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责任机制论文-林中明,成起萱

损害赔偿责任机制论文-林中明,成起萱

导读:本文包含了损害赔偿责任机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协议书,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赔偿,损害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司法职能,矿物加工

损害赔偿责任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林中明,成起萱[1](2019)在《一份特殊的四方协议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林中明 通讯员成起萱)日前,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与该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以及新轮、鼎发(均为化名)两家公司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四方确定由两家公司共同承担污染物处置费、鉴定费、应急费用、检测费用共计200余万元;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对应急处置、后续处(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8-13)

刘静,Michael,G.Faure,胥国一[2](2019)在《核事故损害赔偿机制的比较法研究:中国、日本和国际责任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1年,日本核事故发生后,核损害赔偿体系应如何改进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包括责任规则、保险以及政府参与在内的赔偿体系旨在使受害者获得充分赔偿的前提下不影响核电事业的发展。国际上核事故赔偿机制始于20世纪60年代,但是还未囊括一些(潜在的)"核能大国"。日本和中国的核损害赔偿机制直到最近才受到关注。一方面,这篇论文致力于将国际机制与日本和中国的体系进行实证比较研究;另一方面,以经济效率为目的进行规范性分析,以此来考察这些体系的效率以及为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本文来源于《私法》期刊2019年01期)

段小兵[3](2018)在《论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利益平衡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与"传统损害"相比,生态损害有公益性强、损害巨大的特点,对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有更强烈的采取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立法理由,但同时应当辅以一定的兼顾责任人经济利益和社会经济利益的利益平衡机制。对生态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在比较法上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两种立法模式,后者是比较法上的发展趋势。我国现行法律对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在解释论上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归责原则模式,但在利益平衡机制方面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应当继续完善相关减免责任制度和责任社会化制度,以实现制度体系的协调和公平。(本文来源于《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张乐[4](2016)在《责任保险在多元化的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机制中的地位》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社会处于风险社会,职业伤害、食品安全、交通事故、产品缺陷、环境污染等大规模侵权事件频发,现有的传统侵权损害赔偿方式已不能实现对此类事件造成的损害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济。为应对大规模侵权事件造成的损害,多元的赔偿机制随之形成,包括设立赔偿基金制度、借助社会保险制度及推行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在这些机制并存的前提下,多元赔偿机制之间应当适用的模式即应当以何种赔偿制度为主导,成为大规模侵权赔偿领域面对的新的课题。在对国外相关领域的实践进行分析和借鉴的基础上,梳理出国内外学者之间对此问题的观点基本有两种:主张以设立赔偿基金为主导或主张以责任保险制度为主导。结合我国社会实际,围绕责任保险自身的机制特征,从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多元赔偿机制中作为主导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正当性角度论证,得出结论:多元赔偿机制应当以责任保险为主导。(本文来源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2期)

刘炫麟[5](2015)在《乡村医生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分解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侵权责任法》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基础上拓宽了赔偿项目并提高了赔偿标准,这使得在农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医疗损害赔偿的风险明显增加,并在实践中产生了乡村医生推诿病人、患者"看病更难更贵"等多种弊端,因此国家有必要构建适宜的风险分解机制以平抑或者消除这些弊端。通过对目前医疗责任保险、互助金、基金以及医疗责任保险与基金混合四种模式在资金的筹集与总量、保护力度和操作可行性叁个方面的考察和分析,认为基金模式更具优越性,但亦须在其筹集、管理和赔付叁个方面进行必要的优化设计。(本文来源于《中国卫生法制》期刊2015年05期)

杨春治[6](2014)在《论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医学作为一门实用科学在整个人类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保障人类健康、延长人类寿命大有裨益;但是医学同样还是一门不断摸索前进的科学,人类基因的不断变异、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身体机能的因人而异,都使医学在发挥作用中面临巨大的挑战。在此过程中,医疗损害的发生在所难免。医疗损害的严重后果往往会超过侵害人的承受能力,但靠传统的侵权责任赔偿无法填补医疗损害,所以,顺应时下多元化救济的理念,实现责任风险的分散化,建立多元化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机制已为必然之势。(本文来源于《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3期)

卢笛[7](2013)在《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机制的变革——以《侵权责任法》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侵权责任法》对我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进行了一系列变革,取得了一系列成效,有效地实现了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范围、赔偿标准与鉴定方式双轨制的统一,有利于权利的平等保护,实现了医疗损害责任法律的统一适用,维护了法制的权威。但变革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继续对《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完善,以更好地实现我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本文来源于《特区经济》期刊2013年04期)

杜东亚[8](2011)在《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机制的变革——以《侵权责任法》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医疗损害纠纷问题日益突出,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统一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在医疗损害赔偿范围方面规定了统一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在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方面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统一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在医疗损害鉴定方式方面规定了统一的司法鉴定方式,结束了原有的医疗损害赔偿双轨制并存的局面,这对于妥善处理医疗损害纠纷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求索》期刊2011年05期)

于文轩[9](2010)在《环境损害赔偿无过错责任原则与相关机制的协调》一文中研究指出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已获广泛认同,但是,对于该原则在环境损害赔偿领域的内涵和与其他机制的衔接和协调等问题,却存在不同的认识。明确这些问题,有助于为进一步的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提供理论支持,有利于应对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实践中面临的种种问题。(本文来源于《环境经济》期刊2010年08期)

于文轩[10](2009)在《环境损害赔偿无过错责任原则及相关机制的协调》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问题无疑已经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整个世界经济转型也是以环境为中心。全球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生存和发展,是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还面临很多发展的困难,但仍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节能、提高能效工作;大力发展核能;大力增加森林碳汇;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将推动哥本哈根会议取得积极成果。一时间,气候变化、低碳经济、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等成为媒体的热门话题。无论是绿色中国、气候变化峰会的目标也好;还是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的措施也罢,都可以归结为一个目标:为了人的发展。中国在环境保护领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刻不容缓。人人享有优美良好的环境,受害者得到充分有效的补偿,既是上述远大目标实现的基础起点,也是近期目标。看似微不足道,实则以小见大。本刊刊发一组专题文章以呼吁社会各界对此领域问题的关注。(本文来源于《法治论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6期)

损害赔偿责任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1年,日本核事故发生后,核损害赔偿体系应如何改进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包括责任规则、保险以及政府参与在内的赔偿体系旨在使受害者获得充分赔偿的前提下不影响核电事业的发展。国际上核事故赔偿机制始于20世纪60年代,但是还未囊括一些(潜在的)"核能大国"。日本和中国的核损害赔偿机制直到最近才受到关注。一方面,这篇论文致力于将国际机制与日本和中国的体系进行实证比较研究;另一方面,以经济效率为目的进行规范性分析,以此来考察这些体系的效率以及为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损害赔偿责任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1].林中明,成起萱.一份特殊的四方协议书[N].检察日报.2019

[2].刘静,Michael,G.Faure,胥国一.核事故损害赔偿机制的比较法研究:中国、日本和国际责任机制[J].私法.2019

[3].段小兵.论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利益平衡机制[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8

[4].张乐.责任保险在多元化的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机制中的地位[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5].刘炫麟.乡村医生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分解机制研究[J].中国卫生法制.2015

[6].杨春治.论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机制[J].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7].卢笛.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机制的变革——以《侵权责任法》为视角[J].特区经济.2013

[8].杜东亚.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机制的变革——以《侵权责任法》为视角[J].求索.2011

[9].于文轩.环境损害赔偿无过错责任原则与相关机制的协调[J].环境经济.2010

[10].于文轩.环境损害赔偿无过错责任原则及相关机制的协调[J].法治论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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