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股市定价失效的困境与出路(论文文献综述)
水兵兵[1](2021)在《信息不对称下互联网借贷利率决定机制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下,数字化是大势所趋。互联网借贷模式的出现,为长期遭受融资约束的小微企业等长尾客户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选择。但是,互联网借贷行业发展遭遇困境,目前正处在发展的“十字路口”。一些互联网借贷平台正积极谋求转型升级,互联网借贷模式正在加快迭代,其标志性事件是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正如联合国在《2019年数字经济报告》中所描述的,“数字经济仍处在发展的早期,我们面临的问题比答案更多①”。在互联网借贷行业发展的关键之际,重新审视互联网借贷行业过去的发展实践,尤其是对导致出现困境等关键性问题的探讨,对于了解早期金融科技发展规律,以及思考互联网借贷模式转型与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的迫切性②。“高利率”等不合理的利率定价机制,是造成互联网借贷行业发展遇阻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包含互联网借贷市场在内的任何一个金融市场而言,定价机制总是居于系统相对核心的位置。利率决定机制是否合理,关系到风险能否得到合理补偿、信贷资源能否得到合理配置、资本循环是否畅通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因此,是互联网借贷市场研究的首要内容与基础性问题之一。国内外既有文献在揭示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方面做了不少有益尝试,形成了较多研究成果,但主要是从不同视角对某个或某些因素对利率的影响进行研究,尚未形成比较综合的分析,且研究主要集中在投资者行为、借款者提供的信息等对利率的影响,而对借款者生产经营因素、互联网借贷市场外部因素影响利率的研究则比较欠缺。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回答,有利于形成对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决定问题相对全面和系统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本文在国内外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以互联网借贷市场的利率决定为主要研究对象,致力于探讨“信息不对称下互联网借贷利率决定机制及影响因素”问题,按照从具体(归纳利率影响因素)→抽象(构建数理化模型)→具体(分析主要影响因素对利率的作用机制与效果)的逻辑,从多方面、分层次展开系统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全文共八章,除第一章绪论外,第二、三章是本文分析的前提和基础。通过第二、三章的分析,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归纳出影响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的主要因素。第四章构建了互联网借贷利率决定数理模型,并基于模型重点讨论了借款者经营异质性因素对均衡利率决定的影响,以及通过模型讨论为以后章节提供一定理论基础。第五-七章在第四章的基础上,分别对借贷期限、股价波动、货币政策三个重要因素对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的影响进行了进一步具体的作用机制分析与实证检验。第八章是本文的结论与建议部分。主要的研究内容与研究结论如下:1.构建了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决定模型,基于模型对利率决定机制进行了探讨(第四章)。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的影响因素众多,为能够在一个相对综合框架内进行分析,本文构建了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决定模型,并基于模型讨论主要因素对利率的影响。在所有影响因素中,借款者经营因素对均衡利率的影响至关重要,因为其是利息的重要来源和保障。但受数据所限,本文在第四章以数理推导的方式探讨了“借款者经营异质性”这一来自借款人的重要微观因素对利率的影响,结果证明借款者经营风险变大会导致借贷利率上升。本章还基于模型讨论了其它三个重要因素借贷期限、股市价格波动、货币政策对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的影响,结果表明它们均能够对其利率产生影响。2.研究了借贷期限对互联网借贷利率的影响,即利率期限结构问题(第五章)。借贷期限是直接来自互联网借贷合约的变量,是不容易被忽视的影响利率的重要微观因素。本文从流动性偏好理论、期限错配理论出发,具体分析了借贷期限对利率的作用机制,认为互联网借贷市场的利率期限结构曲线呈现出∩型的非线性特征。实证研究证实了这一假设,据测算影响的拐点出现在47.67个月。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相对于消费贷款、较小规模企业贷款、制造业企业贷款、低社会资本借款者贷款来说,经营贷款、较大规模企业贷款、服务业企业贷款、高社会资本借款者贷款的利率期限结构曲线“尖峰”特征更加明显(或形状更加陡峭)。3.研究了股市价格波动对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的影响(第六章)。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微观数据的分析表明,股票市场、银行等正规信贷市场是可能对互联网借贷市场产生较大影响的两个主要外部因素。因此,文中分别对这两个重要的外部因素对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的影响分别进行了具体探讨。针对股市价格波动影响利率的研究表明,股市价格波动对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具有正向溢出效应,但股价上涨、下跌对利率的溢出效应具有非对称性,股价下跌的溢出效应更明显。实证研究还发现,在影响过程中借款者认知与股价具有显着的正向交互作用,表明在股价波动扰动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过程中,具有较高认知水平的借款者并未对利率的波动起到一定抑制作用,而是发挥了推波助澜的扩大作用。4.研究了货币政策对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的影响(第七章)。基于货币政策传导等理论的作用机制分析表明,货币政策至少可以通过机会成本、资金替代、跨市场套利、风险承担、央行信息沟通五种机制对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产生影响;银行等正规信贷体系充当了重要的中介作用。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货币政策对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的影响是“顺周期”的,体现了货币政策立场;针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所实施的差异化货币信贷政策,使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有所下行。总之,本文在一个相对综合的分析框架内,对互联网借贷市场的利率决定机制进行了探讨,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分析了重要影响因素作用于利率的机制、路径与效果。本文的研究可以从利率定价的视角为正在转型中的互联网借贷行业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王晓丹[2](2020)在《中国政府股票市场救助行为研究 ——基于2015年救市行为的分析》文中指出2015年中国股市经历了一次巨震,为了维护股票市场稳定,中国政府以“国家队”身份、以超过一万亿的资金规模直接入市救助股市。后期又面临大量资金是否和如何退市问题。此次中国“国家队”资金救助股市为世界各国(地区)所关注,也为政治经济学和金融监管领域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田野实验,本文重点考察和研究这一重大的经验事实。论文分为八章。第一章阐释了政府干预股票市场的国内外现实背景和研究现状,突出了研究意义,介绍了论文的内容结构。第二章对现有关于政府对股票市场干预的相关文献做梳理。从股市危机的特征和政府职能两个方面阐述了政府救助股市的必要性;从文献中总结政府救市策略的目标、具体方式和政策效果,并重点突出股市干预基金的设立及运行效果;进而立足于中国政府股市干预策略,以及中国2015年股市危机的研究进展并指出研究缺陷;最后指出政府股市干预策略的退出机制的研究不足。第三章从金融史的角度,以政府救助方式为划分,并遵循重大股市危机发生的时间轴,对20世纪以来历次典型性金融危机中各国(地区)政府救市的经验做比较,尤其集中于政府直接注资股市的策略比较,对比较成功的股市平准基金的运作详细展开,并总结处于不同发展阶段股市的政府干预策略差异。着眼于中国股市,对中国股市自建立以来的政府干预策略进行梳理,并详细剖析2015年股市危机的救市计划,为中国股市危机的应对措施提供历史经验。第四章对政府入市策略做理论分析,结合中国股市的典型性特征,基于噪声交易模型,分别从股市危机的形成、中国政府救市的目标与策略、入市干预的预期效果等方面,对政府救市资金入市进行理论分析;在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提出政府入市效应的三个理论假说。第五章和第六章是对中国政府救市资金的运行情况和策略效果的实证分析。对救市资金及其后续调整的详细统计是救助策略研究的重要现实依据。第五章首先集中关注2015年中国股市大波动期间,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力的“国家队”救市资金的统计,分别从资金入市的市场背景、资金的筹集规模、入市结构安排、选股原则、后期资金动态调整、等各方面剖析政府此番的注资行动;并对“国家队”各持股成员拆分比较,以完整展示救市资金运行全貌。第六章基于第四章提出的三个理论假说,实证检验中国政府股市救助计划的政策效果,分别从救市资金对市场流动性的改善、对市场整体层面和被救助对象个体层面的波动性影响、救市资金的影响机制检验等三个方面,对政府此番股市救助策略的实施效果作评价。第七章是政府救助策略的处置问题研究。在政府入市模型的框架之上,退市理论研究探讨了政府退市的目标设定、交易策略、预期效果等,并在两期模型中给出了政府退市的必要条件和持仓调整的操作策略,对中国政府退市策略的实施提供了初步的机制设计。本章第二部分基于退市模型的结论,通过对救市资金的投资成本和各期收益水平的核算,指出“国家队”救市资金的退出时机,为退市策略建议提供现实依据。第八章对研究成果做总结,指出本文未来的研究展望;在各国(地区)股市危机救助历史的梳理与本文研究结论的基础上,为中国政府救市的策略选择及救市资金的后期运行提出政策建议。论文的主要结论:入市方面:政府入市救助的目标是稳定市场,是必要的和有效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各方面:政府通过增持股票为市场提供额外的流动性,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政府的股市干预有利于降低市场波动性,并且干预力度越大,个股的收益率波动性越低;降低股票的噪声交易程度是救市资金降低股市波动性风险的主要作用机制。退市方面:国有资金大量滞留股市是有负面作用的,退市是必要的,但是,由于退市的目标比入市实际上更多元,所以退市行为更应该谨慎和有策略。考虑到政府对不同目标的偏好或权衡,其实后危机时期政府救助资金退出可以有不同的策略和时机。假定政府的目标只是入市资金的损益平衡,其实2017年底已经出现过全部退出的时机。但是,实际上政府至今还活跃在股市中,说明政府在某些信息优势的情况下,其救助资金的目标函数中可能包含了“投资收益”最大化。如果如此,政府救市资金理论上没有确定的最优退出时间或时机,相机抉择是最优策略。本文的创新或贡献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把政府干预股市的行为分为入市和退市,分别分析,尤其是退市策略分析。因为现实中往往是入市很果断,退市很麻烦,需要特别慎重。政府入市的后处置直接决定了干预政策的有效性,却往往在策略制定和政策效果评价体系中被忽视。将政府救市资金退出问题纳入政府对股票市场的干预政策研究中,为救助资金的后续处置机制作出理论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看得见的手”择机撤出救助领域的研究空缺,为全球各市场类型国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退市制度设计。探讨救市资金的处置问题的前提是掌握现有资金在市场中的实际运行效果,通过较为细致的核算救市资金自入市以来的成本和各期收益情况,为救市资金的后续处置策略提供现实依据,并为退市策略的机制设计提供政策建议。第二,对政府干预股市行为的理论模型进行了内生化处理,并设定政府入市的目标函数与退市的目标函数不同:前者是稳定市场,后者的目标函数中是包含投资收益的。鉴于政府以维护公共利益为主要服务目标的基本属性,结合政府在金融市场中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对政府入市的理论研究以稳定股票价格波动为主要的干预目标具有合理性,已有文献也提供了较强的理论支持。以本文对2015年政府救市资金的统计研究和实证分析为基础,结合救市资金的筹集渠道、干预效果和资金变动等现实情况,本文对救市资金在后危机时期的处置研究以投资收益最大化为政府退市的目标函数,符合政府干预政策的市场逻辑并且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把投资收益作为政府重要的干预目标在现有文献中是鲜有的,本文对政府救市资金退市的理论研究可以进一步推广到政府对各市场领域的干预行为评估。第三,在经典的噪声交易模型中引入政府行为,在逻辑推演的基础上,总结出三个理论判断,并在实证分析中加以验证。理论上在有政府参与的市场中,政府干预行为对市场的影响可能通过改变交易噪声实现,这为政府干预的影响机制研究拓展了理论依据。本文主要不足也是三点:第一,在理论分析中,把退市目标简单化处理为“获得投资收益”,确实过于简单和抽象,不符合实际。实际上政府与双重目标即投资收益和稳定市场,甚至有更多的目标,但是,由于确定不同目标之间的权重和构建相应模型太复杂,模型构建超出了我现在的能力,所以,只能以后再深入研究。第二,受数据可得性的局限,在统计分析中,本文采用季度性数据追踪救市资金的持股情况,但是季度性数据难以捕捉政府救市资金的具体交易时点及价格,导致救市资金的成本收益核算可能与实际情况差别较大。除以出资方证券公司的资产账户收益情况为补充外,要反映救市资金的真实收益需要更多的数据支撑。第三,在实证分析时,本文仅对政府救市资金的干预效果以流动性和波动性两个标准衡量,并未考虑对市场有效性的影响;对救市资金的作用机制也仅以降低噪声交易渠道解释,指标选择比较简单。
