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与加刑论文-宋君华

减刑与加刑论文-宋君华

导读:本文包含了减刑与加刑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附加刑,减刑制度,个别化,刑罚

减刑与加刑论文文献综述

宋君华[1](2013)在《减刑应当适用于独立判处附加刑》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该法条对我国刑法中减刑的对象和条件进行了规定,其中,法条排除了对独立判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适用减刑的可能性。对此,笔者认为,将被独立判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排除在减刑制度之外,既对被独立判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不平等不合理,也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应当将减刑适用于独立判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主要理由如下:(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3年15期)

杨大正,晓蕾,杨晓梅,范贞,董辉华[2](2009)在《广州法院试水“量刑规范化”》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现在本院向你说明量刑过程……”昨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的审判长在判处被告人郭亮抢劫罪成立后,详细向他解释了法院的量刑理由。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这种“量刑规范化”的尝试将逐步得到推广。    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6月1日(本文来源于《南方日报》期刊2009-09-30)

刘晓辉,赵亚光[3](2004)在《对附加刑不能单独适用减刑》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对于被判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能否单独适用减刑的问题,理论界争论比较激烈。有学者认为不能适用,理由是,刑法对减刑制度的适用对象没有附加刑的规定,因而依照罪刑法定原(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4/12/16)

石磊[4](2001)在《试论附加刑的减刑》一文中研究指出主要是剥夺犯罪人财产和资格的附加刑与主刑相似,同样体现了刑罚的本质、目的和功能,因此,也应当能够减刑。(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1年02期)

减刑与加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现在本院向你说明量刑过程……”昨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的审判长在判处被告人郭亮抢劫罪成立后,详细向他解释了法院的量刑理由。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这种“量刑规范化”的尝试将逐步得到推广。    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今年6月1日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减刑与加刑论文参考文献

[1].宋君华.减刑应当适用于独立判处附加刑[J].人民检察.2013

[2].杨大正,晓蕾,杨晓梅,范贞,董辉华.广州法院试水“量刑规范化”[N].南方日报.2009

[3].刘晓辉,赵亚光.对附加刑不能单独适用减刑[N].检察日报.2004

[4].石磊.试论附加刑的减刑[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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