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巡回审判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巡回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司法改革
巡回审判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崔晓明[1](2019)在《我国巡回审判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巡回审判制度紧扣现阶段司法改革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兼顾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及时化解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安定有序。同时,巡回审判坚持成风化人,发挥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的积极作用,不断拓展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是对我国巡回审判制度的丰富和发展,顺应了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启了巡回审判制度的崭新篇章。现阶段全社会对巡回审判制度的高度重视,也给该项制度的完善带来了新契机。本文依据我国现实国情,对巡回审判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分析,并就该制度的完善提供建议,以期充分彰显其价值,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进而促进司法改革的有序推进。本文主体内容共分为叁个部分。首先,开宗明义,第一部分在第二章对巡回审判制度进行概述。通过阐述巡回审判制度的内涵与特征,探寻其作用与意义,从而分析出巡回审判制度的价值,为本文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之上,对巡回审判制度的历史进行考察、梳理我国巡回审判制度的设计,分析我国巡回审判制度面临的实践困境。具体而言,第叁章,巡回审判制度的历史考察。简述国内外巡回审判制度的发展历程,在此基础上对比分析国内外巡回审判制度,进而从中探寻可借鉴之处。第四章,我国巡回审判制度面临的困境。在梳理我国相关立法存在的缺失的基础上,分析了巡回审判制度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求对该制度的完善建议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最后,在第叁部分,通过第一部分的理论分析和第二部分对制度历史、制度设计和实践困境的基础之上,在第五章提出对我国巡回审判制度的完善建议。在前文的逐层阐述下,为我国巡回审判制度更好的完善,展开积极主动的思考,明确提出了对巡回审判制度进行立法补充、加强基层巡回审判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具体运行、建立巡回审判权的监督机制以及健全相应的配套保障机制的完善建议,从而使我国巡回审判制度更好地促进司法公证,服务人民。(本文来源于《沈阳工业大学》期刊2019-06-03)
吴英印[2](2019)在《司法创新守护叁亚绿水青山》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17年至今,叁亚中院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70件,已结140件。在已结的140件案件中,116件宣告缓刑、24件判处实刑。对判处缓刑的案件,叁亚中院在判处前均责令被告人补植复绿,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2018年8月2日,叁亚市中级人(本文来源于《叁亚日报》期刊2019-05-05)
崔晓明,王野[3](2019)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巡回审判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呈现多元化。在此背景下,历史悠久的巡回审判作为一种高效便民的审判方式,正焕发着新的生机。推动巡回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本文通过分析巡回审判制度在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必要性,剖析该制度在现阶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期完善巡回审判制度,确保巡回审判制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本文来源于《辽宁经济》期刊2019年02期)
胡莹莹[4](2018)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巡回审判制度的完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司法改革热火朝天,我国巡回审判制度在这一大背景下有着极大的关注度,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多个巡回审判法庭的建立,以此为借鉴目标,全国巡回审判的完善在人民群众和制度构建者的期望中,问题的解决和完善需要进一步加以理论探讨。(本文来源于《中国集体经济》期刊2018年16期)
杨富元,李兴明,赵佳[5](2018)在《激活休眠: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制度的检视与完善——基于S省Z市实践样本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人民法庭的巡回审判制度,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规范缺失、经费不足、适用率低等问题,既影响巡回审判本身的开展,又不利于基层司法制度改革的推进。本文以实证研究的方法,在对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的微观运行态势进行大体描述后,着重分析了制约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的制度困局,并在此基础上,依据地方公共物品理论与委托治理理论,通过逻辑推演,得出"路径完善"是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的正向选择,同时,考察了巡回审判可以借鉴的制度资源,最后,提出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制度的路径深化方案。但这种探索也只是初步的,希望对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制度的良性发展能有所裨益,更好地回应人民的司法需求。(本文来源于《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2期)
武建华[6](2018)在《巡回法庭对巡回审判制度的丰富和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按照党中央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在深圳、沈阳、南京、郑州、重庆、西安设立了六个巡回法庭。目的是发挥跨行政区域审理重大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的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提高司法公信力。此前,巡回审判通常是指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或临时组(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04-11)