董少明[3](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文中提出并购重组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从过去国有企业激发活力,实现扭亏为盈和发展壮大,到当下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重组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历史演进的大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演进的阶段性特征和历史规律,在历史演进的分析中重新认识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和作用,以更好的指导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改革实践。基于此,本论文尝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遵循“理论分析——历史演进——实证研究——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对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研究。论文首先梳理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相关文献、理论,从而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之后,着重从历史演进的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的起步阶段(1984—1991)、转型阶段(1992-2002)和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剖析各个阶段的背景、特点和成效;其次,论文对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实证检验和绩效评价,总结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成绩,剖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并进一步构建计量回归模型实证检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因素;最后,论文借鉴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原则、目标和模式,厘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体定位和政府作用,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提升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对策建议,尤其要加强“顶层设计”,强调“法治企业”,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和破产清算体系,以及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和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张金艳[4](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指出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肖梦黎[5](2019)在《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与问责分析》文中研究表明网络交易平台正经历着迅速崛起与超速发展,并且以席卷之势侵入每个个体的日常生活场景。这些交易平台兼具企业与市场的双重属性,具有用网络效应吸引交易量、以高效的搜索匹配能力降低交易成本等特点。交易平台需要符合交叉网络外部性、价格结构非中性、买卖双方在市场上直接进行交易,且交易双方退出平台的成本较高四个约束条件。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考察应该放置在交易平台动态演进的视角中进行。网络交易平台是交易平台演进过程的最新阶段,既具有交易平台的共同属性,也有互联网环境下的新特点。交易平台采取自我规制的原因一是在于自我规制是最自然的规制形式,二是作为他者的“命令-控制型”规制在交易平台所处的行业异质性较强的新兴领域会遭遇巨大的规制难题。网络交易平台不受物理疆域的限制并具有技术上的架构优势,法律不完备与执法不足很难避免。自我规制具有信息优势,可以有效减缓风险认知中的二元对立,促进被规制者的服从。使政府既达到规制目的,又无需承担规制成本与规制责任。网络交易平台自我建构了一个规范闭环,对于进入平台交易的主体均有规制效力。这也就暗合了法律多元主义的一个命题:即一定条件下,在给定的场域内,是一些非国家法的规范秩序在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研究自我规制有助于了解社会自治的结构与机理,从而实现对回应型法的升级,使法律得以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交易平台进行自我规制的初衷在于降低规制成本、消弭风险带来的偏在性,以更好地回应功能分化社会下“去中心”的规制体系。但风险是弥散且难以消灭的,风险已经逐渐演变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背景辐射。交易平台不但可能产生科学技术视角下的风险,即包含技术故障导致的交易异常、系统漏洞带来的数据泄露在内的技术与系统风险,也可能产生社会科学取向下可归咎于决定的风险,包含歧视性定价、搜索排名、定向广告等算法的风险,以及交易平台的失察风险与自我规制制度被滥用的风险。交易平台的自我规制产生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于交易平台在自我规制的过程中建构了各种“权力”,有传统社团的刚性处罚权,也有发展到网络交易平台才逐渐兴盛的柔性“数据权”。交易平台的权力多数时候不表示为传统意义上的“压制”与“审查”,而更像是一种以“同意”为前提的,使用代码、软件、架构与协议,渗透到“最微妙的个体行为中”的权力。公民权力与平台权力互相影响;国家权力既可能被平台权力所规避,也可能型塑甚至收编平台权力。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平台会主动选择或被动接受不同的权力关系。交易平台利用权力建构出了“决定者”与“被决定影响者”,从而成为了各种风险产生的前提。交易平台在自我规制的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类型的风险,因此需要加强交易平台、平台用户与公众间的风险沟通。平台应就自律规则的创设、修改,自律规则本身,以及自律规则的执行等方面做出说明与解释,以尝试弥合兼具专家与规制者身份的平台与公众间风险意识的鸿沟。这种说明解释义务是非强制性的,不宜由政府直接进行干预,而应由各方共同形成一种强大的外部压力,迫使平台进行自我设限并完善其风险沟通机制。风险沟通需要从寻求“公开”逐渐变为追求“透明”,“公开”往往和客观的点状或块状信息相联系,“透明”则具有明显的价值导向,即希望通过民主理念的进入使得平台权利的运转变得清晰可见。若潜在风险演化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交易平台还需要承担强制性的“归因-课责”责任。对自我规制进行风险规制时需要考量无序成本与权力成本,继而在自我规制、司法介入与行政监管与国有化等规制方式中做出选择。具体归责要考虑到“规制总强度恒定”与不同类型交易平台中规制阶梯的存在。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交易平台应该综合风险控制与成本收益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外部介入模式,将预防原则与回复性原则的精神渗透到规制过程中,从而在尊重自我规制、保护用户权益与推动产业创新间达到一种平衡。
杨斌[6](2019)在《利率走廊调控国际经验与中国目标模式构建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货币金融领域出现中国特有的货币现象。在市场总体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银行间市场出现“钱荒”和“资产荒”,而中小企业较难申请到贷款,通过民间借贷资金成本又很高,金融市场“量宽价高”问题突出,反映了金融创新和“金融脱媒”加速背景下,货币内生属性增强,数量型调控难度加大,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数量目标和价格目标难以兼得,有必要构建利率走廊调控框架,实现价格稳定。后凯恩斯主义内生货币供给理论认为货币供给内生于实际经济活动,利率则外生地由中央银行设定的政策目标利率决定,早已“预言”了利率走廊调控的必然性。马克思货币理论对利率由两大资本家阶级分割社会平均利润率决定的论述对利率走廊调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其启示意义在于,中央银行可以综合运用利率走廊调控和宏观审慎政策控制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和非息收入,使银行业取得社会平均利润率,有助于让金融回归本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因此构建利率走廊调控必须坚持马克思货币理论的指导地位。改革开放40年来,人民银行从最早的直接信贷控制转变到当前间接货币总量调控,还初步尝试构建利率走廊调控模式。由于当前货币政策目标过多,缺乏对价格的有效调控,无法平抑市场利率波动,利率走廊的可信度和中央银行的信誉度受到挑战,影响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通过分析我国微观货币创造机制,发现在我国经济金融领域中货币的内生属性和利率的外生属性都有增强的趋势,数量调控难度加大,价格调控可能性提高。英美两国货币政策发展史的路径差异表明货币政策框架的选择与一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金融发展程度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向稳态增长逼近,利率走廊调控建设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快利率走廊调控建设,克服数量型调控框架固有缺陷,实现向价格型调控框架转型。发达国家利率走廊调控模式的建立一般需要具备以下基础条件:具有基准性的政策目标利率,合理设定的走廊宽度,能与价格型调控相配合的公开市场操作和具有流动性管理功能的准备金制度。在人民银行推动下,持续的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使我国初步具备构建利率走廊调控的基础条件,但价格型调控框架的完全建立也存在一定的阻碍因素,特别是经济和金融结构扭曲,成为货币政策传导的“中梗阻”,对利率走廊调控建设构成挑战。为完善我国价格型调控框架,在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转轨经济特征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利率走廊调控目标模式。通胀目标制具有规则性和透明性,能够加强中央银行与公众沟通,有利于形成和引导公众预期,因此构建利率走廊调控目标模式首要的是要实行通胀目标制。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具有市场性、基础性和主导性,利率走廊调控要以SHIBOR作为基准利率,以有效引导市场利率走向。利率走廊宽度通过改变机会成本改变商业银行的微观行为,因此最优利率走廊宽度的设定要充分考虑调控成本、央行容忍度和外生冲击类型。在我国转轨经济特征背景下,人民银行具有价格稳定和金融稳定双重目标,利率走廊还需要余额准备金制度相配合才能实现最终目标。针对存在的问题,一要增强利益诱导的有效性。强化SHIBOR的基准性;完善合格担保品框架,提高融资可得性并;改变准备金制度的期间平均考核方式,实行自愿准备金制度。二要强化中央银行的预期引导。构建通胀目标制+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的调控框架;提高中央银行独立性和货币政策透明度。三要健全顺畅的货币政策传导。加强金融市场建设,构建有效的微观市场主体行为,还应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应对货币政策时滞问题。
