加快业务转型。然而互联网金融业务独特的运行模式亦带来了特殊的风险,银行消费者(客户)权益保护工作面临新挑战。本文分析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面临的主要风险,对银行业如何主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一些具体建议。(本文来源于《现代金融》期刊2016年05期)

赵娜[10](2016)在《我国银行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银行消费者的法律利益是一种新的权利,现有的相关法机制并不能起到真正有效的保护作用,怎样加强我国银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成为一大难题。我国2014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对金融消费者也要进行保护,但该法对金融消费者仅做出了笼统、抽象的规定,对金融消费者的信息权益的保护仍然存在着许多缺陷与不足,并没有详细论述如何对银行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银行消费者知情权主要包括银行理财商品的知情权、对交易过程的知情权、对监管政策和信息的知情权、以及对相关银行知识的知情权,银行消费者要求公平自由、及时迅速、准确真实的获取信息,而我国对银行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信息不对称、金融监管理论与消费者保护的冲突、披露义务的内容及程序性保障不足。银行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要求银行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国银行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受到的侵害来自于各个方面,原因是银行的不规范劝诱行为、格式条款的不当适用、监管机制的不健全,这些侵害主要源于立法的不完善,我国虽然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中对适当性规则的内容作了规定,但效力层级太低影响较小、制度规范缺乏体系化、责任承担、赔偿标准模糊,这些都不利于银行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保护。银行消费者安全权的重要内容是适格性监管制度,该制度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了分级,将消费者纳入零售客户概念里,根据分级不同,银行推荐的产品、金融机构提供的保护及赔偿额标准也就有所区分,但该种制度仍存在一定的缺陷,如信贷领域的适格性监管薄弱、监管手段缺乏等等都使银行消费者的安全权受到侵害。消费者在与银行达成交易时,所透露的个人隐私信息量巨大,如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信用信息、消费习惯及在业务订立过程中的其他个人相关信息等,因此,对银行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极为重要,目前没有专门的立法来保护个人信息,对金融机构收集、使用、处理并交换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约束上不够清晰、明确,且对违法泄漏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较弱不能使银行消费者真正拥有隐私权。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对银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我国应该借鉴国外成熟有效的理论,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比较信息的披露、强化主动提示制度和银行信息的披露,并且还要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和管理,明确银行对银行消费者的责任,完善银行监管制度。(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6-05-01)

银行消费者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业在发展方向上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这对于银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也不断增加,从而产生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当银行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通常情况下主要是因为体制或者是制度方面存在问题,同时我国没有对银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相应的法律政策。本文主要基于新时期背景下,对银行消费者保护机制的有效构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合理的参考依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银行消费者论文参考文献

[1].左艺卉,毛劲歌.浅谈国外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举措及启示[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9

[2].杨丙惠.新时期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J].现代商业.2018

[3].齐立文,周羽中.移动支付下银行消费者法律保护的困境与出路[J].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报.2018

[4].张琦.我国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18

[5].林秀蓉.邮储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刍议[J].中国邮政.2018

[6].齐立文.支付宝、微信支付下银行消费者法律保护研究[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

[7].杜景南,黄德春.中国互联网银行消费者接受度的指标评价研究——基于人工神经网络的实证研究[J].南京社会科学.2018

[8].孙萍.我国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分析[J].法制博览.2016

[9].张蕾.浅谈“互联网+”时代银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J].现代金融.2016

[10].赵娜.我国银行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D].安徽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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