刘霄龙[7](2017)在《刑事巡回审判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巡回审判制度从西方英美普通法系发展而来。虽然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巡回审判制度逐渐衰落或是演变成其他便民司法服务体系,但在我国经过长期的发展和不断完善,已经成为一项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制度,成为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司法改革的深入,刑事案件的巡回审判也凸显出其特有的诉讼价值,加之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及推行,巡回审判制度再次成为许多法院推崇的热点。刑事巡回审判制度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推动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从概述入手,探讨巡回审判的概念和历史发展进程,为我国的刑事巡回审判的研究打下基础。第二部分从我国刑事巡回审判的特征入手,探讨基层刑事巡回审判和最高法巡回法庭刑事巡回审判的特征。第叁部分从刑事巡回审判的价值和功能入手,探讨刑事巡回审判的意义。第四部分探讨了刑事巡回审判的不足和缺陷,从基层刑事巡回审判和最高法巡回法庭刑事巡回审判来分析不足。第五部分对刑事巡回审判的不足提出了完善意见,通过对基层法院和最高法巡回法庭两个层面的完善,以保证刑事巡回审判制度充分发挥其独特的优势与价值。本文提出,当代中国需要刑事巡回审判制度,要从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和基层法院两个方面对其进行定位。对于刑事巡回审判的应用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运用,才能将这一制度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化。本文对刑事巡回审判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析,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意见。(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2017-04-07)
孔耀闻[8](2017)在《民族地区巡回审判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巡回审判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我国古代的钦差、御史等官员代表皇帝在全国范围内督查地方官吏、巡回审判案件皆可算是现代巡回审判制度的最初源头。①我国当前实行的巡回审判源起于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中国经历了继承发展、淡化的过程。随着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展开,巡回审判在我国诸多地区得到相当程度的推行,其在淡化之后又呈繁荣之势。尤其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人们对巡回审判的关注度空前提升,截止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六个巡回法庭。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坚持四个原则调研活动座谈会"在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召开,来自全国各地基层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法官汇聚一堂,围绕当地所采用的巡回审判展开交流与探讨,本次会议将锡林郭勒盟的巡回审判经验作为典型向全国法院推广,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笔者有幸参加了这次会议,旁听了会议代表对所在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的措施与经验介绍,深深的感受到巡回审判在推进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为此,笔者认为对当前我国巡回审判制度,特别是民族地区的巡回审判制度的具体实践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草场使用权承包到户后、牧区牲畜由牧民自主经营,牧民之间的经济往来不断增多,牧区的矛盾纠纷进入了相对高发期,纠纷数量不断增多,复杂程度也在加深,纠纷解决的需求亦在不断扩大,人们需要更加便利、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方式,现有的"坐堂问案"式审判方式难以适应牧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这就势必要求对当前的审判模式进行改良,而巡回审判就是我国基层人民法院对纠纷解决所面临的困境做出的一种有效回应。巡回审判是一个实践性较强的研究课题,研究我国民族地区的巡回审判,必须对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的运行状态有全面的了解。本文所选取的个案——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地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北部,北侧与蒙古国接壤,边境线长达175公里,常住人口 4.52万余人,其中牧业人口2.42万余人,蒙古族人口占全旗人口的55%以上,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的边境纯牧业旗县。为了进一步掌握巡回审判制度在民族地区的实施现状,发现并总结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先后两次到该旗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调研,收集了 2011-2015年阿巴嘎旗人民法院及巡回法庭新收案件的数量、类型以及结案方式等相关数据,并四次跟随巡回法庭的法官到牧区开展巡回审判,获得了大量档案资料、真实案例、交流及访谈资料。之后,立足于当前我国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的实施现状,基于近五年巡回法庭案件审理情况的分析,深入剖析现行巡回审判制度存在的困境与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民族地区巡回审判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以期进一步推动巡回审判制度的长效发展,为我国民族法制理论的完善建言献策。本文除导论外,共分五章:第一章阐述了巡回审判制度的相关理论,分析了巡回审判的概念以及特征,对当前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与本文所研究的巡回法庭之间的区别进行了详细辨析,并从解决民族地区诉讼难、化解民族地区纠纷、符合民族特色与地域特征、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五个方面论述了民族地区实施巡回审判制度的意义和价值。第二章考察分析了我国巡回审判制度的历史沿革以及英国、美国巡回审判制度的源流演变,对200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巡回审判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置情况进行了简单介绍。在此基础上,揭示了英美两国巡回审判制度与我国巡回审判制度在运行模式、法官产生方式、审判效果、职能范围以及与最高法院的关系方面存在差异。第叁章详细分析了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的实施现状,简要概括了阿巴嘎旗地名的由来及人口与自然情况,通过图表的形式生动地展现了2011-2015年阿巴嘎旗人民法院及巡回法庭受理案件的数量、类型以及结案方式,重点介绍了该旗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运行机制,同时从提升司法公信力、体现司法为民宗旨、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促进诉调对接机制发展、满足人民群众认知需求以及丰富法制宣传形式的视角总结了巡回审判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第四章在对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剖析了民族地区巡回审判制度存在的问题,从巡回审判制度的立法保障措施的缺失、巡回审判在实践运行过程中的困境以及巡回审判中草牧场纠纷的特殊难题叁个方面展开深入探讨。