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中小股东,大股东侵害,权益保护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论文文献综述
朱甜甜,何成坤[1](2015)在《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件,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乃至整体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现代商业》期刊2015年12期)
梁梦遥,彭诗雨[2](2011)在《浅析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原因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中小股东权益被侵害成因分析得出主要由公司制企业股权高度集中、机构投资者机会主义倾向、中小股东股权分散、获取信息成本过高、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制度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几个方面构成,从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建立流通股股东参与决策和对公司业务运作情况的监督机制两个方面出发,得出调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确定政府的政策导向、加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强化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对策.(本文来源于《甘肃联合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期刊2011年S2期)
梁梦瑶,钟汝贤[3](2011)在《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原因及对策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中小股东权益被侵害成因分析得出主要由公司制企业股权高度集中、机构投资者机会主义倾向、中小股东股权分散、获取信息成本过高、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制度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几个方面构成,从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建立流通股股东参与决策和对公司业务运作情况的监督机制两个方面出发,得出调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确定政府的政策导向、加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强化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对策。(本文来源于《重庆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3期)
向红梅[4](2008)在《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及其保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是一个国际性问题,20世纪70年代前后,西方国家就已经开始完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有关制度和机构建设。中小股东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们的投资信心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十多年来,我国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出现了大量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事件,障碍了我国资本市场和整体经济的发展。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现状为基础,结合微观经济学中的边际成本、边际收益、博弈论和计量经济模型,主要研究了叁个问题:中小股东受侵害现象存在的必然性、中小股东监督行为和控股股东侵害行为分析以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对公司价值的影响,从而提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政策及建议。1、主要内容(1)绪论。(2)中小股东权益研究的理论基础及文献回顾,包括股东地位、委托代理理论、代理成本理论、关系契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以及国内外学者相关研究的文献回顾,为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现象存在的必然性提供理论基础和分析依据。(3)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现实分析,涉及了受侵害的主要表现及危害。(4)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经济行为分析,从实施经济行为的两大主体——中小股东和控股股东,对受侵害现象进行系统的博弈论和数理分析,探讨了影响中小股东监督行为及控股股东侵害行为的因素,揭示了中小股东受侵害的内在原因。(5)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实证分析,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将股权集中度、公司价值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纳入同一个体系,以我国沪深两市2004年~2006年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基础,通过多元线性回归进行实证分析,反映出我国中小股东所处的市场环境,揭示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影响因素。(6)完善我国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的对策。(7)研究的缺陷与展望。2、基本结论(1)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制度背景,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严重受侵害的事件层出不穷,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已经由公司管理层转为控股股东,侵害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并给中小股东、上市公司及全社会带来巨大影响。(2)本文从中小股东及控股股东两个行为主体对中小股东受侵害现象进行分析。一方面,由于股东监督“智猪博弈”的支付矩阵及监督成本的存在,存在唯一的纳什均衡,即(监督,不监督),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常常出现“搭便车”行为。另一方面,控股股东在实施经济行为时,如果控股股东侵害收益大于成本、中小股东监督成本大于收益时,存在纯战略纳什均衡,即(侵害,不监督),同时由于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相分离,控股股东倾向于侵害中小股东权益获取私有收益,有力解释了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侵害行为。(3)本文选取沪深两市2004年~2006年3535家上市公司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第一,上市公司对中小股东保护程度的不同会导致公司价值的显着差异,中小股东保护越好,代理成本越低,公司价值越高,并且其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远远高于其它因素;第二,股权集中度可以增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提高公司价值;第叁,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中小股东保护及公司价值存在区间效应,是一种U型关系,而第一大股东对其他股东制衡度的作用并不显着;第四,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离对公司价值的提升及中小股东的保护有一定的影响,独立董事的比例对中小股东保护起着积极影响,对公司价值的提升作用不明显。3、政策建议(1)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首先,寻求适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股权结构,尽可能缩小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差距,才能减少控股股东侵占行为带来的额外收益;培育有监督作用的大股东,并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其次,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包括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运作规则,发挥“叁会”应有职责。(2)建立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主要通过加强中小股东、中介机构、财经媒体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和约束,减少中小股东受侵害的可能性。(3)完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制度。根据国际证券立法的发展趋势及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健全中小股东保护的法律体系、完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强化和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加大对控股股东侵占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对中小股东的赔偿数额,从而减少上市公司声誉损失给中小股东带来的损失。(4)强化中小股东的维权意识。中小股东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降低中小股东的监督成本,提高对公司管理者及控股股东监督的质量和积极性,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西南大学》期刊2008-04-20)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通过中小股东权益被侵害成因分析得出主要由公司制企业股权高度集中、机构投资者机会主义倾向、中小股东股权分散、获取信息成本过高、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制度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几个方面构成,从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建立流通股股东参与决策和对公司业务运作情况的监督机制两个方面出发,得出调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确定政府的政策导向、加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强化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对策.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论文参考文献
[1].朱甜甜,何成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分析[J].现代商业.2015
[2].梁梦遥,彭诗雨.浅析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原因及对策[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
[3].梁梦瑶,钟汝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原因及对策分析[J].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11
[4].向红梅.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及其保护研究[D].西南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