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王制论文-柳锦华

礼记王制论文-柳锦华

导读:本文包含了礼记王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礼记》,《王制》,写作年代

礼记王制论文文献综述

柳锦华[1](2019)在《《礼记·王制》写作年代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从《礼记》的流传情况来看,其各篇作者并非一人,写作年代前后有差。但可以肯定的是,其成书年代大约在西汉时期,由戴圣编选而成。根据《礼记》各篇内容,从时间上划分可大致分为:春秋末期至战国前期的文献、战国中期的文献、战国中晚期和晚期的文献。从对《礼记·王制》的文献考辨,对其所记载的礼制内容的分析,对其与《周礼》《荀子》《孟子》等文献的比较中均可论证,《礼记·王制》是一篇写于战国中晚期的泛论先秦礼制之作。(本文来源于《青年文学家》期刊2019年12期)

郭齐勇[2](2016)在《《礼记》哲学诠释的四个向度——以《礼运》、《王制》为中心的讨论》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拟以《礼运》、《王制》为主,兼及其他篇,略从以下四个方面诠释《礼记》的内涵与意义。第一,礼与礼治本是摆脱原始宗教而进一步人文化的产物,但《礼记》中所讨论的礼之根源与根据在于"天"与"太一"神,其中蕴含着终极性的指向,有宗教哲学的内蕴及意义;第二,《礼记》中对生态系统的认识是以"天地"为中心的一种整体论、系统论的观念。它对人性、物性的辨证认识清楚地表明了一种生态伦理的等差意识,并不忽视不同生物圈有自身的内在价值。《礼记》肯定不同生物圈层有自身价值,要求一种普遍的生态的道德关怀,蕴含着生态环保伦理的内涵与意义;第叁,《礼记》主张满足人民的基本公正合理的要求,主张惠民、富民、教民,缩小贫富差距,对社会弱者予以保护,其推行的文官制度、教育制度,为平民、为农家子弟提供了受教育及参与政治的机会。这包含着对最不利者的关爱,其中涉及政治正义的问题,其天下大同、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与社会正义观、公私义利观影响深远;第四,《礼记》中有关人的教养与人格成长的思想,体现了儒教文明的特点,其内核是成德之教,其目的是培养君子,成圣成贤,其方法是用礼乐六艺浸润身心,以自我教育与调节性情心理为主,其功能在于改善政治与风俗,其特点是不脱离平凡生活,知行合一、内外合一的体验。我们从以上四个维度对礼做出诠释,尽可能使礼的一些要素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现代社会与人的积极要素,为现代社会所用。(本文来源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1期)

马飞[3](2015)在《理想国的典制:《礼记·王制》思想阐释》一文中研究指出《礼记·王制》是战国的一些儒者为供后世之王者参酌取法之用,在继承叁代一些政制之良法美意的同时,独具儒者之匠心重构而出的儒家理想政治制度之蓝图。该书作者意在在维护原有王道理念和封建制的基本结构之基础上,通过对政体、人事制度、教化之道、司法制度和财政赋役制度的改进,使封建之礼一方面能适应社会环境变化,增加其获得实践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使之成为纠正弊端显露的现实政制的理想模式,引导大家向往。《礼记·王制》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尊奉儒学之后代的政治社会制度安排。自政治学视角全面解读《王制》,并给予其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应有之定位,能够拓展我们对古代中国一些思想与政治实践起源的理解。(本文来源于《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6期)

陶广学[4](2014)在《从《礼记·王制》考辨曹操的《对酒》》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据《礼记·王制》等典籍校勘,曹操《对酒》中"叁年耕有九年储",此"叁年"当系"叁十年"之脱文。因为"以叁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自先秦以来即被视为国家储蓄之通法,该储蓄方法的核心就是要求国家在太平之年储蓄足够的粮食以备灾荒。"民以食为天",粮食储蓄关乎着国家的存亡,早已为先秦以来的思想家、政治家所共识。(本文来源于《许昌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6期)

陈中[5](2014)在《《礼记·王制》篇的两种生态观浅论》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和谐观念极其普及,天人和谐的自然生态观以爱物惜命、敬畏自然为标的,由此衍射出的文化观则以、兼容并蓄、以异存同为旨归。儒家文献《礼记·王制》篇便很好地体现了此自然、文化两种生态观,其中所透显出的现代性与普世性价值,对治理当今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社科纵横》期刊2014年03期)

熊健[6](2013)在《浅说《礼记·王制》的爵禄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爵禄制度是先秦贵族政治的重要组成部份,在先秦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礼记王制》中爵位制和授禄制的梳理,让我们一窥古代政治生活的真实状况。这样的梳理和了解,不仅有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传统,更帮助我们从传统中发现解决现代社会会、政治和文化等诸领域面临的问题[1]。(本文来源于《邢台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4期)