胡威[7](2019)在《股权流动性、企业并购与企业成长的关系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经济结构亟待调整,各产业综合成本上涨,企业间竞争愈发激烈,以并购重组方式带动企业成长成为适应这一变化的重要选择。历经近四十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在结构上已经形成了递进式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为各类型企业的产权流动提供了有效场所,也为并购活动在资本市场上顺利开展提供了资产交易和股权转让的制度保障。尤其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公司股票全面流通,上市公司的股权流动性得到极大提高,上市公司活力得以充分释放,许多公司积极运用创新手段进行并购重组,收购模式也日趋复杂化,从股权分置改革前的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方式,转变为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二级市场公开收购、要约收购、定向增发或股权换购等多种方式;资产重组标的也从单一资产的买卖交易,转变为与股权交易相结合的复合方式。并购重组方式的创新,不断提升着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也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并导致中国资本市场的企业并购次数急速上升,并购规模和交易价值屡创新高,并购交易方式不断变化,并购涉及产业不断扩张。从形式上看,股权流动性的提高是催生上市公司大量并购重组行为的外部条件,上市公司频繁实施并购重组活动的内在动机则是追求企业高速的成长。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企业并购成为企业快速成长的重要方式,并购重组成为企业一项重要的战略行为。企业成长理论将影响企业成长的因素分为外生性因素和内生性因素。从外生性成长理论出发,股权流动性的提高使企业间并购活动更为频繁;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视角,并购活跃将节约交易成本,进而促进企业的成长,股权流动性会通过影响并购行为对企业成长造成影响。但股权流动性动因下的企业成长结果却不尽相同,通过并购活动也未必一定会促进企业成长。因此,本文认为在股权流动性影响企业并购并推动企业成长的分析框架下,并购特征起到了重要的中介作用,股权流动性会影响企业并购过程中的并购决策,使并购活动呈现不同的并购特征,不同并购特征下的企业成长会出现很大差异。从企业内生性成长理论来看,企业成长受到企业异质性影响较大,这种异质性让企业的竞争手段和竞争方式呈现不一致,并导致企业的结构和效率出现高低,体现了企业独特的特征。其中,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在决策和战略层次上体现了企业组织的异质性,不同的治理结构影响着企业并购,也会对企业成长产生影响。因此,本文认为公司治理在股权流动性——并购特征——企业成长的分析框架中起到了重要的后置调节作用。在实证变量设定中,自变量使用Amihud非流动指标表征股权流动性,因为Amihud非流动性指标包含了股权交易中的价格和交易量等各方面因素,能更为全面的衡量流动性。因变量使用总资产收益率(ROA)表征企业成长,并在稳健性检验中使用净资产收益率(ROE)替代总资产收益率(ROA)。本文之所以没有使用托宾Q值表征企业成长,主要原因在于托宾Q值包含了股价变化的信息,与股权流动性变量之间可能存在较强的关联,虽然ROA使用频率不及托宾Q值,但也是表征企业成长的较好变量,因此本文最终使用ROA衡量企业成长。本文将并购特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并购类型,包括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第二类是关联交易并购,包括关联并购交易和非关联并购交易;第三类是并购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并购和股权支付并购。为了规避政策因素和国有股背景对并购的影响,本文选择了2007-2016年的中小板上市公司中发生了并购行为的企业作为研究样本。选择发生在2007年之后的样本,原因在于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在2006年正式完成,后股权分置改革时期的股权具有同股同权、全面流通的特征,更能够表现本文研究主题。选择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原因有两点,一方面是我国主板上市公司的并购活动受到政策因素和国有股背景的制度因素干扰较大,在实证过程中无法较好的控制住政策与制度方面的影响,而中小板上市公司多为民营企业,并购活动受到行政因素干扰较低,能更好的验证股权流动性、企业并购与企业成长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数量较多,而创业板上市企业数量不足、时间较短。因此,从样本数量和样本质量来说,中小板的样本优于主板的样本和创业板的样本。本文采用Eviews12.0和Excel2013等统计分析工具,使用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实证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探讨股权流动性与企业成长之间的主效应关系、并购特征在股权流动性与企业成长之间的中介效应关系以及加入公司治理的调节变量后是否会出现有调节的中介效应关系,并形成如下结论和观点:第一、股权流动性越高,企业越容易发生并购行为,并且每年发生并购行为的次数也容易增加。股权流动性的提高,使得股权的交易成本下降,股权更容易变现并实现股权集中,也使得并购行为更容易发生。对于善于资本运作的企业,则更可能进行多频次的并购。第二、股权流动性的提高对于并购特征的影响显着。股权流动性越高,收购公司的并购类型更容易为资产收购,支付方式更容易为现金支付。第三、股权流动性的提高对企业成长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股权流动性的提高可以推动收购公司的持续成长,这一作用可以持续到企业完成并购后的第三年。在当前产能过剩的背景下,股权流动性的提高促进了股权交易的频率,为企业的并购重组提供了可能,加速了产业内的并购重组,强化了产业内现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企业的企业成长。第四、根据并购特征的分类和对企业成长影响的滞后期数,不同并购特征在股权流动性影响企业成长的关系中起到了不同的中介影响。资产收购的经营协同效应在股权流动性影响当期企业成长的过程中具有显着的中介作用;现金支付的财务协同效应在股权流动性影响滞后2期内企业成长的过程中具有显着的中介作用。具体而言,本文发现存在四条中介效应路线:股权流动性——资产收购——并购当期的企业成长;股权流动性——现金支付——并购当期的企业成长;股权流动性——现金支付——滞后1期的企业成长;股权流动性——现金支付——滞后2期的企业成长。第五、股权制衡度和高管薪酬比例对并购类型的中介作用具有显着的调节作用;独立董事比例和高管薪酬比例对支付方式的中介作用具有显着的调节作用。在股权流动性——并购类型——并购当期的企业成长过程中,在股权制衡度较高的情况下,并购类型的中介作用更强。在股权流动性——并购类型(和支付方式)——并购当期的企业成长过程中,在高管薪酬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并购类型和支付方式的中介作用更强。在股权流动性——支付方式——并购完成滞后1期以及滞后2期的企业成长过程中,独立董事比例较大的情况下,支付方式的中介作用会削弱。
陈洁[8](2018)在《我国股票市场的监管机制研究 ——基于监管权边界划分的重构》文中研究表明我国股票市场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纵观其发展历程,过度行政干预的影子无处不在,与之相伴随的行政监管缺陷造成的乱象层出不穷。而以往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股票市场监管的研究往往局限于对具体监管措施的批判抑或对某一特定监管制度的局部研究,缺少对监管目标、监管理念以及监管权边界划分等根本问题的探究,偶尔涉及,往往也只是割裂开来的讨论,缺少站在全局把握和宏观构建的角度,从理论基础到方法设计继而由权力划分再到制度革新的系统性的研究。这种失去关联性的点状问题的研究,往往会造成研究的片面和盲目。须知,股票市场监管是一个整体性、系统性的运行机制,涉及到监管目标的达成、监管理念的确立、监管权的划分和配置以及监管具体制度的构建的整体考量,因此在研究上必须力求系统化。孤立的研究或分析问题只会造成研究结果过于片面,失去实际价值。基于这种现状,在当前我国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本文尝试运用经济法学、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以及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并借鉴美国、英国、日本三个各具有代表性的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证券监管理论和监管经验以及同一经济政治体制下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经验,采取历史考察、比较分析、跨学科研究等方法,以“证券监管权边界划分”为研究的切入点,结合我国股票市场和监管的特点,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监管目标作为我国监管机制重构的逻辑起点和终极目标,将市场与监管的“双向回归”监管理念作为贯穿监管机制重构的指导思想,对我国证券监管权三个维度、纵横两个方向的四条权力边界逐一厘清,继而在制度上进行配套革新,对构建我国特色的股票市场监管机制进行系统研究。本文共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为我国股票市场及其监管机制的发展历程。该章节从介绍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历程入手,进而介绍了与之相伴随的监管目标的改变、监管理念的演变、监管手段的更新和延续。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梳理了中国股票市场和监管机制的发展阶段,在整理我国股市取得成就的同时,也总结出我国股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频发、国有股法人股一股独大、股价暴涨暴跌等特征,以及股票市场监管措施简单粗暴、行政干预色彩过浓、监管效率低下等监管问题。第二章为我国股票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剖析。该章节通过对我国股票市场监管的主要缺陷及造成的乱象进行分析,究其根源,总结出造成这些缺陷和乱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监管层角色定位、监管目标、监管理念均存在的错位,以及监管权边界的模糊等,明确指出匡正监管机构自身的定位,结合我国国情,树立适合我国股票市场特征的监管目标和监管理念,并据此厘清监管权的权力边界,才是解决证券监管问题的正确之道。第三章为我国股票市场监管机制重构的理论基础。该章节分为股票市场监管正当性和必要性的理论基础;股票市场监管理念的理论基础;以及股票市场监管权配置的理论基础。首先通过对通过凯恩斯主义、公共利益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私人利益学派、经济管理学派这一纵向发展的监管经济理论流派的梳理得出经济学家秉持着同一理念:认为证券市场的监管是必要的,认同经济市场的良性运作离不开监管;继而确认奥地利学派所强调的政府不过多干预市场,尊重市场本身的规律的思想为我国股票市场监管理念的理论基础,宪政理论中收缩政府监管权力边界和保护人民的个体权利的理念也为监管理念和监管目标的确立提供理论依据;最后通过法律不完备论和监管博弈论的分析得出监管权配置的理论基础,即扩大立法和执法权,并在多方利益的动态平衡中寻找权力配置的最优解。第四章为我国股票市场监管机制重构的比较与借鉴。该章节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与世界发达国家证券监管机制的比较和借鉴。通过选取美国、英国、日本这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成熟股票市场的监管机制,从监管体制的发展、监管模式、权力配置、监管特点等多方位进行对比,折射出各国在监管理念、监管目标、政府监管与市场、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间的关系的共性和差异。