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贪腐治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NGO贪腐,外部防控,内部廉能,协同关系
贪腐治理论文文献综述
陈露[1](2019)在《NGO贪腐治理:一个“机制—关系—廉能”的分析框架》一文中研究指出NGO作为第叁部门,近年来逐渐承担起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公共职能成为社会治理中与政府协同的重要主体之一,但“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红十字会万元餐”事件、“宋庆龄基金会投资放贷”事件、“深圳壹基金问责风波”、“红顶中介”事件等系列丑闻的爆发却让政府和公众发现以公益为导向的NGO在运行中竟也存在滋生腐败的土壤。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中发现均提到了法律、监管、问责、公开、自律等要素对NGO贪腐治理的影响,但一味寻求强监管、强控制的手段其实极易让NGO出现“廉而失能”、“廉而无为”的状态,因此对影响内外部监管绩效的要素,对监管主体间监管“强—弱”关系的把握还需进一步研究分析。借鉴前人关于NGO监管的相关研究,本文将从构建NGO外部贪腐防控机制与内部廉能建设并探索内外部机制中主体与要素间关系这一视角出发,通过运用组织间的关系理论、机制论、博弈论、廉能理论等,从学理上构建起NGO贪腐治理的“机制—廉能—关系”分析框架,从内外部机制及内外监管主体间关系中找准影响和制约NGO贪腐治理绩效的变量并研拟因子集,同时基于J省N市的实证研究对框架中的因子进行验证分析,对应相关因子结合国内外治理经验提出治理对策,尝试性为解析NGO贪腐治理提供一个新的分析视野和破解路径。(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19-06-12)
邱弋哲[2](2019)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在防范贪腐与治理中的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基于信息传播视角,以互联网为纽带,将案例分析与数据相结合,分析公民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情况,考察公民在"互联网+"时代在抑制和治理腐败中的作用,并提出有关民众与政府反腐信息网络传播良性互动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开封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付焱,贾念[3](2018)在《法治乡村建设“村官”贪腐治理》一文中研究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法治中国成为国家战略部署。乡村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领域,存在"村官"贪腐问题。惩治"村官"贪腐,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法治乡村,构建乡村法治格局,是建设法治中国,乡村经济振兴的重要手段。(本文来源于《时代农机》期刊2018年07期)
许沛[4](2018)在《加大“村官”贪腐惩治力度 积极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着力于整治群众反响强烈的身边腐败问题,进一步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严肃查处了一大批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以下简称"村官")贪腐案件。2016年1—8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共通报了325起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其中,约有218起案例是"村官"所为,占比高达67%。从各地近年来查处的"村官"贪腐案件的统计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叁个(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贸导刊》期刊2018年10期)
焦连志[5](2017)在《官员贪腐的制度生态原因及其治理》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官员贪腐现象呈现出贪腐金额攀升、贪腐指向多样、贪腐手腕隐蔽、贪腐分子结盟等发展趋势特征。"制度性腐败"的存在、"制度虚置"与"破窗效应"及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的"制度排挤"与"制度替代"等是其制度生态原因。遏制当前官员贪腐发展态势除坚持高压反腐不动摇外,需要扎密扎实制度笼子,形成制度化反腐、法治化反腐机制。(本文来源于《廉政文化研究》期刊2017年06期)
习骅[6](2016)在《从皇帝“伙食费”看古代治理贪腐》一文中研究指出历史和现实反复启示我们,"坏人"是坏的制度惯出来的,"好人"是好的制度制约、引导出来的。与其寄希望于发现"好人",不如多花功夫在建立健全制度上。皇帝这份"工作"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有滋味,风险高、工作量大且不说,光是后勤部门报花账这事,就很难对付。比如,自己的伙食开销到底是多少,没几个皇帝搞得清。不同的皇帝对于这笔糊涂账,有不同的态度,有的一直被蒙在鼓里,有的想办法震慑"蛀虫",有的则假装糊涂。(本文来源于《人民周刊》期刊2016年14期)
