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衡中追求发展——学习活动自主性与教学活动规范性的辩证思考

在平衡中追求发展——学习活动自主性与教学活动规范性的辩证思考

(江苏省海门市货隆中心小学江苏海门226144)

摘要: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强调学习活动的自主性,不等于学生可自主搭建知识构建的桥梁;强调学习活动的自主性,不等于放弃数学知识的本质内涵;强调学习活动的自主性,不等于可忽视思维方式必要的优化;强调学习活动的自主性,不等于课堂教学可放任自流。学习活动的自主性与教学活动的规范性之间应当是一种辩证平衡的关系。

关键词:适时提升适时抽象适时引导适时规范

中图分类号:G623.5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1-8437(2009)2-0159-01

新课程主张以教师教学方式的改善来促使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善,从而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现在的课堂教学,学生“动”起来了,这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动”呢?重视学习活动的自主性,是否就可以忽视教学活动的规范性?学习活动自主性与教学活动规范性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教学中又如何恰当表现?本文撷取几个教学片断并作粗浅的思考,以求教大方。

1强调学习活动的自主性,不等于学生可自主搭建知识构建的桥梁

案例:“平移与旋转”

让学生观察平移的小房子图,猜想小房子图向右平移了几格,然后通过实际操作进行验证。学生在操作中否定了错误的猜想,初步积累了小房子图平移的直观经验。但是,学生并不能找到“对应点或对应线段”的判断方法。若在学生实际操作后,教师引导:“如果没有小房子纸片,你有好办法来判断平移了几格?”在学生思考之后,可以进一步提示:“如果以小房子的房顶来观察,平移1格到哪里?平移2格呢?”给学生提供一个看图想象的机会。

思考:从对整个图形的平移观察过渡到对对应点或对应线段的观察,是学生认识上的很大飞跃。因此,指望学生自发地能从对整体的观察过渡到部分,显然是不现实的。我们不能过分夸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要使学生的探究顺其自然,使探究策略不断提升,情感体验不断升华,离不开教师有效的引导。

2强调学习活动的自主性,不等于放弃数学知识的本质内涵

片断:“小数加减法”

出示情境:笑笑陪妈妈到超市购物,买了一瓶酸牛奶,单价1.25元;一袋饼干,单价2.41元。一共要花多少元?学生根据情境列出算式“1.25+2.41”后,教师让学生自主思考计算方法。结果学生的想法主要有三种:

1.利用生活经验来解决。1.25元等于1元2角5分,2.41元等于2元4角1分,它们合起来就是3元6角6分,以元作单位是3.66元。

2.运用整数加减法进行推理。1.25元、2.41元可以分别看作125分、241分。

3.借助数形结合直观图来解决。

上述三类方法,如果只让学生交流一下算法就作罢,那么学生当然就局限在具体方法的层面,这正是学生抽象不出算理的根本原因。

思考:事实上,上述三种方法既然都能解决问题,作为教师,应该引领学生发现其中的内在联系,帮助学生理解不同方法后面的本质内涵。在学生交流介绍的时候,教师适时地抓住学生的关键语句,加以提炼:对于第一种类型,抓住学生的“元+元”、“角+角”、“分+分”;对于第二种类型,重点突出“个位+个位”、“十分位+十分位”、“百分位+百分位”;对于第三种类型,提炼出“块+块”、“条+条”、“格+格”。有了这样的提炼,学生就很容易理解小数加法的计算方法。

3强调学习活动的自主性,不等于可忽视思维方式必要的优化

片断“异分母分数的加、减法”

教师出示例题“1/2+1/4”,学生探索后提出了各种计算方法:

方法一:化成小数1/2+1/4=0.5+0.25=0.75

方法二:通分1/2+1/4=2/4+1/4=3/4

方法三:画图分割:1/2+1/4=3/4

方法四:1-1/8-1/8=3/4

交流后教师指出:这些方法都是正确的,哪种方法你便于理解,就可选择哪种方法进行计算。

思考:思考与对比是孩子学习的天性。当几种算法呈现在他们面前,通过教师的适当引导,他们自然会思考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这些方法哪种更好?每种方法有没有缺陷?当学生的内心失去了平衡,他们会努力地调动知识储备与经验去恢复平衡,这正是学生知识结构不断建构和丰富的最自然的过程。

4强调学习活动的自主性,不等于课堂教学可放任自流

片断:在“数的整除”的练习中,让学生利用所学的知识来说,五个数中每个数的与众不同之处。

师:学以致用,你们能利用今天复习的“数的整除”的相关知识来说说1、2、4、15和28这五个数,每个数的与众不同之处吗?学生思考片刻后踊跃发言。有的说,因为1是最小的奇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1还是这几个数的公约数,所以1与众不同;有的说,因为2是最小质数,又是偶数,也是唯一的偶质数,所以2与众不同;有的说,因为只有4比1多了,所以4与众不同……

思考:上述案例中,因为只有4比1多3,所以4与众不同,这类想法偏离了预设的目标。教师在此应先肯定学生的说法,再引导学生回到目标上来:“你的说法从这几个数的相差关系来说是对的,但你没有围绕‘数的整除’这一单元的相关知识来说,跑题了。”这样一调控,把学生偏离目标的思维马上拉回预设的目标上来了,这样既达到了开放的目的,又避免了案例中不着边际、盲目的、为开放而开放的现象。

综上所述,学习活动的自主性与教学活动的规范性之间应当是一种辩证平衡的关系。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来看,学习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是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同时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又强调学习应是一个交流与合作的互动过程,教师既要洞察学生对已有知识的理解,又要与学生共同探讨、彼此交流、相互质疑,引导学生对新知识进行分析、检查和批判,最终形成自己的建构。可见,我们谈及教学活动既要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又要强调教学活动的规范性。数学教学只有坚持学习活动自主性与教学活动规范性的辩证平衡,才利于实现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渗透与必要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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