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论文-刘颖

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论文-刘颖

导读:本文包含了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资本多数决,股东民主

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论文文献综述

刘颖[1](2013)在《论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一文中研究指出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即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完成股东大会待决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最少股东人数或股份数,其法律属性为:就股东大会特定事项能够合法决议的主体要件。一旦公司法就出席法定数作出规定,那么:股东大会特定事项的决议主体只有在当次股东大会出席数达到法定数时方能成立。通过章程或法律规定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可以最大程度保证每次股东大会的参与度,避免出现少数人决定多数人意志的情形,使得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上作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资本多数决可能造成的少数股东“专政”情形的发生,最大程度实现可达成的股东民主。世界不少国家和地区如法国、德国、美国、我国台湾地区等都在其公司法或商法典中规定了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以保证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能够代表最广泛的股东意思。在我国,只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84年国务院颁布)、《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1994年国务院证券委、国家体改委颁布)等对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做了规定,但这些法规效力层级低且适用范围窄。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没有在《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得到体现,我国尚未形成以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和表决法定数相结合的表决制度。钱玉林、石纪虎等国内学者虽对股东大会决议制度有所研究,但其研究重点主要集中于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及救济制度上,对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甚少涉猎。基于此,文章主要通过四个方面探讨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法律属性、制度动因和立法意义。在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探索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制度的法理基础,结合我国有关出席法定数的立法现状,提出一些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立法建议。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法律属性,通过对钱玉林、石纪虎等学者观点的分析,得出出席法定数的法律属性即是股东大会就特定事项能够合法决议的主体要件这一观点。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制度动因。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法理分析、方法探讨、效力分析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剖解,指出股东大会决议在实现股东民主以及资本多数决实质正义的不足,论证分析了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制度的立法意义: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能够确保股东大会决议能够代表最广泛的股东意思,能够最大程度上保证股东民主的实现,能够降低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难度。第叁部分主要介绍分析了各国和地区有关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立法例以及对我国立法的启示。从“人头主义”与“股份主义”的立法模式、到由章程还是法律规定出席法定数、到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计算基数以及量的规定,详尽说明了各国有关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立法经验和立法选择,不仅要兼顾保障股东平等和发挥资本多数决效用,还要防止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被滥用。并对是否应当将优先股、相互持股、自己股份、质押股份、特别利害关系股、中途退出股份、限制表决权事项特别股等特殊股份记入出席数及其基数做了详细分析和论证。第四部分从我国有关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立法现状分析与反思入手,结合第叁部分的立法例分析提出适合我国立法现状的出席法定数立法建议。(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3-03-07)

闫芳芳[2](2008)在《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公司的意思机关,股东大会按照民主机制作出集体决议来形成公司的意思。而股份有限公司明显的资合特性,决定了股东大会所采用的民主决议机制只能是资本多数决。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则是资本多数决的题中之意,是股东大会进行民主决策的基础。然而,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对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并未作出规定,这是立法的一大缺漏。这一缺失在实践中引发了一些公司治理的混乱局面。针对此问题,本文对公司制度较为先进的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内容进行了考察分析,并对我国相关立法进行了检讨,以求完善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制度,使公司法有关股东大会民主决策机制的立法设计更加科学严谨。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理论基础。从股东大会民主决议机制和两权分离角度分析,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是股东大会民主决策运行的基础和股东表决权的实现方式。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角度分析,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应成为股东大会决议这一法律行为的主体要件。因此,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欠缺会导致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的法律后果。第二部分是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立法例的考察与辨析。对以英、美公司法为代表的两种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立法模式进行了利与弊的比较分析。各国相关立法关于保障股东平等和,发挥资本多数决效用的同时预防其被滥用的经验值得借鉴。第叁部分是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瑕疵决议的效力。对股东大会瑕疵决议的“两分法”范式进行了检讨,将“决议不成立”从中分离出来,从而形成了决议不成立、决议可撤销和决议无效的“叁分法”范式。在“叁分法”范式的基础上,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发生瑕疵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应为不成立。第四部分是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相关制度。对出席法定数的计算,以及股东中途退出对出席法定数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计算出席法定数时,无表决权股份和特别利害关系股份都应予以排除。出席法定数一旦形成将持续存在,个别股东的中途退出不影响已然形成的决议主体继续作出决议。第五部分是我国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立法之检讨及完善建议。对我国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立法现状进行了检讨,我国相关立法对于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定性错误、适用范围狭窄及对其规范性格的忽视应该予以纠正,建议在股东大会决议制度中建立出席法定数制度及其相关制度,以健全股东大会会议制度,推动股东大会民主决策机制的完善。(本文来源于《山西大学》期刊2008-06-01)

闫芳芳[3](2007)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民主决策的基础。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规定的缺失,直接影响着股东大会决议的正当性和股东权利的保护。我国公司立法对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规定的不足及股东大会出席的现况的稳定,使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在公司法中具备了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议公司法将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与表决权数一同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方法中,作为股东大会决议成立的条件。(本文来源于《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4期)

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作为公司的意思机关,股东大会按照民主机制作出集体决议来形成公司的意思。而股份有限公司明显的资合特性,决定了股东大会所采用的民主决议机制只能是资本多数决。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则是资本多数决的题中之意,是股东大会进行民主决策的基础。然而,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对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并未作出规定,这是立法的一大缺漏。这一缺失在实践中引发了一些公司治理的混乱局面。针对此问题,本文对公司制度较为先进的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内容进行了考察分析,并对我国相关立法进行了检讨,以求完善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制度,使公司法有关股东大会民主决策机制的立法设计更加科学严谨。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理论基础。从股东大会民主决议机制和两权分离角度分析,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是股东大会民主决策运行的基础和股东表决权的实现方式。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角度分析,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应成为股东大会决议这一法律行为的主体要件。因此,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欠缺会导致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的法律后果。第二部分是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立法例的考察与辨析。对以英、美公司法为代表的两种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立法模式进行了利与弊的比较分析。各国相关立法关于保障股东平等和,发挥资本多数决效用的同时预防其被滥用的经验值得借鉴。第叁部分是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瑕疵决议的效力。对股东大会瑕疵决议的“两分法”范式进行了检讨,将“决议不成立”从中分离出来,从而形成了决议不成立、决议可撤销和决议无效的“叁分法”范式。在“叁分法”范式的基础上,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发生瑕疵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应为不成立。第四部分是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相关制度。对出席法定数的计算,以及股东中途退出对出席法定数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计算出席法定数时,无表决权股份和特别利害关系股份都应予以排除。出席法定数一旦形成将持续存在,个别股东的中途退出不影响已然形成的决议主体继续作出决议。第五部分是我国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立法之检讨及完善建议。对我国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立法现状进行了检讨,我国相关立法对于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的定性错误、适用范围狭窄及对其规范性格的忽视应该予以纠正,建议在股东大会决议制度中建立出席法定数制度及其相关制度,以健全股东大会会议制度,推动股东大会民主决策机制的完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论文参考文献

[1].刘颖.论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D].西南政法大学.2013

[2].闫芳芳.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研究[D].山西大学.2008

[3].闫芳芳.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出席法定数研究[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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