梁奇[7](2012)在《浅论《礼记·王制》的教育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礼记》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瑰宝,其中蕴含的思想十分丰富。《王制》篇对周代教育制度的描述,更是为我们展现了老祖宗对教育的重视。周代的教育制度,对以后封建王朝的育才选士,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有些思想直到今天仍然有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4期)

章可[8](2011)在《《礼记·王制》的地位升降与晚清今古文之争》一文中研究指出《礼记·王制》和《周礼》都是记载上古制度的儒家经典。在晚清今文经学运动中,《礼记·王制》的地位突然上升,被视为孔子为后世立法的素王所定之制,而《周礼》的地位相对下降,从而引起很多争论。在晚清今古文论争之前,清代学者已经对《王制》的作者和成书问题进行了许多考辨,为今文学家的"义理"发明奠定了基础。晚清今文学家以《王制》统率今文经学,定其为"素王之制",则受到俞樾的很大启发。"《王制》为素王之制"说本身尽管未被接受,而清末民初其他学者对今文学家"《王制》说"的批评,则反映出将六经历史文献化的倾向。晚清今古文之争在相当程度上促成了近代经学的边缘化和史学走向中心。(本文来源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2期)

鲁丹[9](2009)在《儒教与法律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宗教与法律问题,是宗教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历史上宗教与法律的情况如何,是宗教与法律研究的一个分支。由于我国学界长期以来不承认儒教是宗教,所以对我国历史上儒教与法律关系的研究几乎是个空白。儒教是宗教的观点虽然近年来取得了越来越多的进展,国际儒学联合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等学术团体和机关都以自己的方式承认作为宗教的儒教在历史上的存在,但是在学术界,特别在中国哲学学界,能够承认儒教是宗教的学者还是少数。至于在法学界,由于至今很少有人承认儒教是宗教,所以也就很少有人承认中国古代法律和宗教有什么关系。鉴于这种情况,本文也就负担着双重的任务:一,说明中国古代和其他古代民族、古代国家一样,其法律和宗教都有密切的关系;二,进一步说明儒教是宗教。本文以《儒教与法律初探一从<礼记·王制>篇谈起》为题,将《礼记·王制》篇作为论文的切入点。从儒教与法律的角度,也对儒教是不是“宗教”这个问题论述自己的一些看法。希望能为揭示中国古代宗教与法律文化客观的历史原貌,尽菲薄之力。礼法与宗教的关系,在中国古代社会密不可分,尤其是在西汉倡导礼治治国的儒教成为国教之后。《礼记·王制》篇是古代儒者从礼的角度阐述国家管理最为重要的各项制度,也是本论文的研究立足点。在《礼记·王制》篇中,既有在今天看来纯属于世俗的法律内容,也有属于古代宗教礼仪的具体规定。这在其后的《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等后世儒教国家具有代表性的几部重要法典中,也是贯彻了《礼记·王制》篇的这一法律原则。这说明,法律制度和宗教礼仪,在我们现代人看来是不同的,而在古代的儒者看来,却是一回事:宗教规范同时就是国家的法律制度,国家的法律制度也是它们的宗教规范。这不仅说明中国古代法律和宗教的密切关系,也说明了儒教是个宗教。这种宗教礼仪规范和世俗法律条文共存于一个文献的情况,不仅中国古代是如此,古代其他一些国家也是如此。古代印度教的《摩奴法论》、古代犹太教的《旧约》这些宗教法典,以及古希腊法律思想家柏拉图所着的《法篇》、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所着的《法律篇》等这些主要国家宗教的法律或法律着作,也是世俗法律制度与宗教礼仪规范并存。而这些国家作为政教一体或政教合一的性质,是没有人否认的。而它们的法律和宗教规范的关系,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儒教和其它国家宗教的性质是一致的,儒教也是宗教。中国古代法律和宗教,和其他古代民族一样,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本文从《礼记·王制》篇中宗教礼仪规范和世俗法律制度共存现象开始,说明中国古代宗教、也就是儒教中世俗法律条文和宗教礼仪规范共存的事实;然后以《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这叁部重要法律为例,说明世俗法律条文和宗教礼仪规范共存现象,一直贯彻着中国古代社会始终。再后是援引《摩奴法论》、《旧约》、柏拉图《法篇》、西塞罗《法律篇》,这明世俗法律条文和宗教礼仪规范并存,乃是古代民族共有的现象。并由此得出结论,中国古代和其他民族一样,其法律和宗教也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而儒教就是一个宗教。由于年代久远,文献未必齐全。因此,在引用文献资料时,尽可能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古代文献特别是儒教典籍,比较规范、切题的近现代文献,以及与论题相关的学术论文等资料。在研究方法上,由点带面,层层深入。既纵向比较了中国古代儒教国家的儒教与法律总体状况,也横向比较了古代世界主要国家宗教的宗教与法律大致情况。总之,本文始终围绕《礼记·王制》篇体现的儒教与法律关系展开论述,查找相关的研究文献、论证资料,进行比较、分析、论证,最后,得出自己的结论。虽然儒教的礼法思想已经终结,但是,传统的法律文化在人们的心理意识、行为习惯、生活方式诸方面还将在一定程度上潜移默化地继续存在。中国法制近代化是清末移植日本融东西方法律文化于一体的法典,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文明与世界法制体系交轨的模式。客观地认识、对待中国的传统文化,掌握其发展的历史规律,无论对当前的法制建设、宗教认识,还是对今后文化的发展走向与实践,都有深远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09-03-01)