由此得出各国在监管目标上逐渐趋同;各国在监管理念上并非一成不变,过分强调政府管制或过分强调市场自治的监管理念在市场发展的潮流下均被证明是不可取的,现今各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监管均是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结合本国股票市场的具体情况,寻找政府监管权力运行和市场自治的平衡点。这些启示对我国监管目标和监管理念的达成有着巨大的借鉴意义。二是与我国期货市场监管机制进行比较。通过对同一政治经济体制下的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经验的分析,得出我国期货市场监管较为成功的原因,主要是监管理念中政府干预的思想较淡,以及卖空机制的完善形成了多空平衡的市场机制,这为我国股票市场监管机制的重构同样提供了参考意义。第五章为我国股票市场监管机制重构的方法路径设计。该章首先厘清了监管目标和监管理念的概念和内涵并设计了监管机制重构的方法路径,即从监管目标入手,将监管目标确立为股票市场监管机制重构和监管权边界划分的逻辑起点和终极目的,基于监管目标,确立监管理念,并将监管理念作为贯穿证券监管机制重构和监管权边界划分的思路和指导思想,通过监管权边界的划分,继而通过权力划分后各阶段具体监管制度的配套更新,最终又达致监管目标的实现,即监管目标→监管理念→监管权边界划分→具体监管制度重构→监管目标实现。而监管权边界划分作为监管机制重构中最重要的一环,上述路径也同样为监管权边界的划分方法路径,即监管目标→监管理念→监管权边界划分。继而,本章具体分析了我国《证券法》、世界各发达国家及国际证监会组织的监管目标,结合我国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组成结构,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欠佳的监管实情,重新确立了投资者保护,尤其是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为我国股票市场监管的核心监管目标。基于这一目标及对政府监管和市场机制特点的把握,确立了“市场回归本源,同时监管回归本源”的“双向回归”的监管理念作为贯穿监管权划分及监管机制重构的指导思想,即一方面使得市场回归资源配置和价格发现的本源,另一方面使得监管回归其引导、监督、规范市场的本源。在“双向回归”监管理念指引之下,投资者得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自主选择,而监管者专注于对市场的引导、市场秩序的维护,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真正达致对投资者保护的目标。第六章为我国证券监管权边界的具体划分。该章节为本文的重点,秉承前章确立的投资者保护的监管目标,运用“双向回归”监管理念作为指导思想和划分思路,结合我国股票市场及监管的具体特点,对以证监会为中心的证券监管权的边界进行划分。首先,该章节将证券监管权边界界定为三个维度,纵横两个方向,共四条边界,即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所构成的政府监管权力和市场自治权利的边界;政府监管权与自律监管权的边界;政府监管权与相邻部门权力(主要是公检法部门的司法权)的边界;以及政府监管权内部的权力划分,即证监会和地方监管机构间、和地方政府间的央地权力划分。继而该章对上述四条边界划分逐一做了分析和探讨。第七章为权力划分下股票监管各阶段的具体制度重构。该章在前章监管权边界的重新厘定和划分下,在监管制度上进行配套革新,使得上述应然状态的权力划分得有制度的依托。该章从股票市场权力运行的各个阶段入手,通过股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制度的重新构建,使得监管权在股票市场运行的各个阶段得以适当介入,最终完成股票市场监管机制的重构。具体而言,首先,在股票发行阶段解析我国特色的注册制改革,着重介绍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中介组织在注册制下的职权的重新定位,提出我国不宜采用美国证监会的权力完全隐退模式的注册制,建议我国证监会保留部分“对不对”问题的合规性审核权,而将“好不好”的价值判断的审核权下放给证券交易所,并保留谨慎的否决权;继而,在注册后证监会的权力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上需对交易阶段的信息披露以及证券执法进行加强,并培育多空平衡的市场机制;最后通过完善退市制度,完成一系列监管机制重构,使得监管回归本源,并使得市场能够自主发挥作用,最终达致投资者保护这一终极目标。
张建平[9](2017)在《论商业银行在功能演化背景下传导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文中指出商业银行是我国货币政策的主要传导主体,它是否按照央行意图调整自身行为,决定着货币政策的最终效果。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高频率、大力度动用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但政策效果并不理想,反而诱发了一些风险隐患,这一问题的症结不在于货币政策制定本身,而在于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不高。传统金融体制视商业银行为金融中介在调节宏微观活动,从而封闭、孤立地研究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功能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即商业银行在货币扩张时增加贷款投放、降低存贷款利率,而在货币政策收缩时减少贷款投放、提高存贷款利率。在金融自由化蓬勃发展、混业经营风生水起的今天,商业银行的功能发生了演变,它在金融脱媒和盈利压力下,把资金融入与拆借的范围向金融市场延伸,通过业务创新承担了金融市场的部分功能,从而深刻地改变了商业银行聚敛资金、配置资源以及调节宏微观活动的方式。在这种演变背景下,商业银行频频借助金融市场中的活动博弈央行调控,行为偏离了央行的调控意愿,导致货币政策传导受阻。理想的丰满与现实的骨感,警醒我们要深入地研究在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功能共生发展背景下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问题。商业银行的功能演变,引起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改变,深刻地改变着商业银行行为,如增强了资产与负债的流动性,提高了银行利率定价的市场化程度、综合经营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但容易助长商业银行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一功能演化对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产生较大影响,如提升了公开市场操作对市场流动性和利率的控制能力,但降低了法定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对流动性的控制能力,弱化了常备借贷便利等非常规货币政策工具调节流动性的能力,部分改善了利率传导机制,但弱化了信贷和资产价格传导机制。商业银行是否按照央行意图调节信用规模和流向,决定着信贷传导的有效性。但由于利益诉求的差异,商业银行与央行、监管部门间永不停息地开展博弈。通过梳理商业银行10多种常见的规避贷款限制的手段并借助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进行分析后发现,金融市场功能提升了商业银行博弈央行、监管部门限制贷款规模和投向的能力,降低了分业监管效率、提高了监管成本,也容易助长监管部门的惰性和消极监管倾向,使商业银行扩张信用的能力与意愿更强。基于CC-LM模型理论分析的结果和国内20多家上市银行的数据进行验证,本文发现,货币政策紧缩时,商业银行借助金融市场功能,弱化了货币政策对总信用和特定领域信用的影响,而在货币政策扩张时,尽管商业银行信用能力总体扩张,但实体经济企业未能从货币扩张中受益。如,2014年底以来的货币政策扩张阶段,商业银行的资产扩张符合央行意图,但资金流向和资金成本配置明显偏离央行初衷,大量资金借助金融市场功能进入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或者在金融市场空转,降低了对实体经济的刺激作用,放大了金融风险。运用22家上市银行2008-2015年的面板数据构建面板回归模型发现,金融市场功能越发达,商业银行抵消货币政策的效果越明显。短期利率向中长期利率传导是否顺畅,决定着利率传导的效果。商业银行把资金拆借与运用的范围拓展到金融市场上以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企业、居民等宏微观主体间的相互作用会影响金融市场均衡利率的形成和利率的跨市场传导效果。本文构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企业、居民四部门数理模型进行理论推演,并借助2007年1月-2016年6月的市场利率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货币政策工具的变化并不会直接引起实体经济企业贷款利率的变化,而是经历一个复杂的中间传导环节,我国短期利率变化能够引起中长期利率变化,但中长期利率对短期利率的影响不明显,短期利率变化会逐步向债券利率、存贷款利率传导,但传导过程存在效率损失,货币政策调控时的宏观环境如贷款违约率、资产回报率等因素会影响利率传导效果。当企业处于高信贷违约率区间时,扩张性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效果容易被弱化,而收缩性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效果容易被强化,资产回报率区间的效应则正好相反。随着商业银行功能的演化,股票价格波动能够影响商业银行对实体经济的贷款行为。功能演化后,商业银行能够摆脱分业经营的限制绕道进入资本市场,从而成为股票市场一个隐蔽的资金提供者。资本市场并非完全有效以及参与者有限理性的特征,也强化了商业银行的投机性。因受到"可得性启发"和"临界点直觉"两种心理现象的影响,非基本面原因的股市上涨可能导致银行行为"危机短视",并把大量资金直接或间接投向股票市场。通过贝叶斯法则和"可得性启发"两种机制,原来只有部分银行的"危机短视",可能蔓延到整个银行体系,不断催生股市泡沫。一旦股市崩盘,银行的"危机短视"又迅速转化为"危机恐惧",并通过去杠杆化的制度设计,加速股市崩盘,给实体经济造成巨大伤害。金融市场功能的发展,使商业银行能够根据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回报率的变化,灵活决定资金配置,增加了资金流向的复杂性。如果扩张性货币政策所释放的流动性超过资本市场吸纳的流动性,会同时促进实体经济增长和股票市场繁荣,但如果小于资本市场吸纳的流动性,则会导致实体经济的萎缩与股票市场的单边膨胀,酿成严重后果。构建光滑转移向量自回归(LSTVAR)模型刻画实体经济收益率和股市收益率处在不同区间时货币政策传导的非线性效果后发现,当资本市场收益率处在高收益区间时,扩张性货币政策对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银行对实体经济企业信贷配置行为、实体经济回报率具有明显的负向冲击,对资本市场收益率有正向冲击,反之则正好相反。商业银行功能的演变,给商业银行带来积极变化的同时,也造成行为上的扭曲,给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造成潜在危害,因此约束商业银行行为的体制建设是宏观政策微观化的重要路径。但约束商业银行行为并不是逆金融自由化潮流、重新回到计划管理的模式,而是在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到位的前提下,约束商业银行机会主义和短视倾向,减少商业银行执行宏观政策的阻力,有效缓解金融体系的风险,这必然要求一整套与商业银行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机制改革尽快到位,包括自我约束机制的构建和涵盖市场约束、政府约束、货币政策约束、金融监管约束在内的外部约束机制的构建。
