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论述海上巴士规制办法如何促进三亚海上交通产业发展

分析论述海上巴士规制办法如何促进三亚海上交通产业发展

白红篷

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省三亚市572000

摘要:《三亚市海上巴士成本与收入规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制办法”)及其配套实施方案适用于海上巴士旅客运输企业。海上巴士旅客运输企业(简称“海上巴士企业”)是指为满足三亚市水上旅游交通工程建设需要,以拥有或租赁经营A类旅游高速客船、配备丙类二等及以上船员、在我市沿海固定港口之间提供常态化定期旅客运输公共服务,并依法设立的三亚市海上旅客运输企业。本文分析论述海上巴士规制办法如何促进三亚海上交通产业发展。

关键词:海上巴士;规制办法;海上交通;产业发展

引文:2019年1月,海上巴士规制办法和其配套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海上巴士规制办法是参照城市公交规制办法,结合海上交通产业实际情况出台的核算海上巴士运营企业收入和成本,以确定补贴额度的政策性补贴办法。

一、海上巴士规制办法颁布的背景

(一)贯彻落实城市规划要求,提升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水平

《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城市总规”)第3.11.4条明确“在三亚湾、海棠湾、崖洲湾布设局部连通的海上公交运营网络”。按照城市总规要求,细化后的《三亚市水上交通发展规划》(2013--2020)第24条明确“从国内外发展经验来看,无论是水上巴士,还是邮轮,都不仅仅具备单一的传统交通功能。水上交通发展更加注重旅游功能,航线设计充分考虑旅游景点分布,船型选择趋向于舒适、美观,并注重服务质量。水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次性投入较高,发展受外部客源市场和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为支持和鼓励水上交通的发展,政府一般出台相应的政策,如减免税收、专项资金补贴、放宽约束条件等。”第33条明确“水上巴士同陆上公交,属社会基础设施建设范畴,需要政府在资源投入和管理运营中发挥主导作用”。

海上交通是三亚市旅游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其发展直接影响着三亚市旅游资源开发、港口建设、城市功能完善和经济社会发展,也代表着三亚市的城市旅游形象。

海上巴士项目是以高速客船为载体串联三亚沿海各景区景点,满足市民及游客水路交通需求的公益交通项目,是三亚定位热带滨海城市的特色出行方式。促进三亚海上巴士发展是打造海上公共交通运营网络,丰富三亚市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措施,即是三亚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一大亮点,也是助力提升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

(二)陆路交通拥堵,海上巴士疏散功能重要性逐渐凸显

海南省三亚市是位于中国南部的热带滨海旅游城市,城市淡旺季客流差异较大,核心景区旺季的客源疏散仅依靠陆路交通,出现严重拥堵现象,海上交通疏散的重要补充功能逐渐凸显。

同时,海上交通舒适快速和海上风光的独特体验,更能彰显滨海旅游城市特色,提升旅游品质,促进沿海景区经济带的消费活力。

2016年春节期间,三亚市勇敢尝试开通海上巴士,运营三亚市区到沿海各景区景点航线,取得很好的运营效果和社会评价。

(三)基础设施不完善,政策补贴助力产业培育期发展

三亚市海上交通旅游发展较缓慢,现状设施条件较差,尤其缺乏各大景区之间的水上交通,已有交通旅游设施的规模和品质难以与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相匹配,所以尽快推进三亚市海上交通产业发展十分必要。

海上交通客运与陆路交通不同,码头基础设施是制约海上客运的关键因素。三亚海上巴士沿线码头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可提供的高速客船专用码头几乎没有。在海上巴士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培育初期,政府给予政策补贴支持,对于海上交通产业发展非常重要。

海上巴士市场仍处培育阶段,仍存在运力不足、航线不多、码头配套不完善、市场营销不足、消费者接受度有待时间积累等问题,已经参与企业也面临较大亏损,但是其未来市场前景巨大,对于缓解陆上交通压力,打造海上公共交通运输网络,提高游客体验和三亚旅游城市建设具有重要基础性保障作用。

二、海上巴士规制办法内容及原则

海上巴士规制办法对海上巴士企业成本与收入进行了规制,并设置标准值,实际产生费用与标准值取低者认定规制成本。海上巴士规制办法主要对以下成本和收入进行了规制:

(一)规制成本项目

1.船舶固定成本

船舶租金、船舶折旧费、船上人员人工费用、船舶维修保养费、船舶保险费、船舶融资费用和与船舶运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船舶检验和办证费、船舶油污水和垃圾处理费、船舶防台费)

2.航次变动成本

船舶燃物料费、靠泊费和码头水电费。

3.企业管理人员费用

企业管理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等四项经费。

4.管理费用

公用房租金、办公室装修费、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不含船舶)等。

5.非专用码头环节产生的额外费用

港池疏浚费、趸船布锚费、安标体系建设费、靠泊设施购置及码头维修养护费等。

6.票务系统开发与运营费

电子售票系统软件开发费、系统配套硬件费、系统运营维护费、售票场所租赁费。

7.不纳入规制成本的项目

企业发生的非正常经营性支出不纳入成本规制范围。政府指令性任务产生的突发性、非经常性支出,不计入补贴基数,由市财政局审核后单列项目归集。对外承包航线不实施成本规制。

(二)规制收入项目

海上巴士运营收入,以及与海上巴士运营相关的附属净收益,如代售景区门票服务收入、船上旅客二次消费收入、海上巴士广告净收益、海上巴士相关的劳务净收益、计入海上巴士运营成本折旧的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等其他净收益。以上内容据实核定海上巴士收入。