唐启翠[10](2008)在《“五方之民”叙事中的空间模式再探——以《礼记·王制》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历史与文化传统,我们总是信以为真,而晚近的知识社会学却发现这不过是主观的认知与建构。来自人类学的田野报告也表明,无文字社会被文字社会的权力话语所遮蔽和扭曲的真相有待重新体认。20世纪80年代深受人类学影响而兴起的新历史主义学派认为历史叙事和文学叙事并无芩质区别,只有带着高度警觉的批判眼光深入分析,才可以探查到被叙事话语所遮蔽的东西。本组笔谈分别以河西走廊的文化镜像、《春秋》和《礼记·王制》为对象,采用知识考古和多重证据的论证方法,揭示汉语文学叙事如何隐匿并重新表征对中华西部的想象图景与认知建构,透视被出口性的"丝绸之路"常识所遮蔽的进口性的"玉石之路"真相;剖析了《春秋》繁杂的阐释史和阐释本身怎样直接导致了"正统"文化观的建构和巩固,解蔽了"五方之民"叙事所隐含的"中国"叙事者的天下认知图式及其渊源已久的族类编码观念,从而反思长期以来的中原中心与正统历史叙事话语之特质。(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8年06期)

礼记王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拟以《礼运》、《王制》为主,兼及其他篇,略从以下四个方面诠释《礼记》的内涵与意义。第一,礼与礼治本是摆脱原始宗教而进一步人文化的产物,但《礼记》中所讨论的礼之根源与根据在于"天"与"太一"神,其中蕴含着终极性的指向,有宗教哲学的内蕴及意义;第二,《礼记》中对生态系统的认识是以"天地"为中心的一种整体论、系统论的观念。它对人性、物性的辨证认识清楚地表明了一种生态伦理的等差意识,并不忽视不同生物圈有自身的内在价值。《礼记》肯定不同生物圈层有自身价值,要求一种普遍的生态的道德关怀,蕴含着生态环保伦理的内涵与意义;第叁,《礼记》主张满足人民的基本公正合理的要求,主张惠民、富民、教民,缩小贫富差距,对社会弱者予以保护,其推行的文官制度、教育制度,为平民、为农家子弟提供了受教育及参与政治的机会。这包含着对最不利者的关爱,其中涉及政治正义的问题,其天下大同、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与社会正义观、公私义利观影响深远;第四,《礼记》中有关人的教养与人格成长的思想,体现了儒教文明的特点,其内核是成德之教,其目的是培养君子,成圣成贤,其方法是用礼乐六艺浸润身心,以自我教育与调节性情心理为主,其功能在于改善政治与风俗,其特点是不脱离平凡生活,知行合一、内外合一的体验。我们从以上四个维度对礼做出诠释,尽可能使礼的一些要素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现代社会与人的积极要素,为现代社会所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礼记王制论文参考文献

[1].柳锦华.《礼记·王制》写作年代研究[J].青年文学家.2019

[2].郭齐勇.《礼记》哲学诠释的四个向度——以《礼运》、《王制》为中心的讨论[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3].马飞.理想国的典制:《礼记·王制》思想阐释[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4].陶广学.从《礼记·王制》考辨曹操的《对酒》[J].许昌学院学报.2014

[5].陈中.《礼记·王制》篇的两种生态观浅论[J].社科纵横.2014

[6].熊健.浅说《礼记·王制》的爵禄制度[J].邢台学院学报.2013

[7].梁奇.浅论《礼记·王制》的教育制度[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8].章可.《礼记·王制》的地位升降与晚清今古文之争[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9].鲁丹.儒教与法律初探[D].上海师范大学.2009

[10].唐启翠.“五方之民”叙事中的空间模式再探——以《礼记·王制》为中心[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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