林斯郁[10](2014)在《中美两国信用利差定价的实证研究 ——基于金融工程模型及其宏观经济要素》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主要研究信用利差的动态过程,并基于金融工程模型与宏观经济因子作出中美两国信用利差的实证分析。首先构建马尔科夫状态转换跳跃扩散模型,并基于2008年至2013年的数据资料,对中国的银行间信用类债券的信用利差提出一个拟合的波动过程,从而构建具有跳跃扩散性质,且跳跃频率服从马尔科夫调控泊松过程的信用利差模型,接着利用该模型对其波动过程动态特性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加入马尔科夫状态转换的跳跃扩散模型可以较好拟合信用利差过程,且波动过程依照信用等级的不同、期限的长短,存在不同程度的特征如:跳跃性、动差型态以及波动聚类性质。因此在假设驱动跳跃的泊松分配系由两状态的马尔科夫链所支配下,实证支持中国的信用利差跳跃行为较常发生于非常时期。其次构建宏观经济基础下的信用利差定价模型,对中美两国信用利差给予理论性的定价,并借由与市场实际价格的差异,以及当时宏观经济走势做出综合判断。由于使用大量的经济数据以及金融市场信息模拟信用利差动态走势,信用利差可以作为信用风险的具体衡量指标,而且从经济理论的角度来看,信用利差是公司债务工具和到期日相同的无风险政府债券的利率差距,适合说明当时信用风险状况。所以借由宏观经济因子对信用利差做定价的金融工程模型,除了量化宏观经济因子对信用利差所隐含违约强度的影响,还需要从中选取宏观经济因子去整合经济数据与金融讯息。宏观经济因子常伴随着新讯息而变化,本文为了解变化起因,将经济数据和金融指标汇集成三大类的宏观经济决策因子,然后对作为信用风险指标的信用利差作出定价。其中信用利差的决定因素,宏观经济决策因子的分类决定信用利差可以分解成三种类型信用风险来源,即系统性风险、紧缩风险以及失衡风险。不仅包括实体经济变量和金融市场的数据序列,还加入发展模式的考量。实体经济变量可以分解成消费和投资行为,以及这两者行为对应的价格指数如消费者、生产者物价指数以及房屋价格指数,借此得以区分实际与名义经济变量。金融市场则可以分解成股票市场、利率市场及汇率市场,后者可以恰当地反应出国家或地区货币政策的方向、货币升贬值和宽松紧缩与否的环境,而股票市场则是带有经济前瞻性。最后讨论中美两国经济发展模式对信用利差的潜在影响,考虑经常账户和储蓄率两者因经济模式的不同,将失衡风险对信用利差的影响作为重点。简言之,本文是宏观经济基础下的金融工程定价模型,解释能力优于信用利差分解理论,可以简约量化出违约强度的评估值,以及分别检视出实体经济、金融市场或是发展模式带来的风险。最终目的是为了要提早得到发生信用危机的线索。本文研究发现早在2006年与2010年的宏观经济金融模型已对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与2011年美国主权债务危机发出讯号。
二、中国股市定价失效的困境与出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股市定价失效的困境与出路(论文提纲范文)
(1)信息不对称下互联网借贷利率决定机制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核心概念界定与问题提出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创新点 |
1.6.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传统利率决定理论概述 |
2.2 非正规金融市场借贷利率决定的研究 |
2.2.1 非正规金融市场存在逻辑与信息不对称缓解机制 |
2.2.2 非正规金融市场借贷利率特征与决定模型 |
2.3 互联网借贷市场利率决定的研究 |
2.3.1 信息与互联网借贷利率 |
2.3.2 借款者特征对互联网借贷利率的影响 |
2.3.3 投资者行为对互联网借贷利率的影响 |
2.3.4 平台异质性对互联网借贷利率的影响 |
2.3.5 宏观因素对互联网借贷利率的影响 |
2.3.6 互联网借贷市场风险特征与利率决定 |
2.4 总结性评述 |
第三章 互联网借贷利率影响因素现实特征分析 |
3.1 国外代表性平台利率决定分析 |
3.1.1 利率定价策略 |
3.1.2 利率影响因素 |
3.2 数据来源与说明 |
3.3 国内代表性平台利率影响因素特征 |
3.3.1 微观影响因素 |
3.3.2 行业因素 |
3.3.3 宏观因素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借款者经营异质性的互联网借贷利率决定模型 |
4.1 互联网借贷市场基本特征与模型假设 |
4.2 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均衡利率 |
4.3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均衡利率 |
4.3.1 贷款者期望回报 |
4.3.2 借款者期望回报 |
4.3.3 模型求解与均衡利率 |
4.4 模型讨论Ⅰ |
4.4.1 借款者经营异质性与互联网借贷利率 |
4.4.2 借贷期限对互联网借贷利率的影响 |
4.4.3 股价波动对互联网借贷利率的影响 |
4.4.4 货币政策对互联网借贷利率的影响 |
4.5 模型讨论Ⅱ |
4.5.1 监督成本对互联网借贷利率的影响 |
4.5.2 信息不对称改善对互联网借贷利率的影响 |
4.6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互联网借贷利率期限结构研究 |
5.1 影响机制分析 |
5.1.1 基于流动性偏好的一般性分析 |
5.1.2 借款者投融资期限错配对利率的影响分析 |
5.1.3 异质性分析 |
5.2 实证研究设计 |
5.2.1 数据与变量 |
5.2.2 计量模型设定 |
5.3 实证结果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利率期限结构线性估计 |
5.3.3 利率期限结构非线性估计 |
5.4 异质性检验 |
5.4.1 消费借款与经营借款 |
5.4.2 企业规模 |
5.4.3 服务业与制造业 |
5.4.4 社会资本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股价波动对互联网借贷利率溢出效应研究 |
6.1 影响机制分析 |
6.1.1 股价波动影响互联网借贷市场的微观基础分析 |
6.1.2 参与者非理性行为的影响 |
6.1.3 股价波动对互联网借贷利率溢出效应分析 |
6.2 实证研究设计 |
6.2.1 数据与模型 |
6.2.2 变量测度 |
6.3 实证结果 |
6.3.1 描述性统计 |
6.3.2 全样本回归 |
6.3.3 股价上涨对互联网借贷利率溢出效应检验 |
6.3.4 股价下跌对互联网借贷利率溢出效应检验 |
6.3.5 异质性检验 |
6.3.6 投资者认知交互作用检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货币政策对互联网借贷利率影响研究 |
7.1 影响机制分析 |
7.1.1 货币政策影响互联网借贷市场中正规信贷体系的中介作用 |
7.1.2 货币政策影响互联网借贷利率机制分析 |
7.2 实证研究设计 |
7.2.1 数据与变量 |
7.2.2 预处理:单位根与平稳性检验 |
7.2.3 计量模型设定 |
7.3 实证结果 |
7.3.1 主成分分析 |
7.3.2 货币政策影响互联网借贷利率总效应检验 |
7.3.3 货币政策通过正规信贷市场影响互联网借贷利率中介效应检验 |
7.4 “遮掩效应”与差异化政策的影响 |
7.4.1 典型事实与反事实框架 |
7.4.2 “中途退出”与数据匹配 |
7.4.3 PSM估计 |
7.5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中国政府股票市场救助行为研究 ——基于2015年救市行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创新 |
1.3 论文的主要不足之处 |
1.4 研究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政府救助股市的必要性研究 |
2.1.1 股市危机的特征 |
2.1.2 政府干预股票市场的利弊之争 |
2.2 政府救市政策的方式及政策效应的评价 |
2.2.1 政府干预政策的目标及方式划分 |
2.2.2 股市平准基金的设立 |
2.2.3 政府干预股市的政策效应 |
2.3 中国政府干预股票市场行为研究总结 |
2.3.1 中国政府干预股市的必要性研究 |
2.3.2 中国政府历次干预股市的方式及影响分析 |
2.3.3 2015年中国股市崩盘的成因分析 |
2.3.4 中国政府救市行为的理论研究与不足 |
2.3.5 中国政府救市行为的实证研究与不足 |
2.4 政府股市干预策略的处置理论探究 |
2.4.1 政府干预措施退市的必要性 |
2.4.2 政府干预措施的退出困境 |
2.4.3 中国政府救市行动的后处置研究进展 |
2.5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各国(地区)政府股市救助政策的比较 |
3.1 自由放任走向积极干预的美国股市 |
3.1.1 “黑色星期四”:自由放任主义 |
3.1.2 “黑色星期一”:建立熔断机制 |
3.1.3 2000年互联网泡沫:交易制度改革 |
3.1.4 2008年金融危机:不良资产救助计划 |
3.1.5 2020年股市崩盘:无限量量化宽松 |
3.2 股市平准基金盛行的亚洲市场 |
3.2.1 日本经济泡沫与非传统货币政策 |
3.2.2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与政府注资 |
3.2.3 俄罗斯金融危机与政府借贷 |
3.2.4 1998年中国香港金融危机与盈富基金 |
3.2.5 中国台湾股市危机与股市平准基金 |
3.3 中国大陆的股市干预史 |
3.3.1 中国2015年以前的历次股市干预 |
3.3.2 2015年中国政府救市计划简介 |
3.3.3 中国政府的股市干预措施总结 |
3.4 各国(地区)政府救市政策对比 |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政府入市的理论分析 |
4.1 噪声交易模型在中国股市的适用性 |
4.2 入市模型基本假设 |
4.3 无政府干预的市场均衡 |
4.4 政府股市干预的行为及其目标 |
4.5 政府干预下的市场均衡 |
4.6 政府入市效应的理论假说 |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政府救市资金运行的统计分析 |
5.1 救市资金持股统计 |
5.1.1 持股规模 |
5.1.2 持股结构 |
5.2 救市资金动态追踪 |
5.2.1 持股规模变动 |
5.2.2 持股结构调整 |
5.3 救市资金持股指数编制 |
5.3.1 指数计算说明 |
5.3.2 救市资金整体持股指数 |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政府救市效果的实证检验 |
6.1 救市资金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 |
6.1.1 流动性衡量及假设 |
6.1.2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6.1.3 变量说明及样本描述性统计 |
6.1.4 DID流动性实证结果 |
6.1.5 稳健性检验 |
6.2 救市资金对市场整体波动性的影响 |
6.2.1 模型设定及假设 |
6.2.2 样本描述性统计 |
6.2.3 序列平稳性检验 |
6.2.4 GARCH模型检验结果 |
6.3 救市资金对个股波动性的影响 |
6.3.1 模型设定及假设 |
6.3.2 样本描述性统计 |
6.3.3 固定效应面板回归检验结果 |
6.3.4 GMM稳健性检验 |
6.4 救市资金的影响机制分析 |
6.4.1 噪声交易的量化 |
6.4.2 噪声交易机制检验 |
小结 |
第七章 中国政府股市救助资金退出策略(后处置)研究 |
7.1 中国政府退市策略的理论研究 |
7.1.1 退市模型设定 |
7.1.2 定义均衡策略 |
7.1.3 退市均衡策略求解 |
7.1.4 两期模型下的政府退市策略设计 |
7.1.5 政府退市模型的政策含义 |
7.2 救市资金退市的现实依据 |
7.2.1 收益率估算方法 |
7.2.2 救市资金初始成本核算 |
7.2.3 救市资金累计收益率核算 |
7.2.4 救市资金与A股股指收益比较 |
7.2.5 救市资金收益横向比较 |
小结 |
第八章 研究总结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范畴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基本概述 |
一、研究范畴界定 |
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动因分析 |
三、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类型 |
第二节 企业并购重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资本流动与资本集中理论 |
二、现代西方企业重组理论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起步阶段(1984-1991) |
第一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现实背景——国有企业普遍亏损 |
二、理论背景——对“两权分离”的认识突破 |
第二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企业兼并的目标转向自觉优化经济结构 |
二、交易的自发性与政府干预并存 |
三、兼并方式以承担债务式和出资购买式为主 |
四、局部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兴起 |
第三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地方探索 |
一、成都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二、武汉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三、保定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转型阶段(1992-2002) |
第一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经济制度环境的变迁 |
二、企业重组受到政府高度重视 |
三、各类市场体系的建立 |
四、国企脱困和国企改革任务 |
第二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产权市场普遍兴起 |
二、企业并购的规模逐步扩大 |
三、政府积极参与引导 |
四、上市公司并购成为热点 |
五、部分中国企业开始参与跨国并购 |
六、外商并购国有企业成为新景观 |
第三节 转型阶段的并购重组成效 |
一、国企成功脱困 |