关于巡回审判制度的立法保障缺失,从受理范围扩大化、法官激励和惩戒机制不健全以及人员物资保障不足的角度分析;关于实践过程中的困境,从与基层组织缺乏长效合作机制、蒙汉双语审判规范化程度不高以及巡回审判与现行法律制度的冲突的角度加以分析;关于巡回审判中草牧场纠纷的特殊难题,从草牧场纠纷的类型、产生原因以及审理难点的角度展开分析。第五章探讨了我国民族地区巡回审判制度的完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关于巡回审判制度立法保障措施缺失的问题,建议通过明确案件受理范围、构建和完善考核机制、建立人员及物资保障机制来解决;关于巡回审判实践运行中的困境,建议构建适宜于民族地区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巡回审判制度;关于巡回审判中草牧场纠纷的疑难问题,建议确定草牧场纠纷的受案范围,进而从多方面综合认定案件事实、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与法院的公务协助、发布指导性文件和典型案例,同时拓宽草牧场纠纷的解决路径,以期更有效的发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回应型司法功能,为边疆牧民的幸福安康和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本文来源于《中央民族大学》期刊2017-03-01)
费汉赟[9](2016)在《对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思考——以英国巡回审判制度为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叁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提出相应的司法改革意见,根据其精神由最高人民法院下设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这项有关巡回法庭的重大改革措施,由于涉及到巡回法庭的定位、受案范围以及工作机制等具体问题,引发广泛讨论。而巡回审判制度发源于英国,本文将通过论述英国巡回审判制度的兴衰变迁及其经验教训,以此为参考来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目前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设想和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29期)
李光宇[10](2016)在《我国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制度是目前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的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制度经历了建立、发展、弱化与复兴的曲折过程,当由于其能够便利民众参与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讼压力,并能够促进民众和司法机构之间和谐相处,加强彼此了解,实现司法上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故而在现阶段其地位仍旧是不可替代的。但是,我国地域辽阔,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故而各地构建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制度所面临的现实状况和实施的具体措施都是不同的。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立法与实践之间脱节,制度建设中缺乏人力、财力保障,审判程序和过程随意以及巡回审判工作与群众的实际需求分离等。对此笔者首先对我国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制度的内涵特点、历史发展和必要性进行分析;其次介绍了我国各地区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制度的建设现状和其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接着,笔者分析其背后的实质性原因,主要是制度推行者、执行者的观念受到局限,没有跟进更新,制度建设上存在欠缺导致运作滞涩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尚且不足等;最后,笔者针对我国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制度的现状、不足和其背后的原因,提出自己的改进措施建议。笔者认为,制度建设,观念先行。首先,要从统一观念入手,使得基层法院尤其是一线法官明白在整个司法改革过程中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制度的地位和重要性,以及制度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其次,要加强立法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完善,对于巡回审判工作的开展范围、受案范围、人员选任和巡回地区等都要进行一定的原则性规定并保留灵活性空间。第叁,要关注制度具体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为一线工作者提供基本的保障条件和经费支持。最后,要加强基层巡回法庭和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的建设。(本文来源于《江西财经大学》期刊2016-10-01)
巡回审判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自2017年至今,叁亚中院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70件,已结140件。在已结的140件案件中,116件宣告缓刑、24件判处实刑。对判处缓刑的案件,叁亚中院在判处前均责令被告人补植复绿,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2018年8月2日,叁亚市中级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巡回审判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崔晓明.我国巡回审判制度研究[D].沈阳工业大学.2019
[2].吴英印.司法创新守护叁亚绿水青山[N].叁亚日报.2019
[3].崔晓明,王野.司法改革背景下巡回审判制度的完善[J].辽宁经济.2019
[4].胡莹莹.司法改革背景下巡回审判制度的完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8
[5].杨富元,李兴明,赵佳.激活休眠: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制度的检视与完善——基于S省Z市实践样本的考察[J].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2018
[6].武建华.巡回法庭对巡回审判制度的丰富和发展[N].人民法院报.2018
[7].刘霄龙.刑事巡回审判制度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
[8].孔耀闻.民族地区巡回审判制度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7
[9].费汉赟.对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思考——以英国巡回审判制度为借鉴[J].法制与社会.2016
[10].李光宇.我国基层法院巡回审判制度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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