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形式审查论文-朱娟娟

登记形式审查论文-朱娟娟

导读:本文包含了登记形式审查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监事,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小哥,登记机关,冒用,营业执照,身份信息,工商部门,企业登记

登记形式审查论文文献综述

朱娟娟[1](2019)在《外卖小哥莫名成10家公司监事》一文中研究指出过去的几个月时间,武汉29岁的外卖“小哥”杜军一直在试图弄清楚一个问题——自己怎么一下成了“10家公司的监事”。最早发现这一情况,是在2018年9月。因为被查出“与多家公司有关联”,民政部门通知他,其母亲低保资格被取消。杜军每天打着两(本文来源于《中国青年报》期刊2019-02-01)

汪水伟,张发德,张红育[2](2017)在《如何理解不动产登记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一文中研究指出现行规范体系,没有体现法律对公示公信原则的权威性要求,也难以达到审查工作合理统一的规范性目的。应当建立以不动产登记法为主要依据、以行政法规规章为辅助的登记审查模式规范体系,建立明确的形式审查方式和具体的被动实质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模式。(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参考》期刊2017年64期)

翟海英,马玥[3](2015)在《对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只进行形式审查》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 工商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进行审查。建议先通过民事诉讼确认解决民事法律关系。 案情 2003年8月,黑龙江省牡丹江秋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秋林公(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5-05-14)

刘强[4](2015)在《刍议立案登记中“明确的被告”的形式审查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有明确的被告是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来看,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针对“明确的被告”在立案时应仅作形式上的审查。在形式审查的情况下,当事人仅需列明谁是被告(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5-05-13)

邱修荣[5](2014)在《行政机关对企业申请注销登记进行形式审查》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 原告湖南省桂东县A电站系由黄某、钟某、郭某等自然人投资兴建的股份制电站,2005年7月19日在桂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合伙企业。2008年1月11日桂东县A电站向桂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并提交了全体清算人签署的《合伙(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4-07-09)

章林晓[6](2014)在《不动产登记宜采形式审查》一文中研究指出6月21日,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在不动产登记立法研讨会上告诉媒体,《不动产登记条例》已不可能在6月底前出台。对于出台时间未定的《不动产登记条例》,我认为之前存在争议的审查形式,宜以形式审查为主。  形式审查的优点是登记机关仅需对形式要件的合法(本文来源于《中国房地产报》期刊2014-06-30)

莫小松,马艳[7](2013)在《工商注册登记形式审查漏洞怎补》一文中研究指出身份证复印件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如果保管不善,十分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近日,福建商人刘某某向《法制日报》反映,仅凭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竟然有人在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工商局注册登记以其名字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并转让其名下的探矿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3-11-23)

史正保[8](2013)在《商法思维下我国商事登记审查形式之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商事登记审查法律制度是商事主体进入市场的准入制度,商事主体能否简易、快捷地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创造利润,主要看商事登记审查法律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我国的商事登记审查制度的法律规定最早出现在1988年。当时,我国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了大量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条件的非法商主体混入市场,从事各种商业欺诈和投机违法活动,致使整个市场的交易风险增大,交易安全遭到严重威胁。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从而出台了一些商事登记审查法律制度,对商事主体的设立行为加强引导和规范。但是,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对我国采取何种形式的审查制度做出明确规定,导致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问题的认识也存在很大的分歧,在实践中商事登记纠纷层出不穷。基于此,本文对我国采取何种形式的审查制度从理论上进行了探讨,从而为我国立法选择提供合理依据。(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法年刊》期刊2013年00期)

朱朝阳[9](2012)在《不动产登记应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我国对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审查模式,历来有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之争。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对不动产登记采取的是形式审查为原则、实质审查为例外的模式。    从法律规定层面分析。《物权法》第11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物权(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12-09-19)

解庆谦[10](2011)在《婚姻登记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例一:山东男青年费德居和四川女青年訾春花同在浙江某公司打工,五年来由相识、相知到相爱。2011年9月13日,二人决定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申领结婚证。费德居的家人按照当地婚礼习俗,定于同年9月16日在家敬备喜筵,邀亲朋好友祝福新人。申办结婚登记这天,某县婚姻登记员宿同太在初审过程中,发现訾春花本人提交的户口簿、身份证破损,怀疑是假证。为防止骗婚行为的发生,宿同太告知訾春花回当地派出所出具验证其本人身份的证明,然后再作处理。訾春花考虑回四川老家来回需要四、五天,一来耽误了婚期,二来她相信自己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是真的。因此,再叁央求登记员给(本文来源于《中国民政》期刊2011年12期)

登记形式审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现行规范体系,没有体现法律对公示公信原则的权威性要求,也难以达到审查工作合理统一的规范性目的。应当建立以不动产登记法为主要依据、以行政法规规章为辅助的登记审查模式规范体系,建立明确的形式审查方式和具体的被动实质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模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登记形式审查论文参考文献

[1].朱娟娟.外卖小哥莫名成10家公司监事[N].中国青年报.2019

[2].汪水伟,张发德,张红育.如何理解不动产登记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J].经济研究参考.2017

[3].翟海英,马玥.对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只进行形式审查[N].人民法院报.2015

[4].刘强.刍议立案登记中“明确的被告”的形式审查问题[N].人民法院报.2015

[5].邱修荣.行政机关对企业申请注销登记进行形式审查[N].人民法院报.2014

[6].章林晓.不动产登记宜采形式审查[N].中国房地产报.2014

[7].莫小松,马艳.工商注册登记形式审查漏洞怎补[N].法制日报.2013

[8].史正保.商法思维下我国商事登记审查形式之选择[J].中国商法年刊.2013

[9].朱朝阳.不动产登记应以形式审查为原则[N].江苏经济报.2012

[10].解庆谦.婚姻登记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J].中国民政.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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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形式审查论文-朱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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