二、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三、利用国内国外资本市场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 |
第一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融入全球化经济发展 |
二、鼓励混合所有制发展 |
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 |
第二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战略并购成为企业并购的重点 |
二、国企大型跨国企业的出现 |
三、以横向整合与纵向整合为主 |
第三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取得的成效 |
一、国企各项经济指标增长迅速 |
二、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 |
三、国有企业治理规范化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制度演进:绩效、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国企并购重组取得的辉煌成绩 |
一、优化了产业布局,提升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
二、提高了资产证券化率,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
三、盘活了国有资产,提升了国有企业经营绩效 |
第二节 国企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 |
一、并购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
二、并购支付方式和融资渠道单一 |
三、盲目规模扩张与多元化转型并存 |
四、标的公司资产质量差导致并购效率低下 |
五、并购双方缺乏深层次整合 |
六、海外并购重组困难重重 |
第三节 国企并购重组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
一、企业并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政府“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 |
三、中介机构和资本市场尚不发达 |
四、企业自身条件缺乏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国有企业并购下政府与国企高管的行为动机分析 |
二、国企高管行为影响并购绩效的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数据来源 |
第三节 数据描述性分析 |
一、主要变量统计描述 |
二、变量趋势分析 |
第四节 计量模型设定 |
一、实证基本模型设定 |
二、面板数据模型 |
第五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面板数据模型形式检验 |
二、计量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
第七章 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一、美国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二节 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日本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三节 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四节 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及教训 |
一、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教训 |
第八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目标与模式 |
第一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时代特征 |
一、通过调整结构来优化供给侧的重组方式 |
二、在重组中解决亏损企业与多余的产能 |
三、并购重组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进行 |
第二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 |
一、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国有企业竞争力 |
二、在国企并购重组中推进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在国企并购重组中促进产能的优化配置 |
第三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目标导向 |
一、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 |
三、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
第四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模式 |
一、横向重组模式 |
二、纵向重组模式 |
三、混合重组模式 |
四、策略联盟重组模式 |
第九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主体定位与政府作用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主体分析 |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不宜作为国企并购重组的主体 |
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凸显优势 |
三、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 |
第二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 |
一、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正面效应 |
二、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负面效应 |
第三节 政府在国企并购重组中的角色定位 |
一、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政策引导者 |
二、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宏观调控者 |
三、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信息中介者 |
四、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服务者 |
五、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具体监督者 |
第四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制度创新 |
一、保持国有资产管理权的独立性 |
二、完善法律制度 |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并购重组环境 |
四、制定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战略规划和指导政策 |
第十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指导思想 |
一、深化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顶层设计 |
二、强化并购重组的理念共识 |
三、明确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 |
第二节 强调“法治企业”,突出国企总法律顾问作用 |
一、全面打造法治企业 |
二、深化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
第三节 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及破产清算体系 |
一、建立健全产权保护体系 |
二、构建破产清算体系 |
第四节 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 |
一、加快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
二、完善资本市场退市制度 |
三、健全资本市场推动并购重组的作用机制 |
第五节 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发挥社会托底作用 |
二、加大失业救助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
三、完善再就业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再就业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与问责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文章结构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在现实与理论之间:选择自我规制的交易平台 |
第一节 交易平台的含义与演变史 |
一、四重约束条件下的交易平台 |
二、交易平台的演变史 |
三、交易平台与网络交易平台 |
四、交易平台的功能与特点 |
第二节 自我规制的含义与分类 |
一、规制的概念与分析进路 |
二、自我规制的含义 |
三、交易平台的自我规制 |
第三节 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现实原因 |
一、法律真空与法律不完备 |
二、从资源竞争到规制竞争的需要 |
三、成本低廉与高参与度的优势 |
第四节 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正当性基础 |
一、自我规制可以消弭风险带来的偏在性 |
二、“去中心化”的规制发展为自我规制提供了可能 |
三、功能分化社会对于自我规制的尊重 |
第二章 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 |
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与分类 |
一、风险话语的流变 |
二、科学技术取向下的风险——概率的风险 |
三、社会科学视角下的风险——决定的风险 |
第二节 交易平台的自身风险 |
一、技术故障与系统故障的风险 |
二、定向算法引发的风险 |
三、平台垄断:真的风险还是被虚构的风险 |
第三节 交易平台的规制风险 |
一、审核不足导致的失察风险 |
二、自我规制目标未实现产生的制度风险 |
三、涉及与政府治安管理衔接的规制风险 |
第四节 交易平台自我规制产生风险的原因 |
一、双重角色带来的利益冲突 |
二、规制能力与规制责任的不匹配 |
第三章 交易平台自治与他治间的互动 |
第一节 自我规制的核心:平台权力 |
一、权力概念的变迁:从“统治”到“互动” |
二、权力的核心要素:不对称的控制能力与资源占有 |
三、权力主体的扩展:从国家到私主体 |
第二节 刚性权力:交易规则中的处罚权 |
一、交易平台处罚权的种类 |
二、交易平台处罚权的权力来源及性质 |
三、交易平台如何实现处罚权 |
第三节 柔性权力:隐微的数据“权” |
一、平台数据的类型变迁 |
二、关于数据的两个悖论:保护隐私和获得更完备的服务 |
三、交易平台建构的“数据权” |
第四节 平台权力与公民私权力的互动 |
一、消费者评价的设立初衷:降低事后交易成本 |
二、消费者评价的影响:塑造了“信誉”的价值 |
三、权力生成:对消费者评级的规范与操纵 |
第五节 平台权力与政府公权力的互动 |
一、平台规范对国家权力的排除 |
二、国家权力对平台权力的型塑 |
三、国家权力对平台权力的收编 |
第四章 风险沟通:实现公众对交易平台的问责 |
第一节 :风险、问责与公众参与 |
一、责任与问责 |
二、风险为问责提供了界定标准 |
三、依据风险的问责对公众参与的呼唤 |
第二节 公众对交易平台进行问责的内容与限度 |
一、区分公开与透明 |
二、风险沟通的具体要求 |
第三节 公众与交易平台间的风险沟通图谱 |
一、规则是否存在以及用户知晓规则的可能性 |
二、是真的知道还是仅仅点击了“同意”? |
三、用户如果明确知晓相关规则,是否参与了规制的制定与修改? |
四、对交易平台说明与解释“责任”履行的评述 |
第四节 交易平台主动进行的风险沟通及其效果 |
一、规则制定阶段的公众参与:规则众议院 |
二、规则执行阶段的公众参与:大众评审制度 |
三、交易平台主动沟通的效果及问题述评 |
第五章 划界与制裁:政府公权力对交易平台的问责 |
第一节 对自我规制的规制:迈向被规制之路? |
一、交易平台中的规制阶梯 |
二、从自我规制到规制自我规制:交易平台的制度推演 |
三、行政监管还是司法介入?对交易平台的规制选择 |
第二节 针对平台自身行为产生的风险进行归责 |
一、系统故障、交易异常等风险引发的归责问题 |
二、定向算法的风险引发的归责问题 |
三、风险规制路径:预防原则的修正性适用 |
第三节 对交易平台的规制行为进行的归责 |