(三)规制原则

1.独立核算原则

计入海上巴士规制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当与海上巴士服务生产经营过程直接或间接相关,否则不得计入。

2.合理性原则

计入海上巴士规制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反映企业提供海上巴士运输服务的正常需要,并按照合理的方法和标准核算,影响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公允水平。

3.适度激励原则

成本与收入规制应具有适度的激励和约束效果,并结合海上巴士行业特殊性,以鼓励企业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和服务水平。

4.渐进实施原则

成本与收入规制应当随着海上巴士行业发展不同阶段及海上巴士企业收入规制利润率变化而实施差异化补贴方案,逐步引导企业提高盈利能力。

三、海上巴士规制办法促进产业发展的措施分析

(一)颁布规制办法,激励市场竞争

海上巴士规制办法不针对某一企业,而是适用于三亚市海上交通产业,具有公开、公平及公正属性,且可适当引进多家优质企业,利于产业内良性竞争,优化服务,促进产业发展。

海上巴士规制办法可引导激励企业按照三亚市交通相关规划投资开发交通类项目,有利于培育交通新业态,体现政策引导作用,从而实现城市交通规划蓝图。

(二)规制办法剔除不合理规制成本

海上巴士规制办法明确规定不应计入规制补贴的成本项目,以锁定成本规制补贴的范围,补贴支出合理高效。

(三)规制办法设置合理的标准值

海上巴士规制办法按照国家法规、横向和纵向对比等原则,设置了规制成本项目的标准值。成本项目规制补贴额在标准值和监审数之间取低者,以控制海上巴士规制补贴,促进海上交通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补贴逐年递减,加快市场培育

海上巴士规制办法按照遵循科学性、合理性与适度激励原则,成本利润率按5%比例执行,并在此基础上核算出的应补金额(财政补贴规制值)逐年递减发放,刺激企业自主经营创收,实现海上交通产业造血循环。

(五)结合项目运营情况,分阶段补贴

1.项目亏损阶段

项目亏损阶段,财政补贴覆盖项目亏损,并给予5%投资回报利润,逐年递减补贴。

2.项目盈利且利润低于5%的阶段

财政补贴使成本利润率上升到5%的水平,并逐年递减补贴。

3.项目利润大于5%的阶段

超额利润部分的50%留给企业发展,50%进入三亚市海上巴士投资回报专项基金,专项用于海上巴士成本利润率水平保障补贴。

海上巴士规制办法分阶段核算补贴金额,更加切合海上巴士项目运营实际情况,且更有利于海上交通产业发展。

(六)规制办法引入服务质量考核,促进海上交通产业安全和服务提升

海上巴士规制办法引入服务质量考核调节,且考核比例逐年提升。海上巴士企业安全与服务管理与规制补贴挂钩,更好的促进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将安全和服务真正体现到企业的运营收益中。

(七)规制办法及方案适用期三年,促进企业加速发展

海上巴士规制办法及方案适用期为三年,三年期期末,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续或调整。

规制办法及方案适用期设定为三年,旨在海上巴士项目培育期给予政策支持,以扶持海上交通产业发展,带动三亚沿海景区景点互动,提升三亚滨海旅游城市形象。同时,适用期限较短,可结合产业发展情况,灵活调整办法相关条款,促进产业加速发展,迫使企业加速实现自负盈亏的能力。

五、海上交通产业的发展前景

海南三亚独特的地理位置,使海上交通产业成为其特色出行方式。同时,海上交通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可预见的发展机遇如下:

(一)新机场建成,实现海空联运

三亚新机场已选址在红塘湾海域,并设计有高速客船泊位,未来新机场建设完成,海上巴士将打造“海空联运”水路航线(参照珠三角城市至香港国际机场航线的“海空联运”模式,实现登船值机)。海空联运将极大节省市民游客的乘机时间,且不存在陆路交通的拥堵现象,准点率更高。

(二)邮轮接驳,解决邮轮客到达景区的最后一公里

三亚邮轮港位于凤凰岛,邮轮旅客到港后即需要大巴运输出岛,因进出凤凰岛仅有一座桥,且凤凰岛处于三亚市区内,出岛后陆路交通面临拥堵的困扰。若采用海上巴士接驳邮轮,将实现大批量邮轮客可乘船直接到达沿海景区,时间将大大节省,疏散量也大于陆路大巴。随着邮轮产业的发展,邮轮客海上疏散通道将由海上巴士承担。届时,海上巴士的交通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加强。

(三)探索尝试,开拓海南环岛交通航线

随着海上巴士的航线拓展,逐步实现东西线贯通、大三亚旅游圈乃至海南环岛海上交通航线的布局,为三亚乃至海南省海上交通建设贡献力量,助力自由贸易区(港)建设。

结语

关于海上交通产业项目,其它多省市已有补贴政策颁布实施。据查,上海对黄浦江两岸轮渡企业实施亏损补贴机制;甘肃兰州亦对运营黄河水上巴士的企业进行亏损补贴,扶持其运营。三亚海上巴士规制办法从多维度、多层次,分阶段对海上巴士项目进行成本和收入规制,贴合项目发展实际,促进三亚海上交通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健.电动巴士补贴政策完全偏离市场规律[J].运输经理世界,2016(07):70-72.

[2]周华庆,杨家文.巴士公交财政补贴及服务供给效率:深圳改革的启示[J].中国软科学,2015(11):59-67.

[3]杨宝莲.YQ巴士公司财务困境诊断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1.

[4]三亚市海上巴士成本与收入规制实施办法,2019.

[3]三亚市海上巴士成本规制补贴试运行实施方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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