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民权利,主体资格,环境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论文文献综述
刘荣[1](2019)在《试析公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一文中研究指出保护环境,预防为主,一旦侵害发生以后再去治理就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司法实践中,大量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由检察院提起的。一般当检察院提起诉讼时,环境侵害已经发生很长时间了。"春江水暖鸭先知",公民与环境联系最密切。环境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然而现阶段我国公民却无权提起环境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公益,应当赋予公民个人(不限于住所在污染区域内的或者生态被破坏区域内的公民)起诉资格。为了避免公民滥诉,在公民个人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应该先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举报无果方可起诉。在起诉时,公民可以申请检察院、法律援助机构、环保组织提供有关支持。(本文来源于《产业与科技论坛》期刊2019年20期)
饶冠俊[2](2019)在《再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一文中研究指出推进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期盼美好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现实要求,需要更全面的法律制度予以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环境保护不可或缺的法律程序保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原告资格制度限制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通过梳理现有理论和立法经验,从生态文明入宪、公民环境权证成、强化社会组织权能、优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方面加以研究,以期形成更为科学有效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体系。(本文来源于《前沿》期刊2019年05期)
赵晓璐[3](2019)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中NGO原告资格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增加,我们应该正确地面对环境问题不断严重、公众维护自身权利意识日趋加强的挑战,并积极创新探索保障公共环境权益的合理机制,让环保事业在法制的保护下更好地发展。环境公益诉讼,是当今为解决环境问题制定一个合法的法律程序,这个制度是一个全新的社会法律制度。当前,环境公益诉讼在原告资格问题上仍然存在着许多阻碍,根据我国法律,起诉主体必需与自身的利益有联系,这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了诉讼主体的主体地位。本文最先讲解了环保NGO的基本问题,并通过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建议,以此来解决我国环保NGO的不足。除此,也借鉴了美国和德国关于NGO在环境公益诉讼中起诉资格的实践。通过这些分析,希望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贡献出有益的解决方案,使环保NGO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为我国环保事业贡献力量。(本文来源于《河北农机》期刊2019年09期)
何锡进[4](2019)在《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民诉法在2017年增加检察机关作为原告,表明学界的呼吁在法律制度上得到了认同。然而我国民诉法和环保法虽对原告作出规定,但从法条来看,仍然对原告资格作出了限制,使得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往往在具体实践中大打折扣,得不到有效落实。分析诸多主体的不足后,又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的经验,在现有的基础上,将公民纳入到环境公益诉讼范围。(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2期)
刘思遥[5](2019)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的飞速发展使得环境污染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此现实背景下,环境公益诉讼作为有力的环境公益司法救济手段应运而生。我国立法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但并不能满足日渐复杂的环境公益诉讼需求。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应适当放宽环保组织适格标准,健全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配套制度,并明确行政机关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本文来源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刁舜[6](2019)在《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自然物原告资格的确立》一文中研究指出诉讼资格的改革问题是环境保护法学争论不休的课题。以批判我国当前《环境保护法》和《民事诉讼法》之法律文本弥漫出的"人类中心主义"气息为出发点,并结合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主要停滞于"书面上的法"之现状,对环境公益诉讼的伦理基础进行反思:自然物诉讼资格的确立具有正当性与可行性,在维持我国现有诉讼制度框架不变的情形下,通过转变观念,运用"人际同构法哲学"的理念对现有法律文本的诉讼资格进行扩大解释,以期唤醒人们对自然物诉讼权益的重视。(本文来源于《叁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黄亚洲,孔金萍[7](2019)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破与立——法律拟制的程序中利益主体》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但关于原告资格争议不断。原告资格与民事诉讼中诉的利益、诉权理论、处分原则和两造平等存在冲突。学界提出担当人说、补位说、程序当事人说、代表人说和代理人说等理论,试图调和冲突。然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本质上是法律拟制的程序中利益主体,法律拟制遵循拟制法定、有效环保和便利诉讼的原则,利益主体只存在于诉讼程序中。此观点具有理论和实务上的合理性。基于此观点,只有检察院和部分环保组织适于作为原告,同时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该研究有助于破除现有原告资格的桎梏,确立适当的原告资格,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发展。(本文来源于《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吕林月[8](2019)在《浅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一文中研究指出有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如何和谐地统一自工业革命以来一直是一个谈论颇多的话题,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各种制度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有赖于行政、司法各方面的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相关制度的发展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本文对我国现阶段能够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进行分析,对未来环境公益诉讼原告制度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8期)
吕林月[9](2019)在《赋予公民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相关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环境工作愈发得到重视,环境问题也得到更多重视,但是相关法律制度还有很多不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启动者,原告是诉讼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仍然存在着范围窄,参与感弱等问题,公民是否能以原告的资格进入环境公益诉讼在学界引发了诸多讨论,本文从我国现阶段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相关制度出发,从必要性和正当性问题入手,对赋予公民原告资格的现实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7期)
邵琛[10](2019)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环保组织原告资格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一类新型的诉讼,原告诉讼资格是其核心问题之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转型时期,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成转型期的一大掣肘。我国的司法实践也表明,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原告资格范围狭窄,已难以满足实践的需求。环保组织作为专业度高、公益性强的社会团体,势必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优势。(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6期)
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推进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期盼美好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现实要求,需要更全面的法律制度予以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环境保护不可或缺的法律程序保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原告资格制度限制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通过梳理现有理论和立法经验,从生态文明入宪、公民环境权证成、强化社会组织权能、优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方面加以研究,以期形成更为科学有效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体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论文参考文献
[1].刘荣.试析公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9
[2].饶冠俊.再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J].前沿.2019
[3].赵晓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中NGO原告资格探析[J].河北农机.2019
[4].何锡进.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探讨[J].法制博览.2019
[5].刘思遥.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探究[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6].刁舜.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自然物原告资格的确立[J].叁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7].黄亚洲,孔金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破与立——法律拟制的程序中利益主体[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8].吕林月.浅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J].法制博览.2019
[9].吕林月.赋予公民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相关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9
[10].邵琛.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环保组织原告资格分析[J].法制博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