一、规制过度引发的归责 |
二、规制不足引发的归责:“规制总强度恒定”理论 |
三、自我规制产生的新型风险引发的归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利率走廊调控国际经验与中国目标模式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回顾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五节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利率走廊调控概念与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货币政策与货币政策操作框架 |
二、数量型调控框架与价格型调控框架 |
三、利率走廊调控 |
第二节 西方利率走廊调控相关理论基础 |
一、早期价格型调控下的真实票据理论与银行贴现率理论 |
二、数量型调控下的货币数量论与外生货币供给理论 |
三、现代价格型调控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马克思货币理论对中国构建利率走廊调控的指导意义 |
一、构建利率走廊调控必须坚持马克思货币理论的指导地位 |
二、马克思货币理论及其对利率走廊作用机制的分析 |
三、银行业利润率与社会平均利润率 |
第二章 中国货币政策的演变、发展与转型 |
第一节 早期货币政策实践:信贷规模控制 |
一、中国货币政策的产生 |
二、信贷规模控制 |
三、直接调控为间接调控创造条件 |
第二节 当前货币政策实践:间接数量调控 |
一、1998 年至今的间接货币总量调控 |
二、为应对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的货币政策 |
三、间接数量调控的特点 |
第三节 数量调控向价格调控转型 |
一、数量调控的局限性——转型必要性分析 |
二、数量调控下货币供给的内生性——转型必然性分析 |
三、数量调控下利率决定的外生性——价格调控的可能性分析 |
第三章 中国构建利率走廊调控的现实条件与障碍因素 |
第一节 利率与汇率市场化改革为实施利率走廊调控奠定基础条件 |
一、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
二、汇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 |
三、利率传导机制日益顺畅 |
第二节 央行利率调控体系向有利于价格型调控框架转变 |
一、央行流动性调节与预期管理能力提高 |
二、创新货币政策操作工具 |
三、建立健全合格担保品框架 |
第三节 实施利率走廊调控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
一、构建面向价格型调控的框架还不完善 |
二、中央银行调控能力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
三、经济金融领域存在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对转型构成挑战 |
第四章 利率走廊调控模式的国际经验借鉴 |
第一节 英国和美国货币政策框架的对比分析 |
一、英国与美国货币政策框架的历史路径 |
二、数量调控还是价格调控-基于Poole模型的分析 |
三、不同发展阶段下的框架选择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现代价格型调控模式:利率走廊调控 |
一、欧洲中央银行 |
二、加拿大银行 |
三、美国联邦储备银行 |
第三节 国际利率走廊调控经验借鉴 |
一、合理设定准备金制度 |
二、创设常备借贷与存款便利工具 |
三、协调公开市场操作 |
四、具备市场性、基准性和可控性的目标利率 |
第五章 中国利率走廊调控目标模式构建 |
第一节 实施价格稳定和金融稳定双目标 |
一、建立通胀目标制 |
二、兼顾金融稳定目标 |
第二节 基准利率与政策目标利率的选择 |
一、选择SHIBOR作为基准政策利率 |
二、以常备借贷便利为上限,合理确定利率走廊宽度 |
第三节 实行余额准备金制度 |
一、准备金制度的争议 |
二、模型建立 |
三、参数校准 |
四、模型分析 |
五、结论 |
第六章 构建中国利率走廊调控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增强利益诱导的有效性 |
一、增强SHIBOR的基准性 |
二、降低常备借贷便利准入门槛,提升商业银行的融资可得性 |
三、余额准备金制度下是期间平均还是自愿准备? |
第二节 强化中央银行的预期引导 |
一、构建通胀目标制+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的调控框架 |
二、提升央行独立性的具体对策 |
三、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 |
第三节 健全顺畅的货币政策传导 |
一、加强金融市场建设 |
二、构建有效的微观市场主体行为 |
三、应对货币政策传导中的时滞问题 |
第七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股权流动性、企业并购与企业成长的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思路与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四、主要研究创新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并购相关理论 |
二、企业成长理论 |
三、小结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股权流动性相关研究 |
二、企业并购与企业成长的关系研究 |
三、公司治理与企业成长的关系研究 |
四、研究变量测度的相关综述 |
五、文献评述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概念模型与实证框架设计 |
第一节 概念模型 |
一、股权流动性、企业并购和企业成长的内在关系 |
二、股权流动性、企业并购和企业成长的概念模型 |
第二节 实证框架设计 |
一、实证过程设计 |
二、实证方法选择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研究假设 |
第一节 股权流动性与并购行为 |
一、股权流动性与并购频次 |
二、股权流动性与并购特征 |
第二节 股权流动性、并购特征与企业成长 |
一、股权流动性与企业成长 |
二、并购特征的中介效应 |
第三节 公司治理的调节效应 |
一、独立董事比例的调节效应 |
二、股权制衡度的调节效应 |
三、高管薪酬比例的调节效应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一、样本选择 |
二、数据来源 |
第二节 变量选择与定义 |
一、因变量 |
二、自变量 |
三、中介变量 |
四、调节变量 |
五、控制变量 |
第三节 实证模型构建 |
一、股权流动性与并购行为 |
二、股权流动性与企业成长 |
三、并购特征的中介效应 |
四、公司治理的调节效应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果与分析 |
第一节 股权流动性与并购频次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结果分析 |
第二节 股权流动性与企业成长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相关性分析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并购特征的中介效应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结果分析 |
三、中介效应检验结果分析 |
第四节 有调节的中介效应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结果分析 |
三、有调节的中介效应分析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一、股权流动性会显着影响企业的并购行为 |
二、较好的股权流动性有利于企业成长 |
三、资产收购和支付方式具有显着的中介效应 |
四、不同时期的公司治理对中介效应的调节效应 |
第二节 对策与建议 |
一、保持良好的股权流动性 |
二、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体系 |
三、明确企业并购重组目的 |
四、升级企业并购重组方式 |
第三节 研究局限与展望 |
一、研究局限性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8)我国股票市场的监管机制研究 ——基于监管权边界划分的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框架 |
五、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历程与监管机制之变迁 |
第一节 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历程 |
一、我国股票市场的萌芽阶段(1981年-1992年) |
二、我国股票市场的扩张阶段(1992年-1997年) |
三、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阶段(1997年-2005年) |
四、我国股票市场的纵向探索阶段(2005年-今) |
第二节 我国股票市场监管机制的发展变迁 |
一、监管机制的雏形阶段——地方为主,中央为辅的分散监管(1981年-1992年) |
二、监管机制的摸索阶段——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的多头监管(1992年-1997年) |
三、监管机制的确立阶段——全国集中统一监管(1997年-2005年) |
四、监管机制的磨合阶段——在政府监管与市场自治中寻求平衡(2005年-今) |
第三节 我国股票市场现行监管权力之架构 |
一、证监会享有股票市场全方位的监管权 |
二、证监会派出机构在证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监管权 |
三、自律机构享有少数的特定监管权 |
四、证监会对自律机构的权力行使享有监督权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股票市场监管的缺陷及成因分析 |
第一节 我国股票市场的监管缺陷及具体表象 |
一、行政干预市场严重——从“政策市”到“政府救市” |
二、人为控制供给数量——股票估值体系混乱 |
三、执法不力效率低下——违法违规行为频发 |
四、制度缺陷抑制做空——股票价格暴涨暴跌 |
第二节 我国股票市场监管缺陷的成因分析 |
一、监管者角色定位成因:所有者与监管者,调控者和监管者角色错位 |
二、监管目标成因:宏观调控目标与监管目标错位 |
三、监管理念成因:行政管制理念与行政监管理念错位 |
四、权力配置成因:边界模糊、配置失当、协调不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股票市场监管机制重构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股票市场监管必要性的理论基础 |
一、凯恩斯主义 |
二、公共利益理论 |
三、公共选择学派 |
四、私人利益学派 |
五、监管经济学派 |
六、政府监管经济学理论流派对股票市场监管必要性的启示 |
第二节 股票市场监管理念的理论基础 |
一、奥地利学派 |
二、宪政理论 |
三、奥地利学派和宪政理论对股票市场监管理念的启示 |
第三节 股票市场监管权配置的理论基础 |
一、法律不完备论 |
二、监管博弈论 |
三、法律不完备论和博弈论对监管权边界划分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股票市场监管机制重构之比较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股票市场监管机制的比较分析及启示 |
一、美国——政府主导型监管 |
二、英国——自律主导型监管 |
三、日本——严格政府主导型监管 |
四、对我国监管机制重构的借鉴和启示 |
第二节 我国期货市场监管对股票市场监管的启示 |
一、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 |
二、我国期货市场监管之解构 |
三、我国期货市场监管之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证券监管权边界重新划分的方法路径 |
第一节 我国证券监管核心目标的重新确立——证券监管权边界划分的逻辑起点和终极目的 |
一、证券监管目标之解析 |
二、证券监管需应对的现状 |
三、基于国情的监管核心目标的重新确立——保护中小投资者 |
第二节 我国证券监管理念的重新确立——证券监管权边界划分的指导思想 |
一、监管理念的概念厘定 |
二、监管理念的内涵明晰 |
三、基于国情的监管理念的重新确定——市场和监管的“双向回归”理念 |
第三节 监管目标、监管理念及监管权配置的内在逻辑——“双向回归”监管理念下证券监管目标的路径实现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证券监管权边界的划分设计 |
第一节 监管权的内外部划分:政府监管与市场自治的边界划分设计 |
一、证券监管中的政府与市场:政府管制到市场自治的两极推演 |
二、我国证券监管中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与互动探讨 |
三、注册制改革背景下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市场分权探讨 |
