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体制论文-丁开杰

治安体制论文-丁开杰

导读:本文包含了治安体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治安体制,非监禁刑,罪犯,改革开放以来

治安体制论文文献综述

丁开杰[1](2015)在《务实推动社会治安体制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治安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做出了新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强调"健全依法维权和缓解纠纷机制"时,提出"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战略方向已定,当务之急是牢牢把握我国社会变迁的特征,坚持动态可持续的社会稳定观,在法治轨道上务实推动我国社会治安体制改革。社会变迁倒逼社会治安体制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整个(本文来源于《前线》期刊2015年02期)

王良鹏,周振杰[2](2014)在《日本二十世纪初的治安立法与治安体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首先介绍了日本20世纪初期治安立法的国际与国内背景,从治安维持法、特别法与附属罚则叁个方面,概括了当时天皇制政府下的治安立法。其后,以之为基础,本文归纳了当时治安体制的叁个支柱,即特高警察与思想检察、检阅制度与转向制度。进而,本文总结了当时的治安立法与体制对日本刑事法治的影响。以上述为基础,本文总结认为,通过处罚思想犯罪、滥施强制措施,非但无法实现社会稳定,而且会削弱刑事法治的根基,进而有损于社会稳定。(本文来源于《刑法论丛》期刊2014年02期)

邹俊杰[3](2014)在《晚清的治安体制及其弊端——以张之洞建警之前的湖北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警察者,警其未然,察其已然。"1902年,在张之洞创设湖北警察制度于武昌之前,湖北社会依然处于传统的治安体系控制之下,其特点是军警不分,政警不分、政刑不分,其百弊丛生、病入膏肓之态在清末社会内外交困的时局下表现得尤为明显。(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1期)

赖正直[4](2012)在《日本的治安体制与可罚的违法性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的可罚的违法性理论是与司法实务密切关联而发展起来的,尤其与治安体制的联系十分紧密。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在六七十年代得到空前发展,是由于这一理论在劳动刑事案件中得到了积极而广泛的运用。然而,在治安体制之下,政府通过对最高法院人事构成的安排,促使判例进行变更并固定下来,导致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在司法实务中不再得到运用。我国在借鉴可罚的违法性理论时,应保持必要的谨慎。(本文来源于《刑法论丛》期刊2012年01期)

陈周旺[5](2011)在《当代中国治安体制与国家政权建设》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代国家理论甚为关注现代国家与治安体制之间的本质联系,并将治安体制的建立定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环节。改革开放以来,党重新界定阶级斗争的内容,从治安管理角度界定了国家职能的内容。然而,以国家为中心的"严打"政策片面强化了国家权力自上而下的命令式动员。在市场化改革的条件下,由于社会力量的生长,以国家为中心的治安体制逐渐向多元合作的治理机制转变,这一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中国国家政权建设正逐渐走向国家权力与社会力量相互依存与治理合作的道路。(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3期)

丁开杰[6](2010)在《社会治安体制改革的重点与目标》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社会转型期,社会治安体制急需从多个方面进行改革,比如城市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社区矫正、保安行业管理等等。结合社会经济变迁的趋势来看,在未来的五至十年里,中国社会治安体制的建设需要着力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保安行业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长远来看,中国社会治安体制应该坚持社区导向,着重发展社区警务战略和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社区治安管理机制。(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1期)

丁开杰[7](2009)在《中国社会治安体制改革:迈向“多中心治理”》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治安体制是中国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构成,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历史来看,中国社会治安体制经历了从静态模式到动态模式的转变,已经形成了一些有效的社会管理方式和机制。在"十一五"规划期间,中国社会治安体制改革有了很大进展,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是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来自农村、非公经济组织、流动人口、非传统安全领域的社会治安问题对深化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结合国际经验和新公共管理理念来看,对中国社会治安体制改革的深化应该倡导"多中心治理"理念,以社区为导向。(本文来源于《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期刊2009年05期)

张磊[8](2009)在《元代汉地的治安体制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治安管理,就是国家为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而依法组织的行政管理工作,它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元代作为蒙古族主导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王朝,其法律法令以大札撒及其他在先体例为主线,其政治制度以蒙古贵族为核心,许多政制和治安管理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开创性,如行省制度,以怯薛为核心的内阁制度,武装巡逻制度,以及体现民族特色的判例法式的治安体例、系统严密的户籍制度、达鲁花赤监临、立社长等等,都是在保持蒙古民族绝对统治地位的前提下“附会汉法”而形成的。金元文献中“警巡、巡警”的字样,原始意义即“巡逻警戒”,也是警察最初的职司,比清末近代化运动时采取的西洋巡警制度早了近700年;而元代的巡军、弓手,已具有了近现代专业警察的性质。元代的治安体系与治安力量构成比较复杂,对其系统的解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有元一代之制。(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09-05-28)

李娉[9](2006)在《市公安部门力保开发区稳定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10月19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马国宪、副市长李亚华来到咸宁经济开发区,就园区治安工作进行调研,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建立统一、整体、高效、协调的治安管理体制,为开发区园(本文来源于《咸宁日报》期刊2006-10-21)

陈鸿彝[10](1997)在《中国古代治安体制的确立》一文中研究指出秦始皇将国家一切活动都纳入法的轨道,确立了朝廷——郡县——乡里叁级治安行政管理体制.他全面实施法制规范,颁发国家法令及各种条规,重视对国民的法制宣教,确定治安业务管理模式,对各类官吏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给一般居民制定出行为规范,从而使秦的治安规范全面深入地契入官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秦人真正贯彻了“一断于法”的治国方针.中国古代治安体制也得以成型确立.(本文来源于《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1997年06期)

治安体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首先介绍了日本20世纪初期治安立法的国际与国内背景,从治安维持法、特别法与附属罚则叁个方面,概括了当时天皇制政府下的治安立法。其后,以之为基础,本文归纳了当时治安体制的叁个支柱,即特高警察与思想检察、检阅制度与转向制度。进而,本文总结了当时的治安立法与体制对日本刑事法治的影响。以上述为基础,本文总结认为,通过处罚思想犯罪、滥施强制措施,非但无法实现社会稳定,而且会削弱刑事法治的根基,进而有损于社会稳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治安体制论文参考文献

[1].丁开杰.务实推动社会治安体制改革[J].前线.2015

[2].王良鹏,周振杰.日本二十世纪初的治安立法与治安体制研究[J].刑法论丛.2014

[3].邹俊杰.晚清的治安体制及其弊端——以张之洞建警之前的湖北为例[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

[4].赖正直.日本的治安体制与可罚的违法性理论[J].刑法论丛.2012

[5].陈周旺.当代中国治安体制与国家政权建设[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

[6].丁开杰.社会治安体制改革的重点与目标[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

[7].丁开杰.中国社会治安体制改革:迈向“多中心治理”[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9

[8].张磊.元代汉地的治安体制初探[D].内蒙古大学.2009

[9].李娉.市公安部门力保开发区稳定发展[N].咸宁日报.2006

[10].陈鸿彝.中国古代治安体制的确立[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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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体制论文-丁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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