周庆智[7](2016)在《论“小官贪腐”问题的体制与机制根源——以乡村治理制度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小官"之谓乃社会俗称,正式称谓是指具备公职身份的"基层干部",本文所言"小官",既指正式制度中的乡镇基层干部,也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的"村官"。本文从"小官贪腐"的体制根源问题入手,对乡村治理中因制度异化所造就的小官贪腐群体进行制度分析。"小官贪腐"的制度根源有学者认为,帝制中国的基层治理由乡绅主导,似乎与官无涉,其实非也,这是把乡绅自治放大为"地方自治主义"的一种成见。从皇权立场看,集权体制控制下的乡(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文摘》期刊2016年01期)
周庆智[8](2015)在《乡村“小官贪腐”问题的制度根源及其治理》一文中研究指出所谓"小官"指的是国家行政体系中的乡镇基层干部,也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村干部。"小官贪腐"是指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人员等,上下串通、内外勾结共同实施贪腐的事实。它毁坏基层吏治,离间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是引发当前基层官民矛盾、对立和冲突的根由之一。1."小官贪腐"的制度根源:行政集权体制的权力运行逻辑与社会自治的弱化甚至虚化,为基层小官腐败预留了足够的制度空(本文来源于《党政视野》期刊2015年12期)
袁方成,陈泽华[9](2015)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村干部贪腐及其治理》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进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村干部贪腐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大实践命题。通过分析社会转型期村干部贪腐的特征与多维成因,基于总结各地村贪治理创新实践及其经验,村贪治理的法治思路是要推行"制度立法、规范执法和文化普法"建设,其具体治理路径就是要推进村干部反腐法规与制度建设、落实基层民主制度与监督机制、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以及强化基层廉政文化和法治教育来治理贪腐。(本文来源于《天津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5年06期)
周庆智[10](2015)在《论“小官贪腐”问题的体制与机制根源——以乡村治理制度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小官"是指从事基层行政运作的乡镇基层干部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的村干部,他们是基层治理的参与者和执行者,或多或少掌握着资源的分配权和使用权。"小官贪腐"发生在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资源配置和使用领域,乡镇基层干部包括村干部的职权行为处在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的交汇场所。"小官贪腐"反映的是乡村治理制度的异化,即乡镇政府部门在功能、结构乃至运行机制上与正式制度之间产生偏离,也表现为乡镇政府与基层社会之间关系上的异化。解决"小官贪腐",根本在于确立基层权威的社会授权来源,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从而使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权利的保障建立在法治原则和制度化的基础上。(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期刊2015年05期)
贪腐治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基于信息传播视角,以互联网为纽带,将案例分析与数据相结合,分析公民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情况,考察公民在"互联网+"时代在抑制和治理腐败中的作用,并提出有关民众与政府反腐信息网络传播良性互动的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贪腐治理论文参考文献
[1].陈露.NGO贪腐治理:一个“机制—关系—廉能”的分析框架[D].南昌大学.2019
[2].邱弋哲.“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在防范贪腐与治理中的作用[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9
[3].付焱,贾念.法治乡村建设“村官”贪腐治理[J].时代农机.2018
[4].许沛.加大“村官”贪腐惩治力度积极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J].中国经贸导刊.2018
[5].焦连志.官员贪腐的制度生态原因及其治理[J].廉政文化研究.2017
[6].习骅.从皇帝“伙食费”看古代治理贪腐[J].人民周刊.2016
[7].周庆智.论“小官贪腐”问题的体制与机制根源——以乡村治理制度为中心[J].社会科学文摘.2016
[8].周庆智.乡村“小官贪腐”问题的制度根源及其治理[J].党政视野.2015
[9].袁方成,陈泽华.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村干部贪腐及其治理[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5
[10].周庆智.论“小官贪腐”问题的体制与机制根源——以乡村治理制度为中心[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