第二节 监管权边界的纵向划分:政府监管权与自律监管权的边界设计 |
一、政府监管权和自律监管权配置趋势 |
二、证监会与交易所之间的监管权配置分析及设计 |
三、证监会与证券业协会之间的监管权配置分析及设计 |
第三节 监管权边界的横向划分:政府监管权与相邻部门权力(司法权)边界设计 |
一、证券监管司法权介入的方式和特点 |
二、当前我国证券监管司法权介入现状和问题 |
三、证券监管中政府监管权与司法权的边界与互动探讨 |
第四节 监管权边界的央地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证券监管权划分 |
一、我国证券监管央地分权历史变迁及现状 |
二、我国证券监管地方分权的必要性及其限度 |
三、注册制背景下我国证券监管权的央地划分构想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股票市场各阶段具体监管制度重构 |
第一节 股票发行阶段监管制度重构——注册制改革 |
一、现行核准制的缺陷 |
二、核准制与注册制的本质区别 |
三、从核准制向注册制的改革路径 |
第二节 股票交易阶段监管制度重构之一——对持续性信息披露的监管 |
一、对市场失灵的修正:信息披露以公开原则为核心 |
二、防止政府失灵:信息披露以适度原则为补充 |
三、持续性信息披露的强化路径 |
第三节 股票交易阶段监管制度的重构之二——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机制 |
一、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规制的转变 |
二、证券执法价值的重构 |
三、执法及行政处罚和现行法律的协调——以内幕交易执法为例 |
第四节 股票交易阶段监管制度的重构三——培育多空平衡的市场机制 |
一、我国融资融券现实情况分析 |
二、多空平衡是投机市场的本质特征 |
三、完善做空机制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
第五节 股票退市阶段监管制度重构——完善退市机制 |
一、我国现行股票市场“退市难”问题 |
二、注册制下退市制度的改革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论商业银行在功能演化背景下传导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第二节 文献回顾 |
Ⅰ. 宏观政策微观化 |
Ⅱ. 货币政策传导理论 |
Ⅲ. 关于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观点 |
Ⅳ. 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有效性的研究 |
Ⅴ. 商业银行新兴业务对银行行为及货币政策传导影响的研究 |
Ⅵ. 现有文献研究的不足 |
第三节 理论基础、分析工具、研究方法 |
Ⅰ. 理论基础 |
Ⅱ. 分析工具 |
Ⅲ. 分析方法 |
第四节 分析思路与章节安排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 |
第一节 货币政策及其有效性 |
Ⅰ. 货币政策 |
Ⅱ. 货币政策目标——有效性的评价标准 |
Ⅲ. 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实现 |
第二节 我国货币政策的主要传导主体——商业银行 |
Ⅰ. 货币政策的直接调控对象 |
Ⅱ. 银行信贷是微观主体最依赖的融资方式 |
第三节 我国货币政策有效传导的两个阶段 |
Ⅰ. 从中央银行有效传导至商业银行 |
Ⅱ. 从商业银行有效传导至企业和居民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功能演化背景下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
第一节 商业银行行为的研究范式和行为经济学分析 |
Ⅰ. 研究范式 |
Ⅱ. 行为经济学分析 |
第二节 演化中的商业银行功能 |
Ⅰ. 商业银行传统的金融中介功能 |
Ⅱ. 商业银行功能向金融市场拓展 |
Ⅲ. 商业银行功能演化的经验事实 |
第三节 功能演化背景下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调整 |
Ⅰ. 不考虑金融市场功能的资产负债表 |
Ⅱ. 考虑金融市场功能的资产负债表 |
第四节 功能演化背景下商业银行行为变迁 |
Ⅰ. 流动性管理更为灵活 |
Ⅱ. 银行利率定价行为更加市场化 |
Ⅲ. 业务模式趋于综合化 |
Ⅳ. 风险管理手段多元化 |
Ⅴ. 助长商业银行机会主义行为 |
第五节 功能演化背景下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 |
Ⅰ. 对货币政策工具有效性的影响 |
Ⅱ. 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 |
第六节 商业银行传导货币政策的国际经验教训 |
Ⅰ. 美国的经验教训 |
Ⅱ. 欧洲的经验与教训 |
Ⅲ. 日本的教训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业银行通过信贷渠道传导货币政策的效应分析 |
第一节 信贷渠道传导有效时的银行行为 |
第二节 商业银行与央行、监管部门间的博弈 |
Ⅰ. 围绕贷款规模和贷款投向的博弈 |
Ⅱ. 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 |
第三节 借助金融市场功能博弈贷款限制 |
Ⅰ. 金融市场功能博弈贷款限制的方式 |
Ⅱ. 金融市场功能对博弈双方策略的影响 |
第四节 商业银行功能演化对信贷渠道传导的影响——理论分析 |
Ⅰ. CC-LM模型 |
Ⅱ. 引入金融市场功能的紧缩性货币政策CC-LM效应分析 |
Ⅲ. 引入金融市场功能的扩张性货币政策CC-LM效应分析 |
第五节 商业银行功能演化对信贷渠道传导的影响——经验事实 |
Ⅰ. 货币政策收缩时的银行行为 |
Ⅱ. 货币政策扩张时的银行行为 |
第六节 实证检验 |
Ⅰ. 模型设计与数据 |
Ⅱ. 模型选择 |
Ⅲ. 回归结果与解释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商业银行通过利率机制传导货币政策的效应分析 |
第一节 利率传导有效时的银行行为 |
第二节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利率定价行为 |
第三节 金融市场四部门行为模型 |
第四节 金融市场均衡利率 |
第五节 利率跨市场传导效应 |
第六节 实证检验 |
第七节 实证结论的解释 |
第八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商业银行通过资产价格传导货币政策的效应分析 |
第一节 资产价格传导有效时的银行行为 |
第二节 银行资本借助金融市场功能进入资本市场 |
第三节 功能演化对银行投机行为的强化 |
Ⅰ. 基于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虚拟资本 |
Ⅱ. 基于凯恩斯经济学的分析——"动物精神" |
Ⅲ. 基于行为金融学的分析——投机行为 |
第四节 银行投机性的典型表现: "危机短视" |
Ⅰ. 银行"危机短视"的形成机制 |
Ⅱ. "危机短视"的传染机制 |
Ⅲ. 从"危机短视"到"危机恐惧" |
第五节 银行"危机短视"影响资产价格传导的理论分析 |
Ⅰ. 希克斯汉森的IS-LM模型 |
Ⅱ. 股票价格传导的IS-LM效应分析——不考虑银行"危机短视" |
Ⅲ. 股票价格传导的IS-LM效应分析——考虑银行"危机短视" |
第六节 实证检验 |
Ⅰ. 模型构建 |
Ⅱ. 模型估计 |
Ⅲ. 检验结果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商业银行行为约束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约束商业银行行为的体制建设是宏观政策微观化的重要路径 |
第二节 自我约束机制构建 |
第三节 外部约束机制构建 |
Ⅰ. 提升市场约束力 |
Ⅱ. 强化政府约束机制 |
Ⅲ. 提升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约束力 |
第四节 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银行行为监测水平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中美两国信用利差定价的实证研究 ——基于金融工程模型及其宏观经济要素(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图目录 表目录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综述 |
1.2.1 信用风险 |
1.2.2 观察指标 |
1.2.3 信用风险模型 |
1.2.4 信用衍生性商品定价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架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结构 |
第四节 主要创新与限制 |
1.4.1 主要创新 |
1.4.2 未来可供研究之处 第二章 信用利差理论发展及相关文献 |
第一节 风险贴水理论 |
2.1.1 风险贴水初论 |
2.1.2 风险债务定价 |
2.1.3 主权债务贴水决定因素 |
第二节 分解模型延伸相关文献 |
2.2.1 分解模型理论:决定因素分析 |
2.2.2 分解模型理论:流动性风险 |
2.2.3 分解模型理论:宏观经济因素与中外各国实证研究 |
第三节 经济预测指标相关文献 |
第四节 现代信用风险定价相关文献 |
2.4.1 金融工程模拟动态过程 |
2.4.2 宏观经济基础下的信用风险定价模型 第三章 金融工程模型 |
第一节 马尔科夫状态转换跳跃扩散模型 |
3.1.1 跳跃扩散模型 |
3.1.2 马尔科夫状态转换跳跃扩散模型 |
第二节 宏观经济基础下的信用利差定价模型 |
3.2.1 宏观经济因子与违约强度设定 |
3.2.2 信用利差等同信用违约互换的特定条件 |
3.2.3 无套利条件下信用利差定价模型 |
第三节 中期票据实证分析 |
3.3.1 市场分析 |
3.3.2 实证分析 |
3.3.3 比较分析与结论 |
第四节 企业债券实证分析 |
3.4.1 市场分析 |
3.4.2 实证分析 |
3.4.3 比较分析与结论 第四章 宏观经济决策因子 |
第一节 国际金融纪事 |
4.1.1 全球金融纪事 |
4.1.2 区域金融纪事 |
4.1.3 国际政经事件 |
4.1.4 区域货币政策 |
第二节 决策因子分类 |
4.2.1 系统性风险因子-实体经济变量 |
4.2.2 紧缩风险因子-金融市场变量 |
4.2.3 失衡风险因子-发展模式变量 |
第三节 宏观经济意义 |
4.3.1 宏观经济意义-中国 |
4.3.2 宏观经济意义-美国 第五章 中国信用利差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经济决策因子分析 |
5.1.1 实体经济 |
5.1.2 金融市场 |
5.1.3 发展模式 |
5.1.4 决策因子概述 |
第二节 信用利差定价实证 |
5.2.1 中期票据 |
5.2.2 企业债券 |
第三节 图形走势分析预测 |
5.3.1 中期票据 |
5.3.2 企业债券 第六章 美国信用利差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经济决策因子分析 |
6.1.1 实体经济 |
6.1.2 金融市场 |
6.1.3 发展模式 |
6.1.4 决策因子概述 |
第二节 信用利差定价实证 |
第三节 图形走势分析预测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7.1.1 经济决策因子 |
7.1.2 信用利差定价 |
7.1.3 理论值预测 |
第二节 中国信用风险的防范与建议 |
7.2.1 系统性风险防范与建议 |
7.2.2 金融紧缩风险防范与建议 |
7.2.3 发展失衡风险防范与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中国股市定价失效的困境与出路(论文参考文献)
- [1]信息不对称下互联网借贷利率决定机制及影响因素研究[D]. 水兵兵. 山东大学, 2021(11)
- [2]中国政府股票市场救助行为研究 ——基于2015年救市行为的分析[D]. 王晓丹. 山东大学, 2020(02)
- [3]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D]. 董少明.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0)
- [4]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5]交易平台自我规制的风险与问责分析[D]. 肖梦黎.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6]利率走廊调控国际经验与中国目标模式构建研究[D]. 杨斌.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7]股权流动性、企业并购与企业成长的关系研究[D]. 胡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8]我国股票市场的监管机制研究 ——基于监管权边界划分的重构[D]. 陈洁. 东南大学, 2018(01)
- [9]论商业银行在功能演化背景下传导货币政策的有效性[D]. 张建平. 南京大学, 2017(02)
- [10]中美两国信用利差定价的实证研究 ——基于金融工程模型及其宏观经济要素[D]. 林斯郁. 南开大学, 20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